怎么看,都感觉是“洋为中用”。

另问,谁知道,这类作品的画作之前,是否需要模特与道具、环境的“摆拍”?
如果摆拍的效果足以体现作者与作品的“涵义”,是否该“照片”本身就可以被称之为一类“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