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来个网民陪着,韩某若还赢了官司,从此便设了言禁,实在令人不寒而栗,好在,撤诉了。否则,鄙视韩寒没商量!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韩寒的律师太逗了。仿佛起诉刘明泽,是律师自做主张。这种给韩寒洗刷舆论泡沫的办法,简直愚蠢透顶。律师难道没有职业道德的吗?难道不知道什么叫越权代理及其后果?这不是自己把自己给举报了吗?

什么大牌律师,我看,就是个二百五,最多二百五十五。
本帖最后由 玻璃球 于 2012-2-10 14: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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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怎么敢擅自确定被告人呢?我估计是为了挑选管辖法院给韩寒支的招儿,韩寒也没怎么琢磨就答应了,后来发觉不合适才撤诉的。从这点上看韩寒的律师很是失职,官司还没开始就给韩寒造成这么大的负面影响,换了算了。
俺是灭绝师太
我感觉韩寒的律师,对胜诉的把握及其舆论,信心严重不足。接触到韩寒的所谓证据,律师也该有所感悟吧。
金秋律师,起诉撤诉都要经过韩寒本人同意,但韩寒的律师为什么还说出那样的话?

您也是律师,从您的角度看,韩的律师口出此言,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金秋律师,起诉撤诉都要经过韩寒本人同意,但韩寒的律师为什么还说出那样的话?

您也是律师,从您的角度看,韩的律师口出此言,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0 14:45
当时肯定是经过韩寒同意了的,后来韩寒觉得不合适就要求撤了,这个律师是有责任的,他们应该考虑到追加一个陌生被告太牵强附会,对韩寒这样的名人来说显得不够光明磊落,这个馊主意肯定是他们给韩寒建议的,但是律师不能责备韩寒,所以只能这么对外宣布了。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童志刚 于 2012-2-10 18:10 编辑
律师怎么敢擅自确定被告人呢?我估计是为了挑选管辖法院给韩寒支的招儿,韩寒也没怎么琢磨就答应了,后来发觉不合适才撤诉的。从这点上看韩寒的律师很是失职,官司还没开始就给韩寒造成这么大的负面影响,换了算了。
金秋 发表于 2012-2-10 14:26
韩寒的这个撤诉的举动到底明智还是不明智呢?要是明智你肯定不喜欢;要是不明智,他老这么干些不明智的事儿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12-2-10 18:20 编辑

受韩寒委托作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谢谢大家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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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陶大律师说的是真话,那么,律师起诉刘是违背委托人意志的错误行为;--问题是,已经起诉了刘,说明韩寒是签字确认过的。所以,说韩寒一直只针对方舟子这句话是假话。
如果陶律师说的是假话,那等于给自己和韩寒同时扇了嘴巴。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这些不明智地自己扇自己的人,竟然很招人喜欢。喜欢别人不明智,这心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韩寒的这个撤诉的举动到底明智还是不明智呢?要是明智你肯定不喜欢;要是不明智,他老这么干些不明智的事儿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0 18:08
我理解金秋的心情,无论如何,韩寒是可爱的,韩寒是一种理想,一个美梦,万一见到什么无法面对的真相,哪怕稍稍有那么一点打破美梦的端倪,都会因无法面对而趋于崩溃。所以,韩寒可以不明智,但你一定要敬佩他的可爱,你还要努力让他的不明智可爱起来。总之,人家就是不愿意看到令人伤心的真相。
保佑韩寒保有他已经获得的一切。佛与韩寒同在。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难道纵容并鼓励别人不明智不是一种与爱相反的行为吗?一般来说,只有当你恨那个人时才会喜欢他不明智,心里说:NND,他越不明智越好。不是这样吗?这个世界自从出了个天才就什么道理都说不通了。唉。
明智的人认为那是一种与爱相反的行为,不明智的可爱之人就会认为非常一致,否则,不就成了明智的人了?酱紫。
哎,没办法,人家有“什么道理都说不通”的自由和权利嘛。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oylogic 2012-02-10 17:56:07
  作者:潘慕 回复日期:2012-02-10 11:19:57  回复
  昨天给我班学生布置的家庭作业是:在家长的监督下默写出课本中的十首古诗(家长需签字)。
  今天上课抽查背诵,其中一个学生,连最简单的《登幽州台歌》都背不下来,其余九首稍难点的更不必说。但是,他上交的默写作业毫无差错——无疑抄的。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做人不能太韩寒……可惜大多学生不明白我的意思。初中生的关注热点不在这里,哪...........
这些不明智地自己扇自己的人,竟然很招人喜欢。喜欢别人不明智,这心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0 18:31
这心态太正常了!假如现在还有人毫不犹豫去搀扶倒地老太太,你难道不喜欢吗?
俺是灭绝师太
我理解金秋的心情,无论如何,韩寒是可爱的,韩寒是一种理想,一个美梦,万一见到什么无法面对的真相,哪怕稍稍有那么一点打破美梦的端倪,都会因无法面对而趋于崩溃。所以,韩寒可以不明智,但你一定要敬佩他的可 ...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0 18:46
换了是别人处在韩寒的境地,我也是这个立场,不管这个人帅与不帅。
俺是灭绝师太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做人不能太韩寒……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0 19:36
这个老师太特么恶毒了!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玻璃球 于 2012-2-10 20:22 编辑

童版,您看这个怎么说

韩寒从上海金山区法院取回诉方舟子材料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今天(10日)在上海滩官方微博上公布:在2012年2月6日,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收到韩寒、韩仁均起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侵害名誉权案件的起诉材料。今天下午,韩寒、韩仁均的委托代理人以需调整起诉状内容为由,取回了上述材料。http://news.sina.com.cn/c/2012-02-10/193823914692.shtml
换了是别人处在韩寒的境地,我也是这个立场,不管这个人帅与不帅。
金秋 发表于 2012-2-10 20:12
我明白我知道,我没说你认为韩寒帅,只说你认为他可爱~~~~就是弄不明白,他是因可爱才不明智?还是因不明智而可爱?或者互为因果?再或者没有因果关系?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不好说啊,现在不知道这个是明智呢还是不明智。老周说韩寒起诉不明智,金秋们就说,我们就喜欢不明智的,不喜欢明智的。韩寒起诉是不明智的,这判断必须认可,否则金秋们就不能喜欢韩寒了,而事实是金秋们还是喜欢韩寒,所以也反过来证明了:老周的判断非常正确。那么现在就复杂了一点,因为韩寒暂时撤诉了,如果起诉是不明智而招人喜欢的决定,那么一般老百姓会判断:不起诉就是明智但不招人喜欢的决定。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金秋们已经宣布过了:无论如何都喜欢这个人。那么就只好反过来再推:起诉是不明智的,不起诉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金秋们喜欢不明智的人的特殊个性。有点绕,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哈。
12d" />童版,您看这个怎么说

韩寒从上海金山区法院取回诉方舟子材料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今天(10日)在上海滩官方微博上公布:在2012年2月6日,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收到韩寒、韩仁均起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侵害名誉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0 20:20
没查到这个消息的来源。
看到了。简直儿戏一般。令人窒息。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  
原来zoufeng1234不是韩粉啊

误会了
这帮律师,已经不是二百五的问题了,简直是二百五十一。

童版,我现在不得不佩服你早前的判断——韩寒不敢在法庭上出示手稿作为证据。目前虽然没到交换证据或质证程序,但韩寒及其律师的表现,已经在向你的判断做出潜在的回应。

韩寒所谓手稿俱在,吓唬或者说蒙蔽网友,是可以的。上法庭,不堪一问。
起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  

估计要换新标题:撤诉也许不明智,但是负责任。

总之。哈哈。
这帮律师,已经不是二百五的问题了,简直是二百五十一。

童版,我现在不得不佩服你早前的判断——韩寒不敢在法庭上出示手稿作为证据。目前虽然没到交换证据或质证程序,但韩寒及其律师的表现,已经在向你的判断做 ...
笑笑书 发表于 2012-2-10 20:42
这过度的猜测没必要了,我以为。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51# 童志刚

消息来源
这过度的猜测没必要了,我以为。
WIND 发表于 2012-2-10 20:49
WIND兄说得对,我以为。为避免过度,加个“暂时的”吧。

暂时认为韩寒及其律师,刚好在二百五十一上。并且,我承认我肯定是羡慕嫉妒和恨。
难道是这样?难道真的不提供1000页的呈堂证供了?我真的不相信啊。


[原创]韩寒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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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疯癫癫僧 于 2012-2-10 20:39:5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韩寒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了


自从麦田打响质疑韩寒第一枪之后,韩寒一直在干损人不利己的事,用流氓语言手段,把大批看好他的人,中立观望的人,推向了质疑自己的队伍中去,而且一意孤行,不听劝导,直至自己今日处于四面楚歌之境地,才不得不寻求他常常冷嘲热讽的公权力保护。

韩寒在普陀告状,法院受理了,今见网上帖,说是韩寒从普陀法院诉了撤只在金山法院诉讼了,疯疯癫癫僧以为,这个韩寒,几十天来,他终于做了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

1。
面对网上向方舟子的律师提供的许多质疑分析,韩寒在普陀法庭上将没有任何优势。韩寒从普陀撤诉,《三重门》的手稿就不用司法鉴定是不是韩寒一人的笔迹,就不用回答是不是原创手稿还是抄写稿,就不用回答质疑方《三重门》手稿仅是韩寒手写的字还是韩寒本人的创作的问题。

2。
韩寒从普陀撤诉,普陀法庭就不管韩寒的《书店》《求医》《三重门》以及微博上漫骂人身攻击,文字洋相,采访笑料,文笔修养,阅历内涵……等等广大公众关心的是否捉刀代笔问题了。在诉讼策略上,把韩寒最难应付的质疑“面”的问题,缩小到只有一个“作弊”与否的“点”的问题。

3。
在金山,韩寒只告方舟子一人,叫集中优势兵力,避免全面开花疲于奔命。见网上主动要求韩寒起诉自己的有好些人。这年头人们聪明了,根本不在乎与名人打官司,而社会名人告平民必定是吃亏损失多占不了半点便宜。韩寒如果与普通网友打官司,必定是火上浇油,一些人巴不得韩寒去告他呢,韩寒与普通网友打官司只能让律师发财,自己却走上与社会公众的没完没了的诉讼死路。

4。
韩寒父子分二案告方舟子,虽说有此地无银二百两之嫌,但金山诉讼的主要是把《萌芽》的相关主要人员,甚至把当年的评委一块儿拖下水,目的是让他们为自己作证,还可让法庭投鼠忌嚣。那么方舟子面对的就不是韩寒父子了,而是一排有名声的人墙了。这着棋,厉害。

5。
韩寒父子,只打“作弊”官司,就让方舟子立于弱势地位,因为方舟子对于韩寒“作弊”,不通过一定的途径,肯定是拿不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的。而所有《萌芽》的工作人员绝对不会证明韩寒作弊了,那些名人作家也不会表态说当时他们认为《杯中之人》是作弊的。方舟子尴尬了。


面对韩寒父子的“要求法院对方舟子在微博上捏造事实,称其父子在1999年参加上海《萌芽》杂志社举办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系作弊的言论予以立案调查,明辨是非,并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方舟子怎么办呢?疯疯癫癫僧以为方舟子应急用先学《孙子兵法》,而且他是个诉讼老手了,不用我指点。
不过批评方舟子一下:身处风口浪尖,嘴巴也不谨慎不严密,也讲了损人害已的话。蠢。
回想下,俺当初只说韩寒起诉“不理智”,还真是笔下留情的。我内心想的,绝没有那么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