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宋代官制总论

本文截取自中华书局版《宋代官制辞典》的开篇部分,著作者为龚延明。资料来源为网络,在此向录入者表示感谢。
  两宋(公元960—1176年)官制,承隋唐之旧、启明清之新,处于中国官制史上关键时期。 然以其繁杂多变,又为历朝之最,给后人了解它的全貌带来很大困难,学者视为畏途。学界研究凡涉及宋代官制者,稍不慎则生差错,如误中书门下之省称“中书”(宰相治事之所),为三省之一的“中书省”(闲省)①;误皇帝的秘书机构“学士院”,为侍候皇帝日常生活的应奉机构“翰林院”②,因未能辨别宋代职官别名,或以拟古官“太守”当作正官,而不知实系“知某州军州事”之别称③。中书、学士院、知州,为宋代常见的官司与差遣,在注释与著述中的误解已屡见不鲜。而不常见的宋代官称,则更易搞错。如将“东、西上閤门”官司之省称“閤门”,误释为“官署的大门”④,将“閤职”(閤门宣赞舍人,閤门祗候),误释为“知閤门事、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同知閤门事、閤门通事舍人(宣赞舍人)、閤门祗候、带御器械”⑤,即将横行诸使、閤职、带御器械混为一谈;至于官、职、差遣、职事官、寄禄官、散官阶、散官等不同概念、不同范畴的职官术语,因不易辨别,又失于查检而妄下雌黄者,也不乏其例。如《司马光奏议》中的一段标点:“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太中大夫职,自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每岁须得于十科内举三人。”⑥点校者没有弄懂宋代什么叫“职事官”、什么叫“寄禄官”、什么叫“职”,结果把所有官名当作职事官一古脑儿点下去了。此段正确的标点应是:“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太中大夫;职,自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每岁须得于十科内举三人。”宋代官制的复杂,势必给古籍整理增加难度。像《全宋文》这样规模宏大的工程,在点校官名较多的文字时,也出现不少失误,如咸平三年九月《重定告身诏》点校中,误“伎术官”为“使术官”、“中书行省守当官”为“中书行省”与“守当官”、“两使留后”(即节度观察留后,政和间改为承宣使)为“两使”与“留后”、“横行诸使”为“横行”与“诸使”、“节度行军副使”为“节度”与“行军副使”等⑦。
  唯其如此,宋代官制的研究,已经引起海内外学人的极大关注,迫切期望着宋代官制全面、深入地开展,期待着严谨晓畅、翔实可信的《宋代官制史》、《宋代官制辞典》的问世。本辞典作为抛砖引玉的一种尝试,希望在释疑解惑中,读者能有所取资。 为使读者在利用本辞典之前,就宋代职官制度有个大致的认识,谨撰“宋代官制总论”,以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