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贡比拉河(4)

我二姨经常背着我到我爸的坟上看看,添点土,我就在河边玩,采花,抓蚂蚱。我们那里的蚂蚱都是旱地里的草蚂蚱,一个个都长不大,土黄色的居多,很难得找到一个又大绿的蚂蚱。抓蚂蚱也是有窍门的,用脚先在草地上趟一下,大大小小的蚂蚱就都跳了起来,不要着急去追,等着,有的蚂蚱还会再跳一次,你就追过去,盯着一个追,它跳累了,就会先趴在高草上或者趴在地上,趴在地上的,你用手扣,然后连草一起抓起,它准在这些草里,如果它趴在高草上,就用手往上快速地一捋,它准在你手心里。抓到它们后,如果身边没有瓶瓶罐罐的话,就用狗尾草,把多余的叶子和软茎去掉,毛毛头当挡头,茎杆从蚂蚱的硬背壳穿过去,这样,蚂蚱就被活着固定在毛毛狗身上,我们那把狗尾草称作毛毛狗。就这样,有时能逮好几串蚂蚱呢,拿回去喂鸡喂鸭,从来就没听说过蚂蚱还能吃,而且是高蛋白。

贡比拉河上的天真蓝,河上的白云真是白,河水是不动的,只有白云在河水里边游动,才能觉得河水在流,贡比拉河的流水是没有声音的,贡比拉河里也没有石头,很安静。可是,谁也不太敢下河,因为,它的流速太快了,只是你感觉不到,有时,我们不小心,把衣服掉进河里,那衣服刷的一下子就窜出去几十米,你别想把你的衣服捞上来,我们都在泉眼的水流进贡比拉河的这一段河水里玩,没人敢到真正的河边上去玩水,这,不用大人告诉。

我妈说,从我爸死了以后,有很多人想要我和我哥,她那些哈尔滨的同学,都劝她把我和我哥送人,再找一个,是没问题的。我妈说,她可不能把我俩送人,孩子已经没爸了,够可怜的了,就不能让他们再没妈。她说,哈尔滨有一家人,生活条件很好,两个人都是知识分子,结婚几年,没有孩子,夫妻俩特别喜欢女孩,知道这事以后,跑了好几趟新华,想把我要走,我妈不同意,我妈说,他们保证她随时去看孩子,而且,如果想要回去,也可以随时要回去,他们一是喜欢孩子,二是看我妈一个人也实在带不了,我妈说,他们说,如果不放心,就把我哥也带去,两个人在一起,也是个伴,就像现在的买一送一。我妈说,那么好的条件,她都没动心。她一说起这些时,我眼前就经常浮现出我在哈尔滨大街上,脚上穿着溜光铮亮的小皮鞋,穿着蓝天色的花裙子,我小时,就喜欢天蓝色,头上扎着粉绸子,这是我给自己的打扮,背着皮书包,在哈尔滨的马路上蹦蹦跳跳上学的样子,心里直想说,你还不如早把我送给那家人算了,这句话,在我肚子转了四十多年了,一直都没有说出口。

我们回来后,我妈说,日子过得更紧了,我姥不用说,不挣钱,我二姨没工作,我老姨上学,我舅就是有工作,一分钱也拿不出来,时不常的还要管她要点烟钱,我妈就学着我舅要烟的样子,说,他可也真是好意思,姐,给点烟钱,姐,给点烟钱,我妈说,他每月固定得给我哥寄十元钱。我妈一个月就挣三十六块五。虽说当时的物价低,可是要实实在在地过起日子来,还真是困难,何况,我的生活标准是一点都不能降低的,都四岁了,吃炼乳吃得我嘴里没有一棵牙。我妈说,有时,三四天就得一瓶子炼乳,光吃奶粉都不行,还得加上炼乳才喝。我妈就对我二姨说,以后少给她吃点,这么贵的东西。我二姨特别敏感,一听这话,就跳起脚来,说,不干了,成天给你看这小破丫崽子,闹死心了,还说我偷吃她的东西,我妈说,我没有说你吃呀,只是让你给她少吃点,我二姨可厉害了,跟我妈大吵,说,你还不如直说了呢,含沙射影的。

我妈说话就是会含沙射影的,当小学老师的么,话从来不直说,特别要是批评谁时,讲古论今,拐弯抹脚,含沙射影,欲抑先扬,一幅自我得意的样子,好像别人都是傻子似的。我二姨跟我说这事,我就能想像得到,当时我妈的那个样子,搁我,我也不干。

我二姨说,她不干了,她死活要去上班。那时,新华,人少地多,上班也不那么难,于是,我二姨就撂挑子,不看我了。我姥平常得应季上山采点山货,什么黄花菜啦,木耳啦,磨茹啦,榛子啦,猴头啦,反正,我姥姥最爱上山采山货,一到下小雨,她就要上山,因为,木耳只有在下雨时才能采到,晴天时,它是干的,看不见,下雨时,木耳都发起来了,能够看到,采回来,要阴干,不能在太阳底下晒,一晒就化了。我姥说,一晒就化了,成不了耳子,有时,她弄些椴木回来,放在院子,下雨,也会长出点木耳,我没事就去浇点水。我姥不能总看着我,我二姨罢工了,没办法,有时,我妈就带着我上课,我四岁多时,就跟着我妈,坐在教室里上课了,我也不闹,我妈教一年级时,有的学生不会的,我就会,有时,我还到黑板上去写,够不着,我妈就抱着我写,我不到四岁,就认二百多个字了,我姥不让我妈教我认字,说怕把脑子累坏了。有些字,我都是在墙上的大标语、大字报上学的。我先看会了,回来考我妈。我妈说,我看会以了后,回来,跟我妈说,妈,我考你一个字,你肯定不认识,然后歪歪扭扭地写出来,我妈说,她只要念一遍,我就认得这个字了,还会写出来。不过,这事就像好事变坏一样,由于这基础是自学成材的,就很不扎实,有时,就写错了,或者本来就是认的半边,我妈也没认真地纠正过,因为,本来,他们都不愿意让我学习,所以,到现在,还是错别字多,并不是我不认真,而是,我就认为那个错的,就是对的,树,就是这么被栽歪了。工作二十多年后,一个同事就我的错别字问题说了一句公道话,他说,看来,不是你不认真,而是你跟本就把错的当成对的了。

夏天还好说,冬天太冷了,不能跟着去教室了,我就到我姥姥家呆着。我舅的儿子比我小一岁,他常年呆在我姥姥家,我俩总打架,一般情况下,他打不过我,我会挠人,总是把他的脸挠得一瘤一条的,他奶奶当然心疼孙子,这可是他们老李家的长子长孙,不光我姥姥心疼,他的姑姑们更心疼,也就是我的姨和我妈。有一次,我又和大军打仗,她们偏心眼,说我。我说,凭啥?我二姨就说,他姓李,是我们老李家的人,你姓吉,你是老吉家的人,是外人。

上大学,看《红楼梦》,想起我二姨说的话,就想,林黛玉真是可怜,寄人篱下,还要经常惹人家的宝玉,怎么能不讨嫌,自己还标榜不多说一句话,不多走一步路呢,她在贾府说的话,走的路真是不少,姥姥对着再好,究竟还是外祖母,关键时刻还是向着他们自己家的人。那时,我还不懂这些内人外人的道理,只知道生气。可是,没有地方去,只好在她们老李家呆着。我妈她们经常拿我和大军取笑,说,自古流行姑表亲,让我和大军以后成亲,就像贾宝玉和林黛玉,我记得特清楚,有一天,大家都在我姥姥家,大军坐在炕头,我坐在炕梢,我俩要是都在,坐得一定要远,她们又拿着这个话题取乐。

姐姐几个帖子都合起来写吧
本来是合在一起发的,发不了,电脑上出现的字是“不符合字长”什么的,所以,只能一段一段地发了,也整不到一起,主要是老落伍了,网络不熟呀!谁能帮着整到一起,谢谢啦!
主题超过2万字,就得以回帖的方向,不过没关系,我帮你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