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杨林


我觉得没真生气,就是有生气都只是一点点气~

就是双方都等着,看谁先递上橄榄枝呢~

我觉得应该拽到一起,各灌上几杯,看到底能有多大的气~
我装那个干啥呀,会唱几句威尔第就绅士啦,伸腿儿吧。人活着就累,再装扮个绅士还不累死。
老程 发表于 2012-9-11 13:50
打死都不要被绅士,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是真骑士的作风啊,啊。
打死都不要被绅士,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是真骑士的作风啊,啊。
杨林 发表于 2012-9-11 15:20
卖糕的,又让我堂吉诃德,风车在哪儿?
本帖最后由 小讨厌 于 2012-9-11 17:52 编辑

我咋感觉回到幼儿园过家家了呢,谁跟我不要好,大家都不要睬他。。。。。大家都不许睬他。。。。


我知道老程才不在乎,就是被欢乐多的宝宝挑拨了,有点不爽。。。。。。。。。。但是能拿小宝宝怎么办呢,哎。。。
俺滴网站:www.cocophoto.com.cn
凡事有个底线,这样明摆着让新人难堪的聚会,不如不搞,只想着自己的一己之见,容不得他人的意见,已经很缺风度了,再由此结了梁子,摆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子,已经叫人笑到要牙医补牙了,还要新人参加一个难堪尴尬的聚会,这就太过分了。
今天,我就是高瑜
这种事很容易处理的,分开腐败就可以了。有必要整出这么大动静吗?
我认识一对离异的夫妇,双方都是我的朋友。我最近召集的2次腐败,一次叫了男方,没叫女方。一次叫了女方,没叫男方。
过去了,过去了,大家各玩各的,网友嘛网上交流足矣。今晚我音乐会听得不错,网友聚会想来也不错。音乐会观感我已经开贴,腐败PP赶紧上吧。
我不会小肚鸡场滴。
老程,没事。我最近去过北京两次,安静来去,下次找你腐败去。
本帖最后由 傻瓜也快乐 于 2012-9-12 11:11 编辑

看来老程心情不错,身体也恢复了。希望你开开心心的在论坛玩。观点可以不同,意见可以分歧,为此伤了和气就太不值得了。
即使在地狱,也要把它变成天堂
过去了,过去了,大家各玩各的,网友嘛网上交流足矣。今晚我音乐会听得不错,网友聚会想来也不错。音乐会观感我已经开贴,腐败PP赶紧上吧。
我不会小肚鸡场滴。
老程 发表于 2012-9-11 23:24
老程竟然也遇到此类事?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啊。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老程,没事。我最近去过北京两次,安静来去,下次找你腐败去。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2-9-11 23:59
吹笛,你就知道跑到北边去,就不知道东来的意义。

达摩都往东边跑。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144# 亚平
亚平老弟,我就是自我检讨,你可不要联想,自嘲不涉及任何人,俺从小到老就是一丑男嘛。
老程 发表于 2012-9-11 13:29
过度诠释了,抱歉。以程老哥的岁数和阅历,对某某某顶礼膜拜,是绝无可能的,我也如此,虽正面评价为主,但决不会将其神化。为一个不搭界的人伤和气,大可不必。
162# 亚平 是这样的,论坛就是文字卡拉ok。舞台上有大师,歌房里就是来吼着玩的。在论坛上装大尾巴狼就太自恋了。
老程怎么扯到装大尾巴狼了,扯太远了吧,呵呵,其实,我倒并非认为小妹耍个性、坚持原则有什么错,而是觉得小妹耍个性、坚持原则的方式、方法不对,在这件事上,之所以许多人帮老程说话,原因即在于此,你可以耍个性,你可以坚持原则,你可以和老程道不同不相为谋、老死不相往来,但在这件事上,你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老程去,我就不参加了,而不是,我去,老程就不能参加,或者,别通知老程,次序颠倒了,道理很简单,何大姐女儿女婿成婚,燕友之中,老程是绝对的第一功臣,何大姐女儿女婿和燕友聚会,最想见的,老程肯定排第一,这和杨林、老西安不同,你让何大姐怎能不尴尬。
心思慎密的亚平有一点没弄清,小妹是召集人,不可能不去,不叫不想看到的人很正常。
功臣可以自己做召集人,再腐败一次,爱叫谁不叫谁也是他的权利和自由。
心思慎密的亚平有一点没弄清,小妹是召集人,不可能不去,不叫不想看到的人很正常。
功臣可以自己做召集人,再腐败一次,爱叫谁不叫谁也是他的权利和自由。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9-13 19:23
回国英大姐,我注意到了,问题在于,小妹是召集人,如果以个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但恰恰用的是“在京燕友的名义”,而老程在意的,也在于此,老程以为,何大姐女儿女婿成婚过程中,在京燕友中,功劳最大的,正是他老程,以什么名义都可以不通知老程,但以“在京燕友的名义”,怎能不通知老程,以下是老程的回帖:



“这是一次以在京燕友的名义邀请晚禾夫妇,为他们祝福的聚会。组织者为了泄私愤,居然不许何大姐让我知道。在京燕友中晚禾夫妇与我相对最熟悉,让他们参加一场有意排斥老程的聚会,这俩孩子会怎么看母亲的这些网友?”
回国英大姐,我注意到了,问题在于,小妹是召集人,如果以个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但恰恰用的是“在京燕友的名义”,而老程在意的,也在于此,老程以为,何大姐女儿女婿成婚过程中,在京燕友中,功劳最大的 ...
亚平 发表于 2012-9-13 19:32
在京燕友的大部分都出席了,说明用在京燕友的名义没错啊。
我在澳洲华人中知名度很高,如果有人聚会用“在澳华人的名义”没邀请我,我不在乎。
我可以再找“在澳的华人”聚会,很多人也会来~~
以在京燕友的名义也没问题,但最好别在燕谈上发帖公开,发帖公开,让老程情何以堪。
还有,以在京燕友的名义,约请何大姐女儿女婿,让不了解燕谈论争内情、又对燕友老程满怀感激之情、在聚会时却见不到老程的何大姐女儿女婿作何感想?
在京燕友的大部分都出席了,说明用在京燕友的名义没错啊。
我在澳洲华人中知名度很高,如果有人聚会用“在澳华人的名义”没邀请我,我不在乎。
我可以再找“在澳的华人”聚会,很多人也会来~~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9-13 19:45
以“在澳华人的名义”没邀请老施,是可以的,但以“在澳知名华人的名义”不邀请老施,就说不过去了,道理很简单,不邀请老施,“在澳知名华人”就名不副实了,呵呵。
以在京燕友的名义也没问题,但最好别在燕谈上发帖公开,发帖公开,让老程情何以堪。
还有,以在京燕友的名义,约请何大姐女儿女婿,让不了解燕谈论争内情、又对燕友老程满怀感激之情、在聚会时却见不到老程的何大姐 ...
亚平 发表于 2012-9-13 19:48
你搞错了,首先发帖公开的是功臣,本来我们都不知道这事。可见爱唠叨不是好事~~
你搞错了,首先发帖公开的是功臣,本来我们都不知道这事。可见爱唠叨不是好事~~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9-13 19:56
哦,是吗?
哦,是吗?
亚平 发表于 2012-9-13 20:10
是的,肯定绝对,时间和文字都是证据。
这个事情,局外人就不要再加叙加议了吧。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2-9-14 15:44 编辑

我已经说过过去了,既然有那么个二八神婆还愿意扯扯闲篇,还装神弄鬼说神马证据之类,那我就再把事情原委说说。
晚禾婚礼何大姐请我出席并担任摄影(正式),她们还按行情给我准备了红包,我当然不会要。我去前北京一些网友托我代表他们并让我把他们的礼品带过去,后来又说网友要单独再搞一次他们亲自送。
婚礼那天我早上6点半就到了何大姐家,从晚禾化妆一直拍到婚礼结束忙到下午4点。事后整理出千余张照片刻了盘快递给何大姐。为此何大姐、晚禾夫妇、何家爸爸一直想请我吃顿饭答谢一下。我说没这个必要,等网友为晚禾祝福时一起坐坐就可以了。这次他们聚会,召集人明确告知何大姐不请我,何大姐怕我事后知道更生气,她硬着头皮打电话给我,尴尬程度可想而知。
某人有个性,道不同与我切割,这是她的自由。如果是她做东,或在她家里请客,她有权决定请谁不请谁。以大家的名义,网友AA,更何况我和何大姐事先还说过此事,召集人再这样做我当然非常不开心。她有什么权利替他人选择朋友?事不过三,以前几次我都没在意,这次是我把此事放到网上,让大家看看这种做法有多大意思。
做都做得,说有神马说不得?
昨天何大姐发短信给我,说她家三人想请我一起吃顿饭,我说实在没这个必要,此事不会影响我和何大姐的关系。以后机会有的是,顺其自然最惬意。
我希望这贴以后,非当事人不要再跟帖议论。
老程就把大度进行到底,此事连同所造成的尴尬和难堪就让它们都过去吧。上海在召唤,何不就此南下,到那里去喝几杯开心酒?
今天,我就是高瑜
没注意到版主已经关闭此贴,不好意思多了一句嘴。
今天,我就是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