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魔手为什么总伸向无辜的孩子

美国又发生了校园枪击案,20余名花季少年倒于血泊之中。想起近年来中国曾发生过的校园甚至是幼儿园那些惨剧,看来世界各地都有那些报复社会的既残忍又变态的疯狂懦夫。学校是孩子集中的地方,也是防卫能力低的地方,凶手容易得手,后果也很惨烈。枪击校园比开飞机撞世贸大楼难度小多了,学校防不胜防啊。
性质不同,老程切忌混淆!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20余名花季少年倒于血泊之中。
》》》》》》》》》》》》》
据说这些孩子都是5-10岁,还没到花季,没到少年。
按毛大爷的观点这是“表现出过度的自由”  言下之意他就是过度的专制  事实也是如此 呵
性质不同,老程切忌混淆!
psyzjs 发表于 2012-12-15 13:06
这种罪恶还分什么性质,都是人性泯灭!
5# 老程
社会鼓吹竞争使然,自然界优胜劣汰,强者生存嘛。人类是强大的,所以动植物成了牺牲品。成年人是强大的,所以孩子成了牺牲品。等孩子灭完了,成年人当中,男人就开始灭女人了。等女人都死光了,男人之间生死大决战就开始了。
5# 老程  
社会鼓吹竞争使然,自然界优胜劣汰,强者生存嘛。人类是强大的,所以动植物成了牺牲品。成年人是强大的,所以孩子成了牺牲品。等孩子灭完了,成年人当中,男人就开始灭女人了。等女人都死光了,男人之间 ...
李苗 发表于 2012-12-15 14:40
你先搞清楚原因,这些都是报复社会的极端恶行,和竞争有什么关系!人类为生存而竞争由来已久,没听过靠杀害竞争的。
你先搞清楚原因,这些都是报复社会的极端恶行,和竞争有什么关系!人类为生存而竞争由来已久,没听过靠杀害竞争的。
老程 发表于 2012-12-15 15:35
人类为生存而竞争由来已久,没听过靠杀害竞争的。
》》》》》》》》》
人类有文字的历史大概是3000年,这三千年里大型的战争有五千多次,小型的不计其数,这还不是靠杀害竞争?

我调查过那些谋杀孩子的或者绑架孩子的那些为人不齿的凶手的背景,发现大多数都是那种社会竞争的失败者,处在被社会淘汰的边缘的,自卑情结很严重的一类人。社会竞争是无情的,对失败者没有同情,也没有人保障他们的生活,也没有关爱他们,疏导他们,他们在社会竞争中遭遇形形色色的软暴力,他们心中淤积了太多的暴力无法排解,他们就要找一个渠道发泄。既然社会认可弱者应该被淘汰,那么他们作为弱者,就可以欺负更弱的人,结果目标就落到无辜的孩子身上。所以我说,社会应当反思,人类应当反思。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替整个社会受难,给整个人类赎罪。
人类社会要反思暴力是怎么来的,这个很大部分来自大自然嘛,来自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和杀戮,动物和植物的物种数量在加速减少,动植物完全没有抵抗能力,比孩子还要无助。一个生态学家说,对于大自然,人人都是纳粹分子。人类对其他生物不慈悲,对同类也不会慈悲,所以在很多人身上积累了很多暴力的因子,随时会扩散传染给其他人。暴力就好像是垃圾,那些被社会竞争淘汰的人就成了垃圾桶,吸收了太多了垃圾,最后就爆炸了,造成了很多无辜的孩子受害,其中可能有你的孩子,或者我的孩子。
所以我说,人要反思。我佛慈悲,阿弥陀佛。
这种罪恶还分什么性质,都是人性泯灭!
老程 发表于 2012-12-15 14:23
杀人要看杀人动机,有正当也有不正当的。

类似事件中,中国凶手的动机指向的是体制而非社会;美国凶手指向的是社会而非体制。所以我说性质有别。

老程还是看走眼了。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2-12-15 19:16 编辑

9# psyzjs
只有你这么强拉硬扯,疯狂残忍的刀枪指向无辜儿童,都是罪不容赦。按你的性质区分,在中国被杀的儿童是体制内儿童,在美国被杀的则是社会上的儿童。
他们都是自家父母的宝宝,人类的儿童。
9# psyzjs
只有你这么强拉硬扯,疯狂残忍的刀枪指向无辜儿童,都是罪不容赦。按你的性质区分,在中国被杀的儿童是体制内儿童,在美国被杀的则是社会上的儿童。
他们都是自家父母的宝宝,人类的儿童。
老程 发表于 2012-12-15 18:59
孩子无罪,但他们的父母未必无罪。

老程,你搞错了对象。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杀人要看杀人动机,有正当也有不正当的。

类似事件中,中国凶手的动机指向的是体制而非社会;美国凶手指向的是社会而非体制。所以我说性质有别。

老程还是看走眼了。
psyzjs 发表于 2012-12-15 17:39
大树的逻辑莫名其妙,你倒不如这样说,无论是中国体制问题,还是美国社会问题,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即人压迫人的现象存在,所以才会有人性丧失的“报复”动机产生。罪犯最终还是“心理”问题。

这是“压力与心理变态”的模式效应。
9# psyzjs
只有你这么强拉硬扯,疯狂残忍的刀枪指向无辜儿童,都是罪不容赦。按你的性质区分,在中国被杀的儿童是体制内儿童,在美国被杀的则是社会上的儿童。
他们都是自家父母的宝宝,人类的儿童。
老程 发表于 2012-12-15 18:59
老程,给你一个例子吧。

假设老程因为“某种社会正义”的事情所牵连而无辜入狱,不幸的是,在狱中受到绝不公正的“刑讯”伺候。然后,老程出狱后拖着残躯过活,却意外的发现那些曾经亲自动手施虐的刑警照样若无其事,又是腰粗膀圆的家伙。并且老程还发现这些刑警们和自己的家人(妻女)一起休闲娱乐。

下面的提问是:假若此时老程觉得心犹不甘,有心要报复的话。。。会选择哪一种人——刑警的妻子、女儿,或是刑警本人呢?
胡搅蛮缠,脑子进水。
从昨天起,心里就不好受,我的同事也不愿说话。
看到楼上那些话,心里翻腾。那些人的家里没孩子。
老程,把这个帖子删了吧。
若愚不大智
15# 愚民
孩子并不属于哪一家。他们通过父母而来,可是并不属于他们。
以前总是看见猎杀动物的报告,事情已经很不妙了。现在动物不够了,就轮到孩子了,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看了奥巴马的演讲,基本上是政客作秀式的表演,比天朝要高级一点而已,没有论及到事情的本质。他最后提到了宗教,提到了在天主里面获得安慰。天主真的可以安慰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么?我看佛教还是深刻一点,所有的生命都息息相关~~~~~~~~
胡搅蛮缠,脑子进水。
老程 发表于 2012-12-15 21:34
老程,你看自己就落入了这个“压力——心理反应的模式”。前半句是推理否定,后半句则是报复反击。难道你没看清我写的是“假设”吗?人不能免俗,在觉得人格遭遇羞辱时,忍不住也会一报还一报,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是一脉相承的。
12月15日,美国康涅狄格纽敦小学校园枪击案中的6岁被杀儿童爱米莉-帕克的照片首度在互联网上公开,迅即引发美国各界强烈关注。警方当天确定了枪击案遇害者的身份,爱米莉·帕克是20名遇害儿童之一。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今天,我就是高瑜
大树的逻辑莫名其妙,你倒不如这样说,无论是中国体制问题,还是美国社会问题,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即人压迫人的现象存在,所以才会有人性丧失的“报复”动机产生。罪犯最终还是“心理”问题。

这是“压 ...
test 发表于 2012-12-15 21:04
压力未必导致变态行为。将犯罪归结为“心理”仍显宽泛。


此次美国校园枪击案并不能用“压迫”机制解释,倒是凶手的精神疾病是主因。其中有社会压力,但并非充分条件,其实也有家庭教育失当与个人适应/调节不能的因素。所以我归结为“社会因素”。

至于“体制因素”,是中国凶手除了“向群体泄私愤”外,往往借此有向“特定群体”间接报复的动机。因此我说两者性质不同。

孩子被害当然令人非常痛心,但是不经理性分析随意对表观现象进行言语痛击,并不能阻止或预防类似事件的反复发生。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偏激的人 报复社会
变态的人 发泄不满
关键是
如果有疏导 渲泄的渠道
仇恨不会如此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