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律令……太没心肝了。
ironland 发表于 2013-7-19 13:31
说过来,这种高密度的合租,对小区的居民生活还是有影响的。这应交由小区居民表决决定,而不是政府规定。

在自然发展条件下,会有一些老旧的住屋腾出,因其租金低廉,足适于收入低微的人们居住。但,当下,政府将这些房屋尽拆尽除,市面上能提供的廉价租屋过少,使得低收入的单身人等难于找到适合自己的租屋。说起来,所谓的“贫民窟”是城市为入城打工者放低的门槛,但如今当政者将之视作城市的疮疤,并将除之而后快当做自己的政绩。

再一个因素是交通。北京极为低廉的地铁票价,使得车站近处的房屋租金甚高于其他地方。政府不懂得,这样的作法实际上补贴了那些有房者。

通胀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一般说来,住房租金的价格紧追着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底层员工工资的调整则在更后面。反过来说,如果货币稳定,未来就是可预期的,一些资金就会愿意建设一些租屋以求长期稳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