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来,一来就看到水色发起的好贴,欣喜中。
关于原罪,我也有一点自己的小想法,比较接近于倚睛天的看法,说出来探讨一下。
不少信外人士简单地认为,所谓原罪,就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触怒上帝,不仅被逐出伊甸园,而且人类就此代代背负原罪——吃个果果有啥了不得?这上帝也太不讲理了,太记恨,完全不符合现代法理精神,如何能让人接受?
然而,原罪就是盗窃罪吗?当然不是。人由上帝用泥土捏造,再吹了一口生气而获得生命。因此,人有其向上接近上帝灵性的一面,同时也因其源自尘土而有向下堕落的一面。原罪,是指人与生俱来须勉力克服的罪性:sin;而不是具体的罪行:guilty,如盗窃罪——那只是果,而非因。
回到《创世纪》去理解一下,上帝告诉亚当:“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毒蛇却另有一套说法:“你们不一定死,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 神能知道善恶。”——“如 神能知道善恶”,这是让人多么难以抵抗的诱惑!亚当和夏娃为此忘了神的教诲,听信了毒蛇——这是人类的堕落之始,
这也是人的第一重原罪:背弃上帝,妄自尊大,以为有智慧,就可以如同上帝,不仅能知道善恶。自己就成为自己的标准和主宰,再也不需要上帝了。
也许,对于某些自由主义者来说,这岂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但是,人人都是自己的标准,就等于没有标准,这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呢?
原罪的又一重,在《创世纪》接下来的故事中:该隐因为嫉妒兄弟亚伯的祭品蒙上帝悦纳,而诱杀了兄弟。——嫉妒与兄弟相残,这世界上所有的残忍杀戮,大概都不脱这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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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