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保护孩子不仅是本能和天性,还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甚至是整个生物界的基本伦理,亦由此,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把孩子当成私有物品随意处置,这才使妇女儿童保障法案获得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认可,对儿童来说 ...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1:47
我没有反对所有保护儿童的法案而只是针对简单滴以买卖儿童罪来处置那对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而把孩子卖给一对有需要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没有生育能力的公务员夫妇的那对小情侣的那个案子。本来是对孩子和孩子的父母以及领养的夫妇三方都有利的好事情就因为政府粗暴地以法律的名义进行干涉而同时损害了三方的利益同时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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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毒品,讲几个我周边的事情:
我们那嘎达少数民族聚集区,贩毒的集中于h镞,但他们自己是不用的,而且每家只能出一个贩毒,假如不幸被毙也是死了他一个幸福全家族。

我以前公司的厕所里死了一个隔壁公司的小伙 ...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2:10
我也可以讲出周围有人做生意亏本欠了一屁股债老婆孩子都不管了长年躲在外面不回家,还有人炒股票亏了好多钱只好跳楼,还有人爱上了户外旅游探险结果迷了路失踪了好几年都没找到。那么国家是否应该立法不准做生意不准炒股票不准旅游探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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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反对所有保护儿童的法案而只是针对简单滴以买卖儿童罪来处置那对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而把孩子卖给一对有需要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没有生育能力的公务员夫妇的那对小情侣的那个案子。本来是对孩子和孩子的父母以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2:16
那好,现在你可以理解法治精神并不是要皆大欢喜,特别是每一个个案都要皆大欢喜。在此案中,小夫妻无力抚养属实,老夫妇能够尽职则无法确定,第三方无独立意志。怎么办?警方行动至少在这个阶段是恰当的~~后续还应该有各种跟进,最终把婴儿置于可核查可保护的环境之下。


我也可以讲出周围有人做生意亏本欠了一屁股债老婆孩子都不管了长年躲在外面不回家,还有人炒股票亏了好多钱只好跳楼,还有人爱上了户外旅游探险结果迷了路失踪了好几年都没找到。那么国家是否应该立法不准做生意不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2:25
你说的这些有没有吸毒猛烈呢?啊啊啊啊啊啊?


那好,现在你可以理解法治精神并不是要皆大欢喜,特别是每一个个案都要皆大欢喜。在此案中,小夫妻无力抚养属实,老夫妇能够尽职则无法确定,第三方无独立意志。怎么办?警方行动至少在这个阶段是恰当的~~后续还 ...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2:31
公务员夫妇是正常生育年龄,只是不孕不育而已,不是老年夫妇。后续警方也没法在派出所里养一个出生不久的小婴儿,而小情侣没有工作又要被拘留坐牢......, 我实在看不出警方行动有什么恰当之处,唯一的好处就是显得警察没有吃干饭而是有事情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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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应该首先穷尽合法路径,而不去拿那一万块钱对吧?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4-2-19 23:06 编辑
小夫妻应该首先穷尽合法路径,而不去拿那一万块钱对吧?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2:54
不对。

为啥不能拿钱呢?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穷尽合法路径呢?

最关键这一万块钱是对方夫妇自愿给的,而不是被强迫的。他们如果去做人工受孕,或者找人代孕,都得花钱而且冒风险吃苦头,现在他们化一万钱不吃苦头不冒风险就能得到一个健康的婴儿,非常乐意,为啥政府要干涉呢?如果你的理由仅仅是:这是法律。那我只能说:这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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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讲出周围有人做生意亏本欠了一屁股债老婆孩子都不管了长年躲在外面不回家,还有人炒股票亏了好多钱只好跳楼,还有人爱上了户外旅游探险结果迷了路失踪了好几年都没找到。那么国家是否应该立法不准做生意不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2:25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是知道自己是原子还是电子的~~~

作为国家和政府他的界限应该在各方利益交集之内,这是常识吧?欠债还钱,这是常理,利息7分驴打滚,这个恐怕不是常理吧,法律就是要约定你不能超出常理而已。


利息7分驴打滚-----你说的是高利贷是吧,那你说说看多少利率是常理,而超过了多少就不是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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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为啥不能拿钱呢?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穷尽合法路径呢?

最关键这一万块钱是对方夫妇自愿给的,而不是被强迫的。他们如果去做人工受孕,或者找人代孕,都得花钱而且冒风险吃苦头,现在他们化一万钱不吃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3:02
问题就是这样了,首先他们有没有履行正常的领养程序?如果履行了,10000元是营养费辛苦费还是什么可以界定,木有履行,养父母的责任在那里?怎样保证持续?


问题就是这样了,首先他们有没有履行正常的领养程序?如果履行了,10000元是营养费辛苦费还是什么可以界定,木有履行,养父母的责任在那里?怎样保证持续?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3:12
正常的领养程序非常复杂,可能他们拿不到任何钱,要跑很多衙门,盖很多章花费很多精力,还要被官员刁难,甚至勒索,难道到那个时候再一怒之下去砍人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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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7分驴打滚-----你说的是高利贷是吧,那你说说看多少利率是常理,而超过了多少就不是常理。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3:11
我说高利贷了吗?现在民间借贷年利30%不算高,但是实体公司实现利润30%不容易吧?作为国法来说一旦出现这样的状况,他应该主动调整杠杆,让民间喘息,不致毒死而已。


正常的领养程序非常复杂,可能他们拿不到任何钱,要跑很多衙门,盖很多章花费很多精力,还要被官员刁难,甚至勒索,难道到那个时候再一怒之下去砍人闹革命?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3:16
你怎么不说这就是法治精神的实践呢?目的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是从上到下对法治精神的最大践踏。


我说高利贷了吗?现在民间借贷年利30%不算高,但是实体公司实现利润30%不容易吧?作为国法来说一旦出现这样的状况,他应该主动调整杠杆,让民间喘息,不致毒死而已。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3:19
看不懂,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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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4-2-19 23:53 编辑
你怎么不说这就是法治精神的实践呢?目的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是从上到下对法治精神的最大践踏。
歪弟 发表于 2014-2-19 23:22
有趣有趣,小暴力革命派强调法治,谴责改良派五毛党目无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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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有趣,小暴力革命派强调法治,谴责改良派五毛党目无法纪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19 23:51
哦~~~我觉得小暴力派和大暴力派的区别就是强调法治呢?


改良派不能一味觉得自己才是改良哈,你早晨吃一碗莲子噎住了就要打杀杭州所有的采莲妹妹?!向交集靠拢才对的~~


回晓梦:

你反对猜测,但是我在你的帖子看到了你猜测出来的非常具体的数字,还绘声绘色描述你臆想出来的画面。

还有,“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将贩毒合法化”这样的断语是不是也是猜测呢? 如果吸毒合法化了,但是贩毒是非法的,那么是不是要把每个吸毒的人都逼成DIY制毒专家呢?

N多年前,没有人相信地球是圆的,但是地球确实是圆的,而且现在变成了常识。N多年前没有合法的同性婚姻,合法的卖淫,现在都变成了现实。所以我劝你不要下这种断语。再重复一句名言:今天的禁忌可以成为明天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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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左小右小暴力,那也有小改良,很可爱的说法。

小左是口是心非,见到免费就贪,从不为公益奉献一点什么的。小右倒是言行一致,小商小贩赚小钱。小暴力就难说了,基本上也是口头暴力派。

邹峰一根筋导致这个帖子热火。

做生意破产没有那么可怕,几个大老板都有破产了重新开头的故事,什么史玉柱、马云,所以,拿做生意破产与吸毒后的破产相比是不对的。
吸毒不是单单破产问题,吸毒与致死是必然关系,且顺便危害家人,做生意与致死没有必然关系,更不一定危害家庭,做性交易的话,与致死也没有必然关系,着两类做完后,身体都没有问题,唯独吸毒身体不行。
参加交流
哦~~~我觉得小暴力派和大暴力派的区别就是强调法治呢?


改良派不能一味觉得自己才是改良哈,你早晨吃一碗莲子噎住了就要打杀杭州所有的采莲妹妹?!向交集靠拢才对的~~
歪弟 发表于 2014-2-20 00:45
小暴力法治改良派,欢迎欢迎。

提个小问题:如果你是那个网络警察,发现这对小情侣把自己的婴儿卖给不孕的夫妇,你会坚决精准狠打击,还是会枪口抬高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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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太寂寞了。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85# 晓梦

有偿代孕其实就是一种婴儿买卖,只不过有偿代孕是事先签合同付定金,而一般意义上的婴儿买卖是临时找买家。这种买卖和蓄奴或者人口拐卖完全两码事。

文明的的重要标志是细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说卖婴儿就联想到蓄奴,人口拐卖,简单联想加贴标签才是一种文明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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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邱晓云 于 2014-2-20 11:05 编辑
还有,“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将贩毒合法化”这样的断语是不是也是猜测呢? 如果吸毒合法化了,但是贩毒是非法的,那么是不是要把每个吸毒的人都逼成DIY制毒专家呢?

N多年前,没有人相信地球是圆的,但是地球确实是圆的,而且现在变成了常识。N多年前没有合法的同性婚姻,合法的卖淫,现在都变成了现实。所以我劝你不要下这种断语。再重复一句名言:今天的禁忌可以成为明天的信条。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20 09:22
今天的有些禁忌可能成为明天的信条,并不是今天的禁忌一定可以成为明天的信条,拿小概率事件当必然会发生的事是缺乏常识的表现。你现在的心态与当年那些马教信徒没什么两样,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宇宙终极真理,不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验证思考修正自己的思想、理论,一见符合你理论的说法,就当真,完全不顾实际,也不顾常识,还自我催眠:那一定是明天的信条。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邹峰太寂寞了。
迅弟儿 发表于 2014-2-20 10:56
说实话,我太寂寞的一个原因是燕谈不够热闹,所以就把你抛出来了。

怎么你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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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太寂寞的一个原因是燕谈不够热闹,所以就把你抛出来了。

怎么你才来!?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4-2-20 11:03
另外几个原因呢?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本帖最后由 邱晓云 于 2014-2-20 12:16 编辑
http://news.163.com/09/0511/09/5918MC7C000125LI.html

研究报告由Cato研究所于四月份发表。研究报告表明在个人持有毒品合法化的5年之内,青少年非法使用毒品的数量已经下降,由共享注射器而导致艾滋病感染比率也在下降,而寻求治疗的人群却增加了一倍多。

研究者Glenn Greenwald说:“从每个研究的指标可以看出葡萄牙毒品持有合法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毒品持有合法化促使了葡萄牙很好地管理和控制了毒品问题,而这项法律的效果几乎远远超过其它西方国家所采取的毒品策略效果。”

葡萄牙的毒品吸食量远远超过欧盟和美国。但是,随着毒品持有合法化,葡萄牙的吸毒者中15岁以上的人数所占比率是欧洲国家中所占比率最低的,仅为10%。ironland 发表于 2014-2-19 12:59
这是典型的有意误导大众的宣传。有意含混其词,让读者得出错误的结论。

研究报告由Cato研究所于四月份发表。研究报告表明在个人持有毒品合法化的5年之内,青少年非法使用毒品的数量已经下降,由共享注射器而导致艾滋病感染比率也在下降,而寻求治疗的人群却增加了一倍多

第一段看上去好像一切形势大好,实际就是有意误导:

葡萄牙2001年实施的是:个人持有十天毒品的量(1克海洛因、2克可卡因、25克大麻叶或5克麻药)无罪化,不是合法化,就像国内随地吐痰,抓住了教育、罚款,不是随地吐痰合法化,大家可以随地吐痰了;
由共享注射器导致艾滋病比例下降,直接原因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免费为没有能力的吸毒者提供注射器,与持有毒品无罪化无关;
而只提青少年使用毒品数量下降,不提总体使用毒品人数全面上升,则明显是为了误导读者,到底实行这个无罪化后吸毒者增加还是减少呢,请看转帖的数据:

ZT
开限毒品的政策成立于2000年,执行从2001年开始。根据2001-2007的统计数字:
治疗康复成本明显上升。
吸毒人群的HIV感染率下降71%
药物致死率下降,但由于吸毒人群增加,每年的药物致死人数仍保持相同水平
非法药物滥用率从7.8%增至12%
大麻使用率从7.6%增至11.7%
可卡因使用率从0.9%上升至1.9%
摇头丸使用率从0.7%上升至1.3%
海洛因使用率从0.7%上升至1.1%

当然这才是寻求治疗的人增加一倍的原因,因为吸毒者增加一倍了嘛。

最后来说那个唯一美好的数据:青少年非法使用毒品下降。这里的青少年指13~15岁,这时段的少年,一般只是狂欢时尝试一下吸毒,毒品买卖并没有合法化,也没有毒品价格大幅下跌的信息,相信这些没有收入的孩子想经常吸毒也不容易,那么这个数量为什么会减少呢?

这倒确实应该归功于非罪化。去年路口站着红袖箍,抓随地吐痰的,抓一个罚五元,一个路口一年抓了一千个,今年把红袖箍撤了,一个也没抓到,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因此欢呼:不去管,随地吐痰的人反而大幅减少!这显然是那美好数据下降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呢,更好玩,非罪化后,吸毒者被抓后不是送去警局,而是送去地方戒毒委员会,由心理学医生和律师跟他谈话,教育,当他说他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后,就可以离去,只要三个月不被重新抓来,就不会留任何记录,我原话照录:“我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来过这里,留下吸毒记录。”医者有仁人之心,这样做确实不错,还没有成瘾的少年留个吸毒的记录不利他们成长。
然而,因此,当然,这样一来,有记录的青少年使用毒品数量就下降了。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对牛弹琴,弹得牛默不作声或者乱发声,其实俺不算有本事;对变态牛弹琴,而且能把变态牛弹得变也不是不变也不是,已无态可言,这比庖丁还厉害!
不知道这个晓梦是学啥专业出身的,这文字读得很受用啊。PFPF!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这将把邹峰搞得更寂寞,有点于心不忍啊。俺不由得启动了恻隐之心。
这个结果是可预期的,无可救药的,所以俺问邹峰另几个寂寞的原因是在什么。看能不能从另外的原因帮助他一下。但是却遭到拒绝回答。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本楼幽默之处,就是邹锋想着把迅弟儿当作练拳沙袋,结果自己变成了会叫痛的沙袋。有了晓梦这样的练拳往打破沙袋打漏沙袋的死练方向练的,俺就可以撤下围观了。继续练,俺保证抵制冷拳!
今天,我就是高瑜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4-2-20 18:06 编辑

以及你在35楼认为那个拐卖儿童案是错的。这已经突破人性底线了。你为了宣扬那YY出来的可笑的歪理不惜挑战最基本的常识和理性,买卖儿童都要合法化。完全是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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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注意基本用词准确,什么叫拐卖儿童,拐的意思是骗,就是乘家长不注意的时候把儿童带走骗走。

注意我的判断标准是有没有受害者,我举的案例中是没有受害者的,拐卖儿童是明显有受害者的。

显然我们的标准不一样,你的标准是有没有收钱,你认为如果那对小情侣没有收钱就没有问题,那如果他们没有收钱但是把孩子随便送给别人呢?

我认为这和他们谨慎选择了一对条件不错只是不会生育的公务员夫妇但是收了钱相比,是更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我来说是否自愿,没有强迫是重要的判断是非标准,而对你来说这个标准这是个笑话,你的标准是是否收钱,所以我们的分歧就产生了。

说到这里顺便问一句,如果一个人把毒品送给别人没有收钱,你是不是就认为没有问题了?因为他没有“贩卖”毒品啊。法律只有贩毒罪而没有送毒罪啊。

再问一句,如果他们没有收10000块,而是收了10块钱,是不是贩卖儿童罪?如果1块呢? 如果只是喝了对方泡的一杯茶呢?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比如一个法官收了当事人的钱就完蛋了,即使他没有枉法偏袒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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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梦老是劝我不要比喻,但是自己比喻起来比谁都来劲。法官收钱妨碍司法公正,这个和我说的案例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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