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夏加坤在2007-2-8 20:08: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7-2-8 12:37: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夏加坤在2007-2-6 18:42:00的发言:想不到这个帖子这么热闹。 呵呵。可是李敖的书你们真的都读全了么? 李敖大全集不读三遍以上,对李敖没有发言权。 这是我的观点。 回小夏先生:抱歉,别说三遍,一遍我都懒得读。但是,假如(只是假如)我有志写一本李敖评传,说不定就要下这么大的功夫了,就像李敖评论蒋介石一样。这只是做学问的高级规矩,没什么了不得的。但如果志不在此,评论每个人之前都要把他的全集读上三遍,就只能是荒唐了。比方说你小夏先生,你或许也会在论坛上批评别人,批评之前你能确保对被批评者的文字都读了三遍吗?再比方说你树为榜样的李敖,他批评了余秋雨,还把大陆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数落了一遍,你认为李敖不仅把余秋雨的全部文章都通读了三遍,还把大陆所有知识分子的文章都分别读了三遍吗?如果你的意思是把李敖援为特例,你的“三遍”论仅仅适用于李敖的批评者,其他批评(包括李敖对他人的批评)则不受此限,那就更加荒唐了。 批评有很多种,可以全面论述,也可以蜻蜓点水,有时,“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也未必不能采纳,而且,如果被攻的那一点恰恰具有核心或练门的价值,攻其一点就足够了。 在我眼里,李敖是一位极有特色的文化人,他的若干长处甚至无人能及,但这并不能构成他免于批评的理由,他也无权对批评设立苛刻的门槛。何况,他自己先已触犯了自己设立的标准。李敖有了不起之处,但他不是特权人物。事实上,一个人物越“公共”,他遭到批评的门槛反而应该越低,而不是相反。大人物批评小人物,应该谨慎,小人物批评大人物,不妨放胆。兔子尾巴最好少惹,老虎屁股不妨多摸。何况,世事还有个对等原则,一个人对他人的冒犯越大,他就应该同时具备足够的雅量,准备迎接他人的反驳。 泽雄兄: 我上面所说的批评是有价值的和有分量的批评, 您所说的批评是普通的广泛的批评. 李敖对蒋介石的批评是前一种,对大陆知识分子的批评是后一种. 这两种批评都是合理的. 李敖是自由主义者,怎么会反对批评呢? 他甚至写过一篇文章<<把敌人出版>>,把批评他的文章写在他自己文章里面. 如果泽雄兄要写一个有价值的<<李敖评传>>,光把<<李敖全集>>读一遍恐怕还不行, 在此之前恐怕还得写个<<老毛评传>>,否则您的<<李敖评传>>也不见得有什么价值. 兔子尾巴最好少惹,老虎屁股不妨多摸。这种精神我也很欣赏, 重复引用一遍,与泽雄兄共免. 呵呵,我在假如后面特地用括号补充说明“只是假如”,加坤兄还是要揪住不放。看来,连“假如”都得谨慎使用了,那就把话说得直白些:我不可能写《李敖评传》,首先是远远没那能力,其次是远远没那兴趣。 不过,加坤兄的逻辑实在让我不敢恭维:为什么有人想写《李敖评传》,就非得先写《老毛评传》呢?你怎么如此热衷于给事情设立门槛?一会儿是读三遍李敖全集,一会儿又弄出一个《老毛评传》来。瞎猜一下,李敖未必认同你的这个建议,因为你等于排除了别人为李敖立传的可能性,李敖对此会高兴吗? 李敖敢于公然对抗蒋介石,这份胆量人人钦敬,我也从未有过不敬。但如果你认为他对抗蒋介石与国人公然对抗老毛,属于相同级别的事,我只能说你太幼稚了。李敖若在大陆,他连公开反抗的机会都没轮到,说不定就那个什么了。老蒋与老毛的区别,约等于沙皇与斯大林的区别。——这在我眼里,几乎就是常识。两者不宜盲目比较,在我眼里同样是常识。 在公共论坛上,我要求自己尊重别人的权利,尤其是尊重别人“不作为”的权利。恕我直言,如果我们依旧热衷于用激进的道德来随意挞伐他人,我们在意识上只会距民主和平等理念越来越远。真正勇敢的人,永远不会满足于嘲笑别人不够勇敢;退一步说,即使要嘲笑,也不会选择在公共论坛上,用隆重彰显自身的方式来进行。——坦率地说,这根本不是勇敢。 言重了,很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