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律诗与对联的本质特征

 
    偶见有网友教导他人,谓律诗中间二联对仗有一二字不对即非律诗,应叫“古风”,不禁愕然。
 
    对联与律诗,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讲平仄及对仗,今将二者作一比较,以见二者本质特征。
 
    清蘅塘退士编的《唐诗三百首》是一部影响甚广的唐诗选集,素有“风行海内,几至家置一编”之誉。我们从中选两首诗,看看平仄和对仗在律诗中孰轻孰重。
 
        望岳 杜甫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夜泊牛渚怀古 李白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
    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
    明朝挂帆席,枫叶落纷纷。
 
   《望岳》见卷一“五言古诗”,《夜泊牛渚怀古》见卷四“五言律诗”。
 
    这两首都是五言四韵。前一首中间四句对仗很工整,但平仄不合律,属于“古风”;后一首平仄合律,但完全不用对仗,属于“律诗”。
 
    由此可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只能说不是典型性律诗,或称非典型性律诗罢了)。
 
    对联则与律诗相反,对仗为本质特征,平仄为非本质特征。我们也看两个例子:
 
    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
 
    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
 
    前一个例子平仄不合格律,但对偶工整,历来被认为绝妙佳联。后一个例子虽然平仄完全符合格律,但多数字有失对偶,故不是对联。
    花间兄说得不错,“少有律诗不对仗”。这句话的一个含义就是,不对仗的律诗不多,但是有。不对仗的律诗仍然算律诗。因此,说两个字对得不好——且不说其判断得正误——便不算律诗,只能算古风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无尘兄把格律诗分为律诗和绝句的说法不准确。格律诗即近体诗,包括律诗、长律和律绝(广义的格律诗还应包括词曲)。绝句本身有两种,一种是近体,一种是古体。王力先生称之为律绝和古绝。前者讲平仄,后者不论;前者须用平韵,后者可用仄韵。

   律诗的平仄格律是本质性规则,基本不符则非律诗。律诗的对仗为非本质性规则,少用甚至不用的律诗仍为律诗(只是不太符合律诗的审美标准),但无论对偶如何高妙,不讲平仄就不是律诗。这个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无独有偶,《唐诗三百首》还收录了一首五律,也是零对仗。

寻陆鸿渐不遇 僧皎然

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
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扣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到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8-27 15:48:31的发言:

僧皎然,人家是日本人,写汉诗当然对仗有毛病的啦。

[em05]

    这话不对。其错有三:

    一、《唐诗三百首》是童蒙读物,不可能选“有毛病的”诗教学童。

    二、日本人汉学有成的,其水平并不一定在汉人之下。唐都长安是当时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日本、新罗等国家纷纷派遣留学生来长安学习,一些留学生也成为写诗能手。如日本留学生阿倍仲麻侣,汉名晁衡,与李白、王维等结下深厚友谊,李白曾因听到他渡海回国而遇难的传闻而深情写下《哭晁卿衡》一诗。新罗留学生崔致远12岁入唐求学,18岁考中进士,曾写下大量诗文,其文集《桂苑笔耕》流传至今。《红楼梦》中宝琴也介绍过外国人写的律诗。

    三、僧皎然,字清昼,本姓谢,为南朝宋谢灵运十世孙。湖州(今浙江吴兴)人,并不是日本人。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8-27 17:57:23的发言:

一、皎然到底是不是东洋人,俺缺乏研究。兴许句号说得对,当然也有人认为他只是“自称谢灵运的十世孙”。如果以你说的为准,俺没意见。

二、李白写过《哭晁卿衡》,不等于阿倍仲麻侣写汉诗一流,不然倒要请句号兄说说看了,晁太君都有哪些个不朽的诗是让你终身难忘、倒背如流的?

至于《红楼梦》里宝琴介绍过外国人写律诗,那也能算外国人写汉诗的证据吗?

三、《唐诗三百首》是童蒙读物,那得是认得多少字的儿童啊?什么时候的事呢,遥远的过去,还是不可知的未来?

[em05]

   一、我对僧皎然到底是哪国人并无研究,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有刀先生如果有研究,尽可以指教。决没有“以我说的为准”的道理。

  二、你先前提的问题是日本人当然对仗有毛病,所以我说汉学学得好的外国人也可以写出合格的汉诗来。这似乎与“不朽”、“终身难忘”、“倒背如流”等等标准有很大距离吧?

    当然,我可以将所知的有关晁衡的一鳞半爪的资料转录于下,供有刀先生参考: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江苏镇江市对外友协、日本日中文化交流协会等单位在镇江北固山上树立了一座大理石的诗碑,碑上鐫刻著晁衡的《望月望乡》诗:“翘首望东天, 神弛奈良边. 三笠山顶上, 想又皓月圆。”由赵朴初题写碑额,书法家沉鹏和日本书道院院长田中冻云书写诗文。

唐玄宗开元五年。阿倍仲麻吕始入唐太学读书,由於他聪颖好学,才思非凡,尤工诗文,不久中了进士。他与王维、李白等中国诗人交谊颇深,过往甚密。

《长安望月》 晁衡

辽阔长天玉镜升,仰首遥望动乡情。犹是当年春日月,曾在三笠山顶明。

《衔命还国作》晁衡

衔命将辞国,非才忝侍臣。天中恋明主,海外忆慈亲。

伏奏违金闕,騑驂去玉津。蓬莱乡路远,若木故园林。

西望怀恩日,东归感义辰。平生一宝剑,留赠结交人。

    三、《唐诗三百首》是清中期以后到民国初年私塾童蒙教材。那个时代的读书人,吟诗作对是基本的功课,是从小练就的童子功。由于这个性质以及它流传的广度,可以认为它的选材具有相当的可靠性。下面抄录该书的序言,以资参考:

    唐诗三百首题辞

世俗儿童就学,即授《千家诗》,取其易于成诵,故流传不废。但其诗随手掇拾,工拙莫辨,且止五七律绝二体,而唐、宋人又杂出其间,殊乖体制。因专就唐诗中脍炙人口之作,择其万要者,每体得数十首,共三百余首,录成一编,为家塾课本,俾童而习之,白首亦莫能废,较《千家诗》不远胜耶!谚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请以是编验之!

乾隆癸未年春日,蘅塘退士题。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8-27 21:56:52的发言:

……

我想,蘅塘退士编选《唐诗三百首》,一定会考虑诗歌的发展过程和某些别具一格的优秀诗歌,估计在分类时,不会没有犹豫,这首《夜泊牛渚怀古》究竟如何归类,有何依据。优秀诗人有独创体例的才情和气魄,李白就是这样,在格律诗已经有了严格的对仗要求后,他可以无视对仗,专注于直抒胸臆、一气呵成、自成一体。这样的诗歌他写得精彩,后人却未能纷纷仿效,因此没有形成独特的诗格(或诗体?),编者归类时又不忍放弃这首好诗,所以只能将其归入律诗一类。

句号兄据此特例(包括无独有偶的那首)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不恰当的:“由此可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只能说不是典型性律诗,或称非典型性律诗罢了)。”

我认为,律诗在平仄、押韵、对偶方面均有要求,对偶不能排除在律诗的本质特征之外。那么为何专家们总是强调,格律诗在平仄方面更为严格呢?主要是因为格律诗包括绝句,而绝句是不讲究对仗的。

当然,我同意,童兄将泡人兄那首诗归为古风是不恰当的。

    我只是叙述一个事实,并非得出什么结论。《唐诗三百首》即是证明。你认为衡塘退士选入那两首零对仗的律诗是“考虑诗歌的发展过程和某些别具一格的优秀诗歌”,“归类时又不忍放弃这首好诗,所以只能将其归入律诗一类。”这才是没有根据的悬想之词。须知此书并非探讨诗歌源流的著作,而是选取典范教材传授童蒙学习之用。何况,即使不忍放弃,也断无非入律诗不可之理。这所以选此二首,明明是告诉习者,律诗有不对仗之一体而已。

    补记:16楼“择其万要者”中“万”系“尤”之误。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8-28 11:59:03的发言:

回句号:

一、老兄的杠抬得真气人。我都在回帖里承认了关于僧皎然是不是东洋人“俺缺乏研究”,你倒好,回一句“有刀先生如果有研究,尽可以指教”,我要“以你说的为准”,你还不乐意,瞧这事儿闹的?

二、谈到晁衡等人,你的说法是确认他们汉诗写得很好,你要早说他们的汉诗写得很蹩脚,我当然就不会请你背诵晁太君的作品了。

老兄在网上搜到的那几首汉诗,包括《望月望乡》、《长安望月》,有刀都是第一次读到,果然皆非诗中上品。《衔命还国作》里有联句。“天中恋明主,海外忆慈亲”,“伏奏违金闕,騑驂去玉津”,“蓬莱乡路远,若木故园林”,“西望怀恩日,东归感义辰”,那对仗功夫,真傻。

三、如果你把《唐诗三百首》看成“清中期以后到民国初年”“那个时代的读书人”的必读书,有刀大体同意,但这不等于《唐诗三百首》是用来让初识字的小朋友练文学童子功的。那篇蘅塘退士撰写的《 唐诗三百首题辞》,说的是《千家诗》在“世俗儿童就学”的时候“即授”,但《千家诗》中选录的诗作“随手掇拾,工拙莫辨,且止五七律绝二体,而唐、宋人又杂出其间,殊乖体制”——也就是在批评《千家诗》,说它作为教材有很大问题了。

句号兄,对不对呀?

[em55]

    一、有刀兄误会了!我是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并非与你抬杠。我告诉你不并无研究,只是道听途说。我说你如有研究可以指教,并没认定你有研究,只是一种假设。如果你尚未研究,那当然可以存疑(你说过有人说只是他自称谢灵运十世孙)。至于你说的“以我说的为准”,那我更不敢应承了,我都承认我是人云亦云了,若真想弄清,当然不能以我说的为准了。

    二、你说的那首是排律,排律的对仗大抵都是那个样,并不是他的特傻而已。我也不是说他的诗一定多么好,只是认为他完全能够掌握汉诗的格律而已。

    三、那书编者对《千家诗》不满,是认为它在选材和体制上有不足,并不是嫌它作为教材教学生太早了。现在不少人觉得古人作诗的水平比今人高得多,其实那是古人学得早学得多的缘故。

    句号向花间老师汇报一下心得:

    “面对这样奇怪的分类,王力先生也只能按《唐诗三百首》、《唐诗别裁集》中的不同分类,统统照搬。却不能讲清分类的标准”。俺觉得这是因为诗体分类(及其他诗歌问题)主要是实践问题,而非理论问题。不可能采用一个科学的分类标准。大师们采取的方法是实事求是的。俺觉得用不着什么事都得有个明确的标准才行。

    俺听说乐府是古代中央政府设立的主管音乐和歌曲的官署,负责采集和编制歌曲,这些配乐演唱的歌辞就称为乐府诗,简称乐府。乐府后来成为一种诗体的名称。文人模仿乐府诗而创作的作品也叫乐府诗,其实并不配乐演唱。唐诗中的乐府诗大抵是这样罢。这里有俺悬想的成分,俺坦白。

    乐府诗大都取自古乐府的题目,如塞上曲、塞下曲等,都是古乐府的常见题目。李白的《关山月》,王琦注云:《乐府指题要解》:关山月,伤离别也。其余各篇大率如此。这些诗都不用于合乐,只是文人的案头作品。这是三百首中五言乐府的情况。七言乐府则大都为近体诗,是用于合乐演唱的。这是唐代兴起的。

    乐府诗从格律上说,有的属于古体,有的属于近体。三百首的分类标准是一种复合标准,不是单一标准。

    说到三百首,俺以为作为童蒙课本,当然应选规范的作品,因为那是当作范本来学习的。其实古人并不像今天我们一些人那样看重格律,甚至神化格律。一首诗在某些方面或某些地方破律并不是严重的问题。

    你说95%的律诗都对仗,这是没错的。那剩下的5%不是也没排除出律诗之列吗?你也可以说用对仗的是正格,不用的是变格。反正不要那么绝对化就是了。

    一首诗的体裁真的那么重要么?我觉得并非如此。即便你把一些诗视作四不像,那又何妨。各种形式都是为表达内容服务的,不同的诗体也都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近体和古体,从近体问世以来,一直是并驾齐驱,不分轩轾的。

 

   

    乐府是否单列一类,我已说过,并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说到底是习惯而已。乐府诗的题目一般是古乐府所有的,而古风则不必用已有的题目。并不是所有的“歌”、“行”、“引”都是乐府诗。像《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长恨歌》、《琵琶行》、《古柏行》、《丹青引赠曹将军霸》等,就不是拟古的题目,和通常的古风并无区别。

    清王琦注的《李太白全集》分类很有意思:古赋一卷,古诗一卷,乐府四卷,古近体诗十九卷以及文若干卷。古诗一卷总题为古风五十九首。后面将古体诗、近体诗一股脑儿放在一起。不知这古风与古体诗的区别是如何界定的。我想,这说明诗体的分类没有绝对的标准吧。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8-28 21:47:03的发言:

先生的解释学生还是不懂。《长恨歌》、《琵琶行》不是拟古的题目,李颀的《琴歌》该是拟古题目了吧?为啥只列入七言古风?而王之涣的《出塞》却算作乐府,题目好像没有拟古呀。这都怎么实践的?

再引洪迈一段文字:“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歌咏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倡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纲虽于此为宽,然乐天曾居禁密,且谪居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弹丝之乐,中夕方去,岂不虞商人者他日议其后乎?乐天之意,直欲抒写天涯沦落之恨尔。”——如果没理解错的话,《琵琶行》应该是被视为乐府了。

先生所举清王琦注《李太白全集》的分类,更是含混不清。这倒让我想到,咱国古人,逻辑向来混乱,分类更是弱项,那个张岱在《夜航船》里,植物部包括“花木”,物理部又写“花木”,重重叠叠的,好玩啊。

很赞同先生说的“我想,这说明诗体的分类没有绝对的标准吧。”——既如此,也不必将蘅塘退士的分类视为天律,至于全无对仗而合乎平仄的诗歌究竟划归何处,并无一定之规。是吧?

[em55]

    原来花间老师用意在此,呵呵。《琴歌》如果是拟古乐府的作品,那它归属乐府还是古体,应该都是可以的。因为其分类标准,一个是以题材风格为标准,一个是以格律为标准的。而诗分近体和古体,则是以格律为标准,所以不会发生既可入近体又可入古体的事。衡塘退士所编,为基础教育所用,当然在体裁审核上会更谨严,因此是可以引以为据的。

    《李太白全集》的分类尽管混乱,但还是没有出现矛盾。例如他没有将近体归在古风中。

    王之涣的《出塞》倒是真正的乐府,那是唐代配乐演唱的。当然,王作不一定是为乐府机关而作,但既经谱曲传唱,也就被认为乐府了。乐府诗的原义就是歌词。这就像如果花间老师写了一首新体诗,有人拿去谱曲演唱,后来有人在选诗集时,将花间老师的诗编在新体诗选或编在歌词选中,那都是可以的。但要是编在当代旧体诗选中就不合适了。对不?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8-28 22:46:39的发言:

俺27楼的帖子里有错,都怪金秋手快,引用了,俺不能改了,只好出乖露丑了,了了了,罢罢罢。当时落笔就有点犹豫,没去核查,还是怪自己忒懒。

《出塞》是拟古题,出自横吹曲之一的《出塞歌》。

[em04]

    这没有关系,随便闲聊,难免有记忆不准的事。意思是清楚的,例子不难重选。我相信你说的情况是存在的。一般来说,编入乐府的唐人七绝,都是当时作为歌词谱曲演唱的。像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就是为宫廷宴乐而作的歌词。
    8要紧,无非是闲聊嘛,有意无意都没关系。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9 13:33:36的发言:

喻守真在评论此作时指出:“这是一首不讲对偶的诗,但是细读它的音调仍旧合律,所以归入于律诗不入于古诗”。进而又说:“既称律诗其中二联必须要对,偶一为之则可,否则律诗不对,未免取巧”。

    那么它归入律诗不入于古诗,则是铁一般的事实。

    零对仗的律诗都算律诗(尽管可以指责其“取巧”),有两个字对仗对不上的律诗当然更是律诗了。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9 13:19:30的发言:

   “ 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这个例子虽然平仄完全符合格律,但多数字有失对偶,故不是对联。——按照句号先生的“解法”,这个例子完全符合律诗的“本质特征”,那它应该是“律诗”了吧?

    哦?有这个逻辑?童童好抬杠,那么好抬杠的都是童童吗?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4:31:01的发言:

哦?有这个逻辑?僧皎然的诗被归入律诗,那泡泡的诗也一定要归入律诗吗?[em09]

    你这是不当类比。皎然的这首诗被归入律诗,证明零对仗的律诗也是律诗。

    由此推出,将泡泡具有两联对仗的律诗以一个词的对仗有问题而归入古风,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4:40:42的发言:
句号先生教导我们:“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由此推出:“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属于律诗。

    这才是歪曲别人的意思。句号是在比较平仄与对仗两因素对律诗格律的意义时说的,并不是说平仄是判断律诗的唯一标准。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4:51:43的发言:

我没有歪曲,我只是引用了你的原话而已。“平仄是判断律诗的唯一标准”这话是谁说的?

    “平仄是判断律诗的唯一标准”这话我不知道是谁说的,我只知道你是这样做的。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5:31:12的发言:

既然如此,那么“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为什么不能是律诗?如果这不是律诗,那只能证明你这段叙述有问题。

    区别一个事物需要根据多个特征来判断。我这里只是比较律诗的两个元素——平仄和对仗,说明二者在律诗规则中孰轻孰重。要判断一首诗是不是律诗,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其他特征。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6:27:14的发言:

 

由此看来,句号先生前面对律诗所下的定义是非常不全面的,有误导读者之嫌。

    好像我还没有对律诗下过定义吧?
    不,这是在说什么样的诗不是律诗。这不属于定义。
    你没有看到“在平仄和对仗上”这样的限制式状语吗,这当然是在其他要素具备的前提下,比较这二者的作用时说的。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8-29 17:10:04的发言:
先容俺插一句嘴:杜甫《望岳》中的对仗,本来就不符合律诗的对仗要求,多也不提,“秀”对“晓”在音韵上就对不起来,何况,律诗押的是平声韵,这里是仄声,瞄一眼,就该排除在律诗之外了。

     花间老师以为对仗的词一定要平仄相对吗?不是这样。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万对再,数目类对数目类,声调却是仄对仄。

    唯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涓、埃当句自对,却是平对平。

    从韵部的平仄看诗体的归属,也是利用平仄特征。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8-29 18:13:03的发言:

回句号方家:对仗,有工对宽对。律诗的对仗,如果是首联相对,通常会平平相对或仄仄相对。如果是颔联颈联,平仄对住了,是工对(仅从平仄角度说),平仄未能相对,就可能是拗句。但是无论如何,尾字不可能出见仄仄相对的情况。

平仄的要求在对仗中一定是严格的。您所举之例,是不是属于拗句?救没救过来?俺深入不下去鸟~~~

[em66]

    律诗在对仗时,只要符合律句的平仄格律就可,并不需要每个字都平仄相对,不需要特别去考虑平仄问题。这话的意思是说,对仗句和不对仗句在平仄要求上是一样的。

    我举的陆游的句子,是拗句,下句用“无”字救。杜句则完全是正常的句子。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30 09:52:19的发言:

必须注意的是,律诗的发展有一个逐渐定型过程,其格律要求也是逐渐严格起来的,分类和归类同样的逐渐严格起来的,而我们现在要讨论今人作品,也只能以后来严格了的规定来要求。

    律诗和任何事物一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可是,律诗规则的定型到清代乾隆年间还没有定型吗?

    花间老师:钱钟书谈到的“当句自对”是律诗自对格中的一种形式,而非全部形式。还有一点应注意的是,钱先生是从修辞的角度谈这种形式的,而我们是从格律的角度谈这种对仗方法的。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30 10:01:22的发言:

“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有了这句之后,收不回去了。

    你在这儿是找不到半点便宜的。姑不说你断章取义的毛病,就说这“平仄合乎格律”吧,这当然指的是“律诗的格律”,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东的格律。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30 10:04:51的发言:

又想收?即便是这两个因素,你也不是说的什么“孰轻孰重”,而是一个必须,一个可无。一个必须,一个可无,你一直认为这是轻与重的区别?

    你的感觉怎么老这样出偏差呐,谁想收了?

    必须者重,可无者轻,这区别难道还不清楚?你归纳出来了意思,却不能理解其含义和联系。活活,叫我怎么说你好呢!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21:42:41的发言:

句号先生原话是这样的:“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如果这段话“是在说什么样的诗不是律诗”,那我得承认:句号先生的文字已经达到令常人不得不误解的程度。

    我这至少是第二次提醒先生了吧,先生似乎故意要不解我的话。那么,我把它引全了,你再评论吧:

    对联与律诗,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讲平仄及对仗,今将二者作一比较,以见二者本质特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
 
    对联则与律诗相反,对仗为本质特征,平仄为非本质特征。

    由以上引文可见,我在这里只比较了平仄与对仗这两个格律元素在律诗和对联中的地位。而且——你注意到了吗——“平仄合乎格律”是什么意思?当然是指平仄符合律诗的格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