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兄的“希望适可而止”隐隐约约可以理解

恕我直言了。但是大兴兄例举的4条理由哪一条我都觉得不充分。
1,是否关乎的是“网友个人私事”,我觉得有待商榷。我对“私事”的理解不是仅仅限于是否家庭婚姻等关联事项,而是事主对待这些事项的态度决定“私事”的公共边界。梧桐积极主动宣扬的一些事,决定了她对这些事情被公共化的一些意志,至少不是她不愿意被人提及的事项(否则她不会主动公布)。如果网友的议论是依据事实的话,这里应该没有任何问题。至于网友议论梧桐公开的事项,必须要她到这里来这一点,我有点不太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这不都是公开的吗?

2,这也不太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现在的讨论对网友的互相来往以及“三家和平共处”会造成什么可预见的妨害吗?我真的不理解。何况因为这个理由要求言论自制。

3,所有的帖子都是这样的性质啊。有些人会觉得好玩,有些人不觉得好玩。我也不明白这条为什么会成为理由。

4,这个好像和尚已经有所回答,我就省略了。总之,我找不到明确的因果关系。

最后我要说一说为什么写这个跟帖的原因。
    提倡人们就某个特定的话题少说话,这个在宪法学中被称为“言论自由的萎缩”,提倡和希望和建议如果出自于有能力控制人们言论自由的人的口中,这就立即形成由权力意志造成的萎缩效果。搞宪法学研究的人,维护言论自由几乎是这类人的本能。因为言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灵魂,而自由主义又是宪政主义的灵魂,缺了这个灵魂,宪法学的所有研究都没法谈起。所以,在日本比如说,经常会有学者称呼宪法学者是自由主义的看门狗。俺觉得这话是很贴切的:所有可能会对言论自由构成压力(不管是名言禁止还是苦言相劝乃至倡议)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宪法学者的高度警觉。
     道德是很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尤其是从自然法角度看待社会秩序包括法律本身的来源。但是正因为如此,道德永远只能通过模范作用来被推广。道德是一个代表“善”(人应所为)的行为规范,在受人们赞美和被希望推广的意志里,只有一个明显的例外:任何权力机构都需要适可而止的在道德领域前驻足。道德永远属于人民自己的事情,永远属于社会/社区的内部事项。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赞同迅弟儿154楼,先顶一下。

与大兴兄商榷

大兴兄150楼的帖子俺脚得还可以商议:
1、论坛应该充分尊重网友的兴趣和自由,你不感兴趣的话题自己不参与就是了,不能要求别人。网友发的帖子只要没有违反论坛强制性规定,只要没有达到删除的标准,那就应该允许网友发他想发的帖子。
2、我跟紫壶、迅弟儿之间的争论只是个人之间的争论,不代表论坛之间的争论,怎么会影响到论坛与论坛之间的关系呢?难道在大兴兄眼里,我们分别代表不同的论坛么?
3、我们争论的是对网友结婚应该抱什么态度、对网友申请斑竹又突然宣布辞职应该怎么看待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八卦、很低俗么?
4、关于“这些人在干嘛呢?”的问题,我想告诉他:我们在争论,这是标准的论坛争论,俗称掐架。
我在论坛上多次引发争论,也多次听到有人呼吁不要再说了,都闭嘴吧等等,我很不理解,不知道他们害怕什么?为什么不希望别人争论?如果争论的话题违反规定,斑竹自然会删除的。还有的斑竹喜欢锁贴,这更让人扫兴,你正有满肚子的话要说突然不让你说了,你想这是个什么感觉?俺脚得锁贴是斑竹对网友不信任的表现,斑竹认为网友对这个帖子讨论不好,所以干脆不让网友讨论了。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4 18:35 发表
我在论坛上多次引发争论,也多次听到有人呼吁不要再说了,都闭嘴吧等等,我很不理解,不知道他们害怕什么?为什么不希望别人争论?如果争论的话题违反规定,斑竹自然会删除的。还有的斑竹喜欢锁贴,这更让人扫兴,你 ...
关于锁帖我也稍稍说两句, 施国英网友说过: 每个人都是用文字在塑造自己的形象. 所以那些被认为写了很不堪的文字的, 其实他/她是在用自己的文字在描绘自己. 这里的网友我看都是成年人, 有自己的判断力, 没有必要锁帖.  作为读者, 看着看着, 看到一把大锁, 确实难受, 和看电影看到高潮被掐掉一样.

当然了, 每个网站都应该有自己的风格. 锁帖不妨也是一种风格.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嘿嘿,说不定梧桐也在这里潜水。
“我在论坛上多次引发争论,也多次听到有人呼吁不要再说了,都闭嘴吧等等,我很不理解,不知道他们害怕什么?为什么不希望别人争论?如果争论的话题违反规定,斑竹自然会删除的。还有的斑竹喜欢锁贴,这更让人扫兴,你正有满肚子的话要说突然不让你说了,你想这是个什么感觉?俺脚得锁贴是斑竹对网友不信任的表现,斑竹认为网友对这个帖子讨论不好,所以干脆不让网友讨论了。”
顶一下金秋这段话,在真名上,我发现梅茗最喜欢干这事,甚至还要封人家IP。

玉人MM做过被封的事吗?

你9月才注册,对那个网站的事很了解吗?

俺得回过来再说说道德的事儿

前面的帖子我重点从保障言论自由的角度谈了一些原则性的看法。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言论自由的萎缩效果”就根本没有一点意义了呢?
回答是否定的。这个问题在学术研究中也一直存在着争议。原因就是如何把持“度”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关于这方面的宪法判例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只要法官具备足够的坚守原则保障自由的底线意识就足够了。
论坛中的斑竹因为BBS的特殊性质,同时具备法官和行政官的职能,这就要求在面临言论自由与道德要求的紧张关系中,斑竹团队必须拥有足够完善的民主协商制度安排和民主意识。
在这一点上,我可以从专业角度来肯定的说,燕谈的法治和民主制度建设具有以前论坛前所未有的高度:因为在建立燕谈初始,斑竹和筹划者们投入了几倍于论坛发言的精力来探讨新论坛的制度问题,并且已经形成了初步完善的制度体系。

这时候,比如说管理团队中某个管理人员(含所有斑竹)的帖子管理认识要反映成团体意志,都会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程序。这是其一。
其二,即使是法治国家的法官,在判断言论自由相关的案件时,也只能做到尽可能的保障言论自由。这个“尽可能”就是一个“度”的问题。这需要相当深厚的专业基础和判例经验。在这一点上,我们所有的斑竹都是为网友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是我们学习并完善自己的过程。例如前面提到的“言论自由的萎缩效果”,这在宪法学中并没有被完全否定,原因是这其中没有实施强制。那么什么样的时候“言论自由的萎缩效果”是可以不被立刻否定的呢?宪法学给出的答案是当民主协商体制还有效的时候。
所以,从原则上来说,要尽可能避免“言论自由的萎缩效果”,但是从实际管理中,管理者需要具备足够的道德精神来维护论坛秩序。大兴斑竹没有强制,仅仅停留在倡议的阶段,梅茗斑竹在做所有的决定前都会在斑竹议事厅里征询大家的意见,我觉得这应该从负责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为了防止擦枪走火(无论是多么理性的个人都不能完全否定这方面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的萎缩效果”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又不能违反原则。在这里面的平衡掌握上,宪法学有很多可以利用的研究成果(涉及制度技术问题,从简)。至少另外的斑竹(例如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醒,这种制衡关系的建立就应该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闹剧局面在新真名------也就是我们的燕谈重新出现的可能性几乎接近于零。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很多网友的精彩发言,都值得细品,有时,一句蕴涵丰富的玩笑,在我心里都是精华.
大兴兄前后两次倡议了,但倡议之后,议论更甚了.当然,后来的议论几乎与梧桐无关,借她的那点事情,发挥大家的智慧而已。
别紧张,别担心,天塌不下来。大兴兄的倡议,看来是他自己模范遵守了,那是他的风格。其他的网友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这就是热辣题材的效果,到最后,热辣本身其实稀疏平常,但关于热辣的言论,确实珍稀。

[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7-10-5 00:21 编辑 ]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呵呵,和尚兄和迅兄对我的反论都很有力,而我是乐见话题转向言论自由这一重要问题的。
诸位放心,对这个帖不会封存、锁定。事实上,斑竹们正在讨论版规,制订各种奖惩的标准和执行规则,通过后应该会公布。这样以后网友、版主都会有一个公开的统一标准。
我的帖子只是说说我对此楼的走向和效果的看法,一己之见,提醒诸位一下而已。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4 18:35 发表
我在论坛上多次引发争论,也多次听到有人呼吁不要再说了,都闭嘴吧等等,我很不理解,不知道他们害怕什么?为什么不希望别人争论?如果争论的话题违反规定,斑竹自然会删除的。还有的斑竹喜欢锁贴,这更让人扫兴,你 ...
不想在这个帖子里插嘴,金秋所提的问题,已经延伸到论坛管理领域了。如果金秋觉得有必要,不妨去版务栏另开一帖,俺积极参与,和你辩上一辩。
看来,邹峰兄和玉人MM是站在你一边的,我觉得他们都在陪着你犯错。
我的结论先放在这儿:金秋这段话,昧于论坛民主的实质,对版主权力的认识是不正确的,由此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上缺乏参考价值。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0-5 11:12 发表

不想在这个帖子里插嘴,金秋所提的问题,已经延伸到论坛管理领域了。如果金秋觉得有必要,不妨去版务栏另开一帖,俺积极参与,和你辩上一辩。
看来,邹峰兄和玉人MM是站在你一边的,我觉得他们都在陪着你犯错。
...
俺已经在版务栏另开一贴,恭候泽兄大驾光临。

笑死我了,笑死我了。


看法国梧桐在那边回帖:

谢谢吹笛在湖北。
这个老实和尚,忒不老实,求爱不成,便在背后损人,别以为换了个马甲我就认不得你了,你瞒得了别人,瞒得了我吗,哼,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迅弟儿,根本就是个臭流氓。(请吴洪森、管理员和斑竹不要删去此语,“流氓”二字用在此处,绝非人身攻击,而是事实陈述。)
而周泽雄的老婆,则自以为是到了可笑可叹的地步。
金秋是个善良的傻大妈,虽然傻,但心地是善良的。
谁告诉你们,中秋那夜,我和现在的老公发生性关系了呢?我只说在他那过了一夜,过夜就一定要性交吗?只有性交,才颤抖、才消魂吗?事实是,我那天和他聊了一整夜,连接吻都没有,怎么可能发生关系呢。我老公是市府的秘书,而市府秘书为人都很正直,婚前性行为是绝无可能发生的。

傻大妈是否是骂人?
我是菜农
纯洁的秘书 ,好"处"
以前我不叫这名
我倒要谢谢梧桐对我的评价,她的心态我一目了然,还有一只眼睛正在看野景望风景~~~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借此机会申明一下,请网友不要把我的帖子搬到原真名,如果再搬,我视为侵权。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李菜苗 于 2007-10-6 14:5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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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国梧桐在那边回帖:

谢谢吹笛在湖北。
这个老实和尚,忒不老实,求爱不成,便在背后损人,别以为换了个马甲我就认不得你了,你瞒得了别人,瞒得了我吗,哼,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 ...
欧耶~~~~消息好快啊~~~果然很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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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时间:
欢迎各位老友到真名八卦一下~~~~
俺估计梧桐MM跟这个秘书又拜拜了。她刚宣布结婚的时候,俺就预感到她这样子离离婚也不远了,只是不敢说出来,怕不吉利。现在可能确实出问题了。
173楼让俄乐到狂喷哈~~~
173楼的太八卦了吧,你不是真心祝福他们吗,怎么那么早就预感人家离婚呢?当然,好象也不完全矛盾。不过,这一回,你可是远见到家了,聪明成精了。被梧桐骂傻不丢人,被表扬善良,光荣!
梧桐也是的,说什么“我那天和他聊了一整夜,连接吻都没有,怎么可能发生关系呢。”,这之间一定有冲突吗?聊天了,就不能接吻了?不接吻,就不可能发生关系?而对于有些人群来说,接吻就是发生关系。。。。。。
本版风云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
“173楼的太八卦了吧,你不是真心祝福他们吗,怎么那么早就预感人家离婚呢?当然,好象也不完全矛盾。不过,这一回,你可是远见到家了,聪明成精了。被梧桐骂傻不丢人,被表扬善良,光荣!”———兮兮这话是不是有点幸灾乐祸啊?俺为梧桐MM说话也挨骂你感到特兴奋吧?
俺依然觉得梧桐MM很可爱,就象她当初表扬梅茗是个好版主一样,不因为别人对她好她就说好,也不因为别人对她坏她就说坏,她这种品质很难得。
瞧瞧,金秋就会说道我这样的人。梧桐要感谢你哇,你是世界一流的粉丝,无论什么情况,无论打骂(现在只是骂)都坚定不移。
以我的揣测,本来就没有法国梧桐这人。
本版风云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
[quote]原帖由 周熙 于 2007-10-6 16:09 发表
以我的揣测,本来就没有法国梧桐这人。

这话说得稀奇!肯定没有法国梧桐这个人呀,法国梧桐是树。就象天高地厚也是个虚拟的人一样。
“我老公是市府的秘书,而市府秘书为人都很正直,婚前性行为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俺估计他婚后也没啥性行为。
金秋说得太毒了,人家婚后性行为也被你预感。
主要是,为人正直与婚前性行为之间的关系,一个女博士把它们直接联系起来了。如果把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作为为人正直的标准,那我看,如今的女人,谁希望男人那样正直捏?口里骂男人是畜生,等男人不作为,她们更要骂你连畜生都不如~~
本版风云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
这个金秋口无遮掩,这种话水平实在太低,这话怎么看怎么象街头村妇的闲话。
啷咯哩咯啷咯啷~~~
原帖由 hellotree 于 2007-10-6 16:26 发表
这个金秋口无遮掩,这种话水平实在太低,这话怎么看怎么象街头村妇的闲话。
你连这里面的幽默都看不出来,看来你很适合去听街头村妇的闲话。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6 16:15 发表
“我老公是市府的秘书,而市府秘书为人都很正直,婚前性行为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俺估计他婚后也没啥性行为。
一面真诚赞美可爱的梧桐,一面真诚地预想梧桐先生(一位与此事无关者)痛苦的婚姻生活。金秋太善良了。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