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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兄,自私不应该是一种恶,这当然是共识,在我们前次讨论也是共识,我当时的意思是汉语有很多词汇,其中有些是贬义的有的是中性的,所以我更倾向于以自利来翻译经济学中的这层意思,因为一个民族的语言已经形成习惯,自私就是带贬义的,比如有时人们嘲笑某人自私并不是因为他自利,而是因为他愚蠢或眼光短浅,缺少理性,缺少长远眼光。正因为如此,在生活中自私仍然经常被用来指责某些使按公民道德所不齿的行为,也有些人就以自私是人的本性来为不道德行为作辩护。而中国的经济学用自私这个汉语中带贬义的词来翻译实质上按现代伦理为中性的“自利”,哪能不引起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紧张呢?
所以我赞赏周其仁的这个观点,简直是神来之笔。举个例子来说,我现在和你做一笔交易,讨价还价毫不客气,用经济学的话来说就是我希望在这笔交易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我为什么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什么想通过这笔交易赚更多的钱呢?也许我是要去完成一次旅游需要一笔钱,也许我是要买房子,也许我是要拿去干一项事业,也许我是要拿去救一个人。总之,也许是为了利他,也许是为了利己。但是周其仁却说,我不管你在这笔交易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是什么,是利他还是利己,总之,是因为你想要通过交易得到的这个东西具有稀缺性。这一来可不简单,我认为这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学就要从此脱胎换骨了。
因为周其仁是一个严肃的经济学家,他处于一种矛盾中,既要捍卫主流经济学,又在现实中看到经济学的“自私理性”一说确实经常被一些人拿来为无耻行为作幌子,他这里把自私或者利他一概扔掉,即他不去讨论你追求利益最大化背后的目的或伦理问题,只用稀缺性来解释问题,这就有望使经济学从与道德伦理问题的紧张关系中摆脱出来,所以我非常赞同周的这一观点。
至于我把善定义为人类所具有的在自我利益与其它利益体之间进行协调以求其“度”的能力,其实类似于康德对普遍伦理的探索,目的是为中国的伦理学研究找个关系项,因为中国几千年年来的伦理规则都是以关系来定,而不是以关系项来定的,这就导致了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普遍伦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来可以作为一个关系项,但孔子在伦理规则的构建上并没有使用,而我认为中国要迈入现代文明,就必须以关系项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普遍伦理。这方面我比前年又有更多思考,以后再专文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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