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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8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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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酒友群像
前戏:当年本地某人说了一句讥讽南下工农干部的话:“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喝穿。”遂被打成“极右”。酱香老范如今被朋友们取笑为“只要一壶酒,不分敌我友。”想必燕友中亦不乏好这一口的。故以此旧文浇不能和燕友共同FB之块垒。
百姓有句老古话:“越赌越薄,越喝越浓。”讲的是朋友间如经常聚赌,则原本的友情会随着赌的次数和规模之加剧而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薄。相反,倘若朋友们常聚在一块喝酒吃肉,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浓。此言不差。酱香老范如今在递铺交往甚密的朋友,就以酒肉为多。当然,“酒”在这里只是充当朋友相聚的一个“由头”,但少了这“由头”就可能索然寡味。朋友因彼此说得来便在一块说说,而“说说”这码子事,倘无“酒肉”参与其间,岂不是“空”口讲“白”话?
有一老友,家在县城,人在省城打工,在酒之香型上,也是坚定的“酱香”派。我俩每次相聚,无酒不讲话,故有人说我和他在酒桌上“断背”。他拍过百集电视系列片《中国酒文化》,对此道多有心得,还写诗,在圈内有“诗酒天王”之美誉。其名篇《一寸一寸醒来》,非酒道中人难以体会其中的生命题旨。回安吉时他是“老叶龙虾馆”的常客。
县城递铺有位喝酒老王,其酒量、酒风、酒德,皆称“超一流”。最令人服贴的是其在酒桌上的“可持续发展”。酱香老范虽也嗜酒,但属于“一枪头”的货色,一天之内最好只喝一顿。故有人夸我酒量好,我要更正——不是“好”(hao之第二声)而是“好”(hao之第四声),叶公好龙的“好”。而喝酒老王通常在中午七两半低度白酒外加几瓶漱漱口的“小啤”后,晚餐照样可消灭半斤高度白酒。哪怕看上去其身子已摇几摆几了,照喝不误,且不碍事。更“煞格”的是,他不是偶然如此,而是三天两头一以贯之。真是不服不行!仿毛氏语录:“酒一次喝多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泡在酒里。”有一次,喝酒老王和酱香老范共饮53度的郎酒。席间他很谦虚,说自己喝酒有“两个不适应”。一不适应酱香,二不适应高度。但老王喝酒就像中国乒乓球国手,哪怕“不适应”对手某种打法,也照样“拿”得下来。但酒场上山外有山。县里某资深局长,不仅酒量特好,且中气大大的足。喝酒老王在其眼里,只被轻描淡写地说成“格个老王,吃酒还是可以的。”他赏识的不是老王的酒量,而是老王喝酒另有“两个不适应”:一是一桌人喝酒,倘无老友参与,则老王不适应。二是酒桌上倘有人酒量居然比他好,老王也不大适应。喝酒能喝到老王这种境界,真不失为一酒仙也。而能有老王这样的酒友,我辈要俗气也难。
“三人行,必有我师。” 本地酒友中不乏酱香老范之“师”。某友当初尚是偏远山乡小业主时,自称厂里接待来宾用餐的最高规格是“‘三本’”。即:本鸡(正宗土鸡)、本酒(自酿土酒)、本人(厂长亲自作陪)。既节省招待成本,又不失客人面子,且“以幽默博取好感”。高,实在是高!而今他企业“搞大了”,动辄拿出台湾名酒——“金门高粱”待客,还用台湾“东方美人茶”来解酒,且能说台湾腔的“国语”,真是雅得急人。另一自诩“资深流氓”的新法喝酒者,有一次聚餐坐在我身旁,没看到他喝多少下去,居然一眨眼工夫,半斤白酒就差不多快没了,且看不出有何“作弊”迹象,真是咄咄怪事,我至今没想通。另一位我称“李师傅”的酒友,虽现有董事长头衔,但曾在孝丰酒厂工作过,于制酒工艺了然于心,且谙品酒。他曾教我品酒时“鼻、舌、腮、喉”等不同部位如何各司其职,然酱香老范乃粗人,《红楼梦》中妙玉才能做的细活,俺学不会。黄酒类本人偏爱“即墨老酒”,誉其为黄酒中的“酱香”。而李师傅说我没品位,因“山东无好酒”也。我疑心他也许对本地所谓的“清香型黄酒”——“乌毡帽”有旧情……其实,孝丰酒厂在公私合营前有一外号“邱和尚”的首席酿酒师,其外孙是我喝酒的第一个师傅——“今生只欠一杯酒”,真可谓经得起“‘酒精’考验”,令人有高山仰止之叹……如今本地虽流行低度白酒,但也有非高度不喝的强力型酒友。有一次某人和我一起赴宴,席间只有35度的“五粮春”,友人便让服务员拿来一瓶矿泉水,喝一口水,再喝一口酒。我问何故?答:“这酒淡出鸟来,喝了水再喝酒,才感到一点酒味。”真是牛人。还有一铁哥,二十多年前曾和我是同事和邻居,当初最敬佩他酒量和饭量能成正比,奉其为“老法吃酒”之楷模。但岁月不饶人,如今他虽跻身“法人代表”,但在酒桌上明显“革命意志衰退”,除非“吃花酒”……还有一小妇人,平时打出牌子不喝酒,但倘有酱香好酒,但喝无妨,弄得酱香老范一愣一愣的,不知她是在喝酒,还是在品人……而“我屋里”那位,酒名要大于酱香老范的文名。
有一次我带着犬子到某当官的朋友那里玩。席间朋友对我儿子开玩笑:“你别跟老爸回去了,还是跟着伯伯好,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儿子那时尚懵懂,一本正经地回答:“香,我是要吃的;辣,我可喝不来。”如今“吃喝风”屡禁不止,小城中有的公务员俨如“三‘公’干部——“早上出门是相公(穿戴整洁),中午在外是关公(酒多脸红),晚上回来是济公(七摇八颠)。”虽有朋友说我是酒桌上的“百搭”,但对官场上的应酬酒、生意场上的“商务酒”、风月场上的发骚酒,浑身不自在,简直是受罪。喝酒的正道是和朋友共饮!“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固然是雅,但“酒肉朋友”未必就俗。《酱香杂记》中专门有一篇为“酒肉朋友”正名。中国思想史上特立独行的李卓吾,写过《李生十交文》,首先提到“其最切为酒食之交”。因酒食乃“最日用之第一义也”。“民以食为天”,“友以酒(肉)为地”。“酒肉”之皮不存,友情之毛焉附?在小县城里“混”,此乃要诀。只是为难了个别不会喝酒的朋友,他们口无遮拦地笑我“只要有壶酒,不分敌我友”。余无言也,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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