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灾民肯定除了什么时候还要地震,哪里有食物和安全,哪里能找到亲人和朋友,以及别的受灾的人怎么样了之外,什么都不想看。我要灾区的人,哪里有兴趣知道一个从灾区外面来的人什么心情啊。
同意,所以北海月最早的愤怒和质疑:她敢把这篇东西给灾区人民看吗?其实是多余的。

而当他们生活平静下来后,更加有权利看各种类型的文章。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呵呵,大家早,每天一早一晚趁着工作间隙来看看评论,发表点意见也是挺惬意的事情。这里再说两点吧。
第一,如果把它当作新闻稿,我的意见之前已经阐述的非常明显了,我仍然坚持认为这个过滤掉许多真实,只选择性的记录部分真实的新闻稿只是貌似真实而已,当然她写作的手法也谈不上客观吧。这是我自己的看法,大家求同存异,在这一点上我已经不打算再多说了,这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第二,把它仅当作一个记者的散记来说,我觉得就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它的社会责任感,在这里也就是人文关怀的东西了。凭着我的记忆随便举几个例子吧,在这片稿子中,把遇难者的亲人称为“侏儒”,还有那种赤裸裸的描写花白的肠子和脑浆的句子,当然还有那个“著名”的脑袋对话的片段。我毫不怀疑(可能又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当这位24岁的记者在写下以上的这些文字的时候,她肯定徜徉在文学创作的海洋里,甚至对自己文字下体现出来的意境颇有些自负吧,但是她忘记了无论是何种文体,它的本质是记录这场目前为止已经有6万多我们的同胞已经死难了的地震!生者需要关怀,逝者需要被尊重啊!(基于此,以上的那些描写,出现任何一处我认为都是绝对不应该的,在发表前她的主编都是必须要给她修改的)
我记得当我在上一节培训课时,有位老师给我们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西方的记者有一次在北京的公共汽车拍到了一次两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但是当两拨人开始动手的时候,这位摄影记者不是立刻高度兴奋的把镜头推上去记录这血腥刺激的时刻,而是轻轻的把这台仍然处于录制状态的摄像机放在了公共汽车的地面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位记者放弃了记录现场,也许他失职了吧,但是我们从中看到的才是真正的人性!真正的人文关怀!真正的社会责任感!其实看看那些获得普利策奖的东西,他们是否体现社会责任感是不需要讨论的!
作为一个CCTV,我知道也看过许多在这次地震中其实非常残酷的画面,但是这些基本没有一个在电视上呈现给观众,也许有人又会说这又是CCTV替观众瞎做选择了,观众有权利选择他需要看什么样的报道,但是你想到没有,当你拥有了看这些镜头的权利的时候,其实是剥夺了另外一些不想看到这些镜头的观众的权利(而且我深信这部分观众是大多数的)。
8级地震,8万多人死亡和失踪,这本身就够残酷了,我们不需要非通过”暴晒别人的痛苦,刻画血腥的灾难,观赏混乱的局面”来体现“人类一直看似胜利在望,最终却一败涂地”的主题。
另外再说一下,我是在别的地方看到这篇稿子然后找到这里来的,在那里,已经有许多灾区的人在痛骂这位24岁的记者了。
又看了一下自己刚才的留言,突然意识到这还只是个24岁的记者,当她在面对这种灾难的时候,是不是我有些太不宽容了?其实确实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啊。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5-30 07:16 发表
同意,所以北海月最早的愤怒和质疑:她敢把这篇东西给灾区人民看吗?其实是多余的。

而当他们生活平静下来后,更加有权利看各种类型的文章。
北海月本人就是灾区人民啊!
北海月同时还强调,她在成都,不是灾区,所以关键是过好每一天,所以可以小资。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今天总算把一百八十多楼都读完了。先留一下Sqli君,希望继续听到你富于自己见解的声音。再欢迎一下有点热血君,主流媒体和在主流媒体工作的人是两码事。
我自己初步感觉,主贴有些个人性描述、有点“文艺”腔,这多少增加了几分真诚感人,却少了几分新闻性。不过,在主流媒体被严格定调的当下,主贴有提供另一视角的意义。
我上星期在北京,开始时很花时间看救灾报道,最后则几乎晕菜:大多数报道太“选择性”了。
举个例,没有哪儿报道过:富新二小坍塌两天后,从来没有任何一级官员去现场,都是家长、村民自己挖的孩子。现在广泛报道的,是那个书记下跪。下跪又如何?早干什么去了?等到失去孩子的家长们忍无可忍,要上访讨个说法时下跪,又意味着什么?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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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再来聊聊。虽然我还没有和热血兄在主要观点上形成共识(保留分歧,有时更加可取),但我非常欣赏热血兄的讨论姿态。
先举一个例子,我们都看到过美国虐囚门事件中的一些照片,比如那位名叫英格兰的女兵虐待数名伊拉克战俘的照片,那几个男人被剥光了衣服,货物般叠加在一起,弯曲的身体构成一种耻辱的造型。
我们可以粗线条地假设一下不同地域的人会有何种观感:法国人也许有点亢奋,当时他们正巴不得美国人出点丑。德国人会稍稍节制些,但物伤其类的悲悯,也会随之伴生。美国人的盟友英国人,态度会尴尬得多。中国人大概会产生一种纯净的愤慨,而美国人更可能被深深地刺痛。所有阿拉伯兄弟,则会产生强烈的耻辱感,其中一定以伊拉克人为最。而另一些无良之徒,则会简单地觉得这些画面够刺激。听说,一些色情网站还与虐囚照片做了链接。显然,他们将其视为虐恋题材了。
如果站在伊拉克人立场上,公开这些照片是不人道的,伊拉克人多半会认为,阿布格莱德监狱里的虐俘行为必须得到揭露,但具有感官刺激的照片,就不要公布了。虽然伊拉克人民的想法是合理的,但别人并不因此认为,公布这些照片是不合适的,是违背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的。
看到热血兄反复提及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而关于何谓社会责任,热血兄却语焉不详。
在具体操作上,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需要一些技术的,我不懂,但我可以试着谈谈原则。我理解的原则是:在我们无法确知某件信息是否会对公众产生有害影响时,我们遵循理性人假设。那就是,我们假设他人都具有理性看待事务的能力,都具有辨识真相的意愿,都具有超越自我观感的能力。实际上,民主社会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捍卫,正是奠基在这个由康德首先倡导的理性人假设上的。如果忽略这个假设,老是纵容有关主事者握有替他人决定精神食粮的特权,那么就会发生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东西都被以“民众不宜”方式而先行管制住了,而且,管制者还会产生要命的自我优越感,他会把自己对言论自由的干涉,解释成一种爱民、亲民的行为。——他真正的错误,就在于预先把民众假设成比自己低一级的庸众。
当然,我不否认事情(尤其是人类情感)的复杂性,不同媒质的信息,对受众的影响也是有差异的。相比较而言,文字最强调自愿接受原则,因而也最不具有强迫性,而画面和声音则不同。我的邻居整天在家里读灾难类书籍,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他若整天播放哀乐,我说不定要去和他交涉一下了。所以,央视过滤掉那些过于悲惨的照片,我是完全理解的,我还认为,那与这位周记者的文章缺乏可比性。你不喜欢她的文章,掩卷不看就是了,而画面却是以猝不及防的方式出现在观众眼前的,观众没有事先选择的权利。
把自己的选择扩大化、神圣化,以便对他人的选择进行贬低,我也不认为是一种值得尊重的行为。假如判断只有自己的选择才是道德的、人性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代表最广大灾民意志的,在最低限度内,也会构成对他人选择的挑衅和贬低。这是件理应慎之又慎的事情。
我记得当我在上一节培训课时,有位老师给我们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西方的记者有一次在北京的公共汽车拍到了一次两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但是当两拨人开始动手的时候,这位摄影记者不是立刻高度兴奋的把镜头推上去记录这血腥刺激的时刻,而是轻轻的把这台仍然处于录制状态的摄像机放在了公共汽车的地面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位记者放弃了记录现场,也许他失职了吧,但是我们从中看到的才是真正的人性!真正的人文关怀!真正的社会责任感!其实看看那些获得普利策奖的东西,他们是否体现社会责任感是不需要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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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直有争议的。当记者的职业和社会人的角色发生冲突时,比如先救人还是先抢拍,是个两难的择抉,不能轻易做道德评判。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5-30 11:05 发表
再来聊聊。虽然我还没有和热血兄在主要观点上形成共识(保留分歧,有时更加可取),但我非常欣赏热血兄的讨论姿态。
先举一个例子,我们都看到过美国虐囚门事件中的一些照片,比如那位名叫英格兰的女兵虐待数名伊拉克战俘的照片,那几个男人被剥光了衣服,货物般叠加在一起,弯曲的身体构成一种耻辱的造型。
我们可以粗线条地假设一下不同地域的人会有何种观感:法国人也许有点亢奋,当时他们正巴不得美国人出点丑。德国人会稍稍节制些,但物伤其类的悲悯,也会随之伴生。美国人的盟友英国人,态度会尴尬得多。中国人大概会产生一种纯净的愤慨,而美国人更可能被深深地刺痛。所有阿拉伯兄弟,则会产生强烈的耻辱感,其中一定以伊拉克人为最。而另一些无良之徒,则会简单地觉得这些画面够刺激。听说,一些色情网站还与虐囚照片做了链接。显然,他们将其视为虐恋题材了。
如果站在伊拉克人立场上,公开这些照片是不人道的,伊拉克人多半会认为,阿布格莱德监狱里的虐俘行为必须得到揭露,但具有感官刺激的照片,就不要公布了。虽然伊拉克人民的想法是合理的,但别人并不因此认为,公布这些照片是不合适的,是违背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的。
看到热血兄反复提及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而关于何谓社会责任,热血兄却语焉不详。
在具体操作上,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需要一些技术的,我不懂,但我可以试着谈谈原则。我理解的原则是:在我们无法确知某件信息是否会对公众产生有害影响时,我们遵循理性人假设。那就是,我们假设他人都具有理性看待事务的能力,都具有辨识真相的意愿,都具有超越自我观感的能力。实际上,民主社会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捍卫,正是奠基在这个由康德首先倡导的理性人假设上的。如果忽略这个假设,老是纵容有关主事者握有替他人决定精神食粮的特权,那么就会发生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东西都被以“民众不宜”方式而先行管制住了,而且,管制者还会产生要命的自我优越感,他会把自己对言论自由的干涉,解释成一种爱民、亲民的行为。——他真正的错误,就在于预先把民众假设成比自己低一级的庸众。
当然,我不否认事情(尤其是人类情感)的复杂性,不同媒质的信息,对受众的影响也是有差异的。相比较而言,文字最强调自愿接受原则,因而也最不具有强迫性,而画面和声音则不同。我的邻居整天在家里读灾难类书籍,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他若整天播放哀乐,我说不定要去和他交涉一下了。所以,央视过滤掉那些过于悲惨的照片,我是完全理解的,我还认为,那与这位周记者的文章缺乏可比性。你不喜欢她的文章,掩卷不看就是了,而画面却是以猝不及防的方式出现在观众眼前的,观众没有事先选择的权利。
把自己的选择扩大化、神圣化,以便对他人的选择进行贬低,我也不认为是一种值得尊重的行为。假如判断只有自己的选择才是道德的、人性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代表最广大灾民意志的,在最低限度内,也会构成对他人选择的挑衅和贬低。这是件理应慎之又慎的事情。
学习了,谢谢周先生
作为一个CCTV,我知道也看过许多在这次地震中其实非常残酷的画面,但是这些基本没有一个在电视上呈现给观众,也许有人又会说这又是CCTV替观众瞎做选择了,观众有权利选择他需要看什么样的报道,但是你想到没有,当你拥有了看这些镜头的权利的时候,其实是剥夺了另外一些不想看到这些镜头的观众的权利(而且我深信这部分观众是大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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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视台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提醒观众,以下画面可能让你感觉不舒服,不想看的人可以换台或关机。这和电影分级制的道理相同。大多数人的权利不应该建立在剥夺少数人权利的基础上。权利是相等的,不管你是多数还是少数。
把自己的选择扩大化、神圣化,以便对他人的选择进行贬低,我也不认为是一种值得尊重的行为。假如判断只有自己的选择才是道德的、人性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代表最广大灾民意志的,在最低限度内,也会构成对他人选择的挑衅和贬低。这是件理应慎之又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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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我认同的答案啦


但我们也同时看到,某权威电视台记者在帐篷学校里对主持人反覆说:你听到孩子们快乐的笑声吗?镜头随即一转,出现了孩子的可爱的无忧无虑的笑脸。我们还看到,在压了上百个小时之后,那些被救出的灾民,居然毫无痛苦、衣衫整洁、表情从容地爬出废墟,甚至挥手向镜头致意,俨然一些认真表演的演员。越过苦难绝望的死亡现场,那些狂欢镜头,在急切地赞美救赎的伟大成就和奇迹。

以上是朱大可文章的一段。是不是只有这样才是十个指头的真实、才是社会责任、才是人文关怀?
至少主贴在我看来,它也有社会责任,也有人文关怀,更别说真实了。
真实的形态是多元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也是。
泽群兄,我看你是完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或者是我表述的不清楚吧。那我就再说两句。
   “在我们无法确知某件信息是否会对公众产生有害影响时,我们遵循理性人假设。那就是,我们假设他人都具有理性看待事务的能力,都具有辨识真相的意愿,都具有超越自我观感的能力。实际上,民主社会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捍卫,正是奠基在这个由康德首先倡导的理性人假设上的。如果忽略这个假设,老是纵容有关主事者握有替他人决定精神食粮的特权,那么就会发生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东西都被以“民众不宜”方式而先行管制住了,而且,管制者还会产生要命的自我优越感,他会把自己对言论自由的干涉,解释成一种爱民、亲民的行为。——他真正的错误,就在于预先把民众假设成比自己低一级的庸众。”对于这一段我没有任何异议,完全赞同,甚至佩服,因为我可能总结不出这样有深度的文字。其实我在之前的发言中也反复的强调过,我虽然是一个cctv,但我知道真正的新闻人应该坚守什么,也非常希望cctv能有所改变,让我也能早一天自由的呼吸。的确,cctv或者别的主流媒体的毛病之一就是总是自以为是的替别人选择,而且这种选择的标准甚至很多时候不像你说的是从公众利益,既爱民、亲民的角度出发,而是遵循着另一种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标准(我在这里也就不明说了propaganda)。
    但问题是我们讨论的是这篇主贴啊!就像我在前一个留言中说的“在这片稿子中,把遇难者的亲人称为“侏儒”,还有那种赤裸裸的描写花白的肠子和脑浆的句子,当然还有那个“著名”的脑袋对话的片段。我毫不怀疑(可能又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当这位24岁的记者在写下以上的这些文字的时候,她肯定徜徉在文学创作的海洋里,甚至对自己文字下体现出来的意境颇有些自负吧,但是她忘记了无论是何种文体,它的本质是记录这场目前为止已经有6万多我们的同胞已经死难了的地震!生者需要关怀,逝者需要被尊重啊!(基于此,以上的那些描写,出现任何一处我认为都是绝对不应该的,在发表前她的主编都是必须要给她修改的)”。不知你对这段话有什么看法吗?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和你举得例子最大的不同是,虐囚的照片是真实记录(即使如此,美国在公布这些照片时也是经过了反复论证的,而且仅仅公布了一小部分而已),而这篇主贴是在过滤掉了许多真实后,文学的把一部分事实放大了,也就是说虐囚照片是真实的照片,而主贴体现的是被ps过的照片!我始终不认为一篇用了上述那些修辞的文章会有“人文关怀”,我的感觉是:“侏儒”,当我一想到文章中用这样词去称呼一个遇难者亲属时,我就忍不住的想质问一下这个24岁的记者当初是怎么想的?另外,你前贴中说过这篇文章是否会让灾区的人感到不快需要论证,我想我的前贴已经回答你了,事实证明是肯定的!
    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承认,你说的对,同声画媒体相比,纸媒是有很强选择性的,我举的例子确实可比性较差,呵呵,不好意思,谢谢你的提醒。
施兄,“国外电视台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提醒观众,以下画面可能让你感觉不舒服,不想看的人可以换台或关机。这和电影分级制的道理相同。”确实说的非常对,可惜现在cctv还没有这个制度,我也承认,可能是cctv时间长了,我也没有想到这个更好的方法。真诚希望能早日实现你说的这样的做法。
   另外,施兄,美国记者的那个例子在新闻界是没有争议的,即使是最严苛的评论家,在看到这样的做法的时候也会给予很高的评价。我想你可能没看清楚,或者忽略了一个细节:当这个记者在把摄像机放在地上的时候它仍然是处于“摄制状态的”!
主帖我只看过一遍,基本上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朦胧的好像是很灰色的感觉。
没有我所想获得的信息,所以到现在我没有读第二遍。
不知道如果我是灾区的人看了后会有什么感觉。
我是属于未来灾区的人,所以对主帖不拥有从灾民角度的发言权。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原帖由 有点热血 于 2008-5-29 20:49 发表
……   另外再回答一下迅弟,其实对于CCTV的批评有很多我非常认同,我甚至希望你们的批评能再尖锐一些,因为我非常想改变这种状况,我也想早一天自由的呼吸啊,兄弟。再说两句,其实批评是非常有益的,即使是恶意的,比如国际上对中国人权的批评(当然更包括言论自由的批评),虽然有很多批评的人和组织别有用心,但是毫无疑问,无论哪种批评都促进了中国的进步,如果没有这些批评就麻烦了。但是,我只是希望你们在批评的时候,能够做一些调查,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崇尚争鸣,倡导理性,认同多元,鼓励宽容。说的多好啊!
好啊,就凭你这段话,就知道你是一个很不错的弟兄!赞一个啊!
有你里应,俺一定外合,今后俺一定使出吃奶的劲儿猛批CCTV!
呵呵,再小声嘀咕补充一句:俺的调查法中,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俺争取能够证明,批评文章是俺经过了深入调查,也就是说俺已经尽力去了解事实之后写出来的,即使文章是失实的也无所谓。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热血把泽雄写成泽群了。(CCTV有个张泽群)

热血多次提到“侏儒”这个词,前面emmer 也认为这个用法不妥,我和她有过对话。 我问如果这个母亲确实是侏儒,应该怎么写呢,她回答说可以用"一个身材不高的女性"

不知道你们是对侏儒没有概念还是怎么回事,侏儒是大脑垂体分泌异常造成的残疾,身体高度只有1米多一点,相当于六岁左右的小孩,她们可能连结婚的机会都不多,怀孕生产对她们来说的难度更不用说了。一个这样的母亲,她本来有一个健全的孩子,读了小学中学,可能有机会读大学,有着让人想象的无限未来。我们可以想一下,这个孩子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而地震和脆弱的教学楼把她的这一切夺去了。

我感觉这段描写简直就像一只手把我的心揪住了,而你们偏偏认为不应该写,很奇怪。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5-30 20:53 编辑 ]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热血兄:
我对来自CCTV的记者没有成见,几天前我还在这里为你以及你的同事们辩护过,这是我当时写的帖子:“CCTV的不少记者也是好样的,深入第一线,实与战地记者无异。躲在宾馆里的记者,确实是个别的。——问题不在这些记者身上,这些记者也有自身的荣誉和职业尊严,他们非常想加以捍卫。那导致他们无法捍卫的,是那把‘讲政治’的悬剑。”所以,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对你会有任何不友善的行为。
我举那张虐囚照片,目的只是说明,我们对同一事物的情感和判断,会随着我们与灾难现场关系的远近亲疏而发生改变。我不是把它与周记者这篇文章进行类比。两者是不好类比的。
我已经把主帖视为一篇个人性的散记了,那就意味着,我放弃从新闻稿的角度去评价它。(一个附带的话题是:文字由于天生具有抽象性,而摄影由于天生具有写实性,这容易让人产生文字难免虚假、而照片趋于真实的感觉。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觉。某种程度上,镜头的欺骗性,可能是所有艺术形式中最大的。这个话题我就暂时煞住了。)
我不得不提醒你留意一个角度:就算周记者的文章不讨灾民及大多数读者的喜欢,这是否就足够否定这篇文章的价值?我注意到你多次以灾民的立场作为评价高下的标准,而我认为,这个标准本身也是不成立的。一篇文章,可以为小众服务,最大多数人的立场和情感,不能成为否定“一小撮”人的理由。从法理上讲,少数派的权利,较之多数人的权利毫不逊色。说得更大一些,民主的精髓正在于照顾少数人的权益,而非多数人的权益——这话的前提是,多数人的权益已经得到照顾了。所以,就算我退后一步,承认这篇文章会让灾民恼火,也不等于你有权利宣布它为不受欢迎的文字。
何况,如果我们玩玩沙盘演习,尽可能充分地设想各种可能,这篇文章是否确如你所言,会让灾民反感,还不一定呢?不信,我们可以试试。我有把握的是,我至少可以把它证明到不比CCTV更惹灾民恼火的程度。
至于你说的“侏儒”和关于脑袋的对话,那不是什么大问题,在我看来,只是反映了作者文字能力上的欠缺。考虑到作者的年龄及写作条件(她写这篇文章时,可能也没有较好的写作环境),那都是难免的。我并没有夸过这篇文章写得如何优秀,我只是从中读到了对我来说颇有价值的内容。
热血兄对新闻自由的向往,我毫不怀疑。由于位置的不同,热血兄这方面的向往因为真切和具体的缘故而比我更加强烈一些,也是可能的。请你相信,我说的不是客套话。
泽雄兄,首先倒个歉,把你的名字打错了,实在不该。
另外,我首先要声明,我不是以“灾民”的立场来评价它的高下的,我是以我的立场。当然,这句话有点抽象,我解释一下,它的含义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我是一个新闻人,中西方的都懂一点(有点不谦虚,呵呵),所以,我有一种嗜好,是不自觉的,喜欢去探究文字背后的东西(当然,这主观的很),而且固执的坚守着我认为的在这样的时刻新闻人应该坚守的东西。第二,我在灾区,有自己的感受(所以我认为这篇文章过滤掉了主流,因为这篇文章是整合了各种地方的灾情,试图构建的是灾区群像或者整体环境的场景)。
还有,泽雄兄,我没有宣布什么,我想你再细看一下就知道,前文中我多次提到,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我就怕自己的意志会强加给别人(呵呵,其实我是经常会犯这种毛病的,所以经常要提醒自己)如果我确实宣布了,也只是宣布“它是不受我欢迎的文字”(或者还有和我有着相同感受的人)。
当然,不仅你从中读出了有价值的东西,我也认为它不是一无是处的。但是,我仍然坚持认为,你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的地方正是我认为有很大问题的地方(绝不仅仅是“侏儒”或者我随手举的几个例子,是整片文字给我的感觉),在这样的时刻,我觉得鼓励一个人以什么样的方式思考,以什么样的态度写作远比写出什么样的文字要重要的多!
热血兄:打错小名,不是什么事。只要不打成泽雌就行,一笑。
你说,你是以你的立场,字面上看,我也不过是以我的立场。但实际上,你把你的立场与灾民的立场作同一化处理了——那也是你多次提及的吧?——而我的立场后面,除了我本人,空无一物。这是一个区别,我在乎的就是这个区别。我还认为,首先,灾民的感受未必如你所说的那样铁板一块;其次,作者也没有许诺过,她写这篇文章乃是为灾民立言,她的目标读者完全可能是另一些远离灾区的人(实际情况很可能正是这样)。
另外,假设作为新闻人的热血兄所坚守的东西是无可挑剔的,那么,当你无法确认对方写的文字归属于你的新闻人操守的管辖范围,你是否依旧坚持拿自己的标准加以责备。换个说法,你是否打算把自己的监管范围扩张到文学领域?——你好像也承认,你并不能确认这篇文章是新闻稿。听上去,好像乔丹打算以篮球的标准来评价一位足球运动员。不禁想起我过去遇到过的一位批评者,他指责我的文字没有遵循唯物辩证法,让我哑然失笑。我纳闷的是:我什么时候宣布过,我的观点必须接受唯物辩证法的指点?
附带一说,在我眼里,从来不存在钦定的主流,判断主流还是支流的决定权,在我自己手上,这个权利我不会向任何人出让,这是其一;其二,我从来不认为支流较之主流会缺乏意义。所谓主流,更多情况下也就是日后有可能被淘汰掉的东西,而所谓支流,偶尔也会成为日后的主流。第三,从成因上来说,主流也是由支流交汇而成的,贬低了支流,所谓主流,往往也就成一个恐龙骨架了。所以,主流和支流的评价,至少在我这里是失效的。
认同邹峰对“侏儒”的解释。
那位记者的表达很准确,称某人“侏儒”,其实并不含贬意,侏儒不是指一般的身材矮小者,如果仅仅用身材矮小来表述,读者反而体会不出这位母亲与众不同的丧子之痛,她从受孕到生下这个孩子,肯定有过许多犹豫、恐惧和担忧,能生下一个身体健康的孩子是多么不易,现在痛失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孩子,情何以堪!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天哪!终于找到和我感觉一样的人了!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地呀,人家只是认同你对侏儒的解释,这和感觉没关系吧?
都说不是新闻了,怎么写都没关系,假如是新闻稿,一般不出现“侏儒”这样的词的。实在不行的话,具体点说一下她的身高到底多少。
CCTV怎么报道主贴?

兴邦启示录
人间自有真情在,撒遍灾区都是爱——一个记者的72小时
72小时,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
擦干眼泪重建家园——来自灾区72小时报道
地震无情人有情——72小时灾区行
原帖由 emmer 于 2008-5-30 23:27 发表 [img]http://w[img]http://w[/img][/img]
都说不是新闻了,怎么写都没关系,假如是新闻稿,一般不出现“侏儒”这样的词的。实在不行的话,具体点说一下她的身高到底多少。
这下真的引起我兴趣了,麻烦emmer解释一下,为啥不可以出现这样的词。侏儒和盲人,聋哑人,截肢者一样都是残疾,为啥不可以在新闻稿中出现。

难道说盲人的时候,只能说“视力只有0.0001的人”?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天啊,首先不管这个词出现的语境,“侏儒”是不是贬义的,是不是让人感觉不快的可以去问一个真正有侏儒症的人(该文中这个人真有吗?),如果对此还要讨论,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了。
另外,泽雄兄,我说过我的立场之一就是我正在灾区,你认为我把自己的立场和灾民的同一化处理了,我不认同,最多可能感觉接近一些?(如果我此时的立场是灾民的立场那更说明了这篇文章对于灾民们的看法了)还有我再说一次,泽雄兄,我已经说过N次了,对这篇文字的感觉是我个人的感觉,我虽然仍坚持我的看法,但我没有强加给任何人我的观点的意思,我只是想阐述一下我的思考。所以说“灾民是否铁板一块”并不能影响我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还有,我在之前已经阐述过我的观点,在写这种灾难的时候,如果是新闻稿件我的要求是“真实客观和有社会责任感”,而对于这种散记我的要求同样是要“社会责任感”(所以对于EMMER所说的只要不是新闻稿怎么写都可以的看法我有点不同意见,呵呵不好意思了),当然这也是我个人的看法,再重申一下。
泽雄兄,我尊重你的决定权,也尊重你对主流支流的看法。但是我的决定权也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想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是通过这么多文字的交流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个会轻易被别人影响的人吧),当然对于主流支流的看法我们不太一样(我觉得你是不是对我所说的主流支流产生了误会,我指得主流支流不是主流媒体支流媒体,而是指事件的主流和支流,主流决定事件的本质,过滤主流夸大支流,当然是片面的,呵呵,又回到对新闻报道的要求上了,真是磨叨了),求同存异吧,我喜欢这种不同。
嗯,热血兄,好的,我不谋求说服你。我一直以为,人试图说服别人的欲望,与抗拒说服的本能,至少是不相上下的,所以,不试图说服任何人,就是我的区区原则之一。我只是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已,我表达得如何,不以对方的接受程度而转移。这话,你用来说我,也完全一样。
“泽雄兄,我已经说过N次了,对这篇文字的感觉是我个人的感觉,……”
热血兄:无论你说过多少次,反正,我一次也没有误会过,我一次也没有认为,你发出的乃是一个集体(比如CCTV)的声音。
很高兴与你讨论。

回复 207楼 的帖子

刚刚查了一下,新华社有规定,但是不详细。如下:
一、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汇。

其实美国新闻报道当中类似的委婉语(euphemism)比较多,他们那里称为political correctness,规矩之多在我们看来有点不可思议。原先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不过做得有点过头。
找到一篇文章,不是非常相干,但是提到一些新闻报道的做法,邹大哥有兴趣的话,不妨看看。链接如下:
http://www.studa.net/Language/080522/16154779.html
原来在燕谈有一个跟帖讲这个的,找不到了。Google找euphemism的话,能找到很多例子,比如说:mentally challenged。。。。
找到一个网页有一些例子:http://www.nyu.edu/classes/copyXediting/euphemisms.html

[ 本帖最后由 emmer 于 2008-5-31 00: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