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CCTV,有些话很想说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这里的讨论,因此专门注册了想来说两句。首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就是一个正在灾区报道的CCTV,不过有一点不一样,我是在英国拿的新闻学硕士,而且在BBC也呆过一个多月,亲身见证也参加了他们的一些报道,对西方的媒体多少有点见识。
    我想说的是,第一:大家可以对CCTV或者新华的新闻嗤之以鼻,的确,在灾区我每天都会收到从中宣部到台里的各种指示与禁令。但是,请你们不要看不起CCTV或者新华的记者(呵呵,有点自吹自擂了)。其实,我们中间有许多人对很多社会问题看法非常的尖锐和透彻,我们的思考绝不像节目或者稿件中体现出来的那么弱智。可惜,没有办法,我们还需要这份工作,因为要吃饭,要养家。另外告诉大家,我们CCTV内部许多栏目评奖时,获奖的节目大多是无法播出或者是作为内参的,而且,我也知道,新华社每年有许多的稿件以内参的形式刊发,影响着许多决策的出台或者至少促成了许多问题的解决。我在BBC呆过,我很羡慕他们的舆论环境,真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更尊敬中国那些有思想的新闻工作者,在刀尖上跳舞,这需要更高的能力和勇气。
    第二:作为新闻工作者,在写要发表的新闻稿件时,有三点是必需的。第一,真实。一个指头的真实不是真实,这种真实是十个指头的真实!第二,客观。当然每个人都不可能绝对客观,但是有意识的掺杂个人的感受(无论是不是小资)显然是不合适的。第三,社会责任感。这个东西有点虚了,其实我个人理解,你的报道对社会有益就是有社会责任感。可惜,是否对社会有益又是一个主观判断的问题了。我觉得,这位24岁的作者和许多对该文表示赞赏的一定觉得这篇文章真实而且与众不同的记录了灾难,是对社会有益的,因此是有社会责任感的。我的看法是,一个只描写了一个指头真实的、有意识的掺杂了个人感受的文章(换句话说一篇并不真实客观的文章)已经完全背离了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的新闻准则,不可能是对社会有益的,因此也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当然,在英国的新闻法中,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媒体能够证明,某篇文章是记者经过了深入调查,也就是说记者已经尽力去了解事实之后写出来的,即使文章是失实的也无所谓(法官还有判错案的时候呢)。可是,我觉得这篇报道应该不在此种特例之内吧?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愚见,欢迎大家拍砖。实在是不好意思,是不是我的话有点太尖刻了?但愿不要打击了这位24岁女记者的信心。

回复emmer

怎么说呢?你说的这个问题我其实也常常在问自己,无法回答。其实同我刚满腔热血的从英国回来时相比,现在已经只能是有些热血了。我觉得,在中国的媒体人中,像有吴晓波这样水平思考的人多的是,在这方面吴晓波不算什么,可惜像吴晓波这样有勇气的人,凤毛麟角。要想思想自由,必须经济自由,真的!我现在每个月要还房贷,要还信用卡,所以我只能是尽自己所能做些什么,或者选择不说。另外,我觉得总有那一天的!但愿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还能“有些热血”。
    另外,不好意思,我是GG。
另外就像你说的“在主流媒体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是站在外面貌似自由独立,却其实隔山打牛的人做不到的。”我非常赞同,在主流媒体的这六七年中我所看到的也许已经比许多人一生看到的都要多了。唉,可惜,起码到目前为止,只能自我安慰的当作是一种积累吧。

答迅弟

迅弟老兄,谢谢你的扇子,可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首先,我不知道你是否完全了解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工作,我们很容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如果您不是完全了解他们的工作就一棍子打死一片也许是不合适的。
    其次,我要解释一下“我们的思考绝不像节目或者稿件中体现出来的那么弱智”的含义。其实,让你们看不起的“主流媒体”中有许多人对许多社会问题做了很多有思考,有深度,有批判性的节目或者稿件,也采访了很多所谓的“非常黑暗”的事件(不好意思,可惜不能在这里展示出来,有点空口无凭的意思了),可惜按照我们播出的流程,所有的节目要先通过审片,许多这样的节目直接被领导告知不宜播出(某些比较幸运能成为内参,有些就直接废掉了!),所以在媒体上呈现出来的并不是我们所有记者真正的思考水平,我们中的许多人确实也一直而且不得不做着许多让你们嗤之以鼻的报道,但是,这些人心中知道一个真正的媒体人应该坚守的是什么,这一点请你相信!另外,我所说的“在刀尖上跳舞”的含义是指为了尽量让一些不那么让你们嗤之以鼻的节目能够播出,我们中的许多人总是试着在探寻我们所能有的舆论空间的最高线,能够让这些节目成为擦边球最后呈现在观众面前。当然,这种尝试经常失败,而且当我们尝试的时候,是有丢掉饭碗危险的,事实上也是,每年我们中总有那么一些让人尊敬的同事离开了。
    最后,我再重申一下,我一直说的是“我们中的许多人”,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中也还有另外一些人。

答众人

emmer,何必呢?百家争鸣吗,本来对绝大部分事情来说,就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不过也理解你。
   好吧,下面来讨论一下“指头”的问题。呵呵,其实,如果大家只是通过字面来理解或者死扣的话,任何一句话都是有漏洞的,所以我当然同意“十个指头是由一个一个指头组成的”这句话,但是“一个指头的真实不是真实”实在不是我发明的,问问随便一个有些新闻知识的人(这个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都知道这句话在新闻界的分量。我之所以说楼主的这篇文章是“一个指头的真实”是因为我觉得这位24岁的女记者在写这篇报道时换了“选择性失明”。其实“选择性失明”是个最近很时髦的词,比如我国的一些大企业,在对自己有利时就引经据典的说这是国际惯例,却总是刻意回避国际惯例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比如前一段时间各大航空公司的超售机票事件)。我读了这篇文章也有这样的感觉,我感觉这位24岁的女记者在写这篇稿件前就已经把它定了一个哀伤的基调(主题先行,这到也没什么不对),然后问题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放大了某些东西,而且是文学化的放大,而过滤掉了另外一些东西,所以只是“一个指头的真实”。当然,也许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位24岁女记者写的确实就是她在现场全部看到的:没有努力,只有无助,没有勇敢,只有哀伤,没有值得赞美的,只有让人流泪的,可我不太相信,也许我太CCTV了吧,呵呵。
    另外,至于社会责任感吗,这个“只有一个指头真实”的文章显然很难具有多大的社会责任感了。即使再退一步讲,是不是“十个指头真实”的东西就一定有社会责任感呢,当然不是,不仅不是有时候还非常没有社会责任感。例子非常简单,比如你知道了千真万确的国防机密就立刻报道出去,这不仅没有社会责任感,还是犯罪。但是当这个机密时过境迁成为解密的国家档案时,你再报道就反而是很好的新闻了,所以什么时机报道也非常重要,这种立意哀伤(或者还有点颓废)的稿子即使是“十个指头的真实”(这是退一步讲,对这个稿子来说它只是一个指头的真实),在万众一心,需要鼓劲的时候出来我个人觉得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许多正在灾区的人看过之后的痛骂也说明了这一点,所以这更说明了这个24岁的记者缺乏一些社会责任感,也许是太年轻没有经验吧。
   声明一下,我以上的评论都是把这个稿子当作发表在纸媒上的新闻报道而言的,如果这是小说中某个场景的描写或者是一个长篇报告文学的一小部分的话,很可能是不错的文章。
   再说一下,我作为CCTV,的确,在苛责别人的时候自己其实也作过“一个指头真实”甚至是“一个指甲盖真实”的稿子,但是我知道在汶川大地震这样的民族时刻,我绝对不会犯这个错误。的确,现在cctv对此次灾难的报道绝对不是“十个指头的真实”,也刻意的过滤掉了许多东西,但是如果你们在灾区就知道了,同这篇稿子相比,CCTV过滤掉得是支流,而这篇稿件过滤掉的是主流(可惜,CCTV并不总是这样)!
   另外再回答一下迅弟,其实对于CCTV的批评有很多我非常认同,我甚至希望你们的批评能再尖锐一些,因为我非常想改变这种状况,我也想早一天自由的呼吸啊,兄弟。再说两句,其实批评是非常有益的,即使是恶意的,比如国际上对中国人权的批评(当然更包括言论自由的批评),虽然有很多批评的人和组织别有用心,但是毫无疑问,无论哪种批评都促进了中国的进步,如果没有这些批评就麻烦了。但是,我只是希望你们在批评的时候,能够做一些调查,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崇尚争鸣,倡导理性,认同多元,鼓励宽容。说的多好啊!

答zoufeng

老兄,我能把你上面说的这句话当做是本着认真的态度吗?还是开玩笑而已?如果是开玩笑那你就不用看我下面的文字了,因为你肯定能想得到,如果是认真的我就回答你。
    第一,无论是谁选择性失明都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用一种错误去弥补另一种错误,这样无异于饮鸩止渴,只会越来越糟。就算有时候真的像你说的,出现了某一次互相弥补了,但是我们能寄希望于那剩下的更多次也这样幸运吗?
    第二,对某些场合和事件,不妨尖刻甚至恶意一些都无所谓,但是你觉得在汶川大地震这种民族时刻这样做合适吗?
    呵呵,无论如何,在这个论坛上找到了许多真的是要讨论问题而不是谩骂的朋友很高兴。
我觉得,在这次大地震的报道中,其实是任何一次灾难的报道中,我们应该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无论是对事实的报道还是对事件的评论与反思或者仅仅是单纯的愤青。人文关怀,其实不是一个很高深的东西,也许有很多人认为很低层次,但是我作为一个报道的参与者,想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更好的指导思想,而且“人文关怀”这四个字做起来真的好难。
    大家有能赐教的吗?

答zoufeng

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强调一点“社会责任感”,在这种灾难的时候我觉得是“人文关怀”。当然这都是主观的东西,如果你或者其他的人认为这个24岁记者写的东西体现人文关怀或者有社会责任感的话,我也没话可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吗。只不过我是觉得这篇报道即使百分之一万的是事实,即使是十二个指头的真实,但是从它的字里行间根本读不出任何人文的东西,反而是相反的。再强调一下,仅是个人的主观感觉,绝对没有强迫别人接受的意思。
   只是想问一个问题,对于那些丧失的生命来说,对于那些无数次感动我们的人来说,这样的文字他们会接受吗(我还看过一个更恶心的,题目是“某某地方死尸成堆,家长打着手电筒认尸”,这可能是绝对真实的,但是你看到这样的题目不会浑身起鸡皮疙瘩吗)?
   其实,仁兄,由于主流媒体在中国所占的资源优势,对于天灾,还是可以看看主流媒体的,而对于人祸的事件报道,到确实可以参考一下其他有一定权威性或者美誉度地方的信息。

答周泽雄

呵呵,看得出来是个内行。我也说过,我对它的苛责是把它当作一个纸媒上刊登出来的新闻稿对待的,我没看到这份纸媒具体是怎样刊登这个文章的,所以对于其他情况没有发言权。
还有,你说的对,如果只是一种感受型的散记,这样写也未尝不可,优秀的主编也确实需要鼓励不同的风格的文字,但是还是那一点,我觉得在汶川地震这种时刻,面对着6万多已经逝去的灵魂,也许优秀的主编在鼓励不同风格文字的时候也应该提醒一下这些不同的文字也应该体现社会责任,体现人文关怀吧?
另外,它确实没有令你不快,更没有令你愤怒。但是对于失去了亲人和家园的灾区人民呢?对于那些第一时间赶赴了前线的军人们呢?对于那些已经坚守了许多日子的白衣天使们呢?
呵呵,大家早,每天一早一晚趁着工作间隙来看看评论,发表点意见也是挺惬意的事情。这里再说两点吧。
第一,如果把它当作新闻稿,我的意见之前已经阐述的非常明显了,我仍然坚持认为这个过滤掉许多真实,只选择性的记录部分真实的新闻稿只是貌似真实而已,当然她写作的手法也谈不上客观吧。这是我自己的看法,大家求同存异,在这一点上我已经不打算再多说了,这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第二,把它仅当作一个记者的散记来说,我觉得就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它的社会责任感,在这里也就是人文关怀的东西了。凭着我的记忆随便举几个例子吧,在这片稿子中,把遇难者的亲人称为“侏儒”,还有那种赤裸裸的描写花白的肠子和脑浆的句子,当然还有那个“著名”的脑袋对话的片段。我毫不怀疑(可能又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当这位24岁的记者在写下以上的这些文字的时候,她肯定徜徉在文学创作的海洋里,甚至对自己文字下体现出来的意境颇有些自负吧,但是她忘记了无论是何种文体,它的本质是记录这场目前为止已经有6万多我们的同胞已经死难了的地震!生者需要关怀,逝者需要被尊重啊!(基于此,以上的那些描写,出现任何一处我认为都是绝对不应该的,在发表前她的主编都是必须要给她修改的)
我记得当我在上一节培训课时,有位老师给我们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位西方的记者有一次在北京的公共汽车拍到了一次两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但是当两拨人开始动手的时候,这位摄影记者不是立刻高度兴奋的把镜头推上去记录这血腥刺激的时刻,而是轻轻的把这台仍然处于录制状态的摄像机放在了公共汽车的地面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位记者放弃了记录现场,也许他失职了吧,但是我们从中看到的才是真正的人性!真正的人文关怀!真正的社会责任感!其实看看那些获得普利策奖的东西,他们是否体现社会责任感是不需要讨论的!
作为一个CCTV,我知道也看过许多在这次地震中其实非常残酷的画面,但是这些基本没有一个在电视上呈现给观众,也许有人又会说这又是CCTV替观众瞎做选择了,观众有权利选择他需要看什么样的报道,但是你想到没有,当你拥有了看这些镜头的权利的时候,其实是剥夺了另外一些不想看到这些镜头的观众的权利(而且我深信这部分观众是大多数的)。
8级地震,8万多人死亡和失踪,这本身就够残酷了,我们不需要非通过”暴晒别人的痛苦,刻画血腥的灾难,观赏混乱的局面”来体现“人类一直看似胜利在望,最终却一败涂地”的主题。
另外再说一下,我是在别的地方看到这篇稿子然后找到这里来的,在那里,已经有许多灾区的人在痛骂这位24岁的记者了。
又看了一下自己刚才的留言,突然意识到这还只是个24岁的记者,当她在面对这种灾难的时候,是不是我有些太不宽容了?其实确实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啊。
泽群兄,我看你是完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或者是我表述的不清楚吧。那我就再说两句。
   “在我们无法确知某件信息是否会对公众产生有害影响时,我们遵循理性人假设。那就是,我们假设他人都具有理性看待事务的能力,都具有辨识真相的意愿,都具有超越自我观感的能力。实际上,民主社会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捍卫,正是奠基在这个由康德首先倡导的理性人假设上的。如果忽略这个假设,老是纵容有关主事者握有替他人决定精神食粮的特权,那么就会发生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东西都被以“民众不宜”方式而先行管制住了,而且,管制者还会产生要命的自我优越感,他会把自己对言论自由的干涉,解释成一种爱民、亲民的行为。——他真正的错误,就在于预先把民众假设成比自己低一级的庸众。”对于这一段我没有任何异议,完全赞同,甚至佩服,因为我可能总结不出这样有深度的文字。其实我在之前的发言中也反复的强调过,我虽然是一个cctv,但我知道真正的新闻人应该坚守什么,也非常希望cctv能有所改变,让我也能早一天自由的呼吸。的确,cctv或者别的主流媒体的毛病之一就是总是自以为是的替别人选择,而且这种选择的标准甚至很多时候不像你说的是从公众利益,既爱民、亲民的角度出发,而是遵循着另一种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标准(我在这里也就不明说了propaganda)。
    但问题是我们讨论的是这篇主贴啊!就像我在前一个留言中说的“在这片稿子中,把遇难者的亲人称为“侏儒”,还有那种赤裸裸的描写花白的肠子和脑浆的句子,当然还有那个“著名”的脑袋对话的片段。我毫不怀疑(可能又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当这位24岁的记者在写下以上的这些文字的时候,她肯定徜徉在文学创作的海洋里,甚至对自己文字下体现出来的意境颇有些自负吧,但是她忘记了无论是何种文体,它的本质是记录这场目前为止已经有6万多我们的同胞已经死难了的地震!生者需要关怀,逝者需要被尊重啊!(基于此,以上的那些描写,出现任何一处我认为都是绝对不应该的,在发表前她的主编都是必须要给她修改的)”。不知你对这段话有什么看法吗?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和你举得例子最大的不同是,虐囚的照片是真实记录(即使如此,美国在公布这些照片时也是经过了反复论证的,而且仅仅公布了一小部分而已),而这篇主贴是在过滤掉了许多真实后,文学的把一部分事实放大了,也就是说虐囚照片是真实的照片,而主贴体现的是被ps过的照片!我始终不认为一篇用了上述那些修辞的文章会有“人文关怀”,我的感觉是:“侏儒”,当我一想到文章中用这样词去称呼一个遇难者亲属时,我就忍不住的想质问一下这个24岁的记者当初是怎么想的?另外,你前贴中说过这篇文章是否会让灾区的人感到不快需要论证,我想我的前贴已经回答你了,事实证明是肯定的!
    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承认,你说的对,同声画媒体相比,纸媒是有很强选择性的,我举的例子确实可比性较差,呵呵,不好意思,谢谢你的提醒。
施兄,“国外电视台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提醒观众,以下画面可能让你感觉不舒服,不想看的人可以换台或关机。这和电影分级制的道理相同。”确实说的非常对,可惜现在cctv还没有这个制度,我也承认,可能是cctv时间长了,我也没有想到这个更好的方法。真诚希望能早日实现你说的这样的做法。
   另外,施兄,美国记者的那个例子在新闻界是没有争议的,即使是最严苛的评论家,在看到这样的做法的时候也会给予很高的评价。我想你可能没看清楚,或者忽略了一个细节:当这个记者在把摄像机放在地上的时候它仍然是处于“摄制状态的”!
泽雄兄,首先倒个歉,把你的名字打错了,实在不该。
另外,我首先要声明,我不是以“灾民”的立场来评价它的高下的,我是以我的立场。当然,这句话有点抽象,我解释一下,它的含义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我是一个新闻人,中西方的都懂一点(有点不谦虚,呵呵),所以,我有一种嗜好,是不自觉的,喜欢去探究文字背后的东西(当然,这主观的很),而且固执的坚守着我认为的在这样的时刻新闻人应该坚守的东西。第二,我在灾区,有自己的感受(所以我认为这篇文章过滤掉了主流,因为这篇文章是整合了各种地方的灾情,试图构建的是灾区群像或者整体环境的场景)。
还有,泽雄兄,我没有宣布什么,我想你再细看一下就知道,前文中我多次提到,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我就怕自己的意志会强加给别人(呵呵,其实我是经常会犯这种毛病的,所以经常要提醒自己)如果我确实宣布了,也只是宣布“它是不受我欢迎的文字”(或者还有和我有着相同感受的人)。
当然,不仅你从中读出了有价值的东西,我也认为它不是一无是处的。但是,我仍然坚持认为,你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的地方正是我认为有很大问题的地方(绝不仅仅是“侏儒”或者我随手举的几个例子,是整片文字给我的感觉),在这样的时刻,我觉得鼓励一个人以什么样的方式思考,以什么样的态度写作远比写出什么样的文字要重要的多!
天啊,首先不管这个词出现的语境,“侏儒”是不是贬义的,是不是让人感觉不快的可以去问一个真正有侏儒症的人(该文中这个人真有吗?),如果对此还要讨论,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了。
另外,泽雄兄,我说过我的立场之一就是我正在灾区,你认为我把自己的立场和灾民的同一化处理了,我不认同,最多可能感觉接近一些?(如果我此时的立场是灾民的立场那更说明了这篇文章对于灾民们的看法了)还有我再说一次,泽雄兄,我已经说过N次了,对这篇文字的感觉是我个人的感觉,我虽然仍坚持我的看法,但我没有强加给任何人我的观点的意思,我只是想阐述一下我的思考。所以说“灾民是否铁板一块”并不能影响我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还有,我在之前已经阐述过我的观点,在写这种灾难的时候,如果是新闻稿件我的要求是“真实客观和有社会责任感”,而对于这种散记我的要求同样是要“社会责任感”(所以对于EMMER所说的只要不是新闻稿怎么写都可以的看法我有点不同意见,呵呵不好意思了),当然这也是我个人的看法,再重申一下。
泽雄兄,我尊重你的决定权,也尊重你对主流支流的看法。但是我的决定权也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想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是通过这么多文字的交流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个会轻易被别人影响的人吧),当然对于主流支流的看法我们不太一样(我觉得你是不是对我所说的主流支流产生了误会,我指得主流支流不是主流媒体支流媒体,而是指事件的主流和支流,主流决定事件的本质,过滤主流夸大支流,当然是片面的,呵呵,又回到对新闻报道的要求上了,真是磨叨了),求同存异吧,我喜欢这种不同。
谢谢泽雄兄,谢谢认真参加讨论的每一个人。呵呵,受益匪浅。
    另,今天终于要回了,今晚终于可以脱了衣服在床上睡了。希望灾难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早点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