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你反感的表达方式

我们日常写作或阅读时,总有一些表达方式是自己不喜欢的。这份不喜欢,也许只是出于本能,未必细想过,也可能未必,你能说出一些道道来。
董桥曾经表示,他非常不喜欢汉语中的“被”字结构。他没有说出多少道理来,但我听了却觉得有意思。
我曾经发现,汉语中的“所”字,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删去,一旦删去,往往会使句子变得更加精严。例外项大多出现在一些现成句子里,比如,“据我所知”中的那个“所”,就删不得。
曾经,我还滥用过“须知”,后来发现,这个词里藏着一份无端托大的口气,就不再用了。
先抛这一小砖,敬候诸位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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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有那么讲究的,俺从未注意过这个细节。
“与以往往往是翻译的并且以西方文学为例的文学批评介绍类书籍不同。”
这是不久前在论坛上看到的恶例,提供者为汪晖。汉语中,“往往”的同义词甚多,换任何一个,都没事。这也是汉语特有的(也许日语也有)邻词打架现象,两词之间并无空格,就要预防它们之间出现始料未及的勾搭成奸。
朱学勤先生提到过一个禁忌,我也很认同,即,一些容易让人产生负面时代联想的表述,最好少用。他当时指的是“某某某可以休矣”。确实,这个表述法在文革中相当常见,尾随其后的,往往是大批判的硝烟
响应泽雄大哥,偶讨厌的表达方式有1、超长句式,那种必须翻回头找主谓宾的句子,读着磕磕巴巴,不痛快。2、乱用关系副词,没有因果关系用因为所以,明明不是递进,非要用而且,这类文章的作者多半逻辑混乱头脑不清。3、华丽词藻开会的,过犹不及,用三个以上的词强调(搞笑讽刺的情况除外)某种意思,1+1+1,还是1,另外两个词就浪费了。4、一个词一段话里用了三遍以上,说明此公储备严重匮乏。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我很不喜欢看到“其实是”这三个字,尤其是学术文章。叙事或学理如果足够夯实,这三个字就纯属多余了,只有底气不足者才有必要拿它借势。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与以往往往是翻译的并且以西方文学为例的文学批评介绍类书籍不同”,的确够绕口令了,"与某些西方文学批评译著不同",未见上下文,不知汪公是不是这意思
这个要叫俺出汗了,不是多心,而是心虚,俺就是喜欢用长句吓人的,其实也常用。看到平平和水色两个MM的帖子,如芒在背,冷汗不停。
琼瑶的遣词造句,没一句喜欢;尤其是化成台词,从演员嘴里念出来,听着浑身冒鸡皮疙瘩。
看到笑笑书,想起,你曾反感文章里括号太多。
过多的括号和感叹号,在汉语里很容易打断文气。可能在印欧语系里没有这个问题,但汉语确实不适合括号太多。——这个,我也要自警。
跟帖算不算?如果算,这些毛病我都有,看来是需要注意一下。
反感“之最”的说法。刚刚看到有人推荐的最什么什么的书,忽想起来的。有多少“之最”根本不最呢?
过去写过篇小文《声气语的陷阱》,对各色声气语,我也是极为反感的。
所谓声气语,按上海话来理解,就是“掼浪头”“口气比力气大”。
俺最见不得一句话里充满了但、却、可是、然而,搞得句子非常拗口,其实99%可以删去。

还有余光中痛诋的“的的不休”,一段话里,如果“……的……”句式连成一片,感觉上就是在堆砌词藻。
偶的毛病似乎也不少~~
总有一天,我会遇见我内心的生命,会遇见藏在我生命中的欢乐,尽管岁月以其闲散的尘埃迷糊了我的道路。
原帖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08-12-6 15:24 发表
俺最见不得一句话里充满了但、却、可是、然而,搞得句子非常拗口,其实99%可以删去。

还有余光中痛诋的“的的不休”,一段话里,如果“……的……”句式连成一片,感觉上就是在堆砌词藻。
一句话里出现那么多关联句转折句,也许不是文字能力上的问题,而是思维能力不足。作者没有写好,又想猪鼻里插根葱,遂染此疾。
的的不休,确是大弊。在余光中指出这个问题以后,我做过些小调研,发现,能够把“的”字频率控制在25字以上,多属文字高手,20字以下,则较为庸劣,愈往下愈不堪。现在有电脑,统计起来很方便的,有些貌似很牛B的作家,平均18字都要“的”一下,馅露得大着呐。
1. 讨论问题时喜欢说:我发现你根本不懂,完全不对,错的离谱,一无所知,去查查字典,等等。
2. 在讨论问题时用“笑倒”“嘻嘻”之类的词表示对方的荒唐,但是又不愿平等,具体地探讨。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12-7 22:03 发表
1. 讨论问题时喜欢说:我发现你根本不懂,完全不对,错的离谱,一无所知,去查查字典,等等。
2. 在讨论问题时用“笑倒”“嘻嘻”之类的词表示对方的荒唐,但是又不愿平等,具体地探讨。
本帖侧重于表达方式,而不是论坛交流方式。关于论坛交流,也是可以另行开帖讨论的,也许,比我这个帖子要有意思得多。邹峰兄感兴趣,欢迎你另行开帖。
另外,正因为你说的是论坛讨论,所以,撇开讨论中的实际过程而单纯表达不喜欢某种方式,就未必有说服力了。比如,明明可以在字典或搜索引擎上找到的内容,却不愿意亲历亲为,偏要劳驾别人帮忙,别人要求他“去查查字典”,就谈不上冒犯。看上去倒是更像他自己冒犯别人在先了:他不是打算把别人当成小厮来使唤吗?
至于“笑倒”“嘻嘻”之类,也不能一概而论,离开了上一帖的内容,无从谈起。
再如邹峰所举的那几个例子,假如前帖的ID确实表现出某种不懂装懂、胡搅蛮缠的特征,别人难道就不能严肃地指出他这一点吗?
鲍尔吉·原野上课时说与搞字连用的词多是不好的。
韩石山不喜欢感叹号,这一点我非常认同,前几天金河说他不喜欢别人用分号,此观点很新鲜,也很认同。
感叹号,我也不爱用。在小文《引用的尊严》里曾经特地说过:“说到惊叹号,我意外发现,我极少用到它,日常写作,平均五万字也未必劳驾它登场吼一嗓子。之所以如此,想来与我为人为文的胸襟气度有关,一个像我这样充满“卑之无甚高论”意识的怯懦作者,用一次省略号都战战兢兢,都得自问“配还是不配”,让我用一次惊叹号,更是非得先喝上三两不可。”
至于分号,我用得较多。为什么不爱用分号,我很想听听。
在说理性文字里,分号是不可或缺的。
与搞字连用的词多是不好的,但这不等于说,与搞字组合在一起的词,都不够生动。外间有“恶搞”,本坛有“乌搞”,词语总是无辜的,得看怎么用了。

久不登燕谈,乃生性之懒。略作汇报,以应泽兄:

“的的不休”(余光中语)
“最……之一”
所谓“在一定程度上”、“在每种意义上”之类
显耀性地夹缠蟹行文字,钱默存所谓“牙缝里嵌着肉末,以示自己吃得好”。
句式严重欧化。苏叔阳曾仿某种“论文体”撰一长句:“审美主体对于作为审美客体的植物生殖器官的外缘进行观感而产生生理上并使之上升为精神上的愉悦感。”问流沙河懂不懂,流说不懂。苏说:“就是闻花香很愉快的意思。”
作为时间副词的“一直以来”、“与此同时”,用“一向”、“同时”才像中国人说话。“除此之外”也远不如“此外”。
情感冲动、识见浅薄的“笔锋常带感情”。香港回归时,王彬彬写了一篇《别了,港督》的小文章,被董桥在《别了,教人脸红的文章》(详见《语文小品录》第八册,辽宁教育出版社)一文中大加奚落。因为其文“过分冲动,显得浅薄”,“短短数百字,竟也遮不住稚嫩之气。骂人的文章难写。”“二王之争”时王彬彬领教过某名人对他的“恶腔调”,没想到自己也会在“腔调”上授人以柄,被董桥这样的高人逮住而丢人现眼。
乱用“被”字。董桥对“被”字的用法有十分精当的见解,他说:“最近有读者说我笔下难得一见‘被’字,是不是认为被动语态不像中文。我对‘被’字的确相当敏感,总不会用,只好少用。”“我逐渐同意了一种说法:形容不太好的事情不妨用‘被’;叙述好事避之则吉。”并举例说:“女鬼被裸埋;小红被门槛绊倒;项羽被十余创;韩信被人骗走。都不错。林黛玉被宝玉追求,纪晓岚的书被人传诵;大将军的英勇事迹被赞扬。都不好。”(《小红被门槛绊倒》)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早上一登陆燕谈,即见一阵酱香扑鼻,正好,户外阳光灿烂。
和老范握握手。
我只朦胧记得董桥曾说过“被”字,具体怎么说的,忘了。多谢老范提供例句,这么看来,董桥说得很清楚。
“与此同时”之类,偶尔也会在小文里闹鬼,日后当深自戒惕,严防死守,力争把它们扼杀在萌芽之中。
纯粹从“表达方式”上说,我好像说不出自己特别反感哪些具体的方式。
我觉得,已经存在的表达方式,基本都属于经过了时间考验的,也可以说是成熟了的方式。说自己就是不喜欢某个名词、动词、副词或形容词以及某个标点符号,根据都不够充分,至少是客观理由不充分。其实(这里我觉得得用这个词儿),表达方式只有用得好不好、对不对、准确不准确的区别,连用三个“的”字的未见得找不出表达精当的例子,而“最……之一”则属于半病态表达,楼上所引董桥“被”字使用例句应该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这个表达方式是中性的,关键要看你用得是否恰当。
不能同意泽雄拟扼杀“与此同时”的想法。
“同时”和“与此同时”在语感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微小区别的,后者所显示的与前者的关系更紧密,时间缝隙更小。我甚至觉得,“同时”前面大约要用分号,而“与此同时”的前面用个逗号就够了。
“同时”比较客观,“与此同时”稍微带有那么一点感情色彩。我觉得。
语文上确难撇开具体语境而孤立地品评句式、词汇。童主编说的也许不乏道理。而我等老夫子多受古代笔记古代体感染,只能援引“个人趣味无法争辩”之西谚了。而泽兄法眼如炬,当能辨“酱香”。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老童说的也有理,同时和与此同时,各有侧重。举例说:“同时也应看到”,就不宜说成“与此同时也应看到”;“申花队罚进了点球,与此同时鲁能泰山队的李金羽也在另一片球场破门得分”,说“与此同时”就比“同时”来得紧凑,且贴合现场的即时感。
大致上,“同时”是一种不太讲究同步的表达,“与此同时”则否。所以,同时可以表达抽象概念,我们分别阐述一对概念,视情况就可以用“同时”来表示两者的关系,“与此同时”在此地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看来,真正讨嫌的是,在可以用“同时”替代时,改用“与此同时”,或反过来。
所谓“在一定程度上”、“在每种意义上”之类
——这个我深有同感。通常,装蒜文体特别好这一口。其变体如“海德格尔意义上的”,作者若不详加说明,读者一般并不清楚为什么它是“海德格尔意义上的”,而作者撂下这句话,却能使自己尽享四两拨千金之效,既可以免去说明,又能摆显一派随意出入西哲的派头。
我们说话,总是在某种意义上的,故一般而言,这句话多为蛇足。作者不加说明,也没有读者会误以为你是在全方位的意义上这么说的。蛇足而为人所偏喜,就因其中藏着一份作者自以为得计的学术派头。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2-8 10:43 发表
举例说:“同时也应看到”,就不宜说成“与此同时也应看到”;“申花队罚进了点球,与此同时鲁能泰山队的李金羽也在另一片球场破门得分”,说“与此同时”就比“同时”来得紧凑,且贴合现场的即时感。
——“法眼如炬”。但语境换成了口语解说,和书面文本似有小别。

[ 本帖最后由 酱香老范 于 2008-12-8 11:01 编辑 ]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感叹号,我也不爱用。在小文《引用的尊严》里曾经特地说过:“说到惊叹号,我意外发现,我极少用到它,日常写作,平均五万字也未必劳驾它登场吼一嗓子。之所以如此,想来与我为人为文的胸襟气度有关,一个像我这样充满“卑之无甚高论”意识的怯懦作者,用一次省略号都战战兢兢,都得自问“配还是不配”,让我用一次惊叹号,更是非得先喝上三两不可。”
至于分号,我用得较多。为什么不爱用分号,我很想听听。
在说理性文字里,分号是不可或缺的。
与搞字连用的词多是不好的,但这不等于说,与搞字组合在一起的词,都不够生动。外间有“恶搞”,本坛有“乌搞”,词语总是无辜的,得看怎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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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号问题,主要是金河老认为当今分号用错的太多了,当时只是吃饭时随意提到的,但也表达了强烈愤慨.搞字的问题,主要应该归于小学范畴.

回复 29楼 的帖子

有人分号用错,只能说明此人语文水平不行,怎么会构成对分号的“强烈愤慨”呢?这个“强烈愤慨”,也太随意了吧?
毕竟,分号和惊叹号还是有区别的,分号是一个默默的符号工具,不像惊叹号,往往不甘心充当符号工具,还要试图营造强烈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