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69岁老人为入狱而抢劫

  老人北京站抢劫被抓自称只为入狱不愁吃穿

  69岁老人靠补助金度日自称为了“不愁吃穿”在北京站持刀抢劫终于进了看守所: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

  与其他抢劫犯不同的是,他抢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抢者喊叫,以便引警察来抓。

  接受审讯时,付达信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重些;当法官宣布因犯抢劫罪付达信被判决2年有期徒刑时,他竟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审审。

  付达信(下称付):知道火车站人多,容易抢劫,也容易被抓住,所以就选择了北京站。

  FW:怎么选中这两个被抢劫者的?

  付:不能选男的,要不抢完了肯定会挨打的,所以只能选择女的。而且要么岁数大的,要么就是小的,20多岁的女人太有劲,抢完了可能会打我。

  其实我最早想抢警察。当时有个警察坐在广场上一个卖水的摊位前,面前的纸盒子里有钱,可是我决定抢他的时候,民警突然起身走了,我只好找别人下手。

  拿刀只是吓唬人用的

  FW:你拿的刀哪儿来的?如果对方不给包,你准备拿刀扎么?

  付:刀是我用来削水果的,拿刀只是吓唬人用的,这样在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判得高点。

  不想成为家人负担

  FW:你的家人不能养你吗?比如说你的侄子?

  付:我的侄子已经50多岁了,也在外边靠收破烂挣钱,哪能管得了我。而且我也不想成为家人的负担。

  担心两年后的生活

  FW: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付:我认为判得太轻,没两年就出来了,以后的生活可怎么办。

  FW:那你会再抢劫吗?

  付:我先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肯定不申请减刑,最好能够被“招工”留在监狱里,那样我的生活就没问题了。

  FW:在监狱里你是个罪犯,不可能像在外边一样自由,你后悔么?

  付:当然外边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我在里边不愁吃饭和看病问题,我一点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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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广州“小姐”宣布“集体降价

文章提交者:龙腾九洲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近来广州市内部分街区美发、按-摩-店内集体张贴了告示,宣布“集体降价”!对“小-姐”集体降价的行为,人们在为她们如此心齐、逆转随行就市的做法感到惊讶的同时,更多的是在思考小-姐们集体降价背后的悲哀与强烈的讽刺意味!
  我们都知道什么都在涨价,只有股市在掉价,今天我们忽然发现这“肉-价”也缩水了。在所有行业及所有消费品都涨价的同时,唯独我们疏忽了靠“卖-肉”为生的“小-姐”,导致“小-姐”集体降价最基本原因应该是“市场需求”能量的大副减弱,假如仍有大量的男人光临“小-姐”,那么“小-姐”又何来降价生存之说呢?
  
  人们的收入没有多少增加,而日常开支却“资资鼎沸”,那么男人还有多少“余-粮”分配给“小-姐”食用呢?那么小-姐为谋求生存而打出“肉-价”下跌的招牌也就不是什么怪事了!一边是涨价再涨价的行情,一边是“肉-价”联合降价的现实。“物价上涨”的我行我素,表明政府对其管理、协调、监控的不够。在商家如此屡禁不止的频繁涨价之后小-姐的生意可想而知,广大的“消费者”还哪有闲钱去消费“肉”呢,所以“肉-价”降价也是市场调节之必然趋势也。
  
  “小-姐”的集体降价,恶心了谁又讽刺了谁?“集体降价”不仅仅是女人觉得恶心、男人受到了侮辱,更-是对这样一个尴尬结果的讽刺:因物价上涨致使“小-姐”的集体降价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您认为有这样一种可能吗?这样一来我们岂不不用严打了吗?也不用动用国家机器去“执行任务”了吗?这真是极大的讽刺,讽刺了所有的中国人是也!
  
  更有甚者,在兰州,“小-姐”已经快到了北京一碗面的价格,我楼下的小饭馆一碗牛肉面是15元,还有18元20元的,而兰州的很多舞吧里小-姐的“肉-价”竟然是20元/次。如此便宜的价格肯定让很多状汉宁可饿两顿也得来一次吧。这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啊。以前我听说过更蝎虎的,黑龙江某些矿区的生活区附近一到晚上有很多50来岁的妇女在黑暗的角落里猫着,矿工们知道她们是干啥的,她们只要5元-一次,当然这个价格肯定是“野外作业”了,这么便宜的价格肯定不能和人家再讲什么条件了,也就是在树林里山冈上“出溜出溜”就完事,真是阎王爷-操-小鬼——舒服一会算一会啊。反正钱也不多,怎么也比肥肉舒服就是了。可是你知道吗?那些女人也是人,也有老公孩子,她们也有尊严和面子,也有人格,但是为什么她们竞如此低贱呢?还不是生活太困难没钱闹的吗?还有一个就是当地就业环境太差,当地来钱实在太困难所以才走上如此的不归路的。你去想吧,这样一个50左右的老女人如此低价地出卖自己,肯定防护措施也好不到哪去,而挖煤的民工呢也不可能准备那玩意儿去“玩儿”不是?所以他们肯定是在刺溜刺溜冒火的环境下“舒-服”的,“舒-服”过后的事儿谁知道呢。听天由命吧。
  
  其实不光兰州,东北的大部分城市“大-活”都是50元,舞厅里马路上理发店基本都这价儿。还有全国多数大城市的舞厅里也是如此,一般的舞厅总有一个咖啡座什么的,“小-姐”和“客-人”就在咖啡座里“交-易”,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东北把这种叫“快-炮”。有这种服务的比如河南郑州开封洛阳,西安、咸阳,杭州苏州无锡南京,西北的各个城市基本都有。价格在20-50之间,基本没有高于50元的,这说明现在“小姐”的生意也不好做了,也确实辛苦啊。这事怎么也是肉里含肉的“活”,也没有爱和喜欢就这样让客人楞“进”肯定不舒服,我想心理的苦只有“小-姐”自己知道。真可惜啊被人称为“小-姐”,但是谁知道这“小-姐”竟然如此的酸苦呢!如此的不被人尊敬和尊重呢,连警察师傅舒服完了也来欺负我们!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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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转贴]搞笑,局长没搞掉,把烟厂给搞掉了,真经典


网友追查“最牛房产局长” 天价烟或全国禁卖

现年48岁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网络上“一炮而红”,成为“奢侈官员”的代表。原因就在于他在楼市低迷之时曝出“开发商低成本销售将被处罚”的观点,顿时引起一片哗然;随后,网友发出“追查”令,曝光其抽“天价烟”、戴“名表”、开“凯迪拉克”的消息。






网上流传的会议照。周久耕所抽的烟被网友重点圈出,并配以文字说明。

周久耕“香烟门”事件中的另一主角——“天价烟”,系南京卷烟厂生产的“九五之尊”,被网友认为是钱权交易的附属品。据江苏省烟草管理局内部人士透露,1000元/条以上香烟明年或将不许再卖了,在某种程度上也有防“腐败”的意图;此外,有着“王者之气”的“九五之尊”也将更名为相对低调的“九五”。

网友实名投举报信

日前,关于“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的帖子在各大论坛疯狂转载,当事人周久耕的背景也被一一曝出。

于是网友质疑“凭他的正规工资奖金收入能抽得起这种烟吗?”随后又有网友曝出周久耕佩戴手表为价值10万元的“江诗丹顿”,引发众人质疑其存在“腐败”嫌疑。16日,一位名为郭先鹏的网友实名发信给江宁区区长信箱进行举报,要求该区彻查周久耕的问题,并对此进行通报。早报记者昨日看到,该举报信回复状态显示为“已回复”,但回复内容一片空白。不过郭先鹏表示,他对回复内容一无所知。

但也有网友认为,仅凭周久耕“高档消费”就认为其存在“腐败”过于“武断”,也正因为此,更多网友才会加入“追查”的行列。有关学者表示,无论是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的角度,还是从保护当事人的角度,相关部门都应对此事给予回应,否则愈演愈烈的网友行动很有可能失控。

据悉,江宁区政府针对该事件表示,日前该区没有一家房产企业因降价销售而受处罚;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对周久耕个人廉洁方面的质疑,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天价烟”或被“禁卖”

据南京卷烟厂工作人员透露,该事件曝出的另一主角——“九五之尊”是南京系列烟中最高档的,平时很少生产,一般都用作送礼,目前售价为150元/包;该厂还生产“至尊”南京,档次稍低,售价为60元/包,一般也会被用作送礼。

早报记者了解到,“至尊”南京在2006年面世,当时售价为100元/包左右,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业内人士透露,随后“九五之尊”作为“至尊”南京的升级版,成为某些特殊身份的象征。不仅南京,武汉等市也曾曝出“1000元/条”香烟供不应求,消费者多为公务员的消息。有观点认为,如今紧盯香烟盒在网上声讨彰显了“反腐”的尴尬;与前不久“公费出国考察”事件类似,“香烟门”事件只不过扯下了部分官员高端消费的“遮羞布”。

江苏省烟草管理局内部人士向早报记者介绍,“九五之尊”与“黄鹤楼1916”、“铂晶苏烟”等价位相当,是江苏较为流行的高档烟,“这些烟主要就是用来送礼,所以明年起1000元/条以上的烟可能就不许卖了,在某种程度上有防“腐败”的意图。”该人士透露,“当然这现在只是个想法,就跟要提升烟草税一样。”

据了解,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富豪啤酒公司董事长易昕就建议修改《烟草专卖法》,用法律手段限制“香烟腐败”,禁止任何财政或者财务报支香烟费用;从严控制高档香烟的生产销售。

此外,根据中国将于2011年履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至尊、佳品等都不能再用”,江苏省烟草管理局该人士透露,从明年起,“至尊”南京将更名为“古都”,“九五之尊”更名为“九五”,但是否降价目前仍未得知。 (东方早报)


[原创]中科院直接改名吧

文章提交者:醉人呓语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多年以来,我们极度渴望能捧回一个诺贝尔奖,对于国家可以得到一个宣传我国之进步、伟大以及我D治国之成功的好材料,对于获奖者可以名利双收光耀华夏。可惜,科学这玩意还真是讲究公平公正,你不严肃严谨踏踏实实的对待它,它还真不鸟你,一出了国门,“有人有钱”不好使了,实在让那些终日抱着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正好砸在自己脑袋上的愚蠢侥幸心理以及总想着靠点歪门邪道赢得点所谓学术上的成就以“名垂青史”的浮躁肤浅之辈失望到了极点。

看来真的是失望到了极点,以致于都不想在这一行当混了。这不,鼎鼎大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院竟然改行了,就差和社会科学院合并成“大院”了,看来大部制改革完了还要来个大院制改革。不是么?继发表了臭名昭著的“中国是世界上最负责任的国家”之后,中科院最新研究成果又新鲜出炉了,研究显示“公务员是我国最辛苦的职业”,并指出,“工作责任心太强、工作负荷重、为迎合领导造出政绩而失去自我”成为官员压力的前三名。

我觉得你搞自然科学的中科院越出职责范围研究一下社会科学本也无可厚非,权当是工作劳累了换换脑筋,放着更该研究的贫富差距失业下岗层出不穷的由于不明真相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不研究也没人懒得过问,可您总不能把1+1=2这样的常识非得“研究”成等于250吧?我国的扫盲工作虽然做的不彻底,成绩也绝没有报纸上说的那么突出,但您应该明白即使是文盲甚至是傻子也不一定不知道这么个低级到不是问题的问题吧?连您家八个月大的孙子吃奶吃多了都知道您儿媳妇左边1个+右边1个=2个,您是不是以为普罗大众都是傻逼啊?

本来,对待科学一定要严肃,不能如此轻浮,否则一想到院里的老爷们正襟危坐紧绷脸皮的严肃样我心里就发毛。可是,堂堂一国科学院竟能搞出如此有娱乐精神的报告,你怎么让我严肃的起来?况且这实在不过是一个1+1=2你们非要说成等于250的问题,你们他妈的死不要脸的揣着明白装糊涂,甘心情愿的当傻逼,你让老子怎么严肃?

估计是科学院里的那帮专家教授们六十年如一日的辛勤工作却始终连个诺贝尔的影子都见不着,如此的不争气,结果被终于失去了耐心的上级领导臭骂了一顿,为了重新赢回领导的心,聪明的专家们就想尽快出点成绩,于是就研究起国家健康和最辛苦行业来了。这简单啊,不需要像人家钱永健们似的认认真真废寝忘食的做学问,甚至不用调查研究,坐在办公室里半个小时就能杜撰出来,关键是能赢得上级的心啊,你说人家治理下的国家健康说人家最辛苦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家上级能不高兴么?

赶明年再颁诺贝尔奖的时候,肯定还没您的份,您也别生气了也别吃醋了也别厚着脸皮非得和人家生在国外长在国外的外籍华人扯那八十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了,咱压根儿不需要这玩意,咱心思也从来不在这上面,别老想着不劳而获。

我觉得,在中国,科学越来越沦落为D的婊子了,更准确的说,从六十年前的某一天开始,它就确立了自己的婊子地位,而且,这个婊子是相当合格的,它极大的满足了包养者D的脆弱心理。不管D的性能力如何,管它是早泄还是阳痿呢,管它有没有快感呢,这个婊子只管疯狂的呻吟淫荡的叫床,它想用它的叫声告诉人们,“看,它的能力多强,你们别批评它别冤枉它了”。真够可悲的,本来圣洁的科学竟沦落到这步田地了。

别那么假惺惺的扭扭捏捏了,别那么挂羊头卖狗肉了,中科院直接改名为妓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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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湖南衡阳会议下酣睡一片 网友称“东亚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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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衡阳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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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报告不断,台下酣睡一片。



湖南在线12月22日讯(记者 文杰) 台上报告不断,台下酣睡一片。有人捧起文件作掩护,有人手托下巴在“思考”,有人则肆无忌惮地仰头大睡……21日,网友“cocohaha”在华声论坛发图爆料,称这一壮观场景是出自衡阳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

帖子一出,立即引来网友们一片骂声。“东亚睡夫”,“没什么奇怪的,在那种环境下,如果镜头里出现一个人认认真真地在做笔记,那才让人惊诧。”“千篇一律,又臭又长,正常的人都是懒得听的。”“哪里都一样,最怕开会了。我也会觉得困死的,这是中国特色。”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过多地斥责台下昏睡的公务员,而是将矛头对准了纷繁冗长的会议。“中国的会太多了,而且多半是无用的会。”网友“maszjq”的留言代表了多数跟帖网友的观点。

“一觉沉睡三十年。”虽只有7个字,却“如石头在胸口,堵得慌!”网友“八叶香”在引用网友“韵雅姿秀”的跟帖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近年来,公务员开会睡觉的新闻屡屡见诸纸端,公众对个体失态行为的责斥已逐渐转变为对文山会海的不满。“大会接小会,一年开到头,这种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特色’何时能改一改?”网友“竞远”发出这样的诘问。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前主席伯纳德·麦道夫的500亿美元的世纪金融诈骗案东窗事发后,全球卷入案件的受害者名单越拉越长,余震不断。最新消息显示,国际奥委会不幸中招,损失了至少480万美元。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目前正在调查这起惊天骗局的背后是否还有看不见的“推手”,帮麦道夫一起设局下套。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早在10年前就有人看穿了麦道夫的“画皮”,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告发,但后者却什么也没查出来。
  奥委会加入受害者名单
  据《泰晤士报》12月22日报道,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受害人浮出水面。位于纽约的美国投资管理公司费尔菲尔德-格林威治集团目前是麦道夫欺诈案的最大受害人,该公司的损失达到了75亿美元。紧随其后的是凯万资产管理旗下的特里蒙特(Tremont)对冲基金公司,损失33亿美元。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和奥地利私有的梅迪西银行的损失分别28.7亿美元和21亿美元。
  据国际奥委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卡里翁21日表示,国际奥委会向麦道夫管理的基金投入了大约480万美元,但国际奥委会的钱并不是直接投给了麦道夫的基金,而是投向了与麦道夫基金有关的其它基金。据悉,国际奥委会目前有4亿多美元的储备金,由于此次被骗的金额不大,对国际奥委会的冲击将有限。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在瑞士洛桑的女发言人透露,该组织的损失仅占其总投资组合的约1%。
  此外,美国有156年历史的马萨诸塞州塔夫茨大学(Tufts)和美国著名教育慈善机构“比科韦尔基金会”(Picower)也成为这一名单上新增加的受害者。后者直接被诈骗案拖倒,可能也是迄今因该案而倒闭的最大慈善机构。
  FBI调查“幕后黑手”
  麦道夫一案牵涉之广遍及半个地球,FBI不得不从反恐部门和其他罪案调查科中抽调探员,增援此案调查。FBI纽约分局刑事组主管卡多纳说,FBI要处理的诈骗案件众多,包括次贷、拍卖利率证券(ARS)和麦道夫一案,这些都“分流”了人手。
  目前,FBI和SEC已经缩小了调查范围,重点调查是什么人以及什么基金在背后给予了麦道夫巨大的支持。当局认为,在没有重量级外援的情况下,麦道夫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在短短几年内就制造了如此庞大的骗局。
  据信,纽约阿斯科特合伙人对冲基金的创办者J·埃兹拉·梅尔金向麦道夫提供了不少与著名犹太慈善机构以及大学基金会接触的机会。不过,他所创办的基金也为麦道夫的骗局“贡献”了18亿美元。
  目前,炮制金融界惊天骗案而受千夫所指的麦道夫,虽然已获法庭批准保释候审,但由于有大批血本无归的投资者要找他算账,对他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19日下令他24小时不得离开曼哈顿的寓所,并下令其妻自掏腰包雇用一家保安公司,利用电子及影像仪器对麦道夫寓所各道大门,进行全天候监视。
  奥巴马斥责SEC“玩忽职守”
  不过,FBI和SEC目前一面要追查真相,一面忙着还要搞内部调查。华盛顿不断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事先没能阻止这桩骗局越滚越大。美国当选总统奥巴马在得知SEC2006年曾对麦道夫进行调查但一无所获后,直斥美国金融管理当局“玩忽职守”。
  据悉,曾服务于一家基金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专家哈里·马科普洛斯花了10年时间来推动SEC对麦道夫进行调查,都未见成效。1999年5月,他向证交会驻波士顿办公室举报,建议调查麦道夫公司“高得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但波士顿办公室对此置之不理。在马科普洛斯写的大量报告中,包括一份2005年11月撰写的题为《世界最大基金乃是骗局》的文章,马科普洛斯在19页的文章中将麦道夫的投资策略全部拆穿。
  马科普洛斯说,麦道夫借为其投资的美林、瑞士联合银行等金融巨头之名增加自己的可信度。但事实上,他关于通过购买蓝筹股获得12%的回报率以及通过保值措施避免投资损失的承诺,是根本无法实现的,除非他不只在纽约市场范围内运作这些证券。
  事实上,SEC也曾多次调查麦道夫。早在1992年,麦道夫因经手的部分资金涉及非法证券买卖一度面临SEC审查,但调查不了了之。而麦道夫的公司在2006年9月在SEC注册,根据规定,SEC必须在新公司注册一年内审查公司经营状况,此后每5年检查一次。但SEC的官员称,委员会至今都没有核查过麦氏公司的账本。
  另外,管理着上百亿资金的麦氏公司请的却是一家与其业务规模毫不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据调查,这家位于纽约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一间只有20多平米的办公室办公,总共3名员工。
  相关链接:麦道夫案受害人TOP 10名单:
  1. 美国投资管理公司“费尔菲尔德-格林威治”(Fairfield Greenwich Group ),损失75亿美元。
  2. 特里蒙特对冲基金公司(Tremont Group Holdings Inc),损失33亿美元。
  3.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 (Banco Santander SA),损失28.7亿美元。
  4. 奥地利梅迪西银行(Bank Medici ),损失21亿美元。
  5. 阿斯科特合伙人对冲基金(Ascot Partners),损失18亿美元
  6. 纽约投资顾问公司“阿塞斯国际”(Access International Advisors),损失14亿美元
  7. 富通银行荷兰子公司(Fortis Bank Nederland),损失13.5亿美元
  8. 瑞士联合私立银行(Union Bancaire Privée,简称UBP) ,损失10亿美元
  9. 英国汇丰银行(HSBC),损失10亿美元
  10. 苏格兰皇家银行(RBS),损失5.99亿美元
 (康娟)



文章提交者:流星雨72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份中国就业失业的统计公报累倒了我

我真心请教大家

第一个问题:
中国的就业统计分为城镇和农村两大块,这个我是知道的。从公报中得知: 全国就业人员和城镇就业人员,那么其差额应该就是农村就业人员了。而全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为31444万人,第二产业20629万人。

全国就业    76990
城镇就业    29350
------------------
农村就业 =  47640

这里的农村就业人口47640万人,远远超过第一产业人员的31444万人。而全国有产业工人     万人。

第二个问题:

城镇就业人员中,也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另一块是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两者相加应该就是等于总的城镇就业人员。

城镇单位    12024
城镇个体     7891
--------------------
相加   =   19915

而公报上面的城镇就业人员为29350万人,和上面的计算数值整整相差了近1亿人。这整整的1个亿的就业人员在哪里就业啊?

第三个问题:

我们知道城镇登记失业率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从公报中我们看到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8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那么我们就轻易算出城镇应就业人口为 830/0.04 = 20750万人,其中就业人员为19920,失业人员为830万人。

这个就业人员的数值大致等于城镇单位(12024)+ 城镇个体(7891)=19915万人的数值。

那么,这就更让人好奇了,其余的1亿多城镇就业人口在哪里就业呢?这些人失业后,为什么不在城镇失业人员的范围内呢?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城镇就业人员 =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  城镇私营业主 +  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 个体户

第四个问题:

从公报中,我们看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024万人,而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427万人。

这也就是说,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有597万人不在岗位上面,也就是说这些人实际上没有工作,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

200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4932元,比上年增长18.7%,而平均不在岗的平均生活费为4000元,相差6倍。

而根据某市的一份统计报告,20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为15870元,同比增加2280元。2006年,城镇单位不在岗人员的月生活费平均为140元,2007年为200元,其中2007年国有企业不在岗人员月均148元,集体企业不在岗月均158元。有些一些因单位停产、倒闭而免报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随着所在单位一起退出了统计上报的行列。在不在岗职工中,内退加病休假职工占了21.1%,内退职工生活费相对稳定且较高(如事业和机关单位),一些不在岗职工甚至根本就没有生活费。

这些人,没有工作,只有极低的生活补助费,为什么不在失业的统计范围内?他们为什么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一句话,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这个世界极低的失业率到底说明了什么?

浏星雨因要用这些数据写文章,我真心求教大家,请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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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06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1001元
全国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4932元,
北京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39867元
上海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34707元
天津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6700元
重庆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3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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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口--全国就业人数--城镇就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登记人数--登记失业率

2003年            74432       25639         859           800      4.3
2004年            75200       26476         980           827      4.2
2005年            75825       27331         970           839      4.2
2006年            76400       28310        1184           847      4.1
2007年            76990       29350        1204           830      4.0
=======================================================================



  8250万元人民币!”这不是一项巨大工程的投资数字,而是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的单笔受贿金额,其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大单笔受贿数目,一举打破了由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长、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保持的“收受单人行贿3200万元”的最高纪录。

  2008年10月22日,在国内被抓的姜人杰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而曾经外逃到新加坡又返回,被判无期徒刑的胡星却正在昆明市郊的一所监狱里栽花种草,等待着未来的减刑。

  “但是并非所有的贪官都如同姜人杰一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更多仍然逍遥自在,有些更是顺利外逃了。”曾经办理过褚时健、李嘉廷等众多官员腐败案件的律师马军说,“贪官们一旦顺利逃出中国,政府就将面对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是大量资金被带走挥霍,另一方面是社会舆论的大肆声讨,而要把贪官和资金重新弄回国内并审理判决,是一个异常艰难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外逃归来的贪官往往比在国内被抓的贪官获刑更轻。”

  2008年10月,上海市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和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先后在法国考察期间“失踪”,再度引发了国内民众对贪官外逃现象的强烈关注。滞留法国15天后,51岁的忻伟明经劝说已回国,而52岁的杨湘洪仍然称病滞留海外,不知所踪,有媒体披露“之前其女儿已定居法国”。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日前表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更达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贪官们成功携走巨额资金,逍遥法外并肆意挥霍的情况,对国内潜在的贪官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

  现在,随着媒体再度对贪官外逃事件的大肆报道,其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一个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民心向背。

  总能成功出逃?

  “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下,有两类官员最容易获得非法收入:一是掌握人事权力的,二是掌握经济权力的。前者主要从买官卖官过程中获取,后者主要是从国家项目投资中获利。”云南省一名财政研究学者指出。

  然后,如何花销,如何真正拥有那些贪腐钱财,成为贪官们日思夜想的问题,逃往异国他乡于是渐渐成了最佳选择。广西乡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学者郑明怀将贪官逃亡的原因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主动的、有预谋的。“逃亡贪官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长期安全占有和享用非法所得,从始至终就打算外逃,这种外逃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并且都是在任时就做好了各种各样的准备。”他说,“先将赃款转移到国外,然后安排家属出国,等家属在国外定居之后,自己再找机会逃之夭夭。”

  其次是被动的、无奈的。郑明怀认为:“贪官往往比普通人聪明,不会轻易作出外逃的决定;但在中国反腐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他们的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渐渐没有了‘安全感’;如果不外逃,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人财两空,所以一旦嗅到对自己不利的气息,就‘走为上计’。”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外逃贪官们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的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迄今尚未出现因偷渡而被闷死在集装箱里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报道出现,甚至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

  “在杨湘洪带领考察团出国前,已经被有关部门约谈过,很难想象他为何还能大摇大摆出去。这与胡星、杨秀珠等人的经历非常相似。”马军说,“多年的工作经验使我有两点判断:一是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太疏忽,二是有人故意向贪官通风报信,总之结果是他们都成功外逃了。”

  他认为,有关部门肯定知道杨湘洪的家人当时已在国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裸官”,其外逃或者说外出不归的可能性非常大,“我好像还没有听说有哪名外逃贪官是自己跑出去,而把家人留在国内的。”

  “在国外其实只有一种‘被抓回国’的风险,而在国内则什么风险都可能遭遇。一句话,外逃总比坐牢要好。”马军律师说。

  为什么贪官总是能外逃成功?郑明怀认为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出逃的机会太多。外逃的前提要有护照,但对他们来说,办几个护照根本就不算问题,也不需要自己操什么心。目前中国官员公费出国考察的机会非常多,成为‘干部福利’,有些贪官正是利用这些名正言顺的机会外逃,杨湘洪就是以‘考察’的名义出国的。”

  以胡星为例,其在出逃之前除了云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身份证和护照,还持有广东省某地的户口及护照、澳门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护照等,而且都“人是名非”。被悬赏20万元人民币通缉,2002年已经外逃的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与之对应的是,近年吉林、湖南等地已爆出数起公安机关参与倒卖护照的丑闻。

  一名长期与高级官员往来的商人透露:“官员们无论因私、因公出国,外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以什么身份、什么名字出去的。那些名字、证件有些是官方允许的,有些则是个人偷偷办理的。”

  他表示:“在中国许多地区,花上三五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另办一个正式的身份证,而不需要迁移原户口。达成‘一人多个身份’的途径往往只需向一名派出所所长行贿就行了,而有了身份证自然就可以办理护照。长期以来,不但许多中国内地人这样做,不少港澳台商人也都拥有国内的正式身份证,目的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及在内地活动方便。”

  2008年10月27日,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在致该市中级法院的一封复函中就承认给香港居民刘容清办理了一个内地居民身份证,原因是“塘吓派出所民警由于工作疏忽”。

  “其次是一些国家非常希望中国的腐败分子出逃到他们那里,并积极为中国贪官提供各种便利。”郑明怀说,“目的地国家的纵容助长了外逃贪官的气焰:为企图外逃的贪官在案发之前或之后转移财产提供条件,使他们在出逃后有足够的生活来源;中国贪官拥有大量的财富,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逃入国的消费;还有些国家希望把贪官们培养成反华势力。一旦中国希望引渡这些贪官回国,这些国家就会向中国提出各式条件,将贪官作为交换的筹码。”

  国内外媒体不断披露:在美国洛杉矶、纽约、夏威夷、休斯顿,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等地,经常可看到住豪宅、开靓车的中国男女,他们结成自己的圈子,不参加当地华人社区的活动,不在公众场合露面,行踪诡秘。在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贪官二奶村”和“贪官子女村”,可见外逃贪官之嚣张。与此同时,各种海外华人社区的日益繁荣也让部分贪官在海外生存更加容易。

  “再者是国内利益集团中有人帮助贪官外逃。任何贪官的背后都会牵涉不少人,出逃不仅仅是保护自己的问题,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更高级别的领导。”郑明怀表示,“贪官外逃,案件就查不下去了,背后的贪官也就挖不出来了;于是明明知道有人要外逃,也不加以制止,更不会向相关部门通报消息,对其外逃的准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还暗中相助。”

  “很少贪官愿意主动回来,否则他们当初就不会逃。”云南省的一名资深反贪官员说,“他们所携带的款项,主要来自土地开发、税收、城建工程经费、金融机构‘贷款’、截留的政府开支、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等。”

     2005年5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荷兰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但中国何日能将其引渡回国,仍是未知数。

  目前,中国对待外逃官员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一是引渡;二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缉捕;三是在两国之间开展区域性的刑事司法协作。其中“引渡仍然是最正规和高效的追捕外逃官员的途径”。

  想抓回贪官的难度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目前,中国只与全球3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罪犯的条约,这些国家里并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3个中国外逃官员的“潜逃胜地”,欧洲国家也只有4个与中国签订条约。

  边境线漫长、接壤国家众多的云南省已经成为众多贪官外逃的首选通道,该省一名检察官表示,有不少贪官是通过云南出境的,“但是大贪官一般都选择北美或欧洲国家,原因是它们都拥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小贪官则选择相对容易入境的东南亚及南美大陆”。事实上,在整个缅北和金三角地区,一直生活着不少中国逃出去的“神秘人物”,他们最大的共同特点都是“不敢回中国”。

  “逃到加拿大的赖昌星,一直为了避免被驱逐出境而打官司,而且不断获得成功。”马军律师说,“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期至少有10年,这样就会使许多案件变得遥遥无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大肆违法犯罪的贪官们及其家人,一旦到了国外,基本上都非常低调,非常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往往与在国内判若两人。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人马先生说:“他们不想惹麻烦,不想引起邻居和警察的注意,而且他们也不缺钱花,不需要到处抛头露面;平时他们的社会交往很少,所以许多人都不注意他们的存在。”

  马先生还透露,事实上许多贪官(也包括一些正常移民的中国人)到了国外就改名,甚至离开中国时就用了假姓名,所以按照一般的方式很难查找到,并不是许多中国人想象的“去当地警察局就可以查到”。而正在英国伦敦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学者李韧也表示,“除了贪官们自己的低调外,事实上当地人也不关心这些人曾在中国做过什么,为什么要来到欧洲,前提是只要他们不触犯当地法律。”

  “贪官涉及的金额越大就越难引渡他们,除了他自己能够请律师周旋,另外司法引渡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经济成本太高了。”加拿大的马先生说,“还有一个关键,一些西方国家总认为贪官们被遣返后会遭遇酷刑甚至被处死,或者受到政治迫害,出于人道正义考虑不愿意主动处理这些问题,这也使遣返变得更加困难。”

  从“余振东”到“胡星”

  由于各方面的巨大压力,多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抓捕外逃贪官的力度,积极进行国际谈判,取得了一些成果。

  2004年4月,美国驱逐了被指控盗用中国银行4.8亿余美元公款的余振东,成为第一名由美方正式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嫌犯,后来其被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当时,有学者把这个特殊案例称为“余振东模式”,理由是该判决是在中国自主审判下作出的,司法主权的实现源于余振东在美国的认罪和自愿选择解押回国,认为可以复制这一模式。

  事实上,余振东一案中美双方谈判就长达3年,其间6次公务往返、查证取证,花费巨大,最后才采用引渡替代措施将其遣返回国。同时,美国在配合调查和引渡等方面,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许正是这样的原因,与余振东同案的许国俊、许超凡尽管陆续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但一直没有下文。

  “成本巨大使余振东模式很难复制,不可推广。”胡星案的辩护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张振宇律师说,“并且在谈判中对美国政府、对余振东本人都作出了许多让步——脏款不全部追缴,最后余振东是向美国法庭认罪后遣返,并非直接向中国的法庭认罪,并且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承诺和美国法院的保证。”

  张振宇律师表示,与余振东模式相比,以“劝返”为主要手段的“胡星模式”更具合理性。作为胡星的辩护律师,他认为“劝返”的方式有着“快捷、低成本”的好处,胡星之情节较之余振东之情节,涉案金额更少、造成的损失更小、主观恶性更浅、认罪更主动。

  2007年初,第一名被“劝返”回国受审的外逃新加坡的贪官“胡星”曾轰动一时。虽然中国与新加坡之间既无双边引渡条约,也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但还是最终劝服胡星自动回国接受司法调查,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退还全部赃款4000余万元人民币。

  2008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同样由最高检察院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又成就了一起案例。

  除了对贪官本人的“劝返”,中国政府也不断“劝服”外国政府。在与缅甸接壤的云南省思茅市,一名当地官员表示:“我们这里经常有贪官跑到隔壁的缅甸,或者更远一些的泰国、老挝,但是我们有办法说服他们的政府把贪官交给我们处理,甚至我们派人去他们的国家一起抓人。”

  的确,中国从东南亚地区抓回贪官的成功率很高。2008年8月,泰国法院最终裁定将陈满雄和陈秋圆夫妇引渡回中国,该夫妇原为广东省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负责人,1995年卷款4.2亿元人民币外逃泰国清迈,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并改名、整容,2000年被泰国以非法入境等罪名逮捕、判刑。同年11月,云南省思茅市又成功“劝”回来一名贪污了数万元人民币而外逃到缅甸的财务人员。

  “随着今后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我赞同有学者预测‘会有更多贪官外逃’的情况发生,中国越进步,他们的生存空间越小,外逃的可能性越大。”张振宇律师认为,“国家不能总是亡羊补牢,而必须未雨绸缪。”

  曾经有人质疑“胡星模式”,认为这样会纵容更多的贪官外逃,或者让一些本不想外逃的贪官为了未来能够减轻处罚而故意逃跑,相反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张振宇则表示:“甚至很多执法人员都对我这样提问,他们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本末倒置。”

  他说:“贪官能贪,以及能逃,那是政府内部的监督出了问题,与贪官回不回来是两码事情,如果监督到位了,贪官怎么可能为所欲为,想逃就逃?而如何能让贪官回来,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比如,现在杨湘洪就坚持不回来,中国政府能怎么办?要知道新加坡、欧美或者澳大利亚都不是中国的‘后花园’——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他坚持认为,法律和感情是两回事,让外逃归来的贪官比在国内被抓的贪官获刑更轻,是这个特殊历史阶段必须努力做的事。如果以后监督失职的官员也将被法办,官员、贪官“各负其责”,外逃成功将不再是贪官的“全部责任”,这样的质疑就不会存在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韦锋也认为:“中国的许多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对刑罚的理解和运用不应只停留于过去的‘报复主义’层面,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技巧处理一些具有特殊性的案件,对罪犯本身,对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胡星案的结局让张振宇律师觉得特别遗憾:“政府错过了一次最好的历史机遇”,“本来,从‘余振东模式’到‘胡星模式’是一次非常重大的工作技术进步,但是法院对胡星的量刑远远重于余振东,令‘胡星模式’陷入一种尴尬境地,使这样的模式无法推广”。他表示,无论是在实现国家的司法主权,还是以国外自首形式节约办案成本,以及及时发现国内的各种体制腐败漏洞,胡星案的效果和意义都远远超过了余振东案。

 “劝返”的生存空间

  进入2008年,鉴于胡星等案件的成功办理,中国最高检察院正式提出了“劝返模式”尝试;其时,最高检察院已经“劝返”外逃贪官7人,使该模式初见成效。支持者指出,“劝返”有一举三得之功:对我方司法机关意味着追逃成功;可以为逃犯地国家节省刑事司法合作成本;有利于逃犯地国家的秩序与安全。

  云南省的一名检察官透露了“劝返”的一般模式:先派出人员到国外直接与贪官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方式,承诺一些从轻处理条件;随后再让国内有关人员与其通话,希望其回国接受调查。

  当然,并非所有的“劝返”行动都会成功,比如对杨湘洪就无用。温州市没收了所有当地官员的护照,以防类似杨湘洪事件的再次发生。但众所周知,“没收护照是政府处理这类事件的老套方法,不一定有效”。

  早在2003年,zhonggong中央、国务院就紧急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司法公安部门人员出境、出国通行证、护照管理措施》的通知文件,加强对出境、出国干部证件的检验,以堵漏洞;2005年12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在缔约国中国生效,中国政府随即表示希望与超过150个国家建立更为紧密的国际关系;但是这些停留在文件上的活动并没有给打击外逃贪官的难度带来多少缓解。

  在对内的监督方面,中国政府的最新举措是再度要求官员申报财产,并且扩宽了对官员亲属贪污受贿行为的查处范围,加重了对诈骗和腐败行为的处罚,但是这些措施也让学者们担心会有更多的贪官受不了压力而选择外逃,同时带走更多的钱财。

  还有许多人对此并不过分乐观。马军律师就表示:“如果政府总是不能严格执行现有法律,兑现一切反腐政策承诺,那么我将公开呼吁全社会抵制最高检察院在2008年初提出的‘劝返模式’,因为我担心这样的规定会成为包括司法机关在内‘官官相护’的新伎俩,促使更多的贪官以外逃方式迂回逃避法律处罚。”


[原创]昨天女儿回家,三个消息吓我三跳。
文章提交者:u2u2u2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星期六女儿回家度周末,带来三个消息,吓我三跳。一进门头一句话是:爸爸我又被抢了!
把我吓的,好在没什么大损失,手机和几十块而已,女儿也不是头一回被抢,所以也比较有
经验,直接把手机和钱给它,也没怎么受惊吓。
吃饭的时候又冒出两消息。其一是一同学自杀了,自杀的原因是学习压力。这消息让我唏嘘了一阵,好在我自己没怎么给女二压力,所以不用操这份心。然后又告诉我还有一同学肚子大了,有了孩子,这可真是有生有死啊,想想女儿才19岁就经历两次被抢劫,一周内就看到了同学的生死,不知她的心灵会受到什么伤害。这是什么垃圾和谐社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

  侵权责任法草案包括12章88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8种。

  草案对网络侵权、产品责任召回制度、环境污染、医疗纠纷、动物伤人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作出规范,成为其一大“亮点”。

  - 焦点案例

  “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7年12月,北京白领姜某跳楼自杀。其自杀前博客“死亡日记”称,丈夫王菲的婚外情令其痛不欲生。网民对王菲发起“人肉搜索”。王菲因此将传播博客、公布其信息的三家网站起诉至法庭。

  2008年12月1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定,大旗网与“北飞的候鸟”创办人张乐奕侵权成立,赔偿王菲精神损失等9367元并在网站公开道歉,而天涯网因在合理期限及时删除了相关内容,被判免责。

  本报讯 (记者 杨华云) “人肉搜索”侵犯受害人权利的责任认定将有法律的统一规制,网站若无视受害人提出的屏蔽、删除要求,要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侵权责任法草案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介绍,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草案中的一编,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首次审议。

  和一审草案相比,目前的草案扩充至88个条文,专章增加了近几年比较突出的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委表示,侵权责任立法着重解决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矛盾突出、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的问题,对生活中公民、法人受到的民事侵害如产品缺陷、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充分保护其权益,但要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草案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也首次纳入了侵权责任法律制度中,民事立法首次纳入精神损害赔偿。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该法的座谈会、研讨会,他表示,缺失侵权责任法的民法典是不完整的,尽管目前在民法通则中大约有二十几个条文规定侵权责任,最高法院有几十条的司法解释,亦能解决大量的问题,但“现在要把它们都整理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是有必要的。”

  关键词1 网络侵权

  网站未删侵权内容将担责

  【草案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

  新京报:现在网络侵权案件很多,北京朝阳法院刚判了一个被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草案里规定的网络侵权是否包含人肉搜索这种案件?

  杨立新:包含。这个草案里分两层意思,一层是网站明知道用户侵权,你还和他一起干,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个就是网站发现以后应该删帖,如果没删,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王菲的案子里,好几个都是网站自己发的帖子,当然要承担侵害隐私权的责任,如果开始你不知道是侵权,后来,人家一警告你是侵权,你知道了,就把它删除,这种情况就不认为是侵权了。王菲的案子里有一个被告没承担责任。

  新京报:是否受害,这个怎么界定?

  杨立新:网站比较容易操作,人家提出认为是侵权的时候,要么就删除要么就屏蔽,义务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人家说侵权你就必须得做。

  新京报:是否应该在侵权责任法里规定出一个时间的限制来,比如24小时之内网站必须删除或者屏蔽?

  杨立新:一个法律,不可能去做那么具体的规定,法律就说及时删帖,是否及时由法官自己去判断即可。

  关键词2 精神赔偿

  精神严重损害可索赔

  【草案规定】

  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权、身份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读】

  全国人大法律委表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但审判实践中已有不少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草案应当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但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严格限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限制在严重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情形。

  新京报: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才能赔,“严重”怎么界定?

  杨立新:这个条文我们是提出意见的,认为规定的标准太高。我们倾向于采取美国的侵权法中名誉的损害赔偿,比方说一般的侵害名誉权,就给名誉的损害赔偿,其实很少,几百几千块钱,带有抚慰性质,表示侵权了,要赔但又不是很多。

  关键词3 污染纠纷

  企业排污须自证“清白”

  【草案规定】

  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排污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排污符合规定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读】

  新京报:环境污染损害,受害人往往没有技术条件和能力举证,“排污者自证清白”这个规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杨立新: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的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很多污染受害人到法院起诉时,就因为因果关系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后来法院就驳回了,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很多人得不到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用了德国的一个规则,叫因果关系推定,只要受害人能证明到一定程度时,就直接推定有因果关系。

  这样推定了以后,排污的那一方说这个和我没有因果关系,那他要提出证据来证明没有因果关系。他要不能提出来,这个推定就成立了,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现在各国差不多在环境污染这一块都实行因果关系推定。

  新京报:排污符合规定标准造成损害的,还要赔,为什么呢?

  杨立新:排污是符合标准的,这只是对社会的一般要求。但是你符合标准的排污也还是造成了对人家的损害。虽然你可以生产,但是你造成损害还是要赔偿的。这是对的,有利于保护老百姓利益。

关键词 4 医疗抢救

  紧急抢救无需家属签字

  【草案规定】

  因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难以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解读】

  新京报:这个规定是不是受肖志军案的启发,在危重紧急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家属签字,医务人员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执行手术?

  杨立新:这个和肖志军案有关系,但不完全是由于他那里开始的。原来在起草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的时候,这个条文就有。就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抢救的必要,亟需抢救的时候其实也用不着什么批准,赶紧救人就行了。

  即使医疗机构有轻微的过失都不算有过失,因为抢救人的生命要紧。这一部分写进去的时候,和肖志军的案子有关系。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条文里用的是“可以”两个字,就我们法律一般的含义,是否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杨立新:这种可以不一定像我们理解的那样说,作为一个医疗机构,这个“可以”其实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已经规定了说你可以,如果不做,要承担责任。

  新京报:如果今后法律通过后就这么表述,在司法实践中会不会引起不同的理解?

  杨立新:我觉得如果说“应当”好像也不太敢说,说“可以”好像稍微好一点。要说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要拿出根据来,拿不出根据来就是应该做的。

  关键词 5 车祸责任

  租车出事故使用人担责

  【草案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读】

  新京报:北京以前非本地户籍不能挂车牌的时候,产生了很多“背车族”,身上背几百辆车,后来出事了,很麻烦。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杨立新:现在做法不是很统一。这几年变化也比较大,头几年的时候,一般是要登记的车主承担责任,后来司法实践觉得这样好像是不太合理,就说实际车主承担责任,但是登记车主要把他绑进来,也要承担责任,也实行了一段。这次我们在讨论的时候觉得,还是应该由实际车主来承担责任比较合适。

  关键词 6 动物致人损害

  烈犬伤人饲养者担责

  【草案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动物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动物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解读】

  新京报:动物致人损害纠纷越来越多,怎么理解条文?

  杨立新:原来的民法通则就一个条文,第127条。现在分成了四个条文,第一个是家养的动物,是无过失责任,但有一个免责条件。第二个条文是烈犬之类的,我们说还要包括野兽之类的,就是很凶猛的动物,没有免责条件。第三个就是动物园里的动物,动物园里的动物用的是过错推定,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第四个条文是讲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过失第三人承担。

  关键词 7 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拟惩罚性赔偿

  【草案规定】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

  【解读】

  新京报:目前的三鹿奶粉事件,事件公开前三鹿其实是知道奶粉有问题的,但一直在隐瞒,现在也有很多受害者在向法院起诉三鹿,希望索赔,不过进展很小。

  杨立新:现在这个案件究竟怎么处理,好像还看的不太清楚。但是这个案件侵权责任法当中规定是很明确的,故意地明知道这个产品有缺陷,还把它推向市场,造成损害之后,就要用惩罚性赔偿金。如果是这个条文通过的话,像三鹿奶粉不仅仅是要赔偿正常的损失,而且还要赔偿惩罚性赔偿金,这对他们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制裁。

  新京报:我们看到不少这种美国的判例,草案的惩罚性赔偿是不是比较明显的在学习美国的侵权责任法?

  杨立新:因为这个惩罚性赔偿不是大陆法系的制度,是英美法的制度。我们现在侵权法当中这一条借鉴的是美国的。

  新京报:惩罚性赔偿会不会有人觉得过于严厉?

  杨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一个惩罚,叫产品欺诈与服务欺诈,但那是合同法的惩罚性赔偿,不是侵权法的,所以赔偿是以价金的双倍返还作为惩罚性的赔偿。

  这次的惩罚性赔偿是以造成损害做标准的,比方说,损失50万,要惩罚性赔偿的话,有可能要赔偿100万。

  关键词 8 药品缺陷

  药品缺陷可向医院索赔

  【草案规定】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等第三人责任的,有权向生产者等第三人追偿。

  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属于血液提供机构责任的,有权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解读】

  新京报:在实践中比如病人在医院安装心脏支架或者起搏器手术,医院装完了以后,质量有问题了医院不管,医院说找生产的人,这种纠纷目前通常怎么处理?

  杨立新:过去没有直接规定,但适用的是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现在按照产品侵权规则来处理,对于医疗器械等生产者用的是无过失责任,就是有没有过失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条文中有一个说的不太明确的地方,医院要承担责任,但是要有过错。比方说这个支架或者起搏器,是他有过失把这个东西弄坏的,那这个时候他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医院这一方他什么过失也没有,这个东西装里面是因为东西有缺陷坏了,这个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那应该由生产者担责。

  新京报:那么现在规定既可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又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是怎么考虑的?立法机关是不是考虑减轻患者的解决纠纷的成本。

  杨立新:可能是那样,但我个人觉得好像又不是。

  - 焦点案例

  肖志军拒签事件

  2007年11月,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李丽云最终和腹中的孩子双双身亡,“肖志军拒签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李丽云的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一并告上法院。2008年1月,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本报记者 杨华云


[转贴]你这个卖国贼 ,中国人民被欺负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南都周刊12月22日报道 一位是新西兰籍上海人,一位是下岗工人。她们曾经在同一个学校度过青春,如今她们又同样为祖居被拆迁而心力交瘁。新西兰籍的用汽油燃烧瓶保卫房子,下岗的只能不停上访。

12月2日下午4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场延续了两个下午的庭审,即将在这里落下帷幕。

“本案将定期宣判,现在宣布休庭。”当面无表情的女法官说出这最后一句话时,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新西兰籍上海人张龙其,身子顿时轻轻摇晃起来,戴着手铐的双手在桌子上不由自主地颤抖着。站在张身边的另一个被告人,他的妻子潘蓉脸色苍白,身子同样在轻轻摇晃。

法警打开审判区和旁听区之间的隔离门,旁听席上的唐素娟冲进去,一把抱住摇摇欲坠的潘蓉,悄声安慰她别哭别哭,自己的眼泪却忍不住下来了,两个四十三岁的上海女人顿时哭作一团。

唐素娟来旁听的这个案子,是上海第一起外籍人士因拆迁纠纷被控犯罪的案件。只有区区两页纸的上海市第一检察分院起诉书,仅仅用96个字就概括了案情:

“2008年6月12日上午,为阻碍中国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的拆迁行动,被告人张龙其、潘蓉在本市闵行区吴家巷村陆家弄24号三楼阳台上,向现场执行拆迁的工作人员及车辆投掷其自制并点燃的汽油燃烧瓶。”

这个案情十分简单的刑案,一审定在中院管辖,主要是缘于其中的涉外因素。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潘蓉和张龙其夫妇,既是传统意义上的上海人,也是新西兰籍公民。

20年前的老同学

潘蓉是唐素娟20多年前的高中同学。

唐素娟的老家是闵行区华漕镇,潘蓉娘家是长宁区。按照上海人通常意义的说法,唐素娟只能算是上海乡下人,潘蓉则是标准的上海城里人。在20年前的上海,这个城乡区分多少还是有些泾渭分明。

但这并没有妨碍两人在中学成为好朋友。1985年两个人从同一所高中毕业,唐素娟考上了上海师范大学,潘蓉则到上海教育学院学幼儿教育。两人读的都是两年制的专科,毕业后各自分配了一份工作,乡下人唐素娟进入上海市环卫局下属的水上管理处,潘蓉则到一家当时很知名的国企工作。

此后的7年间,像每个令人感叹的人生际遇一样,这两个上海女人的轨迹渐行渐远。1990年后,唐的单位由行政机关转制为国企性质的运输公司,随后又遭遇集体下岗和分流。2002年,这家企业正式倒闭。这期间,劳累过度的唐又因双眼视网膜脱落,从此戴上1600度的近视眼镜,靠每月991块社保工资生活。

在唐素娟渐渐步入困境的时候,也是1992年后上海开始起步飞速发展的时候。也恰在此时,潘蓉成为最早一批移民国外的上海人之一。1994年,她和丈夫张龙其一起技术移民到新西兰并入籍定居,在随后的几年里,她的父母和哥哥也都陆续移民到新西兰。

这对老同学的再次见面,是在2006年的春天,世博会前夕的上海。

20年后的拆迁户

唐素娟是在拆迁办碰到潘蓉的,她早听说这个20年前的老同学移民新西兰了,但这次才知道她嫁的老公居然就是和自己一个镇的张龙其,回国也是为处理和自己一样的拆迁问题。

1994年出国前,潘蓉的公公张全余将三间祖居产权赠与张龙其和潘蓉夫妇,这套由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手续的房产,位于闵行区华漕镇吴家巷村陆家弄24号。2005年,从新西兰回国发展的张龙其将其重新翻盖成一栋近500平方米的四层小洋楼。

唐素娟的老家华漕镇范巷村康更弄是一个260平米的小院,下岗回家后她就和妹妹以及父亲住在一起。在她心里,希望按照拆迁政策落实一户一宅的政策进行合理估价来拆迁。

两家的房子相距不到五百米,都在虹桥机场边上,都面临世博会前的上海虹桥机场交通枢纽工程扩建的拆迁问题。具体到潘蓉的拆迁方是上海机场集团,唐素娟的是上海莘虹投资有限公司。

拆迁办的人来谈了几次,双方的目标总是无法谈拢,无论是面积还是估价和补偿金额。在潘蓉和唐素娟的印象里,整个2007年是在焦灼和不安中度过的。这种紧张的气氛,到2008年上半年日渐白热化,闵行区房地产局的强制执行行政裁决也已送来,唐素娟每次见到潘蓉,总是会说起周围邻居们的房子被强制拆迁的消息在不断传来。

潘蓉总是安慰自己,如果依照新西兰的法律,即便是涉及到公共工程的拆迁,先是政府给出一个评估价格,如你觉得不公道,政府会出钱给你,让你到市场上随机挑选两个权威的评估机构,选择平均评估价格支付。她希望自己的新西兰籍身份,能多少提供一点安全屏障。“如果实在谈不成,就等法院的裁决结果好了。这是在上海,总不会一点道理都不讲吧?”

但到了6月10日,拆迁办来人通知要准备强拆,潘蓉心里也忍不住有点发慌,她开始给新西兰驻沪领事馆官员电话,给上海市政府办公室打电话。11日晚上,她的表弟徐均过来吃饭,说政府应该会考虑国际影响的,不会强拆外国人的房子的,为了安慰她,当晚留宿在潘家。张龙其则开始把汽油桶往家里搬,为了壮胆,他甚至把从网上买来准备带回新西兰打野鸭子的弓弩也搬出来。

这一天晚上,唐素娟也没睡好,她总觉得老同学的房子未必能保住,又觉得应防万一,于是连夜悄悄找人安排好DV准备万一强拆就留下证据。

电喇叭里的宣传战

6月12日一早,潘蓉就被挖掘机渐行渐近的履带声惊醒, “我还以为又地震了。”潘和丈夫看到窗外逼近的拆迁队伍,慌忙给领事馆打电话,又给市政府办公室打电话,这时都还没人上班,最后打110,对方说这是执行公务。惶急而无助的潘蓉最后翻出一瓶威士忌,灌下几口后就和丈夫一起爬上房顶,留下徐均在卧室照看孩子。

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这时唐素娟的准备发挥了作用,她把找来摄像的师傅悄悄安置在附近的工棚里,留下一段十分钟的现场录像。

在画面里,潘蓉和丈夫站在房顶平台上,戴着牛仔帽的张龙其身着一身黑衣黑裤,一言不发地站在平台正中,背上斜跨着一架黑色的弓弩,脚下是一堆散落在平台上的啤酒瓶,里面灌满了汽油,用布条塞住。

潘蓉也是一身黑色T恤和沙滩裤,与携带着冷兵器时代装备的丈夫相比,站在楼顶东侧的潘除了手里的一个电喇叭,手无寸铁。

画面里,这对黑衣夫妇站在房顶上,楼下是数十人组成的强拆团队,几台挖掘机是前导。现场可见明显的警戒线,近处是两台消防车,和全副武装的消防武警。远处停着一部警车,七八名身着警服的警察站在警戒线边上。警戒线外的工棚附近,一些拆迁户在围观。

潘蓉和丈夫试图捍卫的这幢孤零零的四层小楼,实际上已经在四面林立的脚手架包围之中。搅拌机的轰鸣声中,钢筋混凝土丛中的起吊机长臂此起彼伏,时不时从这对夫妇头顶上掠过。

这场强拆是从两个喇叭之间互相喊话开始的。

手持电喇叭的潘蓉,宣言般地向楼下一遍又一遍地宣示:

“我们是新西兰公民,请你们不要做出任何的举动,否则会发生流血事件!”

回应她的也是一个高音喇叭:

“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如果不遵守中国的法律,同样要遭受查处!”

“你是什么法律?是强盗!你代表法院吗?拜托你,我是新西兰人,你现在讲的话,代表法院吗?新西兰公民都是守法的公民。”

对方的喇叭沉寂了一阵,突然响起一句简短的咒骂:“你这个卖国贼!”

这场强拆与反强拆斗争,在这时似乎很快就演变成一场以民族主义为内核的意识形态宣传战。

张龙其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不发一言,这个看上去有点焦躁不安的男人在屋顶平台上走来走去,时而爬上房顶高处向后张望,听到从房屋背后袭来的挖掘机声音,他担心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潘蓉还在举着喇叭不紧不慢地回应,她始终在强调拆迁的合法性。

“你代表法院吗?如果有法院的裁决书,我欢迎你们进来,没有问题。如果没有,你就是强盗,侵占我的财产!我就要反抗,抵制!你是违法拆迁,我就要以暴易暴,就要发生流血事件!”

“你能代表法院吗?是哪一个法院?哪一个法庭?代表谁?”

这时张龙其已经消失在画面里,他站到屋顶的另外一侧,准备迎战从后侧袭来的另外一台挖掘机。画面里突然响起围观拆迁户的声音:“反对强拆!”孤零零的潘显然得到了鼓励,不失时机地继续喊话“你听到了吗?这才是老百姓的声音!”

拆迁队伍里一个男声在警告:“你别忘记了,中国人民被欺负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潘蓉回应,“你们也别忘记了,不管是哪国人,老百姓维权的权利总归还是有的!” (本文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林斌 石扉客)  

弓弩和燃烧弹

这场意识形态宣传战没能持续几分钟,很快就被低吼着前行的挖掘机打断。在消防水龙头的护卫下,混凝土围墙很快被挖掘机推倒。潘蓉此时已经无法再文质彬彬地站在屋顶一角宣讲,她放下喇叭,跑到房顶中部,拿起自制的燃烧瓶点燃,奋力向下方的推土机投掷过去。

迅速燃起的火苗被水龙头压住,挖掘机往后退了几步又重新前进,挖斗探向二楼,只一下,阳台被挖掉半边。

潘再次点燃汽油瓶掷下,火苗燃起,挖掘机蹒跚退下,水龙头扑灭火苗,机器再次高举着挖斗扑上来。如是场面反复进退了数次,宛若国际新闻里电视画面中常见的中东战场。

潘的表弟徐均带着潘5岁的小儿子正呆在二楼卧室里,潘后来回忆,她已经听到孩子的哭声,儿子在喊妈妈:我不要死,我害怕!

这时消防水龙头几次直冲上四楼房顶,潘被冲得站立不稳,她侧起身弯曲着臂膀,试图挡住水柱,摇摇晃晃地从水帘中钻过去,提起放在房顶上的一桶汽油,奋力倾倒在房顶上。

在半年后的法庭上,潘解释她当时又气愤又伤心,这样做是“不想自己的家园就这么眼睁睁地被人毁掉”。

在接下来的画面里,短暂的僵持迅速被打破。画面里有人在大声发号施令,徒手投掷的人群退下来,东侧一台挖掘机平伸出破除鎚,吼叫着推进到楼底下,钢制的破除鎚只用了一下,防盗门窗就摧枯拉朽般被捣破拽倒在地上。

仿佛是陆军部队里坦克和步兵结合的推进战术,十几个人从拆迁队伍里蜂拥而出,从这个被挖掘机撕破的突破口涌进这栋小楼。

不到十分钟,潘蓉和丈夫张龙其被这群人从楼房里带出来。瘦小的潘蓉被拉扯到最前面,眼镜已经不见,几乎被推倒跪在地下。警戒线边上的几个警察迎上去,潘和丈夫被推进一直等候在边上的警车里。

至此,仅仅花了不到两个小时,这场祖居保卫战就以潘蓉夫妇的完败告终。潘蓉夫妇当天即被刑事拘留,送进浦东沪南路1760号上海市看守所,那里也是杨佳曾经羁押了5个月的地方。

挖掘机和推土机高举着吊臂,从四面八方围拢过去。机器轰鸣声中,浓重的灰雾升腾起来,这栋在2个小时前还美轮美奂的四层小洋楼很快变成了一堆废墟。

穿越炎夏的抗争

唐素娟的眼泪下来了,在亲睹了自己这个新西兰籍老同学的悲惨结局后,她已经知道自己祖居的命运已然无可挽回。

潘蓉夫妇的祖居被拆迁后,强拆以势不可当的速度迅速推进。唐回忆,一个礼拜内,潘蓉祖居所在的吴家巷村就强拆了三户人家,邻近的光华村也被拆掉了十几家,一些原本还在坚持讨价还价的拆迁户,也纷纷开始签下协议。

一个月后的7月12日,唐素娟自己在范巷村康更弄的祖居也被强拆了。拆唐素娟的房子,依据是闵行区房地产局的一份裁决文件,这份在2008年4月下达的裁决文件结论是:先拆迁腾地,再处理补偿纠纷。摆在唐面前的补偿方案,是要么去25公里外北桥镇瓶安路的安置房,要么领取52万补偿费用,按照这个价格,唐被拆掉的这个房子是457.5元每平方米。

唐选择了最传统的方式抗争,8月22日和11月13日,她两次进京上访,向国家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出示了拆迁户们取得的违法拆迁证据,拆迁许可证上的面积是1382400平方米,而委托拆迁合同上竟然是超出十倍的14209557平方米。

在这两次上访间隙的9月,唐还不忘到闵行区法院起诉闵行区房地产局的裁决方案违法。

唐素娟的房子被拆掉时,潘蓉刚被取保候审出来,而她已被批捕的丈夫还羁押在看守所。从小到大,连派出所都没去过的潘蓉,第一次尝试到了囚徒的滋味,她对前来看守所探视的新西兰驻沪领事官员说,从没想到此生还会有这么一遭经历。

潘被保释的理由是5岁的儿子需要照顾。从看守所出来的她,见到寄放在表弟家里的孩子,忍不住悲从心来,孩子却惊骇得躲进表弟妹的怀里,不愿叫她妈妈,原因是这场变故,使得这个四十三岁的文弱女人在数天之间面目全非。

这个在新西兰出生的儿子,2年前跟着潘回到上海。孩子无法理解自己家里的大房子怎么突然就给拆了,更不懂为什么爸爸妈妈突然不见了。潘蓉的表弟妹说,潘在看守所的时候,孩子有时看到小区里着制服的保安也会吓得跑回来,问舅妈是不是他们又要去拆家里的房子。

潘蓉没有办法给孩子解释这一切变故,她只好让也已移民到新西兰的哥哥又赶回上海,把孩子接回新西兰。按照法律规定,保释期内未经警方批准她不能离开上海,心力交瘁的她,也已经没有精力再来照顾孩子了,得准备延续这场祖居保卫战,还得给丈夫和自己的这场刑事官司找律师。

这两个女人的抗争,穿越了这个2008年漫长而炎热的夏天,到深秋的这个法庭上,又交汇在一起。这次,潘蓉是被告人,唐素娟是旁听者。

法庭上的辩护

这个案情并不复杂的案子,延续两天的庭审中,控辩激烈,潘蓉从北京请来的辩护律师夏霖甚至当庭提醒法官必须保持必要的中立。

在法庭上宣读的公诉词里,一位女公诉人宣称,这次拆迁关系到虹桥交通枢纽工程的建设,这是关系到世博会能否顺利进行的重大工程,也是关系到上海形象的工程。公诉人指称房屋2005年翻建时潘蓉以上海户籍冒名报批,“本是新西兰公民,为何一定要伪装成中国的农民?”夏霖则提出房产赠与有公证合同,翻建申报时是以家庭成员身份而不是户籍。

控方和法官都质疑潘蓉既然要看到法院裁决才肯拆迁,为什么不起诉拆迁方而诉诸暴力对抗。在律师看来,诉讼不过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而不是责任。唐素娟则不以为然,就在这次庭审几天前的11月25日,她告房地产局的行政诉讼已被法院判决败诉,“我们每个拆迁户打的行政官司,基本都是这个结果,有什么用呢?”

庭审争议的高潮,在控辩双方当庭播放的拆迁现场录像时出现。再次看到这些画面,潘蓉失声痛哭,几欲晕倒。法庭不得不宣布庭审中断,召来医生。

新西兰驻沪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葛西兰女士旁听了这场庭审,唐素娟和二十几个拆迁户们填满了旁听席。这群看上去衣衫褴褛的人,总是随身带着厚厚的材料,随时准备散发给他们认为能帮上忙的人。

他乡和故乡

在虹桥机场南侧的旷野上,已经看不到任何潘蓉和唐素娟的祖居痕迹。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是林立的钢筋柱,频繁往来作业的机械,2公里处即是不断起降着飞机的虹桥机场。

在未来几年后,这里将成为亚洲最繁忙的机场,这个聚飞机、铁路、地铁和磁悬浮等各种现代化交通方式在内的庞大的交通枢纽,将更迅捷地吞吐着从世界各地来往于这个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的人群。

但现在这一切,对于潘蓉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现在只希望尽快了结这个案子,等丈夫出来就回到新西兰的亲人身边,找心理医生疗治创伤,“我已经没有他乡和故乡的感觉了。”

她的律师夏霖估计,如果被判罪名成立,极有可能是被驱逐出境,5年内不能再回大陆。她的一位朋友开玩笑,说你们当初要是移民到一个大国就好了,这次要是真被判了,可真成了金庸小说《碧血剑》里的袁承志等,“空负安邦志,遂吟去国行。”

她的老同学唐素娟则感叹自己这一辈只有认命了,“我能怎么办呢。我只能相信这法律,相信上访,我们这样的人只有这两条路。”她一边忙着办丈夫的低保,也不忘越来越严厉地督促正在上初二的女儿好好读书,希望她将来能出国留学考得远远的。 (本文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林斌 石扉客)


医疗设备八成订单靠贿赂 跨国公司行贿成风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12-22 08:29:21  



西门子“贿赂门”是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个案吗,还是只是冰山一角?

  事实上,近几年,每年都有在华的跨国公司爆出商业贿赂丑闻,朗讯、德普、IBM、日立、西门子都曾相继传过贿赂门丑闻。每年,各部委都以突击检查、成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向商业贿赂宣战,缘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据安邦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十年内腐败案件中,六成与跨国公司有关,而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案这十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

  中国的经济肌体正在受到商业贿赂的侵蚀。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采用什么样的路径呢?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以医疗设备行业为例,除了西门子,包括GE、飞利浦医疗等其他跨国公司均有商业贿赂的嫌疑,而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已经形成了一套隐秘的流程。

  贿赂成风引发销售乱象

  德国媒体曾报道西门子五成订单通过商业贿赂的形式取得。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西门子医疗的经销商向记者透露,“事实上,在中国远不止这个比例,以我和身边的同行为例,基本上这样(通过商业贿赂的方式)来取得订单的比例达八成以上,西门子只是缩影,事实上GE、飞利浦医疗都存在这种现象,不贿赂很难拿到订单。”

  两年前,GE中国曾卷入当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腐败案中。该公司已经离职的前员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感慨,商业贿赂可谓是有“中国特色”的商业困境,“不贿赂,很难拿单子,但贿赂也有风险,几年前,GE某销售人员因为其行贿对象某医院院长被抓,咬出来他,结果蹲了2年监狱。”

  “尽管医疗领域的贿赂很普遍,基本上已经成了‘显规则’,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这样,有的的确不要回扣。”西门子医疗经销商告诉记者,“还是要看人,有的医院就很贪,1500万元的合同,院长就要200万回扣。如果跟院长谈好了,院长就会帮助抬价啦!所以医疗设备才这么昂贵,正因为设备贵,也造成现在医院过度诊疗,各项检查费比药价还贵。”

  神秘的“中转站”

  在美国检察院公布的文件中显示,西门子通常的行贿策略,是聘用外部商业顾问帮助“赢得”合同,这些顾问都是跟政府上层有关系的当地人。西门子承认,在全世界共有2700多名这样的顾问,这些人处于贿赂交易的中心,通过秘密账户把上亿美元的金钱送给了政府官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以医疗行业为例,贿赂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香港贸易公司,截留贿赂资金,一是通过代理商给。“通过香港的贸易公司,从那里提取截留的钱。提出的都是美金,直接携带入境,或间接入境,多在内地兑换人民币。”GE某前员工透露,这种通过外贸公司洗钱的模式早在1997、1998年就在中国出现了,互相模仿,很快在几个跨国公司间流行开来。

  在医疗设备销售时,时常出现的香港公司通常以什么面目出现呢,“名义上是咨询公司,代理公司,通常是个壳公司,专用西门子走账时用,医院的设备款打给这个香港公司,这个公司向GE、西门子海外公司付款,多出部分就截留。中间有个协议好的差额”。“想行贿又要公司自身避免受牵连的话,这是主要一个途径。”

  招投标被大公司操控

  近年来,医院大型设备采购主要以招投标为主,公开招标是不是就能避免商业贿赂,价格是不是就比较难抬起来呢?事实上,招投标绝不是一片净土,行业内多位人士向记者曝光医院的招标假象:外资玩弄招标,大家轮流坐庄,内部人士抬高价格,专家被搞定。

  “大部分的招标都是走走过场,被玩弄了的。”西门子医疗经销商向记者举例,假如西门子已经搞定医院的高层,那么就跟另外两家协调,“这个单我们搞定了,帮我们陪标,”教这两家公司标书如何制作,如何报配置、如何报价,总之肯定不符合招标要求。“无论怎样,往往是标书一出来,不用专家评估就基本上知道是谁会中标了,当然,为了防止意外,专家也是被事先打好招呼的”。

  此知情人士解释,陪标一般不给好处费,“就是帮朋友一把。这次你们陪了我们的标,下次我们陪你们的标。”

  不同于价格体系透明度高的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很难控制,而且医疗器械的技术复杂度高,同类型产品不同厂家,总能找到不同的技术指标,于是更方便招标代理就可以做手脚,搞虚假招标。“总之,几个大公司联手垄断市场,是个生态圈。”

  本报记者 高凌云 实习生 马亚南


[原创]人大代表提议紧急出台法律重拳打击人肉搜索
文章提交者:和谐无敌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周久耕被人肉的惨痛教训,让所有的人 大代 表出了一身冷汗
如果不对网络暴力加以遏制,想享受一下还得到被窝里偷偷摸摸的,今后这官就当得不会那么舒服了
近日,人 大紧急起草一部法 律草 案,欲对网络人肉搜索进行重拳打击
目前,草案已提交人大审议
【草案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新京报:是否受害,这个怎么界定?
杨立新:网站比较容易操作,人家提出认为是侵权的时候,要么就删除要么就屏蔽,义务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人家说侵权你就必须得做。

新京报:是否应该在侵权责任法里规定出一个时间的限制来,比如24小时之内网站必须删除或者屏蔽?

杨立新:一个法律,不可能去做那么具体的规定,法律就说及时删帖,是否及时由法官自己去判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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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急什么?


[原创]【2008年终哀悼】:日月同辉,人民官员永垂不朽!
文章提交者:旷野孤狼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广东省湛江市政协副主席、廉江中学校长  
英俊潇洒的黄兆恋同志于2008年10月20日遇刺身亡。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蔡健民 (中)

2008年8月23日15时许,咸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市政协副主席蔡健民被杀害于家中。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2008年2月13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传出令人震惊的消息——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枪杀。

王志平是于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下午在办公室被害,行凶者系呼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据悉,案发当时,王志平办公室内还有一名女税务干部,该女士也一同被枪杀。关六如杀死两人后,饮弹自尽。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省部级高官金银焕同志不幸遇难。
2008年10月11日中午时分,山西省政协主席金银焕在忻州至太原的高速路段遇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昨天,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郑少东说,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郑少东表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之所以提出上述要求,郑少东解释说,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神奇的大鸡鸡:








萝卜上的字:爱、国、主、义

谢谢ABCD4909的配诗:

眼前亲切一点红,
疲于奔命望梅中。
休怕前路无知己,
崖下如君已成风!



“烟”与“表”风波中的江宁房产局

  时代周报记者 陈晓双 发自南京

  周久耕,南京江宁房产局局长,2008年年末最红的“网络名人”。

  在抛出“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要受处罚”等言论后,周久耕在不同会议场合上抽的天价烟、戴的名表,随之被网友曝光
江宁房产局、南京市房产局等南京多个政府部门因为周久耕事件被推到了舆论风口浪尖上。南京官员也因为此事在穿戴等各方面悄然进行了改变。而网络上,民众对官员在公开场合出现的穿戴讨论仍未停止,并由此形成了一种监督。这不得不说是周久耕的一种“功劳”。

  而在周久耕事件的背后,隐藏着一场政府与房产商之间的博弈。

  烟和表大于楼市调控

  当江宁房产再次面临调整的时候,江宁区房产局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调控之手。但周久耕名烟名表事件却让降价的开发商逃过罚款。

  周久耕事件是从江宁区政府干预当地楼市开始的。事实上,江宁区政府有参与房产市场的传统。据业界人士透露,早在2004年,江宁楼市由于上市楼盘量过大,面临跌至3000元/平方米的危险。为稳定房价,江宁区房产局要求区内近十家开发商控制楼盘上市量,结果江宁当年房价成功奔向4000元/平方米。

  有这次的成功经验在先,在今年这个楼市寒冬,当江宁房产再次面临调整的时候,江宁区房产局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调控之手,对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进行查处。

  2008年底,位于江宁区的恒大地产旗下的南京恒大绿洲花园为回笼资金,低价售房。周久耕当时为恒大绿洲算了一笔账:这家楼盘5700元/平方米(含1100元/平方米的装修款),若刨去装修款,等于毛坯房售价4600元/平方米,目前江宁多数楼盘是在2006年与2007年拿的土地,楼面地价都在2800-3200元/平方米之间,加上建安、财务以及营销等各类成本,5500元/平方米左右应该是个保本价。周久耕表示,恒大绿洲“售价不到5000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其成本价,所以要严加查处”!

  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会议上公开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周久耕说,“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担心其造成的后果,我要对老百姓负责。”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争议声一片。

  另一方面,此次促使江宁区房产局出手干预市场的背后,还有当地房产商的施压。恒大地产降价卖房引发了其他开发商的不满。他们责怪恒大的降价行为破坏了这个区域内的房价现状。“当地开发商拿地成本很低,如果房价能够撑住的话,获得的利润高得多。”知情人士透露,当地开发商们跑到江宁区房产局告状,在房协会上发牢骚,强烈要求政府干预,于是便有了“恒大低价卖房受处罚的事情”。

  不过,江宁区房产局没料到的是,此事随着周久耕名烟名表的揭露而扩大化。12月22日江宁政府公开回应,没有一家房产企业因降价销售而受处罚。陷入此事件中的恒大地产方面不愿对此事作出回应。

  周久耕后不戴表

  该市房产局副局长曾举着袖子说,没戴手表了,现在看时间都是看手机上的时间显示。而在网络上,人们对“戴表”官员的兴趣日渐高涨。

  周久耕事件对南京市政府官员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当地一万科业主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以前维权时曾看见物价局局长抽的是50元一包的苏烟(南京本地的一种名烟),现在在局长接待室看见局长抽的是20元一包的金南京了。

  据当地媒体人士透露,该市房产局副局长曾举着袖子说,没戴手表了,现在看时间都是看手机上的时间显示。

  而烟和手表正是周久耕事件开始扩大化的由头。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后,周久耕曾向领导喊冤,称自己戴的手表是假名牌。但名烟和名表图片引起众人关注,网友提出“一位局长,能抽这么高档的香烟吗?”的质疑,要求周久耕公布自己的个人收入。

  整件事情发生后,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和市房产局、物价局、纪委等部门陷入了舆论漩涡中。12月20日江宁区政府首度对周久耕事件进行了回应。在该区政府网站上,记者在《江宁新闻》栏目中看到,江宁区政府表示,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发表的观点,引起网民的热议,也引起江宁区政府的高度关注。江宁区政府称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对周久耕个人廉洁方面的质疑,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周久耕事件受到直接影响的应该是南京市房产局局长陆春林。因为多家媒体的误报,让本是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变成了市房产局局长。多篇批评周久耕的文章都以“南京市房地产局局长”来冠名。

  随着事情的扩大,南京市房产局变得谨慎起来。局长办公室一个姓夏的秘书说,某些媒体把周久耕报道为市房产局局长,这是媒体的失误,但他称这并不会给市房产局带来什么影响。而对记者其他的提问,该秘书都以“不清楚”作答。

  据业内人士介绍,江宁官风一直比较开放。记者看到江宁房产局并没有保安人员。当记者来到这里办公室,向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问起周久耕局长是否已经回来上班时,本来一脸严肃的工作人员笑了笑说“不知道”。该局信访接待处的汤主任对记者说道:“我们单位现在处于敏感时期,对外面的采访真的非常谨慎。”

  而对周久耕,多位熟知周久耕的圈内人士及周久耕曾经工作过的南京民政系统的人对他的评价是“有能力,做事情很有魄力”,只不过周久耕“做人比较高调”。“其实南京现在整个市场都是默认的实行限制房产商低价卖房,就周久耕把这事说了出来。”知情人士说道。

  记者走访了南京市纪委信访室,该室负责人表示,南京市纪委领导已经指示江宁区纪委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要求查明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周久耕“戴表”记

  12月11日,一位署名为“宣传寄生6”的网友发表了题为《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的帖子,号召众网友一起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

  不久一位署名为“保存一百年”的网友发表题为《看照片南京房产局长抽1500元的烟》的帖子,他上传了一组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并给放在周左手边的一盒“九五之尊”香烟来了个特写:市场价为1500元/条,有时高达1800元/条。

  随着众多网友的加入,12月15日,一位署名为“cheyou007”的网友在网上发表了题为《周久耕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帖子。发帖者通过以往的新闻资料图片查出周久耕所佩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种手表每只售价是10万元。

  随后,周久耕又被挖出开的车是凯迪拉克的。其堂弟周久忠为南京天创建设公司副董事长、南京上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还任公司开发的天元吉第的项目总经理。

  与此同时,在网络上,网民通过官员在公开场合出现的照片监督公职人员的风气正在兴起。在一个题为《县委书记,您戴的什么表?》的帖子里,众多领导的“手表”成了焦点物品。甘肃清水县委书记雷鸣、纳雍县县委书记宫晓农等多位县委书记在公开场合戴手表的图片被找了出来。时代周报


[转贴]南方都市报:四川在线叫板成都交委?


    在四川门户新闻网站——四川在线上,10天来针对成都路桥收费问题重拳连出,引发极大关注。在报道中,四川在线直接用标题表态:邀请成都市交委相关同志一起上上课。

  12月15日:《八成网友呼吁取消"五路一桥"费》;18日:《"五路一桥"收了多少?官员称这是"保密的"》;12月20日《邀请成都市交委相关同志一起上上课》《成都市交委回应"五路一桥"收费问题闪烁其词》;23日:《向关心四川在线的广大网友致歉》;24日《记者拍"五路一桥"收费文件,被勒令"爬开"》……

  成品油税费改革,虽然还有一个多星期才正式实施,但由此引发的配套政策变革呼声,如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已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在各地吵得沸沸扬扬。

  最近一周,在成都当地网络论坛,取消"五路一桥"的声音显得尤为强烈,为此站在"支持取消"立场的四川在线,不惜与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叫起了板,形成了省级新闻网监督副省级地方政府的局面。

  让记者"爬开"?

  四川在线是四川省级媒体四川日报集团的官方网站。昨天,该网站刊登了《记者拍"五路一桥"收费文件,被勒令"爬开"》的特稿,报道了该网记者于23日在成都市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手续被强行要求交纳"五路一桥"的经历。报道中特别突出了一个细节,即在记者取证有关收费文件的过程中,"刚才还很客气的工作人员突然‘毛起’,一个箭步冲上来,抢走了文件,文件在网上都能查阅,我们不接受采访,赶快‘爬开’。"报道的最后称,记者没有在网上找到上述收费文件,而强行收费的做法也与成都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方面的"自愿申报"说法相悖。

  据介绍,这里所提到的"五路一桥"是指成都市区内的三环路、天府大道、老成渝路成龙段、成龙路、成洛路、火车南站立交桥。根据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市"五路一桥"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收费的主要理由是偿还工程建设贷款,优化道路资源。

  然而,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即将实施,国务院明确表示将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当地一位名为"紫外线除尘"的网友发现,粗略计算,成都市"五路一桥"五年的收费收入已经超过33亿。

  12月9日,四川在线天府论坛的版主"日月山河"将33亿的数据引用到前不久发起的网络投票中,征求网民对于是否应取消"五路一桥"收费的意见。在4000多名投票的网友中,81.5%认为"五路一桥"费早就该寿终正寝。

  10天来交锋不断

  15日,四川在线发表记者报道《燃油税即将开征 八成网友呼吁取消五路一桥费》,由此,拉开了与成都市交委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接下来的几天里,四川在线记者展开了调查。然而,根据网站12月18日的报道,"经过一天的采访,记者在经历了市交委、市建委、市车管所、市财政局后,又回到采访最初的地点——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以这次采访为基础,四川在线发表了18日这篇第二次监督稿《"五路一桥"收了多少?官员称这是"保密的"》。

  连续的舆论轰炸,使得成都市交委组织公路管理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关负责人不得不于19日下午召开座谈会,约见记者,就"五路一桥"收费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不过,对于"有关‘五路一桥’费如何收费、已收多少、是否合理、是否公示等问题",相关负责人"无法解释透彻"。这也直接促成了该网于20日第三次发表舆论监督报道,矛头直指成都市交委,"回应‘五路一桥’收费问题闪烁其词"。

  网站头条向网友致歉

  随着舆论压力的持续增加,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于22日就"五路一桥"费问题召开会议。四川在线的记者表示,当时成都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称,会议结束后法规二处处长孙希武将向四川在线通报相关情况。四川在线也抓住了这个时机,准备搞一次官员与网民的互动,推动问题进展。

  出乎当事记者预料的是,"正当相关同志准备接受四川在线记者采访,向网友解答相关情况时,突然接到成都市相关方面的电话:不准接受四川在线记者采访。"

  于是,在23日四川在线的头条位置,出现了一篇颇为醒目的面向广大网友的致歉信。在介绍完前一天紧急被叫停的情况后,四川在线署名木桦的编辑表示,"作为一个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服务网友为已任的四川主要党网,我们言而无信,很是愧对网友"。


[原创]决斗:一个湖南男人的司法抉择
文章提交者:三糊涂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决斗:一个湖南男人的司法抉择

经朋友介绍,看到了天朝当代司法史上的神奇一幕: 11月25日,自称55岁郴州老人的彭北京,通过网络发布了一封《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某和执行局长郑某,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以55岁之身,与李某和郑某等青壮年之躯“决一生死”,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

抛开案子本身不谈,只谈这个湖南男人的司法抉择-按他所言,近十年来,他曾一直相信法律来着,也曾相信所谓法官来着,但经过十年的折腾,他发现,“任何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无良法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法院和无良官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政府中,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官方支持”。所以基于男人的基本血性,愿以一己之躯,公开向郴州中级法院的院长和执行局长提出决斗。

这是一个男人绝望之下的选择。正如某首山寨歌所唱:俺们都是被逼的,被逼的! 一介百姓,如果不是被逼上绝路,是断不会采取如此的决绝方式的。政府虽然表态说不折腾了,但是小民百姓好象不折腾还不行。第一,不折腾没法生存;第二,不折腾,生存的尊严没法维护!所以,所谓的决斗,应该是一介百姓所能想到的最后的折腾方式了!因为彭北京折腾十年,就得出了一个结论-摆设式的鸟法律。所谓的鸟法律,在我看来,不外是有法没治-有治也是人治;有法没律-有律也是律弱势群体。所以,天朝的司法空间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在这个漏洞中,我们分明看到,有些人可以公然无法无天,视法律为尿泥-他愿意咋和泥就咋和泥,视小民为草芥-所谓的公民利益与公众情绪在他们眼里根本不存在!这个漏洞的巨大与公然,直接影响了中国司法与行政的公信力。而彭北京的决斗书,更是对这种公信力的最直接的否定。

关于决斗的具体事项,彭北京提出如下建议:
1 决斗时间,在2008年12月中旬左右,因为这时正是立冬季节,万物肃杀,适合决斗的氛围;
2 决斗地点,选在郴州市最热闹的广场进行,这样方便千万郴州人民观战;
3 决斗工具,可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
4 决斗见证人,可以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见证,人数对等;
5 决斗结果,应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那摆设式的鸟法律的约束;
6 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

如果这个湖南男人身处欧洲的中世纪时代,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的这种决斗方式,很合乎时代的游戏规则,很具有骑士精神与风度。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天朝已迈入了美好的21世纪,不但标榜着法制建设的招牌,还打着和谐社会的幌子。所以这个湖南男人的决斗方式只能让人感觉到草民的悲凉与辛酸和法律的苍白与空洞。

类似的司法不公我家也遭遇过,当时的悲凉甚至不亚于这位湖南男人。所以,看到《活着》那样的小说,体味草民的辛酸与微卑,我会心感身受、泪流满面以致于无法卒读。

基于这样的切身体会,我甚至从这个湖南男人维权的悲凉中,读到了一丝欣慰:草民百姓中,毕竟还有人,比我、你、他, 比《活着》中的主人公多了那么一丝血性。难道中国司法制度要靠这么一丝血性来涂抹那最后的一道亮丽色彩吗?

巩俐“要个说法”的执拗,毕竟是影幕形象,虽有无奈与沉重,但毕竟谈不上血腥与悲壮。但是现实中,我们看到了杨佳“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司法抉择。如今,彭北京又投下了自己的决斗书,问题是,那两位官长没有向他应战。难道说,只剩下杨佳那一条路可走了?难道说,中国的司法已经疲软到要靠陆续的个人血气之勇来支撑了?难道说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真成了中国百姓的宿命?


[转贴]中国种姓制度分析,望对号入坐

文章提交者:一个P 加帖在 中间地带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中国种姓制度分析,望大家对号入坐

大家都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把人分成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愤愤们每每谈到此,一般都很兴奋,认为这是印度不如中国的表现。在这里我想分析一下中国的种姓制度,没有想宣传社会对立的意思,因为这种现象每个国家都有,印度人尚且不讳言之,大家又何必过份紧张。
      
      
       婆罗门,又称公朴(不好意思,错字),这些人一般随身带表,负责国家或者地区的祭祀,礼仪等大事。婆罗门的收入,行踪都非常神秘,一般只能在电视中见到,偶尔也到其他种姓之中去慰问一下,都是众星捧月一般。据称高级婆罗门经常不受外国人待见,但他们的子孙却都往国外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刹帝利,又称普通公务员,这些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都有着稳定的收入,俗称吃皇粮的。如果能够把婆罗门服务好,或者捡到三块表,也有可能混成婆罗门。但是想成为刹帝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君不见今年公布的招聘刹帝利的比例,都在150:1左右,当然你要出生在婆罗门家就另当别论了。有人说网上传说中的 wu毛也是刹帝利,不知道是真是假。
      
      吠舍,各大小私企业主,虽然他们一般有着很高的收入,有些手下也有不少首陀罗,但毕竟不是吃皇粮,因此哪怕小小的刹帝利他们都不敢得罪,事实上一般的吠舍都会想办法认识一些刹帝利或者婆罗门,朝中有人好办事嘛。
      
      首陀罗,城市的普通居民,这些人一般都有城镇户口,为吠舍打工,从事各种体力及脑力劳动,弄不好就下岗了。不可能见到婆罗门,更不敢得罪之,最近好象有几个首陀罗得罪了婆罗门,被称为屁民,这名字可比首陀罗难听多了,所以还是要小心。
      
      
       其实这四大种姓也只概括了中国三分之一的人口,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年轻的时候可以去城里打工,从事首陀罗不愿意干的工作。一旦有个经济危机什么的,就统统回家,不算在城市下岗人员之人。因为他们生下来就被贴上一个叫做户口的东东。就算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掉它,也经常被称为凤凰男,或者凤凰女,没办法。
      
      好了,现在大家可以对号入坐了。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提要] 12月24日,深圳大学的公告栏上出现雷人“征婚”公示,公告里宣称,他有一个深圳市里的公务员名额,有深圳户口的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如果想考公务员可以与他联系。并且称除了要有165cm、长相漂亮等“硬”件要求外,报名女生需要有诚心和意愿成为他的“女友也是未来的老婆”,引起网友一片哗然。
  昨日,深圳大学的公告栏上有雷人贴出“征婚”公示,宣称:“当我老婆就给你当公务员”,引起网友一片哗然。   一名男子在公告里表示,他有一个深圳市里的公务员名额,有深圳户口的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如果想考公务员可以与他联系。在条件限制上,除了要有165cm、长相漂亮等“硬”件要求外,报名女生需要有诚心和意愿成为他的“女友也是未来的老婆”,因为他不想随便把这个名额让给别人。
  记者根据公告里所贴的电话打过去咨询时,一名带湖南口音的男子在电话里称贴公告的是他的同学,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话,可以根据公告上留的QQ号加他同学为好友。他很无奈地说,这个是他自己的固定电话,已经有不少人打电话问了。   在雷人公告里,男子表示他“在深大这里”,但是接电话的人却表示,他只是在深大附近的学校读书。当记者追问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公务员的名额时,该男子说详细情况他也不清楚,有意向的话上QQ聊吧。   之后,记者发现该QQ号登记的个人资料上显示,该人自称在“政府部门”工作。至记者发稿时,在QQ上加其为好友的申请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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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是村长的画,76楼是老简的画,77楼,是大老鹰的画, 各有特色亚
跃入我的海洋~~~
几天出一期乌搞文摘?十天一期的话,也该第十一期啦~~~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乌搞文摘没有那些规矩诶


玛丽安-塞尔特泽站在丈夫的墓碑旁
美国女子玛丽安-塞尔特泽的丈夫于2005年去世后,她竟将一部手机作为"陪葬品"随丈夫一同埋进坟墓。过去3年来,玛丽安每天都会给坟墓中的丈夫打电话,并先后在他的语音信箱中留言数千条。据悉,玛丽安每个月都要为亡夫支付55美元话费。她表示,为了纪念丈夫,她将永远不会取消丈夫的手机服务。

手机陪葬被埋进坟墓

据悉,现年59岁的玛丽安-塞尔特泽是纽约曼哈顿的一名律师。2005年10月,玛丽安的丈夫、时年60岁的约翰-雅各布因胰腺癌不幸去世。当丈夫下葬时,玛丽安将约翰平时用的一部摩托罗拉T720手机充满电之后,作为"陪葬品"随丈夫一同埋进坟墓中。

据悉,这个主意是玛丽安22岁的儿子萨米最先提出的。萨米回忆说:"当父亲在世时,他每天都要给那些与他关系亲密的人打3到4次电话,我每隔1个半小时就会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因此当父亲去世后,我立即想到了把手机和他一起下葬的主意,而妈妈也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因为这让我们感觉父亲仍时刻和我们在一起。"

棺材中响铃惊呆众人

玛丽安甚至将丈夫的手机号码刻在了墓碑上,以便让所有认识丈夫的人也可以通过这个号码向陪葬手机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玛丽安称:"我不想按照传统方式为丈夫举办葬礼,也希望墓碑上的题词能远离陈词滥调。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同寻常的做法,就连刻墓碑的雕刻师也这么认为。"

据悉,2005年11月,在新泽西州帕拉姆斯市举行的葬礼上,约翰19岁的儿子西蒙给躺在棺材中的父亲打去了第一个电话。有趣的是,当时几个工人正在挖掘坟墓,当棺材内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时,他们吓得差点晕了过去。玛丽安说:"可怜的掘墓工,我想他们当时一定心脏病发作了。而所有参加葬礼的亲友也目瞪口呆地盯着棺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每月为丈夫交话费

在丈夫去世后的2周里,由于玛丽安和孩子们经常给他打电话,导致他的坟墓中经常传出的手机铃声,令许多不明真相的扫墓者都感觉毛骨悚然。而当玛丽安为丈夫手机安装的电池耗尽能量之后,玛丽安仍继续拨打丈夫的手机号码,就仿佛他仍活着一样。直到现在,玛丽安每天都仍会给丈夫打一两个电话。

据悉,3年来,玛丽安每个月都要为丈夫支付55美元话费账单,以确保丈夫的手机号码能保持有效。不过,由于这个号码永远不会有人接听,玛丽安只能在丈夫手机的语音信箱中留言。每当玛丽安拨通电话之后,就会听到丈夫的语音提示:"嗨,你进入了约翰-雅各布语音信箱,当听到哔声之后请留言,我将尽快回电。"

3年来,玛丽安给丈夫留下了数千条的手机留言,诸如"儿子萨米通过了所有期末考试"、"今天外面很冷,我希望你那里不会太冷"......等等,就仿佛在和丈夫聊天一样。而玛丽安的孩子也会经常给父亲打电话,在语音信箱中告诉他最近的体育新闻。

玛丽安表示,为了纪念丈夫,她永远都不打算取消丈夫的手机服务。她说:"只要世界上还有关心我丈夫的人存在,我就将一直保留着他的号码。而我、我的孩子、他的朋友们都仍关心着他,我认为我永远都不会停掉他的号码。"


全国遍地是中央

作者: 梁文道
2008-12-25 01:38:32
来源:南方周末

近年许多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干部,以为自己是个小中央

一个人实际有多少权力是一回事,他以为自己拥有多少权力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一个人毫不自知,觉得自己的权力要比实际所拥有的大得多,那就一定要闹笑话了。

近日红遍全国的强建周只不过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区区一个宣传部长,但他就是够胆要学校的门卫扣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派来的记者。对于盗用学生的私人资料,并且在他们全不知情的情形下为之申办信用卡等种种劣行,他不只表现了极度贫弱的常识(“我们为啥要向银行保密?银行是个信用单位”),甚至还声称“要干一件轰动全国的事”,以及占领天涯社区。

强先生有擅自挪交学生资料给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权力吗?没有。他能够随意扣留任何一位来访的记者吗?不能。他可以让整个天涯网上所有不合己意的声音统统消失吗?当然不可以。但是为什么他会以为自己有这么大的能耐呢?究竟是什么使他目盲,令他看不见自己的真实身份与地位?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极为夸张的个案,否则它也就不会变成一则笑翻全中国的新闻了。可是它却很能代表近年许多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干部心态,那就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中央。由于欠缺制衡,他们不只习惯了为所欲为的痛快;还渐渐形成了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观;在他们的心目中,所谓有权就是像中央那样。于是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他可以为自己兴建小白宫和小天安门,替自己安排武警凑成的小阅兵;至于扣留记者,那自然也是可以的。他们会照着他们所理解的中央去塑造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彰显权力的风格了。

甚至连说话的腔调也很像。在《南方都市报》的后续采访中,强建周仍然不忘指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应该知道稳定是上上下下都很重视的问题,信用卡没给学生造成实际损害……希望她不要报道信用卡一事。当时处于特殊时期,高校稳定压倒一切。如果继续报道信用卡一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一所大学的宣传部长能够把话说得这么顺畅自然,绝不造作,是因为他学到了权力运作的形式。凡是遇到问题,就要把“大局”搬出来;凡有舆论监督,就得举起“稳定”的王牌;最后还不忘“群体事件”的警示。尽管那个问题其实是他自己造成的。(作者为凤凰卫视主持人)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21712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中国官员越来越敢讲真话!

赵牧

2008,中国官员"讲真话元年"

唠叨多年"讲真话"的《巴金终于可以死(瞑目)了》。他若能耳充目明地活到今天,面对当下众多国家干部的"大实话",只怕会被社会进步得如此之快,吓得昏死过去。

说起来,号召全党乃至平头百姓"讲真话",这可是神州大地一贯持之以恒的传统,直到用了近乎一个甲子的60年,终于在国家干部身上,频频结出轰动全国的硕果了。

朱大可说2008是"灾难元年";我以为2008也可以说是"官员讲真话元年"。举几个例子:

"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回访陕西绥德校长找县长签字被拘事,接待记者的绥德宣传部长说感慨:"以前不来报道我们绥德的大好形势,现在一出这事你们就过来,这不是给我们的工作添乱吗?"。绥德宣传部部长这句泄露国家机密的话,放在从前,估计打死他,他也是不敢说的。

"你们算个屁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
——2008年10月28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当女孩父母找其讲理时,林书记如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果然证明屁们能奈林书记何。

"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后悔!"
——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对记者如是说。嘿嘿,何书生的能量已经充分展示了,而且不止于吊销记者的证件。

"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教一批"。
——2008年新泰县政务网上的一篇官方文章,在总结"怎么依法处置信访工作"时这样写道。这话还不够赤裸裸,那么这世上就没有真话了。

"我是法院的,我代表国家罗汉,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
——江西抚州临川区人民法院公职人员芦涛在上班期间和一名包工头跑到工地上,对一位男子一边拳打脚踢,一边如是说。其实按比比皆是的同类事件来看,要弄死个农民的善后成本根本无需花这么多钱。这个法院的罗汉看来钱多得没地方花了。

"叫门卫把她扣下来!我今天要做一个轰动全国的事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银行秘密勾结大规模出卖学生身份证信息,面对记者的采访,宣传部部长强建周如此叫嚣。

"这是啥考试,还弄得和真的一样;我掏钱买文凭,你有啥资格管我!"
——12月20日下午,西北五省(区)党校研究生班考试,陕西乾县科技局局长王显亮大闹官员考场时如是说。王局长连"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程序都懒得走了,真是率性得可以。

打住吧!

各位看官应该知道这样一个常识:一个人是否敢讲真话,通常取决于利害的判断。上述大实话都有一个共同的背景,已经没有什么力量能约束这些官员,他们的感觉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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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回复 86楼 的帖子

一个网上朋友因病故去,他网上的红颜知己还在为他的付费QQ续费,每天还都上来挂一会儿。我劝过她也没用,她说她要一直交下去。我看见那个号码亮着,有种异样的骇然,删了那个号码了。
  新华网消息 据台湾TVBS报道,外传陈水扁曾向台检方告发李登辉涉嫌洗钱16亿新台币,对此,台特侦组今天予以证实,并表示已经开始着手侦办。
  台湾媒体曾报道,陈水扁日前在法庭上曾当庭爆料,称“检察官指他涉贪十几亿,因此要押他,但李登辉涉嫌拿16亿,你们(指检察官)说比例原则,但其实就是针对我,为什么别人(指李登辉)没事,却要押我。”
  对陈水扁指控李登辉也有16亿新台币的“国安密帐”涉及洗钱,李登辉日前反驳说,“自己(陈水扁)洗钱,还说我也洗钱,这样罪就会比较轻吗,这种扯人下水的行为“会笑死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