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李辉:我为什么要质疑文怀沙?



自2009年2月18日《北京晚报》刊发《李辉质疑文怀沙》(拙文原题为《文怀沙的真实年龄及其他》)后,不少网民和记者都一再向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现在要写这篇文章?”人们想知道,我忽然发出质疑,是否因与文先生有个人纠葛所致,文在视频谈话中,也编造一套我曾在狗年采访过他的说法,试图将我的写作动机暗示为人际恩怨所致。人们还想知道,我公开质疑,到底是想“一鸣惊人”,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因此,为使媒体同仁和公众有更深入的了解,我有必要将自己为何决定质疑文怀沙的历史缘由、写作动机和文化思考详加叙述如下。
一、二十五年前熟知其人其事
关于文怀沙先生的行状以及入狱原因,我不是因为突然间心血来潮,好奇所致而想到去挖掘,而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北京晚报》工作期间,就已经对此熟知,迄今已超过二十五年。
1982年初,我从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晚报》,先是担任文艺记者,后任副刊编辑。同年夏天,王戎先生从上海来北京,要我陪同他去看望一些老朋友。王先生是我的老师贾植芳先生的朋友,四十年代在重庆从事戏剧运动,五十年代曾被打成“胡风分子”,我在上海念书时就与之熟悉。在陪他去看望胡风、路翎、牛汉等先生之后,他说:“我再带你去看几个戏剧界的朋友,你在北京以后可以得到他们的帮忙。”
我们先去看了凤子、沙博理夫妇,然后去看望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当时人们习惯简称为“青艺”)的导演石羽先生,张逸生、金淑之夫妇。石羽是四十年代的经典影片《小城春秋》的主演之一,张、金夫妇早在抗战时期就活跃于重庆话剧界,曾参加了郭沫若的话剧《屈原》的演出。从此,我与他们开始有了往来。来往最多的是张逸生金淑之夫妇,他们所住的青艺宿舍,在东单三条的一个不规则的四合院里,离《北京晚报》很近,我成了他们家的常客,有段时间几乎每周都去吃饭。院子里住有好几家,记得都是青艺的人员。我去的时候,常常能碰上他们在一起聊天。
青艺是文怀沙工作过的地方,自1953年调入,到1963年底入狱,前后达十年。正是从青艺老人那里,我第一次听到了“文怀沙”的名字,以及他的一些事情。我随后认识的萧乾、文洁若夫妇,与牛汉先生一样,都是文怀沙五十年代初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同事,从他们那里,同样听到过关于文的事情。
也很巧,那时我与卞之琳先生也有了往来,他的夫人青林即文怀沙的前妻、文斯先生的生母。我先是为研究巴金和撰写《萧乾传》而去采访卞先生的,后来,编辑“五色土”副刊时,又请他新开“居京琐记”专栏写稿。他寄来的第一篇稿件是《漏室铭》,是为他们的房子遇到麻烦而呼吁的。他们住在干面胡同中国社科院宿舍的顶楼,每遇下雨,房顶就往下漏水,夫妇俩不得不四处用脸盘接水。卞先生文章不温不火,改“陋室铭”为“漏室铭”,把窘状描述出来,令人同情与焦虑。文章发表后,有了很大反响,我当即与房管部门联系,他们也马上派人去楼顶重新铺沥青,从此,卞先生一家不再有漏雨之虞。为此事,卞先生专门来信致谢。也是因为这一缘故,我去他们家的次数也更多了,我们的通信也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先生的文章手稿与书信,我珍藏至今。
后来,从一些文学界的前辈那里,知道青林很有才气,写过小说。自然,他们也谈到过与文怀沙相关的一些事情,如青林如何不能原谅他在她怀孕和坐月子期间做了某件事,才决定离婚……
因此,可以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北京文化界,文怀沙其人其事广为人知,根本不需要刻意打听。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经公开,使人有“爆料”之惊。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这些事情,大多避而远之,当时的许多文化界活动中,也就很难见到他的身影,这一点,查阅当年的相关报道即可得知。
虽然知道其人其事,但我从没有想到要写出来。第一,他不是我所关注的对象,我在情感上一直排斥他,从来没有把他视作一个文人;第二,在我看来,这属于个人品行,是受害者与法制部门管的事,何况他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不过,虽然我没有公开写到他,但我在自己所能影响的范围里,却尽量不让媒体朋友报道他。几年前,《南方都市报》记者来北京做一个文化老人系列采访,请我帮忙联系周有光、杨宪益、王世襄、黄苗子、黄永玉等,名单上本来还有文怀沙,被我毫不犹豫地淘汰。吉林卫视有个《回家》文化纪实栏目,专门拍摄文化界名人与故乡、母校的关系,从一开始我就担任这个节目的艺术顾问和策划,一次,制片人曾去联系过文怀沙,但我坚决反对:“这个系列里,不能有他。”很高兴,他们采纳了我的意见。
这便是我二十多年来对文怀沙先生所采取的一贯态度。
二、十年来怀疑其真实年龄
开始怀疑文先生的真实年龄,是在最近十年,其间他的名头越来越大、媒体曝光率越来越频繁,他已不再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形象,而俨然已成显赫的公众人物。
对其真实年龄产生怀疑,主要源于多年来我与一批“二流堂”老人的交往。
“二流堂”是一特殊的文艺家群体,最初形成于1943年抗战期间的重庆,主要人员有唐瑜、吴祖光、吕恩夫妇;金山、张瑞芳夫妇;高集、高汾夫妇;戴浩、盛家伦、方菁、萨空了、沈求我等。经常来此的则有丁聪、黄苗子、郁风、叶浅予、张光宇、张正宇、冯亦代等人。而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夏衍,被他们尊为主心骨。
五十年代初期,“二流堂”中的大多数,又相聚北京,开始几年一些人就住在东单栖凤楼的一个院子里,是为“北京二流堂”。栖凤楼往西,是青艺大院,往南又称西观音寺,与长安街相交,对面即是目前《北京晚报》所在地。
自八十年代以来,我与“二流堂”中的不少老人有不少来往,写过其中的黄苗子郁风的传记,写过丁聪、冯亦代、吴祖光、夏衍等人的画传或评论,还为有的人整理过日记和书信,对于他们的为人和历史,应该说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近二十年来,这些老人经常不定期聚餐,除“二流堂”老人外,还有杨宪益、王世襄、范用、华君武、姜德明、沈昌文、邵燕祥等。随着一些老人的逐渐飘零,这一聚会的规模越来越小,但在2008年秋天黄苗子先生住院之前从未中断。
据我收藏的一份“文革”初期批判“二流堂”的小报专号,文怀沙也被列入“二流堂”成员之中,对他的介绍是“文化流氓、坏分子、**年被捕入狱”。文怀沙在五十、六十年代的确与“二流堂”有过来往,但并无过深关系。他们的回忆文章,或者闲谈,从没有正面提到过文怀沙,更不用说叙述彼此之间往来故事。相反,如在闲聊中谈到此公,他们从来都是一种鄙视口气。对于近十年来文怀沙忽然间声名雀起,并被各种媒体冠以“大师”或者“风流”的称谓,“二流堂”健在的老人们颇感意外和惊讶。他们感叹时代变了,对人的评判标准也变了。但是,如果有什么媒体将他们与之相提并论,他们还是会认为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譬如,前年,某电视台录制一组文化老人节目,分别有文怀沙、黄苗子等,黄苗子获知后,颇感无奈,不住地说:“真要命,怎么把我和他摆在一起了?”
不限于黄苗子,与“二流堂”关系密切的黄永玉,也对文怀沙持鄙视态度。2006年春节,我所在的报纸的文化新闻版发表黄永玉所画狗年生肖漫画,同时还发表了文怀沙的迎新文章,并将两者加框放在一起。黄先生的画是我约来的,遂将报纸送去,他一看,只对我说了一句:“李辉,我该夸你还是骂你?你们怎么把我和文怀沙放在一起了?”几天后,文化新闻版的编辑告诉我,文怀沙看到报纸后,也说了一句话:“哦,黄永玉呀?我们是老朋友了。”
关于文先生的年龄,也是我与这些“二流堂”老人聚会时谈到的话题。有几位老人的出生年份为:唐瑜,1912年;黄苗子,1913;丁聪,1916年;郁风,1916年。属牛的黄苗子先生今年96岁整。他们的疑问是:文怀沙本来比我们小,怎么现在比我们大了呢?
不过,这一怀疑,大家都是饭桌上议论议论而已,并没有想到要公之于众。
三、两年前决定追寻真相

我决定追寻文怀沙的真相,源于两年前的一次刺激。
2007年,在郁风老人4月去世后不久,吉林卫视“回家”栏目的制片人李冬冬女士来看我。如前所述,她告诉我,她曾去找过文怀沙,想拍一个他的专题节目,当然我不赞成。谈话中,她告诉我去见文的过程。她说,她介绍这个栏目曾经拍摄过黄苗子、丁聪、郁风等,文一听,马上就说:“哦,我和郁风是好朋友。干校时候,她还找过我,为我画裸体像呢!”
我一听,脱口骂了一句:“王八蛋!”我告诉冬冬:“不可能的事情。文革期间郁风一直被关押在秦城监狱,不可能去过干校!文怀沙完全是胡说八道。”
我写过郁风老人的传记,总是以“老太太”称呼她。郁风的父亲郁华是民国大法官,叔叔郁达夫是著名作家,他们两位在抗战期间先后被日本侵略者所杀害,是有名的民族豪杰。郁风正直,坦诚,甚至天真,她从不拿自己的家庭背景和经历炒作自己,在我们的聚会中,她永远是一个中心,以率真和爽朗的笑感染大家,为大家带来快乐。她的去世,令我们感到难过不已,没有了她,聚会也从此少了热闹。
这样一个让我敬重与怀念的老人,这样一个在“文革”期间真正被关押在秦城监狱遭受七年磨难的老人,刚刚去世,却让一个因“诈骗、流氓罪”入狱、自称也关押在秦城监狱的人,泼上一盆污水,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不会安宁!对如此卑劣之人,我决不能原谅!决不能漠然视之!
这就是我决定要公开质疑的一个最直接原因。它关乎个人感情,也关乎对历史的敬畏。同时,也是本人楚人性格所致。有的读者根据我的文字,只知道我是一个温和、行文节制的人,他们不知道,在生活中,我有时也是一个倔强、固执甚至不给人留情面的人,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深知这一点。
四、今年元旦,决定公开质疑
两年来没有停止追寻,所搜集到的史料和佐证,越来越证明文怀沙的自述与光环--年龄、入狱原因、文化地位等--都存在诸多疑点,必须公开质疑,找到真相。2009年元旦前后,一个更为直接的原因,使我决定撰写《文怀沙的真实年龄及其他》一文。
元旦之前,我所就职的报纸,连续两天刊登整版广告,突出推广“百岁国学大师文怀沙主编”之大型套书《四部文明》(每套售价数万元),声势之大,让人惊叹。我和报社一些同仁,中午常常在编辑部咖啡厅喝茶聊天,那几日,我们谈的是文怀沙其人其事:他的历史陈迹,近年的声名鹊起,特别是他如何已经被成功地“包装”为“国学大师”。显而易见,成为“国学大师”之后,他不仅自己四处题字、演讲带来经济效益,随着一套据说要取代《四库全书》的一套书的推广,将一方面牟取更大经济利益。
《四部文明》的价值和历史地位,不在我的评价之列。但是,由一个有历史劣迹且又编造个人历史的“国学大师”领衔主编,无法让人接受。报社同仁鼓励我,一定呀把自己的追寻与质疑尽快公布于众。他们说得好--不能让文怀沙认为神州无人;不能让世人认为媒体中的人都失去了良知;不能让后人笑话我们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化人都失去了道德标准和勇气。
正是在他们的鼓励与催促下,我在春节之后完成了这篇质疑文章,并请这些同仁分别从法律、史学、文字表述等方面帮忙把关。可以说,质疑文章虽系我个人所写,但从另外角度说,它也是一批媒体人的情感与思考的集中体现。在此,我深深感激他们帮我完成了一个夙愿。
五、我们失去了文化判断力和敬畏吗?
不到十年,文怀沙忽然间被媒体和社会制造成“国学大师”,足以令人们深思之。
中国曾经历政治运动频仍、“知识越多越反动”、“大破文化命”的年代,那时,陈寅恪、梁漱溟、陈垣、冯友兰、钱锺书、沈从文等堪称文化大师的人依然健在,但我们顾不上珍惜和呵护,却让他们不断地写思想检查,进而在放羊、种菜的劳动中消磨生命,这对于中国文化的延续和发扬光大,实在是巨大的历史遗憾。
随着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变化和国力增强,人们对文化越来越热爱,对文化人也越来越敬重,投资文化的兴趣和实力也越来越大。随之,对文化大师的出现,也越来越渴望。特别在进入新世纪之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再认识,希望借弘扬“国学”而增加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努力,也就成为了历史的必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文怀沙才有了被“塑造”成“国学大师”并以此获取最大利益的可能与空间。
各界人士对文化老人特别是“国学大师”的尊敬、爱戴的情感,无可厚非;不明真相的人们轻信一个被称作“国学大师”的招摇撞骗、欺世盗名也可以理解。问题是,我们的时代为何失去了文化判断力?为何失去了对大师这一称号的应有的敬畏?在“娱乐至上”的时代,我们的媒体向观众和读者推介一个“国学大师”时,竟显得如此草率,似乎不假思索,不做研究,不要起码的学术评判标准,就可以把“大师”的桂冠轻易地戴在一个人头上,而不管对公众和历史的责任,而没有任何一个时代都必须具有的文化敬畏。
质疑文怀沙真相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超出我的预料。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我们的公众多么需要历史真相,多么需要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师,多么需要真正对得起后人的文化成果!
说实话,我最担心的是,质疑文怀沙及其反响,仅仅成为媒体的一次狂欢,之后,谁都顾不上反省,又一切归于原状。
不管怎样,我的任务已经完成。除非有必要,我不再就此事撰文发表新的意见。我将回到既有的写作计划中。更多真相的追寻,可以由有兴趣的其他记者根据相关线索去完成。
2009年2月24日,于北京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更加有理有力。历史死了,人心不死。
作为一个外界的读者,既对国学大师保持着警惕,也很怀疑直接人身攻击的人,总的说,贸然塑造一个大师,然后揭发批判,这是一种死循环,任何角色都不光彩。
参加交流
我很想把那个好玩的QQ头像复制上来的,就是那个小猴子的。不过我上班的时候用的是IBM,是VISTA系统,越更新速度越快,越好用。当然我也用得很辛苦,因为很多人都没在用这个。
以前我不叫这名
他们的疑问是:文怀沙本来比我们小,怎么现在比我们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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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真的变了,这年龄也可以想大就大,想小就小了。
感觉,李辉先生这篇质疑,意思不大,还可能牵涉些无谓人事。你把别人(有些是死者)私下对文怀沙的批评拿出来,一则说服力不大,再则也未必没有强人所难。
越是重大的批评,越应该讲究证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引用别人纯系谈资的话,效用度极低,而口水度却会增大。
假设,文怀沙也如此这般地引用些无从证实的谈资,咋办呢?
如果当事人有诚信的口碑,谈资往往也可以成为“口述历史”的一部分。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2-25 13:37 发表
如果当事人有诚信的口碑,谈资往往也可以成为“口述历史”的一部分。
什么叫“诚信的口碑”?如何判定?比如,以你施国英为例,你自然认为自己是有“诚信的口碑”了,那么,无论你指责别人什么,都得作数?在李辉揭发文怀沙之前,文怀沙算不算有口碑?
批评不是“口述历史”,不可混为一谈的。批评的严厉性必须与指控的无懈可击性相符,否则,批评与诽谤也就成一回事了。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25 13:54 发表

什么叫“诚信的口碑”?如何判定?比如,以你施国英为例,你自然认为自己是有“诚信的口碑”了,那么,无论你指责别人什么,都得作数?在李辉揭发文怀沙之前,文怀沙算不算有口碑?
批评不是“口述历史”,不可混为一谈的。批评的严厉性必须与指控的无懈可击性相符,否则,批评与诽谤也就成一回事了。
首先,“诚信的口碑”肯定不是由自己判定的,口碑口碑就是众口皆碑。外界不了解文怀沙,但他在知情者那里早就口碑很差。
批评当然也不是口述历史,但批评是否可以采用口述历史做依据?很多事件当事人未必都留下文字记录,而是口述而已。
恩,一直很赞成李辉对于文怀沙年龄和入狱原因的质问,但乐见的也是建立在确是的人证或物证的基础之上的质问。
引用故去之人对当时人的评价,无论如何,都有“死无对证”之嫌。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2-25 14:12 发表

首先,“诚信的口碑”肯定不是由自己判定的,口碑口碑就是众口皆碑。外界不了解文怀沙,但他在知情者那里早就口碑很差。
批评当然也不是口述历史,但批评是否可以采用口述历史做依据?很多事件当事人未必都留下文字记录,而是口述而已。
施国英:我强调的是证据的有效性,如果指控无比严厉而证据却可以“而已而已”的,世上谁也免不了受到诽谤。
读此文之前,我曾写了一篇此事评论,因为尚未发表,所以没帖上来,但里面有这样的句子"(私以为,与众多现代文学作家有过相当交往的李辉,其文可信度极高,写出来的很可能是其所知道的冰山一角而已)",不过我觉得对郁达夫的评判应该另看.有时候,我们在判断事情的时候,确实会参考"诚信的口碑",李辉提的几件事情,确实可以算做口述历史的范畴,但也并不等于口述历史即是对的,谢泳说传记不如年谱,年谱不如日记,日记又不如第一手的档案。口述历史应该放在日记之前吧.
原帖由 竹南 于 2009-2-25 14:16 发表
恩,一直很赞成李辉对于文怀沙年龄和入狱原因的质问,但乐见的也是建立在确是的人证或物证的基础之上的质问。
引用故去之人对当时人的评价,无论如何,都有“死无对证”之嫌。
除了故去之人,还有不少在世之人。况且,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如果必须选择相信一方的话,那我通常会倾向于没有说谎记录的那一方。在西方法庭上遇到这种情况时,陪审团也是这样选择的。所以在一个健全的社会,诚信的口碑对一个人的立世非常重要。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25 14:31 发表

施国英:我强调的是证据的有效性,如果指控无比严厉而证据却可以“而已而已”的,世上谁也免不了受到诽谤。
如果当事人觉得被诽谤,那就拿出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在诽谤。有证据指控的一方肯定不会认为自己在诽谤。谁主张,谁举证。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2-25 14:57 编辑 ]
不少人在极力呼吁尽快结束此事,我是好事之徒,倒是希望事情能闹得再大点,比如,李辉此文如果能引出文老先生或其弟子或其他知情者的相关文字,那样我们读者才好根据更多的材料来作出判断,那总比不了了之好得多。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2-25 14:55 发表

如果当事人觉得被诽谤,那就拿出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在诽谤。有证据指控的一方肯定不会认为自己在诽谤。谁主张,谁举证。

我要说的是,李辉提供的有些证据,根本不具备证据的内核,如果上法庭,法庭根本不会采信。
是否能构成“有效证据”都八字没有一撇,还谈什么“谁主张,谁举证”,早着呐,还是先把你的所谓“主张”弄得像那么回事要紧。
假如这种证据也可以有效,不客气地说,只会为漫天飞舞的随意诽谤大开方便之门。
比方:按照李辉的方式,文怀沙扛出钱钟书来,说钱钟书曾经在某年某月某日当天对他如何云云,请问施国英,你如何处置?你根据哪点来判断,同样一件事,李辉做得,而文怀沙却做不得。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25 15:51 发表

我要说的是,李辉提供的有些证据,根本不具备证据的内核,如果上法庭,法庭根本不会采信。
是否能构成“有效证据”都八字没有一撇,还谈什么“谁主张,谁举证”,早着呐,还是先把你的所谓“主张”弄得像那么回事要紧。
假如这种证据也可以有效,不客气地说,只会为漫天飞舞的随意诽谤大开方便之门。
比方:按照李辉的方式,文怀沙扛出钱钟书来,说钱钟书曾经在某年某月某日当天对他如何云云,请问施国英,你如何处置?你根据哪点来判断,同样一件事,李辉做得,而文怀沙却做不得。
我是就你说的“诽谤”而言。李辉干吗要上法庭,除非老文以“诽谤罪”告他。那老文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所说不实并伤害了他的名誉。我说的“主张”是指如果老文觉得有被诽谤的主张,你完全弄反了。这里有好几位律师,请教他们一下很方便的。
对于像老文这样有撒谎记录的人,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我对他的言论有权存疑。这么说吧,在一个人被证明说过谎之前,别人是无权怀疑他的诚信度的,可一旦他有撒谎的记录,那别人对他/她所说的话就可以存疑,这就是信誉问题。李辉的信誉比老文好得多吧。
举个例子吧,某人在法庭上当证人,他/她的证词非常有力,足以被法官或陪审团采信,但如果对方的律师可以证明某人以前有过说谎的记录,那某人的证词就很可能被推翻。
施国英还真敢说,依我看,李辉对文怀沙撒谎的指控还正在进行之中,虽然我也倾向于李辉,但从程序上讲,远远没到结案的时候。而你好像已经看成结案了,把文怀沙撒谎视为已经证明完毕的当然前提了。
还是回到证据的有效性问题上来罢,我质疑的就是这个,而你,好像对“证据的有效性”这个概念缺乏认识。证据的有效性不足,换个说法,那就谈不上是证据。连证据的资格都不具备,还说什么有力无力。
看起来,你打算对任何捕风捉影的指控都加以欣赏,只要它正好符合你的判断?
别忙着整天劝别人补课了,这么自我美言,你不觉得累,我瞧着都太累了。弄清楚何为有效证据,是最基础的功课,连这都不懂,还要建议别人去请教,你还真以为道理属于最会胡吹大气的人?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25 17:27 发表
施国英还真敢说,依我看,李辉对文怀沙撒谎的指控还正在进行之中,虽然我也倾向于李辉,但从程序上讲,远远没到结案的时候。而你好像已经看成结案了,把文怀沙撒谎视为已经证明完毕的当然前提了。
还是回到证据的有效性问题上来罢,我质疑的就是这个,而你,好像对“证据的有效性”这个概念缺乏认识。证据的有效性不足,换个说法,那就谈不上是证据。连证据的资格都不具备,还说什么有力无力。
李辉提供的文怀沙的劳教判决书是法律文件,那上面的年龄就是有效证据。退一万步说,就算老文拿出更原始的真凭实据推翻了那个证据,但还是没有改变他有过撒谎记录的事实。因为今天他无论88岁还是98岁,都是他自己造假在先。
呵,看来施国英不仅对证据的有效性缺乏认识,对何谓撒谎,也认识不清。难怪会越说越迷糊。
并不是所有撒谎都值得抨击,撒谎作为善行的例子比比皆是,苏格拉底早就辩析过哪些情况下可以撒谎。关于年龄,文怀沙有过辩驳,只要该辩驳没有遭到有力回击,那么,文怀沙所供认的“撒谎”,只是一种情趣行为,无涉道德。
在一个前诚信时代,即婚姻年龄尚未被社会普遍公认为诚信原则的时代,我们是不能按今天的标准,判定对方道德缺失的。好比在前著作权时代,我们不能依据今天的标准来判定罗贯中犯了抄袭剽窃罪一样(众所周知,他的名著大量采用了前人成果)。
所以,别说退一万步,连一步都不用退,只要对于撒谎行为具有一点基础常识,就会发现,文怀沙的这种撒谎,完全不能等同于道德邪恶。李辉的指控还没结束呢。
我同样一步都不退就敢确信,世上根本不存在连情趣性、场合性撒谎都一次没有过的人——傻瓜除外。
如果这个问题你想明白了,就请先回到那个“证据的有效性”上去吧。
作为批评文字的证据和提交法庭的证据是不同等级的。
出生证明是法律文件,老文究竟在何时又回归他自认的真实年龄?无论是最原始的文书证明还是他现在的户口簿,他都没有提供。我不清楚现在的中国法律对年龄造假如何处置,但在西方这是“伪造文书”的刑事罪。
老文的儿子那段父亲为了和结婚对象年龄相当而自改小10岁的说明,那才是既“死无对证”,又不符合生活的逻辑。男方比女方大10岁就要改年龄?以中国的国情,反过来还差不多。
至于老文在现实生活中的撒谎,李辉已经提供的一连串有名有姓的证人证词,连他自己的弟子出示的茅盾的信件都在提供佐证。如果这还不是批评的“有效的证据”,那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善意的谎言自然比比皆是,恕我眼拙,没有发现老文的众多谎言都是出于善意或情趣。
说实话,如果他不是那么爱撒谎的话,我会蛮喜欢他这样活泼的老人家。
在西方的语境中,一个人只要有过撒谎的前科---当然不包括善意的谎言,那这个人在信誉上就会上黑名单。这不是我个人的喜好和判断,而是任何在西方生活过的人的共同体验。
施国英:你是不是只会强调西方语境了,不管实际发生的事在时空上隔得多么远?不过,可笑的是,即使按西方语境,你的说法仍然不成立,这一点并不会因为你生活在西方而有所改变。依你之见,一个人只要曾经对妻子说过一点谎,对朋友吹过一次牛,你所理解的教条至极的西方语境,甚至会影响此人的职场和金融信誉,导致银行拒绝他的房贷申请?文怀沙自陈为了取悦妻子而在近六十年前改动了自己的年龄,凭什么就可以让你自觉过渡到西方语境?是否,你还打算让澳洲法律来追究中国古人的抄袭案?
见过教条的,没见过这么教条的。
你又凭什么认定:文怀沙为取悦妻子而改动年龄的行为,属于恶意的谎言?
“男方比女方大10岁就要改年龄?以中国的国情,反过来还差不多。”
——你有权怀疑一切,猜测一切,但你无法把怀疑和猜疑,直接视为证据。
别说法律,即使学术问题,也存在证据的采信问题,比如“孤证不立”。对证据的条件持漠视态度,起码是一种无知。
文怀沙在年龄的问题上上撒过谎,不管出于何等动机,撒谎就是撒谎,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他在年龄这个话题上再次说谎。杀人犯也大都有杀人动机的,比如为家人报仇,我们是否可以因此说他/她是善意的?至少他/她对家人是善意的嘛。不光是西方,如今的中华民国的法律也有“伪造文书罪”。
李辉的指证已经有许多佐证,“孤证不立”的那句话,用在老文身上更合适。
“文怀沙在年龄的问题上上撒过谎,不管出于何等动机,撒谎就是撒谎,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他在年龄这个话题上再次说谎。”
——施国英,当我前一帖向你强调“并不是所有撒谎都值得抨击”时,你回我一个“撒谎就是撒谎”,言外之意就是懒得区分撒谎的种类了。这就麻烦了,我不相信世界上除了傻瓜之外,还有没有撒过谎的人。你打算怀疑全人类的非傻瓜都会在所有的类似问题上“再次撒谎”吗?——当然,你这么说,显然表明,你本人从未撒过谎,那我就把话修正成“除施国英和全世界的傻瓜之外”,你满意吗?
“李辉的指证已经有许多佐证,“孤证不立”的那句话,用在老文身上更合适。”
哦,看来你连“孤证不立”的适用范围都不知道,竟然打算用在老文身上。是否需要补课去,你自己决定,我就不建议了。
我们是在讨论老文的撒谎,不是在讨论所有的撒谎。更不是讨论我本人是否撒过善意的谎言。
只有相信老文虚报年龄是为了取悦妻子的人,比如老周似乎是这样的,才会判断老文的说谎是善意的。我对老文的那个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的说辞都严重质疑,我还有必要去区分他的撒谎种类吗?
是的,我说老文“孤证不立”还高抬了他,因为他除了自己的说辞,连一个可以称之为证据的材料都没拿出来过。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2-26 06:45 编辑 ]
你们俩都休战。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们花时间议论他。
不过一花边老儿而已,纯粹浪费他人宝贵时间。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9-2-26 08:24 发表
你们俩都休战。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们花时间议论他。
不过一花边老儿而已,纯粹浪费他人宝贵时间。
迅弟儿,我根本不是对文老头感兴趣,我对他的态度,之前已经表述很多了,懒得再表述了。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批评的效用,因为觉得李辉此文没有写好,画蛇添足了。
和施国英的讨论,也只是探讨批评里的技术活,比如证据的有效性。不过看起来施国英对此一无所知,她还沉浸在对文老的义愤中呢,并且以为我竟然会相信文老的话。所以才说得那么颠颠倒倒。
实际上,面对证据时,告诫自己遵循客观立场,是批评走向理性的必由之路。而批评走向不公正的捷径,就是自以为正义在手,遂置证据的有效性、客观性于不顾。
从技术角度说,李辉此文确实写得不够理想,比如文中强调了“来往最多的是张逸生金淑之夫妇”,但却没有进一步说明这种“最多的来往”给他提供了哪些使自己形成观点的根据。

看来,李辉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进行“说理斗争”的作者。
为使媒体同仁和公众有更深入的了解,我有必要将自己为何决定质疑文怀沙的历史缘由、写作动机和文化思考详加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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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辉写作此文的目的,他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了。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2-26 11:55 发表
为使媒体同仁和公众有更深入的了解,我有必要将自己为何决定质疑文怀沙的历史缘由、写作动机和文化思考详加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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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辉写作此文的目的,他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了。
施国英还真逗,在你看来,自称打算如何,就等于已经做到了如何。
我质疑的是他的动机吗?我质疑的只是他的论证方式,该论证方式只会使他远离自己的论证目标,令本来有望清楚的事情,平白增加疑云。
当然,你确曾自称自己年轻时即已通读文史哲世界名著,你大概认为自己只要这么声称一下,就算“说得很清楚了”,足以证明自己具有断烂万卷的实力。好在,我一点不想质疑你,我要质疑的只是李辉先生,自称等于做到、扬言等于实力的认识,你可以自己享有,面对公共事务,我不得不遵循客观、理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