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步与100步耳!
主动以和谐名义删帖是50步;以趣味删帖是100步。
两害相权取其轻,岂有它哉~~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09
哦,成人网站先锋网站才叫和谐呢~~~那标题,如出一辙。
平平说“锁帖和下沉是我操作的,大兴兄建议编辑标题,迅弟儿自己编辑了内容。”的顺序是1、先锁帖沉帖;2、再总版建议编辑;3、老迅挥刀自编。

但是,水色你的解释,顺序是1、老讯先挥刀自编;(估计之前总版 ...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20
平平说,是她锁帖沉帖的,兮兮就认为锁和沉的操作是在迅弟儿删帖之前?兮兮今天喝多少酒啊?锁了沉了,还能不断有网友把这个帖子捞起来吗?
这比把老迅的标题诬为粗口更厉害百倍!
老迅,你这宪政专家,被人说成“成人先锋”了!
老迅,你为何不生气?!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26
你可别挑拨,类似标题在那儿满天飞,你老是说和谐什么的,我给你找个和谐的去处而已。
我党几十年的手法就是自我改造,都是群众自愿的,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高涨~~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29
我可从来没有自愿参加过,都是出于无奈,兮兮这么夸我党,我很是不忿。
是平平自己说颠倒了呀。
我说她幸福之时难免,她又说四分之一足够。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35
她没说颠倒,是你没看明白。那个帖子是因为你在质疑平平和大兴言辞有矛盾,所以她强调锁和沉是她操作的。何况,平平标着一二三四的帖子还在呢。
呵呵,我认为他绝对会对我生气的。
一个人吃了哑巴亏,有人指出来,结果吃亏人生气的是指出的人,没啥。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2:42
兮兮好手段,迅弟儿还不生气真是不应该~~~
219# 兮兮

嗯嗯,不了解情况就可以发言,这样的发言权一定要维护,因为很好玩~~~
相反;了解情况就很无德了?哇塞~~~
本帖最后由 笑语篷窗前 于 2009-8-29 00:41 编辑
经你提及,我去版务室看了,没啊。应该是议事厅吧。
“兮兮”是无法去议事厅的。
那笑语兄是谁呢?仅仅凭“笑语蓬窗前”就瞅见了议事厅帖子?说明他或她一定是版主或者资深网友了,一个ID名字仅仅对自身负责, ...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3:17
什么叫一个ID仅仅对自身负责?我的所有ID都由我本人负责。好比周熙对兮兮负责一样。
还有,这不是打牌,只要昨天关注那个帖子的网友,都知道是怎样的情况。
我昨天在场,所以了解事情发生的情况。
你搬出的是哪个网规,请指点我去看看。
还有,兮兮所说的牌底,本帖里已经有了,你自己不好好看,怪谁?
哈哈,兮兮开始追究个没完,按理,我不告诉你我是谁又如何?你可以看看紫壶花间的个人资料。
这件事的讨论,只看本帖就能明白了,如果昨天晚上在,就更清楚了。跟什么议事无关。童板只是给你这个懒人指一条捷径而已吧?
兮兮总要找出点理由的啊,不找就不像兮兮了。
反正不主动了解情况是对的,自制个网规来欺压我,也是对的~~~
228# 笑语篷窗前  

这好像不能这样说吧。“兮兮”是正常上网看到帖子回复的,兮兮没有义务先用“周熙”勤奋一下再回帖的,“周熙”的知情权大于“兮兮”,所以,如果我用周熙发言时,老童说我懒还算成立---不 ...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3:47
我说你懒,是因为你一进论坛还没仔细看这个帖子,就开掐了,党啊和谐啊就像欢腾的小凉河,你都往谁身上灌啊?然后,你才一一去看了回帖,也看得很囫囵。
我想说你这个版主失责,都忍着不说,因为你是来掐着玩儿的。可就是要掐着玩儿,也该仔细看帖,免得白费功夫。
记得有刀说过,事实如何是一回事,但理由如何说是另一回事。
兮兮 发表于 2009-8-28 23:53
俺忒老实了,把自己的ID全招了,哎!
239# 陆东洋西  

瞧瞧,陆教授的证言至少说明,老迅当初是何等的“自愿!”
简直是悲愤.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0:05
兮兮又别具慧眼?
卖糕的,笑语就是平平!!!那七十七楼被删的帖就是平平发的,关于什么毛,原来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嘛。闪!
章星球 发表于 2009-8-29 00:07
喝高了?
怎么感觉好像在类比,我们有放弃※××(%%……的自由?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0:13
含蓄,太含蓄了~~~我有放弃那些符号的自由。
再一次验证了,在燕谈网友中,笑语是谁尚不算众所周知,所以他或她的程序话语权应该可以质疑。平平和杜雅萍之间的一致性和公知度,与兮兮和周熙类似,是由来已久的,老童说我自认也好他证也好,都可以。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0:19
凭什么要众所周知?我没做什么犯禁的事儿吧?
为何总是把不明真相的群众视为喝高了?这不公平吧?凭啥我们必须知道笑语是谁?即便笑语说她是谁,我也有质疑的权利吧。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0:23
前面有回复,还这么糊涂,我连“喝高”了都不能说?我是行政机关?你质疑我什么?我难道是通缉犯不成?我说我是谁,你可以不信啊,我还非让你相信?不信我还高兴呢。
美国人说他们有骂美国总统的权利,苏联人说他们更有骂美国总统的权利。他们有自愿放弃骂自己总统的权利。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0:28
我现在放弃骂兮兮版主的权利。
嗬!我是谁?我是个鬼!我把前面招供的帖子编辑掉了,我凭什么告诉你们我是谁?俺又没犯法。
我推举兮兮为“活学活用我党精神之标兵”~~~
俺举报:兮兮身为版主,以“娱乐精神”为由,动辄将辩论对手打为“我党”,建议留乌搞党察看三天,责其面壁,如若不改,开除党籍。
娱乐贴变了质,越读越沉重,何苦呢?
涉及到主贴的内容越来越少,这是由标题党走向跑题党的必然。删贴,编辑帖子等等的操作,属于网友自己的权利。因为存在论坛管理,口没遮拦地,先把网友的自己操作错看成论坛管理层的滥用权力,然后套上侵犯言论自由的帽子,本来可以在嘻嘻哈哈当中,讲清楚,即使上纲上线,也可以通过乌搞解决,没有必要如此严重,非要不肯收回自己的错怪,坚持着跑题,说到底,还是在半真半假当中,想着通过跑题,把本来不成立的管理层侵犯言论自由的指责说满,论坛的实际言论自由如何,个人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想通过本楼,并以本楼作为一个例子来证明论坛是在侵犯个人言论自由,我看是站不住脚的,至少,连帖子是怎么删编的都还没有搞清楚,就哇啦哇啦,不只是嘻嘻哈哈地上纲上线,一开始就是在搞错。
网友之间个人趣味的冲突,就与相投一样,肯定有的。照顾一部分网友的个人趣味,而对自己的帖子进行编删,不是只有一根毛毛,而是几乎天天都在发生,几乎贴贴、楼楼都普遍地存在,为什么就要是这个毛毛楼不能编删?为什么毛毛楼发生了就不行?既然娱乐贴变了质,我也就只能被沉重一下,提出这样两个问题。
因为个人兴趣对帖子表示不同意见,情形很多,看不到PP的要求编辑上PP,初稿原创写得不满意的,根据网友的意趣加以改变,或者就如毛毛贴那样,因为被提醒了一点自己没有想到的,而干脆放弃话题,都是很正常的网友互动,即不存在不尊重,也不存在网友侵犯网友的言论自由。所以,建议大家还是放开点,娱乐点,与其跑题用不存在的事例去浪费口水,争辩不存在的侵犯言论自由,倒不如去找点其它乐子。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09-8-29 09:46
狂顶梦子。
呵呵,这楼砌得,速度赶得上大跃进啊。
就趣味说几句。个人以为,看到那根毛毛反感的,未必就是趣味高尚,说轻一点,可以视之为无趣,说重一点,可以视之为心理不健全。一个成年人,急吼着要和毛毛撇清,超级搞笑。 ...
施国英 发表于 2009-8-29 13:37
在一个开放健康的社会,不至于为了表现自己的通脱,就要把毛毛放到桌面上吧?也正因此,才有了迅弟儿那篇文章。这涉及教养问题。如果,一看到那根毛,就表现的特别兴奋,拿起来左看右看,还让大家一起来看,这是不是就表明此人很健康了呢?未必吧。所以,施MM按网友对一根毛态度的不同来推测人家心理是否健康,是毫无依据的。

个人趣味之高下,不是旁人能左右的,也没人能把自己的趣味强加于人,如果要享受低级趣味,无论是长期的享受还是短期的享受,也自有去处,何必来泡燕谈呢?在个人趣味不一致的时候,只有就高不就低,才可能把燕谈办成有品位的论坛,如果办个色情网站,只好就低不就高了。

个人想法,也可能说得不对,大家可以批评。
303# 笑语篷窗前  
迅弟儿为何要强调那根毛,我前面已经说了自己的认识。不赘。
燕谈的品位是如何体现的?如果所有的贴子都要高品位,那我分明看到还有不少蛮低级趣味的帖子,很多人都津津乐道得很。
提到某个部位的毛毛就要和色情挂上钩,是提到的人低级趣味还是挂钩的人低级趣味?这是一个问题。迅弟儿的原文,无论文字,还是题旨在我看品位也不低嘛,高过茶楼的不少乌搞贴。
施国英 发表于 2009-8-29 14:47
你看到低级趣味的帖子,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你为啥不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只好自己闷进,今天拿出来说也没用。
提到那类物事,如果一点也不跟色情联系起来,此人岂非假正经?此人岂非呆鸟一只?此人岂非超级无趣?此人岂非心理不健康?对着红灯区的灯光,却作出对卢浮宫的神往状,此人岂非神经错乱?
迅弟儿原文基本得到肯定,不是有很多人建议重新贴出?这篇文章的价值、立意,都不建筑在这个标题上。只要改个标题就行。
不明白,有人对一个标题提出异议,致使帖主删帖,这样一件小事,竟至于搬出“民主暴政”之类的字眼?难道只有让提出异议的人闭嘴,才体现出充分的民主和自由?——这不成了独裁?
莫非,只有把自己放到捍卫自由的高度,就能使得一个不雅的标题高贵起来?
我胃口好得很,低级高级可以通吃。
迅弟儿是在描述红灯区的毛毛吗?既然不是,那联想到红灯区是什么趣味和心理?如同没来由地在大街上裸奔那是违法,有正当诉求的裸体游行有警察帮忙维护秩序。看到妇人一段裸露的臂膀就想到性/交的时代也许在中国还在继续,但开明的社会早不是那么回事了。
有人可以建议迅弟儿改标题,也有人觉得不必改,凭什么认为要改的意见就高一头?
施国英 发表于 2009-8-29 15:33
你胃口如何,我没兴趣关心,正如你的心理是否健康,也不是我要关心的。

你连比喻都不懂?帖主乐意以一根毛为题,却不容别人产生联想,莫非你还想搞思想独裁?你前面所说的心理健康与否的论调还能成立吗?仅就这个标题来说,毫无前瞻性可言,如果不是故意用标题来扎人眼球,又何必如此。
既然大家都是建议,迅弟儿选择删帖,又有何不正常?
本帖最后由 笑语篷窗前 于 2009-8-29 16:08 编辑
讨论是自由的。使用什么词都可以滴。除非有证据表明讨论一方明确提出“给我闭嘴”,这才开始违反规则。
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意。你说呢?
迅弟儿 发表于 2009-8-29 15:43
好啊,既然讨论是自由的,也没人提出让另一方“给我闭嘴”,也就是说,在大家没有失去言论自由的情况下,你对引向言论自由的那些表述表示欣赏,又所为何来呢?

大家同是网友,为何要把他人暗示成言论自由的敌人?这也太凶了吧?当一些人快意地捍卫已经属于他们的言论自由时,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伤害。

我在想,我以后是否也要学着点,不管是什么话题,先捍卫言论自由再说,这样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了?不不,没必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