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俺还算了解。虽然我的态度是,无可无不可,删又何妨,留着又何妨。
但事实还是要澄清的。据我所知,反对者的意见主要是建议迅弟儿改个题目,而不是把帖子删除。比如,克明和大兴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分别是《一根体毛》和《一根毛》。后来帖子删除,则是迅弟儿自己的意见。迅弟儿表示,本意只是乌搞,既然网友不快,就删掉吧。于是,就删掉了。
施国英似乎对事件的进程缺乏了解,把它说成一件与言论自由相关的事,恐怕言重了。
再则,就算是网站出于自身风格、品位的考虑删除此帖,也不必说成是侵犯言论自由的。燕谈不是权力部门,它最适合比附的,是一份刊物。一份刊物出于自身风格、品位上的考虑而拒绝刊登某篇文章,可以被说成是侵犯言论自由权吗?不,太夸大了。
当年《撒旦诗篇》的作者拉什迪为何不尊重广大穆斯林的感受呢?搞得自己被追杀十几年。
英国政府为了捍卫一个作家的言论自由,不惜和伊朗断交,还用纳税人的钱,保护了拉什迪这么多年。
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谛。
施国英 发表于 2009-8-28 13:31
施国英:老是把自己的回帖挂靠到“言论自由”的高度,固然是件很过瘾的事,但你总得先解释一下,迅弟儿这件事挂不挂得上《撒旦诗篇》。如果两者根本没关系,你这么联想,除了把事情无谓地搞大,有什么意义呢?
期待你的挂靠。
希望迅弟儿能以跟帖方式贴出原文,或者,谁保留有帖子,烦请贴出。
既然很多网友都没有看到原帖,讨论难免不得要领。再说,文章以跟帖方式出现,原标题的突兀感已经锐减,且目的只是服务于讨论,原来的反对者,应该不会再反对了吧?
估计迅兄没有存在电脑里,要贴出来得再写一遍。呵呵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09-8-28 14:03
考虑到迅弟儿继一根之后马上贴出两根,似乎眼见得后面还有三根、四根之类,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迅弟儿电脑里有这篇文章。
迅弟儿主动删贴,原因很多,可见的理由就有下面这些:
一、从善如流
二、尊重网友情感
三、性格随和,懒得争执
四、闻过即改
五、风紧,扯呼
六、弘扬肥肘精神
……
不管是哪条,都没“言论自由”什么事。
周兄,于你这般,偶很惭愧,迅弟儿也木给俺一个工钱,俺为什么要做仰卧起坐?好累啊,俺打酱油去!
水笺 发表于 2009-8-28 14:44
水笺MM:我没看懂你的话。我之前是回复邹峰的,只是假设,和水笺MM有关系吗?
试着回到文章本身来看看吧。
我期待着迅弟儿能以跟帖方式贴出文章,不过,很多参与讨论的网友都读过。
迅弟儿这篇文章,题目确实炸人。我觉得,这根毛在这篇文章里并未起到所谓“立主脑”的作用,它只是一个道具,就迅弟儿篇末点出的题旨——题旨是,通过比较中日(还有台湾)服务业的差距,以便在素质领域做些概括——这根毛并非不可割舍。我们若把这根毛替换成任何一种不宜在高雅餐厅里出现的物事,迅弟儿这篇文章的中心也完全成立。
既然如此,这根毛就突兀得不是地方了。作者明明另有寄托,却让读者围绕一个枝节问题争论不休,总是谈不上高明的。
所以,站在文章做法的角度,迅弟儿改一下标题,我以为也是应该的。
当然,迅弟儿把大作贴在茶楼而不是作品会馆,本身可能是一种谦虚,也可能是一种乌搞。我之前视为“无可无不可”,原因也在此。我不认为这是件大不了的事,我理解有些网友嫌该题目刺眼的心情,也理解另一些网友视为无所谓的态度。但是,我不理解把这根毛的存废加以夸大的行为。那好像也太抬举这根毛了。让一根毛来承担言论自由或道德开明,总是有点大惊小怪。
咳,根本没有版主删过帖,都闹腾成这样,“言论自由”“我党”“和谐”呼啸而来,尽是重量级的讥讽,拳拳黑虎掏心。
我想,这个帖子的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在于,一些版主会倒吸一口冷气:原来,版主删点帖子,后果会如此不堪设想。
老周:
我确实当时不在现场,不了解情况,属于不明真相的人。
但是,不能说所谓在现场、了解情况的、明真相的人们就是合格的发言权者,或许正好相反,这些人因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导致对事实的偏颇。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事引起包括俺在内的网友的联想,说明其处理效果不佳,比起保留原帖不懂动而言,它的处理触动了对燕谈言论自由的质疑或者是不信任,这倒没什么,在吾国可以为了论坛牺牲自由,更可怕的是对部分版主的趣味性对待帖子的认知或价值不予认同。
现在,我知道了删帖是老迅自行的,这让我更担心第三层,他自杀式删帖表明他有不满,最终还是按照组织的建议选择了自行删帖,这种方式看起来和风细雨,实则比起另外版主直接修改他的标题然后留言来得差。因为那样仅仅代表个别版主的趣味,而大兴兄则是代表了坛子,这无疑让老迅要么感到压力,要么感到更悲哀--难道都不理解和接受他?!所以,俺认为不妨学习我党,等人民群众积极性高涨,反对那帖子标题到一定程度才动手,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由~~之前版主们不妨坐壁上观,无为。
几点想法。,这种方式看起来和风细雨,实则比起另外版主直接修改他的标题然后留言来得差。因为那样仅仅代表个别版主的趣味,而大兴兄则是代表了坛子,这无疑让老迅要么感到压力,要么感到更悲哀--难道都不理解和接受他?!所以,俺认为不妨学习我党,等人民群众积极性高涨,反对那帖子标题到一定程度才动手,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由~~之前版主们不妨坐壁上观,无为。
几点想法。
兮兮 发表于 2009-8-29 08:51
兮兮:上帖内容,表明你不仅当时不明真相,现在仍然不明真相。而且,与你不愿意获得真相的懒惰相对应的,是你热衷于在不明真相的条件下进行评判。
这里的关键是,没有人隐瞒真相,真相都是裸裎着的,并且,就在这个帖子里。兮兮依旧强调自己“不明真相”,那只能视为自甘不明真相。
自甘不明真相,也可以视为你的消极权利,但一边怡然享受着“不明真相”的感觉,一边却反复出现“我党”“言论自由”的大词,就让人咋舌了。
以兮兮资深网友(至少比我资深)和版主的身份,得出迅弟儿“按照组织的建议选择了自行删帖”,严重费解。这是一个严重低于兮兮认知水平的判断,哪来的组织?是否大兴身为总版主,他在论坛上的一言一语,都等于代表组织在发话?燕谈网友都知道,只有在执行版务操作时,燕谈版主才是版主,在日常发帖、回帖过程中,版主与网友无异。以我为例,当我与网友讨论时,如果发生争议,我还会回避操作,以免让对方觉得我在利用版主之便讨便宜。
再重申一遍明摆着的事实:没有组织出面过;大兴的建议是以网友身份进行的,与总版主无关;大兴的建议也只是改标题,并非删帖。
接受这个事实,对兮兮只有一个坏处:他无法再联想到“我党”和“言论自由”了。他以上的说话全部作废,或者,只能视为乌搞。
现在,如果我也猜测一把,我认为兮兮和大兴有梁子了,决计用堂皇的方式剥夺大兴的泡坛娱乐权,逼迫大兴在论坛上不得说话,因为一说,就等于“组织的建议”了。
鉴于上帖与兮兮常态水平过于不符,我单方面决定,把兮兮的帖子,按乌搞论处。
兮兮,还是继续维持乌搞精神为好,我当然不认为你和大兴有梁子,所以才判为乌搞。
真相嘛,关于那根毛的具体内容,还没有重见天光。而与该帖子删除、沉底相关的真相,已经裸露到赤地千里的程度了。
想重温迅弟儿的主帖,可以向迅弟儿请求,要求他跟帖贴出,或私下传递。都可。但兮兮的意见,与此无关。
兮兮现在的工作,是实施大面积猜测性质疑。这是别人无能为力的。
大兴兄可以采纳你的建议,另搞个ID,但大兴也有权拒绝你的提议。因为,正常发言只是正常发言,这对燕友来说,并不费解。以你兮兮为例,你未必从来没有用版主周熙的ID说过与版主身份无关的话吧?你说了,别人仍然当你为网友发言。
再说几句。
这个帖子,和言论自由真是一点不沾边。言论自由是个美好的词,说大话的话,它属于那种值得我们用生命去捍卫的人类原则。但唯其如此,我们更应该慎用,因为一旦在批评中祭起这面旗帜,就可能把自己的对话者无端置于破坏言论自由的凶险境地。哪怕只是一点暗示,出手也嫌狠辣。
迅弟儿的帖子,所牵涉的,只是一些人际沟通上的事,既和人的性情、趣味相关,也与人的交流技巧有关。迅弟儿也已声明,自己没有受到任何管理上的胁迫。他只是受到了来自平平等网友的压力,这类压力,无论我们如何评价,都与权力层的施压无关。既然与权力层的压力无关,把话题扯到“言论自由”上,就颇觉无谓了。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是我的帖子受到了来自网友的压力(姑且假设就是平平吧),我也会像迅弟儿那样做的,当然不是删帖,而是改个名字。我内心说不定也有点不快,但无论如何不快,我都不会把它看成一桩与言论自由攸关的事件。此事不涉原则,无关是非,我只是息事宁人,避免无谓之争而已。
判断是否与侵犯议论自由有关,最基础的前提,是存在一只权力之手。只要不存在权力之手干预,再大的滔天巨浪,也与言论自由无关。我们谁不会在某种场合说某些话、在某种场合避免说某些话呢?比如,在婚庆场所避免说不吉利的话,在追悼会上避免说喜气洋洋的话,这只是寻常的交往礼节或沟通技巧,与言论自由毫无关系。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8-29 21:39 编辑
回325楼泽雄兄:

迅弟儿的话有些旁顾左右而言他,让人满腹狐疑——确实他自己删了自己的帖,但是因为受到了某种压力而被迫这么做。所以如果要搞清楚的话,首先事实是什么应该确定下来。否则怀疑猜测满天飞。

但是迅弟儿提到的“多数人的暴政”,在言论自由问题上也是值得探究的问题。这实际上无关公权力——但是在民主制度的情况下,多数人意见必然会影响公权力——,却是社会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按照托克维尔和穆勒认为,也是社会平庸化的一个指标,所以这里有必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反过来说,网坛类似是一个同人杂志,自然有其风格和规则,这有些约定俗成的味道,如果某人违反了,那么,要么坚持到底而离开,要么委曲求全。这里也许牵涉社会团体中的成员的共同契约和执行权力的托付问题。在很多众口难调的情况下,版主必须行使一种权力(不是权利),诸如删帖或加精实际上是否也属于一种权力?而且也不可能每次都实施民意测试或投票决定(这太耗费精力和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版主做出某种独断式的处理,也无可厚非。实际上在处理不符基本要求的帖的时候,当事人当然不快,也只能屈从;而且如果觉得即使自己不删,也会被删,那么何不知趣自己删了——但是不满也就于此发生,虽然版主并没有直接删帖。

对此,没有什么研究,只是觉得类似事情可能还会发生,是否有一种妥善之策,既能够干净利落地解决一些不得不处理的问题,又能够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借此提出上述问题来请教诸位。
陆东洋西 发表于 2009-8-29 19:32
陆兄所虑,细密切要。
事件的原委,我自以为还算了解,虽然我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既没有建议改题,更没有建议删帖,用我之前的话说,我对此的判断是“无可无不可”;此外,我坚定地信奉“个人趣味无可争辩”,一旦涉及到趣味,除非能够通过往艺术或学理上挂靠而得出有趣结论,否则,我懒得发表否定性意见。
事后复盘,假如从文章做法上讲,我认为迅弟儿如此定标题,是失败的。因为这根被划归特定部位的毛,在迅弟儿这篇意欲有所阐发的文章里,绝非不可割舍。迅弟儿如此命题,强调得不是地方,容易把读者的视线转向别处,导致自己的真实寓意遭到忽视。——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但我懒得发表意见的原因,之前也已提到,因为迅弟儿这篇文章是发表在茶楼而非作品会馆,更不是清议竹林,所以,我判断迅弟儿也有开个玩笑、乌搞一把的意思,既如此,我就不必过于郑重其事了。
BBS的开放特性,决定了论坛必然会有各色人等,对同一件事,尤其是与性相关的事,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感受,非常正常。有人建议修改,有人在叫好(确实也有叫好的网友)。即使建议修改者,所提意见也无关原则,改成《一根毛》或《一根体毛》,对迅弟儿这篇文章可说秋毫无犯,迅弟儿从善如流,我觉得相当正常。我说过,换了我,也会这样做。反过来,迅弟儿执意不改,并据理驳斥那些要求他修改的网友,亦属正常。论坛本是交流之地,交流往往随分歧而生。有分歧是正常的,见到分歧就强调言论自由受到侵犯,反而反常。
至于“多数人的暴政”,小见以为,这是一个适用于民主架构的概念,比如,一群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不合情理、法理地驱逐某个网友,就适用多数人的暴政了。假如本小区的居民以多数票赞同的方式强迫俺搬离小区,理由仅仅是他们想把寒斋用为会所,也可视为多数人的暴政。再说远点,古希腊人用以对待苏格拉底的表决法(所谓“贝壳制”),也涉嫌“多数人的暴政”。但我坚持认为,在与学术、文学、审美感受或道德品味相关的领域,不应引入“多数人的暴政”概念。且不说艺术之道从来就是强人说了算,一个天才的意见远在芸芸众生之上。迅弟儿的改题和删帖,我宁可视为对社区或俱乐部成员的尊重。由于旁人建议修改的题目,无论怎么升华也上升不到学理和原则的高度,本身亦属“无可无不可”,迅弟儿以“两根肥肘”的精神“从众”一把,本身也像是一种顺水人情。反过来,迅弟儿虽然也可以拒绝,但该拒绝未必可以等同于坚持原则或捍卫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个庄严的词,我们还是别把它落实在这根不堪依附的毛上。就是说,迅弟儿若是拒绝,也只是一种个性化拒绝。倔强,也不妨是一种理由。
平平等网友对迅弟儿确实提出了改题要求,可能口气比较严厉、峻急,但就性质而言,仍然是一种提议。如此提议或令迅弟儿不快,但再怎么说,提议也是网友的权利。这里不存在谁侵犯谁的问题,除非继之以删帖威胁。
我也担任过多年的版主,从版主操作的角度,嗣后对该帖进行的沉底操作,我是要喝彩的。当时的情况是,迅弟儿删除了主帖,而之前那些针对迅弟儿主帖的批评却还未及删除,处于无所依附状态,这既有碍帖子的观瞻,对迅弟儿也不公正。同时,一一通知其他跟帖网友重新编辑帖子,操作起来也麻烦,版主因此做出沉底操作,实属迅速解决事件的明智之举,也是版主管理智慧的体现。
回327楼梦兄:当时,我也有同样的质疑,觉得不是那种毛的可能性还蛮大的,作者没有对这个结论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依据,便开始借题发挥了。
陆东洋西 发表于 2009-8-29 19:53
呵呵,公共论坛,俺对此就装聋作哑了。简单地说,我对此的看法是:无甚必要的强调,徒惹是非的博学。
下面省略1234字。
再说两句。
对燕谈这类壳小魂大的网站来说,版主如何操作,也确实是个复杂活计,往往需要运用智慧——假如他对自己要求很高的话。文字世界活泼灵动,不耐拘囿,判断哪种文字宜删,哪类文字可存,僵硬的规则并无太大用处,现实地说,还得依赖版主的认知水平,而版主的认知水平及操作个性也存在差别。版主在执行操作时偶有失误,实属难免。站在网友一边,将自己对任何一位版主的意见直接转化为针对整个管理层的意见,也很正常,尽管理智地想一下,很可能与管理层没有关系,那只是一位版主的操作而已。比如,猪头兄表示,换了他,说不定喀嚓一刀,直接把帖子删了。假如迅弟儿不察,也可能直接向管理层问罪,仿佛那是管理层的意思,而所谓的管理层还一头雾水呢。
当然,管理层因此接受质疑,也是没有话说的。谁叫你担着管理层的名义,受点冤,就受点吧,不必叫痛。
实质上,离开了单个的版主行为,管理层并不存在。管理层明明是现实的、具体的,它却常常被人抽象化地看待。
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各有各的方式。莫非星球兄的逻辑思维能力就是从这些带毛的讨论中提高的?
我喜欢这个论坛,但这些讨论我觉得谈透了,已让我觉得不舒服了,才建议上锁的。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09-8-30 13:45
工农兄:不看就可以了。
我很多帖子,看都没看。
没有谁可以代表燕谈的趣味,趣味问题,最终落实在个人身上。这个帖子,只是体现每个人不同的趣味而已。燕谈的趣味,不是那么容易被代表的。
回这个帖,只是纯私人化地对工农兄表示一下认同。
插句嘴,考虑到一些网友已经不愿意再进入这个充斥了毛的帖子,而克明的概括又具有延伸性、思考性,也会帮助燕谈从这件事里得到些有益的启发和实质性的进步,建议克明说完后,能另以主帖方式发出。
当然,我就是一个不愿意点击的人,只是看到克明的帖子,才点进来的,在此之前,我早就遵照兮兮的吩咐,一边凉快去了。
克明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