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12楼说:“我这版主很无知,请平平赐教。”那么不管你这个ID是如何普通,你也公开承认自己是版主的,你说“兮兮”无法如何之前,别人其实都看到了你的自认的。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3:47
我是谁~~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哦。卓立帮忙!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239# 陆东洋西

瞧瞧,陆教授的证言至少说明,老迅当初是何等的“自愿!”
简直是悲愤.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俺脚得,施MM好像在干涉迅弟儿删掉自己主帖的自由~~~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1:23
怎么感觉好像在类比,我们有放弃※××(%%……的自由?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星球兄瞎猜,笑语不是平平滴。
李大兴 发表于 2009-8-29 00:13
再一次验证了,在燕谈网友中,笑语是谁尚不算众所周知,所以他或她的程序话语权应该可以质疑。平平和杜雅萍之间的一致性和公知度,与兮兮和周熙类似,是由来已久的,老童说我自认也好他证也好,都可以。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29 00:25 编辑
喝高了?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9 00:09
为何总是把不明真相的群众视为喝高了?这不公平吧?凭啥我们必须知道笑语是谁?即便笑语说她是谁,我也有质疑的权利吧。在这里质疑不会像胡斌案子一样被拘留吧。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含蓄,太含蓄了~~~我有放弃那些符号的自由。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9 00:17
美国人说他们有骂美国总统的权利,苏联人说他们更有骂美国总统的权利。他们有自愿放弃骂自己总统的权利。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那就好,是我看兮兮的帖没看明白,现在还是没有明白,前面垒的几百个帖俺无法一一细看,是童版还是卓立?
章星球 发表于 2009-8-29 00:19
告诉你吧,是菜农!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我现在放弃骂兮兮版主的权利。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9 00:30
说明之前一直在骂和想骂。
瞧瞧,菜农你这胸襟~~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270# 章星球

唉,我没想到这一层,只想找个娱乐精神比较强的人物。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兮兮的娱乐精神和体力都令人敬佩。赞一个。
kemingqian 发表于 2009-8-29 08:32
唉,当时慌不择言啊。如果换到现在,俺不会选择菜农,而是选择兮兮才是笑语!这最娱乐。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29 08:55 编辑
咳,根本没有版主删过帖,都闹腾成这样,“言论自由”“我党”“和谐”呼啸而来,尽是重量级的讥讽,拳拳黑虎掏心。
我想,这个帖子的积极意义(或消极意义)在于,一些版主会倒吸一口冷气:原来,版主删点帖子,后 ...
周泽雄 发表于 2009-8-28 22:15
老周:
我确实当时不在现场,不了解情况,属于不明真相的人。
但是,不能说所谓在现场、了解情况的、明真相的人们就是合格的发言权者,或许正好相反,这些人因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导致对事实的偏颇。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事引起包括俺在内的网友的联想,说明其处理效果不佳,比起保留原帖不懂动而言,它的处理触动了对燕谈言论自由的质疑或者是不信任,这倒没什么,在吾国可以为了论坛牺牲自由,更可怕的是对部分版主的趣味性对待帖子的认知或价值不予认同。
现在,我知道了删帖是老迅自行的,这让我更担心第三层,他自杀式删帖表明他有不满,最终还是按照组织的建议选择了自行删帖,这种方式看起来和风细雨,实则比起另外版主直接修改他的标题然后留言来得差。因为那样仅仅代表个别版主的趣味,而大兴兄则是代表了坛子,这无疑让老迅要么感到压力,要么感到更悲哀--难道都不理解和接受他?!所以,俺认为不妨学习我党,等人民群众积极性高涨,反对那帖子标题到一定程度才动手,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由~~之前版主们不妨坐壁上观,无为。
几点想法。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以不用“自杀式”这样的词语为好,看着挺恐怖的。我以为,迅弟儿是在作了一些权衡后自行编辑了自己的帖子,没有“自杀”那么耸人听闻。
2,迅弟儿被猜测“不满”,这个需要迅弟儿自己来认定,别人不方便强加。我觉得迅弟儿确实会有些遗憾,遗憾有人对他精心设计的题目不喜欢或不接受。但生活就是这样的,我不觉得因此就能到了“自杀”并“不满”的程度。
3,周版主既然看了内部的讨论,也就应该知道,没有什么“组织”在这个事件中发挥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作用,内部只有区区2个人表示不适应,公开的有几个我不知道,不过我不相信大兴等是以总版主或版主的身份提出建议的。在这里说话,兮兮是网友,别人也是。
4,说别的版主直接修改网友文字是更好的方式,我不能理解这个想法。因为版主趣味不同就可以修改其他网友的文字吗?
5,大兴说话,如果不作特别申明,我们应该视为普通网友的意见,怎么可能他一说话一提意见就是“代表了坛子”呢?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9 09:11
1、整帖删除就是自杀式,这说法不算我的发明,难看却符合实情;
2、我也期待老迅来谈谈自己真实感受,我宁愿他没有不满而是心悦诚服接受了大兴的建议;
3、我看过内部讨论,即便我不看过,凭我对燕谈网友人格的信任,也不会轻信他们合谋做某事。但是,外在表象呈现出来让人联想本身说明处理或有失当。大兴兄自以为以何种身份说话,和他被认为以何种身份说话,往往不是一回事情。这好比一个公安局局长在场子里说人家玩法不对,知道其身份的人要想排除局长身份而仅仅视为玩家,恐怕是更难以想象的;
4、这也是50步和100步,比起总版去劝说而言,可能这样反而好。这个好比一个同事将你的事前补全了,总比总裁来跟你谈话来得好;
5、没说大兴兄一说话以建议就代表坛子了,但符合题旨的说话和建议就代表坛子了,谁说他建议老迅修改不是代表坛子呢?大兴兄的个人意见我不知道如何,拟是接到几个女网友报告然后建议的,是版务处理性质。我倒想知道大兴兄自己(是作为一个单纯的网友)是如何看待老迅这标题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290# 周泽雄
老周:
我倾向于认为大兴兄是在处理版务,以一种他认为适合的方式。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总有争论,建议大兴兄不妨也搞个ID,有时说话方便些,至少稍微排除些联想。这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
我和大兴兄决无私人恩怨。权力部门总是更容易遭受公民质疑和非难,这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在公民社会,当总统是要被放大非难的。
真相裸呈了吗?那不止一人提出了质疑,说明真相裸得不够。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老迅307楼的发言,语出真杼,很有份量,些许沉重,些许无奈,俺读了颇受启发。
也谢谢对我的几句评价。如能维护坛子的衡平生态,参与抑制人性可能的幽暗之恶在燕谈繁衍,即便最终证明我错伤了他人,并不足惜。
标致307!俺内心给你的发言加精。
其他的意义不大了,最后会陷入鸡毛蒜皮和人身攻讦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361# 水色

真不明白,对当代艺术论之滔滔的水色,面对一个本色的汉字却如在小脚时代。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30 01:56 编辑

如果说在操作上尚存在误解,所谓言论自由打压不存在的话,施国英提到的趣味问题仍然值得深思。
几个MM的嘀咕,就能动了坛子的口号,看看那十六个字吧。崇尚争鸣、倡导理性、认同多元、鼓励宽容。我们在老迅事件尚做到了哪一条?十六个字里今后是否应该加入:追求高雅。目前没有的这四个字,我们主动做到了。吼吼~~
谁的趣味更高呢?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30 01:49 编辑

今后为了未婚女士的不碍观瞻,本坛估计要文字扫除了。
喜欢荤话的人士注意了,茶楼不但不谈国事,风月也节衣缩食。(可惜老迅的毛文至今还被认为是风月之极)
有目光洁癖的人们,会随时斩立决。
但是否真的如此?绝对不会。老残不会被斩,老范不会被斩,·~~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30 13:57 编辑
茶楼从来没盖过这么高的楼,好不容易盖了一个,居然是讨论这类问题的。蛮搞笑的。
这个理由充分吗?
辛夷 发表于 2009-8-30 13:42
那就请有洁癖的人毋需参与,而不是打着卫生局环卫所牌子大扫除!先把自己脑子里的污垢清除,把色情概念搞搞清楚。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476# 亦工亦农

不舒服就别勉强自己,一边歇着凉快去。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30 14:15 编辑

还是给几个网友启蒙一下吧。
打比方,一个修女穿着严实,但她露出淫荡的表情,诱惑的眼神,舌头勾舔~~
另一个全裸的女人,露出甚至是阴部,睡意沉沉,身上还留有白天田间工作的菜籽之类。
谁色情了?
阴毛一词,仅仅是一个极为普通的汉语词汇。它用在不同地方,才会产生不同效果。医学上,完全中性;用在色情杂志上,牵涉不洁。所以,是否色情,不是这个这个词汇问题,而是情境实质决定的。说绝对点,哪怕一个涉及身体的词汇也没有的文章,也完全可以色情!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经本人鉴定,老迅文章内容没啥问题,标题也没啥问题,标题符合规范。
因为这是事实,那不是汗毛、腋毛,就是一根阴毛。
阴毛和汗毛、腋毛不存在高雅和低下之分,在我看来,倒是宁可没腋毛,也不能没阴毛。
的确,那根毛不该出现在桌子上,所以服务生才会以手遮住;
但不能说因此不能出现在文章标题中,不能成为正常使用的汉语、因为有部分未婚女网友看了不适就应该修改(事实上修改是迁就,但不是反诬为成人先锋、粗口,早知道要上房揭瓦何必迁就呢?!)。
“阴毛”一词何罪之有?就属于恶俗、极端的标题呢?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