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家园要严厉声讨“野猫”对人类家园的虐待罪行。。。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捕捉,拿获归案,一吃为快!
世界上的人,有好人与坏人的区分。同理,也会有讨人喜欢的猫,与令人厌恶的猫。俺注意观察过,邻居对社区里的野猫也有不同的情绪发作,一是喂食亲近,另一则是驱赶斥骂。。。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宠物心态在作怪。
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09-10-9 16:06 编辑

对楼主故事有一个疑问:陌生人抓猫,应该不容易的,何况猫的本能是擅长逃脱的。除非是小猫,比较怕人,畏缩不动。

另外,猫的行动比较少有组织性,如何集群参与“偷吃”?何况,猫有抢食习性,非野生“猫王”还做不了凶头。家猫通常是容易亲近人,看人脸色的。
咦,楼主只顾殷情谢礼,怎么不回复疑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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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就容易受伤啊。心如铁石就不会心痛,可要是那样,也感受不到生命的悸动了,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邱晓云 发表于 2009-10-9 16:15
这是林黛玉对薛宝钗的“质疑”!
98# ee

EE兄,你还记得教科书上曾经有过一个例子——《放下你的鞭子》?

我个人以为,世俗可见的“压迫与反抗”之暴力现象,本身就是人性恶的一面,无关道德色彩。而“宠物情怀”与人类之间的冲突相比,更无法关联。

吃狗肉的口感,与吃“龙虎斗”的情怀,常识告诉的是味道,而不是“兽道”。
猫的生存独立性,相对来说:一方面是不完全依赖于人的喂养,另一方面与“组织生活”若即若离。这该是进化的本能吧。
102# 天边外  
没听出来人家都不想理你吗?
艾叶 发表于 2009-10-9 20:55
哈哈,俺正想探索一番“言外之意”。。。

楼主这个带有童真情怀的“故事”所激起的反响,的确耐人寻味——究竟是人性之恶,还是制度之恶?

在“群众斗群众”的路线设计下,为什么观众会将“激愤”投注到“长脚”这个替罪羊上?

俺可以理解,为了“宠物之爱”,百姓之间可以斗殴一番,纯属情绪发泄。但是,在暴虐制度的人为主导下,平民的暴力事件就不仅仅是个体的恶形,而是规则的恶导因素起着决定的作用。

比如,EE兄作为美籍身份,有没有“质疑”过“美军虐俘事件”,有没有猜想过那位“女兵”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为好母亲,爱猫人士?

同理,本论坛里为本故事感动的不少版主或知名ID曾经在“畅骂”的同时,有没有享受过论坛制度的设计利益,让人性之恶的秉性轻而易举的挣到了自己的上风?

本故事的讲述者,估计已经不是临风少年,而是学会反思的长者,在观众们的喝彩中,在殷勤答礼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引人深思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