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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0-2-28 15:48
| 只看该作者
这应该是一个公选课。听课的人很多、很杂,好象没有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或法哲学专业的学生,授课内容属于普及型的,不过政治哲学中的重要问题都涉及到了。这体现了讲课者高超的教学技巧。通过案例,把复杂的政治哲学 ...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2-28 10:45 茶兄提到三个人物: 诺齐克,罗尔斯和德沃金,前两个在英文维基中,归入经典自由主义.德沃金我第一次知道,看了一下简历,也很不简单.
"德沃金1931年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他在哈佛大学上本科,并获得罗德奖学金到牛津大学深造。随后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后担任勒恩德·汉德法官的助理。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几年后,德沃金到耶鲁大学担任法学教授。1969年,德沃金接任哈特出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从牛津退休之后,他成为伦敦大学学院的法学教授,他现在还是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哲学教授。"
另外我认为桑德尔的这个系列的课程,他是在哈佛讲,就算学生不是政治哲学专业(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有这个专业,或者说象中国这样的专业划分),哈佛法学院可是第一流的,学生对桑德尔提到的那些参考书目,比如亚里士多德,洛克,康德,边沁,密尔等等,应该不会太陌生. |
1,I.stability of possession;II.transference by consent;III.performance of promises.
2,中国的教育体系是制造SB的流水线。
3,一个充满着下贱历史的国家如何走向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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