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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10-3-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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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门:情色局长隐私权与反腐困境
2010-03-06 00:10:00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广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撰文 羽戈
与三年前相比,今年的韩峰大人颇有些流年不利。观其2007年度总结,这一年担任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的韩峰工作顺利,财源广进,儿子被推荐读研,玩相机上了一个台阶,玩女人更是百举百捷。可在今年,他的私密日记不慎流上网络,其中所记他在2007、2008年数月的日常生活点滴,除了上班和陪家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受贿、玩女人。3月2日,传出新闻,称韩峰被停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即将介入调查。此时,韩大人已经官居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
网言
兔子不吃窝边草
天涯网友:据统计,与韩峰局长有染者共计6位女性,多为下属,可见他遗忘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传统礼法,终于引火烧身。
这位局长不算坏
天涯网友:总的来说,这位局长不算坏,只干两情相愿的事,没发现有强暴、迷奸的行为。比起某“屁民”副局长强多了!
分析
韩峰为什么这样红
韩峰的日记被网友誉为“香艳日记”,很黄很腐败,据说比起近来流行的“兽兽门”等有过之而无不及。若论刺激火爆的程度,文字记录焉能比得上视频图像?“香艳日记”之更受关注,经久流传,则因作者韩峰的局长身份。政治与性乃是公共生活的永恒话题,尤其当二者结合起来,当事人必定大红大紫。韩峰一举成名,不知令多少人艳羡,多少人恐慌不已。
有意思的是,“香艳日记”曝光以后,丑闻男主角并未被一棒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颇有人对韩峰报以同情,为其开脱,譬如韩峰的本家韩寒老师,举出九点证据,力证“韩峰是个好干部”——当然,这是反讽。
与此相应的一个日渐残酷的事实是,比韩峰更黄、更腐败的官员不知凡几,什么时候,能把他们从私密日记的重重黑幕背后拉出来,恶之花盛开在善的阳光之下?
从广西官方的表态来看,韩峰落马即成定局。贻害一方的蛀虫被揪出,无疑是反腐败战争的一大胜利。然而,这种胜利的气息,闻起来却有些荒诞不经。反腐本应是从正面进攻、排山倒海、疏而不漏的阵地战,而以“香艳日记”为突破口,将贪官韩峰打落下马,近乎是麻雀战,或者说偷袭得手。从实体正义上讲,只要能取胜,管他怎么开战呢;而说到程序正义,问题便一层层浮现出来。
贪官何尝没有隐私权
韩峰的“香艳日记”何以外泄、上网?据闻,流传最广、最具可信度的一个说法是,曝光者为韩峰某一情人的丈夫。他“偶然发现妻子在两年前和她单位的局长有不正当关系,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如雷轰顶,于是将此日记公诸睽睽众目之下。
至于他如何得到韩峰的日记,新闻并未明示(据初步调查,其日记系从电脑上被泄露,且被恶意窜改)。但不管他是偶然所得,还是窃取、强夺,只要将包含他人隐私的日记公开,便侵犯了韩峰的隐私权——贪官何尝没有隐私权呢,何况韩峰尚未入罪?
事发后,韩峰以个人隐私被人恶意泄露为名,向当地警方报案,实属合法之举,不足为怪。
中国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颇有缺漏,民法典里似无隐私权一说,而将其纳入大一统的名誉权之下;且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只归《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辖,衡诸违法情节之轻重,可处拘留与罚金。但是,曝光韩峰的“香艳日记”属于违法行为,自无疑义。
这么一说,将韩峰拉下马,程序上并不正当,乃至是以违法为代价。如果严加追究,韩峰还没被投入监狱,曝光者倒可能先进了看守所。可你反过来想一想,若不违法公开韩峰的日记,激起公共舆论的强烈关注,而依一本正经的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揭发、举报,也许根本不能撼动韩峰一根毫毛,也许,举报者将重蹈阜阳“白宫书记”案里的举报人李国福之覆辙,惨遭打击报复,最终疑似“被自杀”。
两难之间,你如何抉择?
结论
反腐: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这正呈现了反腐败的严重困境:正途已经树立了龙蟠虎踞的拦路石,上书“此路不通”、“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买命钱)”;那就只好违规抄近路,走羊肠小道,甚至误入公权力的白虎节堂。为了结果的正义,毋宁牺牲程序的正义,目的只有一个,揭破腐败者的画皮。
如你所见,这两年落马的著名贪官,大多是被“非典型”的反腐武器所击中——代表作如“人肉搜索”之于周久耕、“香艳日记”之于韩峰,亦可纳入此列。
如此反腐,乃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只适合作为压箱底的利器,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拿出来使用。一旦它流行起来,无疑是这场反腐败战争的最大悲哀:很可能,那些正规的反腐武器已经生锈了,从正面进攻已经无法击破腐败者所建构的堡垒,战争的指挥者已经彻底迷失了方向。
(本文来源: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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