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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发表于 2010-4-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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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抄袭证据补遗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550693/
本人上网不很方便,也缺少其他论坛账号,本帖欢迎大家转帖传阅。随意转帖,只要保持文章完整即可。要说明的是:本人离开大学和曾经的“研究”生活已经有了些时候,虽一直关注学界,但在资料采集和整理上难免欠缺条件和功夫。一些豆瓣网友的发言为我指引了线索,几位有条件的老朋友帮我查核了不少资料,历时近两天,所以它也是集体劳动的成果。错谬当然全在本人。(浪费了我不少宝贵时间,以后不干这等事了。本文没啥动机,主要是考据癖发作了+一点点学术关怀~)
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抄袭证据补遗
汪晖的抄袭并不止王彬彬提到的那些地方,豆瓣一个网友已经指出了一个新证据:http://www.douban.com/note/65202440/
。抄袭之直白和字数之多都让人替汪晖捏一把汗。当然也看到一个网友为汪晖辩护,说那段话是时代背景材料,人人皆可得而用之。不过我觉得他在使用的时候也还是要小心一些。[/url]
另外,我也搜索到一些例证,贴出来与大家共享。我把我发现的汪晖的抄袭证据分成两个类型来讨论:正文抄袭和引文注释抄袭,并请大家特别关注我提出的第二种抄袭方式。接着我又举了两个结合了上述两种类型的抄袭案例。因为条件限制,差错怕也难免。不管大家持何观点,希望都能够耐心阅读,然后发表意见,以使这篇文章收到抛砖引玉之效。
【使用版本:《反抗绝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与王彬彬的版本不同,不过好像我用的这个版本更常见。】
一、正文抄袭
我没有太细查找,也没有那个条件和功夫,只举一条较长的例证。为了尽可能减少争议,这是个任何注释都没有的例子。
《反抗绝望》第三编第三节《人称与非人称叙事的交织》:pp.390-391
一般说来,叙事模式的划分依据三条标准:故事是以第一人称还是以第三人称叙述;叙述者是或不是故事中活动的人物。叙述者表达还是压抑他的主观态度、评级等等。根据这三条标准可分出两种六类叙事模式,即第一人称客观(objective)模式,第一人称修辞(rhetorical)模式,第一人称主观(subjective)模式;第三人称客观模式,第三人称修辞模式,第三人称主观模式。客观模式意味着叙述者不是行动的人物,不表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小说的意识倾向必须由叙事结构的其他部分如情节、人物对比来表达,也可能通过风格手段如比喻、象征、讽刺来表达,鲁迅的戏剧化小说和心理小说基本属于此类。主观模式则意味着叙述者是参与故事的人物,他具有介绍、解释和行动三重功能,而不囿限于他的主观评价、反应和评论,鲁迅的第一人称叙事小说多属此类。修辞模式则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叙述者不是活动的人物,但与客观叙述者不同,他可以自由表达他的主观评价和观察,在这里,叙述者的介绍的基本功能是和解释、评论的功能相伴随的。《明天》与《阿Q正传》就属于修辞模式,叙事过程无论以第一还是以第三人称出现都不掩盖局外的叙事人的态度。——当然,他的态度是变化的,其特点是由客观的或如同传统说书人的那种社会上普遍公认观点的一般评价,转变为主观的或体现作家个人的体验与感受的描写和评论。按照普实克的观点,这两种态度正标志着中国小说中传统叙事模式与现代叙事模式的重大差别,而鲁迅将两者汇于一体,显然体现着小说叙事模式正处于变化和过渡的阶段。
抄袭来源:捷克学者Milena Doleželová-Velingerová(米兰娜•杜勒兹乐娃-维林洁洛瓦;或译M.D.维林吉诺娃)Narrative Modes in Late Qing Novels一文,收入她本人编的The Chinese Novels at the Turn of the Century(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80)一书。该文有中译《晚清小说中的叙事模式》,谢碧霞译,载于(台北)《中外文学》,1985年14卷4期,1985年9月,第138-160页。同时收入林明德编《晚清小说研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3月版。因为没有注释,所以不知道汪晖是否参照了该汉译,好像是没有。为方便对比,以下使用该文汉译。
《晚清小说研究》pp.545-546(英文本pp.58-59):
【开头这段是我的概括】M.D•维林吉诺娃借用Lubomír Doležel的模型指出了两类六种叙事模式:两类包括“第三人称形式”和“第一人称形式”,每一类又含“客观的”、“主观的”和“修辞的”三种,故总共六种叙事模式:(1)第三人称客观模式;(2)第三人称修辞模式;(3)第三人称主观模式;(4)第一人称客观(旁观者)模式;(5)第一人称修辞模式;(6)第一人称主观(个人)模式。然后她展开了分析,以下为作者原文:
在此六种可能产生的叙事模式中,本文所分析的晚清小说只占三种:
(一)第三人称客观模式:叙事者不是行动角色,仅有传达故事的作用,不表达个人的主观态度与价值判断,只执行陈述的任务。但必须强调的是,叙事者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作品缺乏意识形态上的旨趣,只是这种旨趣无法从指定给叙述者的言论中明白地呈现出来,而是透过叙事结构的其他成分(亦即情节结构以及人物对照)和风格技巧(如寓意、象征和讽刺)来表达。
【为方便对比,以下插入上引汪晖原文:客观模式意味着叙述者不是行动的人物,不表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小说的意识倾向必须由叙事结构的其他部分如情节、人物对比来表达,也可能通过风格手段如比喻、象征、讽刺来表达…】
(二)第三人称修辞模式:叙事者不是行动角色,但是,与客观叙事者不同的是,可以自由地表达个人的主观判断及意见。叙事者主要的陈述作用与诠释作用化而为一。
【汪晖:修辞模式则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叙述者不是活动的人物,但与客观叙述者不同,他可以自由表达他的主观评价和观察,在这里,叙述者的介绍的基本功能是和解释、评论的功能相伴随的。】
(三)第一人称个人模式:叙事者是行动角色,与故事的关系密切,其个人主观的价值判断、反应与批评皆不受限制。在这个模式中,叙事者具有三种作用:陈述、诠释,以及行动。
【汪晖:主观模式则意味着叙述者是参与故事的人物,他具有介绍、解释和行动三重功能,而不囿限于他的主观评价、反应和评论…】
点评:汪晖抄袭本已不对,但直白地抄袭尚且可以传播知识;他在抄袭过程中,又扭曲原文,破坏了作者原义,更不应该。因为从引文就可以看出,汪晖对三种模式的概括其实只是作者对三对模式中其中一个种类的概括,也就是说,汪晖把对六种模式中的(1)的概括同时用到了(4)的头上;把对(2)的概括同时用到了(5)的头上;把对(6)的概括也用到了(3)的头上。如此岂不悖谬?所以王彬彬的一句话放到这里是对的:“汪晖的剽袭,总是有意无意地损害原文。”
二、引文和注释抄袭
第二种抄袭类型大家关注较少,我这里提出来供大家讨论,即引文和注释抄袭。众所周之,学术著作难免要引用他人的文字,如此必须加注。有时候属于转引,那就需要把转引出处一并标出。而在汪晖的注释中,直接转引出处基本都被省略了。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景观:《反抗绝望》一书有不少英文注释,引自各种英文原版书籍。看到这些,我们想必都会对汪晖博士的博学叹为观止。而我现在要告诉大家的是,汪晖的英文注释,几乎绝大多数引自二手文献,而二手文献本身则都被他删去了。同时被删去的当然是二手文献作者的贡献。最有意味的则是,在2000和2008年的新版本中,在多数情况下,汪晖都会把在二手文献里是用中文书写的原始出处,改写成英文,有时还要改换一下版本遮人耳目【重点参看下面第3条例证】。于是我们完全可以把汪晖的这种行为视作对他直接引用的二手文献作者劳动成果的剽袭,这当然也是汪晖试图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标志。要说明的是,汪晖该著1991年版(上海人民出版社)在个别地方的注释反而更加规范,标出了转引来源。在新版本中,这些直接来源多数都被删去。不是80年代学术规范缺乏、汪晖才出了错吗?为什么到了2000年代之后,汪晖那里的学术规范反而更加稀缺了?
【注:如果1991年版的注释和2000年版有不同,我会予以说明——差别细微且无关紧要处例外。1990年台湾版和1991年版基本相同, 2008年三联版和2000年版也基本相同。另外,我所用的2000年版本里面的英文注释拼写错误颇多,我已径行改正,姑且认作是编辑之失吧。】
下面举一些例子:
(1)《反抗绝望》P.216:
……它“亲密地联系着关于死亡和个人命运的忧思”【注1】——这种“忧思”的深广内容当然不是“个人”所能解释的。……
注1:Geoffrey Brereton: P.rinciples of Tragedy, University of Miami press, Coral Gables, Florida, 1970, p.58.
抄袭来源:
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论悲剧与喜剧》,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p.34:
布莱雷东在引用尤纳缪诺的词句之后,这样说道:“根据这些引文,所谓‘悲剧感’是指一种哀愁的性情,亲密地联系着关于死亡和个人命运的优思,此外再没有更明确的解释。凡是缺乏‘意识’的人,就不会有悲剧感的经验。思想或理性都不会达到这种境界。在尤纳缪诺看来,这种悲剧感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宗教的心理状态。” 【注1】……
注1:Geoffrey Brereton: Principles of Tragedy, University of Miami press, Coral Gables, Florida, 1970, p.56,p57,p58.
点评:陈瘦竹的引文共三段,汪晖用了最后一段,所以取了最后一个页码p.58。
(2)《反抗绝望》P.257
解释学代表人物、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说过:“完整的知识包含着一个明显的循环,每一个局部只有根据它所属于的整体才能理解,反之亦然”。【注1】
注1:施莱尔马赫:《解释学》,1977年,英文版,第113页。
抄袭来源:
肖俊明:《当代西万哲学中的解释学》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与哲学史》,1985年第9期:
德国宗教哲学家施菜尔马赫首先把解释学发展成为一门哲学学科。他的解释学来源于先验哲学和浪漫主义。施菜尔马赫从费希特关于“自我”的概念中得到了启迪,发现了解释学的规律,即作者的每个思想与其整个发展过程是关联的。他认为,所有心理思维都含有这样一个基本特征:只有理解整体,才能理解局部,这种理解也是一个循环过程。他指出:“完整的知识包含着一个明显的循环,每一个局部只有根据它所属于的整体才能理解,反之亦然。”【注1】
注1:施莱尔马赫:《解释学》,1977年,英文版第113页。
点评:这个抄袭虽然去掉了直接引用出处,但尚且老实,没有把汉字再转换成洋文。也许是没有找到具体的洋文版本信息吧。
(3)《反抗绝望》P.341
“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 【注1】……
注1: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N. Y. 1967, P643-644)
【1991年版的引文存在于注释之中(p.227):“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N. Y. 1978年第643-644页):‘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也没有出处说明,虽然在同页的一个注释中提及了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一文,谈及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注释的内容。请注意:汪晖91年版的注释用的是1978年英文版。】
抄袭来源:
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论悲剧与喜剧》,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p.42。
西华尔在《悲剧形式》中说:“象他所观察的宇宙一样,悲剧人物是自相矛盾的和神秘的。”悲剧人物的基本特征,就是受难。为什么会受到苦难呢?他说:“但是最根本的,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如果悲剧人物能够说,‘我犯了罪,所以我受难’,或者说,‘他(或者他们,或者上帝)犯了罪,所以我受难’,他的问题就可得到解决,而他那刻骨铭心的苦难也就可以超脱。如果他感觉到自己完全是自由的或者完全是命定的,那他就不成其为悲剧人物。但他两方面都不是——简而言之,他是自相矛盾的和神秘的人,‘世界之谜’。”【注1】
注1: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Edited by Stanley A. Clayes, Prentice-Hall N. Y. 1978, p.643, p.644)
点评:汪晖抄袭陈瘦竹的引文和注释的同时,同样丝毫没有提及出处。而且,欲盖弥彰的是,陈瘦竹用的是1978年版(第2版),汪晖在2000和2008年版中把自己的注释改写成了1967年版(第1版)。有人肯定会说了:以汪晖的才华,他就不可能确实自己也看了1967年版吗?这不可能,因为他和陈瘦竹犯了同样的错误,这篇文章的作者根本不是Richard W. Sewall,而是Richard B. Sewall。陈瘦竹是粗心之失,汪晖则是抄袭之失。
(4)《反抗绝望》第一编第二节 P.70:
在他(引注:施蒂纳)看来,“唯一者”是世界的核心、万物的尺度、真理的标准:
我的事业不是神的事业,不是人的事业,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业并非是普通的,而是唯一的,就如我是唯一的那样。【注3】
注3: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6.
【1991年版(p.29)注释: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第6页。】
抄袭来源:
(英)戴维•麦克莱伦(D. Mclellan),《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5页:
最后一段是:
“神的事是神的事业,人的事是‘人’的事业。我的事业不是神的事业,不是人的事业,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业并非是普通的,而是唯一的,就如我是唯一的那样。”【注3】
注3: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6页。(原文为“同上,第6页。”)
点评:同样是让自己更加有学问的转换,从麦克莱伦的汉译本、到1991年版、再到2000年版,转变完成的轨迹清晰可循。
(5)《反抗绝望》P.81:
在《致死的疾病》一书中,他(引注:基尔凯廓尔)给“孤独的个体”定义道:
人是精神。但是精神是什么呢?精神就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是一个与自我本身发生关系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自我所处的关系中,自我与它自己发生了关系;因而自我不是关系,而是一个关系把它和它自身联系起来了这一事实。【注2】
注2:A. Kierkegaard Anthology, ed. By Robert Bretal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3, P.340.
【1991年版注释为:《基尔凯廓尔选集》,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1年版,第340页。】
抄袭来源:
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p.46:
在《致死的疾病》一书中,克尔凯郭尔给“孤独个体”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人是精神。但是精神是什么呢?精神就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是一个与自我本身发生关系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自我所处的这种关系中,自我与它自己发生了关系;因而自我不是关系,而是一个关系把它和它自身联系起来了这一事实。”【注1】
注1:克尔凯郭尔:《致死的疾病》,载《克尔凯郭尔选集》,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1年版,第340页……
点评:汪晖把原文的1951年版又改成1973年版,欲盖弥彰乎?
【不过在1991年版中,汪晖在紧接下来的引用中标明了转引出处,所以这条例子只针对新版本成立。关于这一问题,下面还会有讨论,请耐心阅读。】
(6)《反抗绝望》P.105:
个体性原则意味着一切外在于“我”的法则的毁灭。施蒂纳说:“任何在我之上的更高本质,不论它是神,是人,都削弱我的唯一性的感觉,而且只有在我的唯一性这种意识的太阳之前它才会暗淡下去,”“我”代替上帝而成为那个“生死无常的创造者”。【注3】
……
卡拉玛佐夫问道:“如果没有上帝,一个人岂非什么事都可以做?”——当施蒂纳大胆宣称“我把无当作我的事业的基础”【注5】时,他没有意识到失去了偶像的世界成了偶然的世界,个体的自由使人们面对着荒诞的、绝望的世界;不再有期待,不再有寄托,每个人都必须独自承担起存在的责任……
注3: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496.
注5: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496.
【1991年版(p.57)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496页。】
抄袭来源:
(英)戴维•麦克莱伦(D. Mclellan),《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PP.134-135:
……如开头时那样,该书也是从宣称个人的唯一性结尾的:
“我是我的力量的所有者,而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知道我是唯一的。在唯一者中,所有者自己又回到他所诞生的那个创造性的无那里去。任何在我之上的更向本质,不论它是神、是人,都削弱我的唯一性的感觉,而且只有在我的唯一性这种意识的太阳之前它才会暗淡下去。假若我关心的是我自己这个唯一者,那么我所关心的就只是我自己的那个生死无常的创造者,而这个创造者也即是我自己,这样,我可以说:‘我把无当作我的事业的基础’。”【注1】
注1: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496页。
点评:汪晖同样在窃取了别人引文的同时,把别人注释中的汉语转换成了英文,同时舍弃自己真正的引文来源。
我们可以做个对比,看看一个诚实的学者应该怎样引用: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 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一书引用了施蒂纳差不多同一段话(p.249),他的注释是:“转引自戴维•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4-135页。”
三、正文和引文注释抄袭之结合
下面这两个是集合了以上两种抄袭类型的例证。
(1)《反抗绝望》P.82:
五个注释(正文不再引):
注1:Ibid, p. 267.【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p.48-49】
注2:Ibid, p. 156.【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3:Ibid, p. 218.【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4:Ibid, p. 157.【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5:Ibid, p. 153.【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1】
点评:1991年版中这五条注释连标,标注的也是英文1951年版(p.88),但后面加了段“译文参见《存在主义哲学》(社科版)”。——由此可见,如果辩解说由于80年代缺少学术规范,汪晖才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那么到了2000和2008年出新版本的时候,汪晖的学术规范怎么反而更加缺乏了呢?1991年版尚且指出译文来自二手资料,之后修订的新版本,反而去掉来源说明,转换成英文赤裸上阵了。看新版本的读者一定又要膜拜大师了。
这五个注释,不仅引文和注释直接抄袭自徐崇温主编的《存在主义哲学》一书(同时把汉语注释转换为英文),而且在注释所属这一段的具体行文上,也直接抄袭了《存在主义哲学》一书。试做对比如下:
《反抗绝望》p.82:
……因此,个人的存在要由自己来选择,这种选择是绝对自由的,是由个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因此人的内在本质就是自由。作为一位宗教哲学家,他认为,人的这种内在本质是不能从外部客观存在的现实得来的,它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中。而“个人的主观意识就是关于上帝的知识”,“怀有这样的一些观点就意味着学习真理”,所以基尔凯廓尔断言,“主观性就是真理”,“因为我所信仰的真理是在我内部,只有通过我自身显现出来”。这样,他的哲学就“是一种本体论定义,它表示了一个存在着的认识主体和永恒真理之间的关系”。
抄袭来源:
《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p.50:
……在他看来,世界万物中,个人才是人类生存的中心。个人的存在要由自己来选择,这种选择是绝对自由的,是由个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的,因此人的内在本质就是自由。他认为,人的这种内在本质是不能从外部客观存在的现实得来的,它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之中。而“个人的主观意识就是关于上帝的知识”,“怀有这样的一些观点就意味着学习真理”,所以克尔凯郭尔断言:“主观性就是真理”。“因为我所信仰的真理是在我内部,只有通过我自身显现出来,甚至苏格拉底都不能将它给予我,正象一个赶牲口的人给马增加了负荷,尽管他可以用鞭打来帮助它前进一样。”
(2)《反抗绝望》pp.134-135
历史与价值的悖论关系深刻地体现为:他们对西方思想和价值的追求以深厚的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为基础,而后者则主要起源于对西方入侵与掠夺的憎恨。这就形成了如本杰明•史华慈所指出的一个新的价值等差观念:“对于中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的献身远超过对于其它价值与信仰的倾心。其他价值与信仰是否被接受,端赖它们是否能够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有关,反之则非是(即:对于民族主义的献身却不依靠它能否维护与发展其它的价值与信仰)”。【注1】
注1:Benjamin Schwartz: 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9.
抄袭来源:
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p.14:
中国接受西方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主要是以中国的民族主义为基础的,而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则主要是对西方入侵的回应。中国的民族主义带来了一个新的价值等差观念:“对于中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的献身远超过对于其它价值与信仰的倾心。其他价值与信仰是否被接受,端赖它们是否能够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有关,反之则非是(即:对于民族主义的献身却不依靠它能否维护与发展其它的价值与信仰)。”【注1】
注1(p.32):见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堪布里奇,麻萨诸塞,1964年),p.19。……
点评:
【注:1991年版注释为(p.85):“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堪布里奇,麻萨诸塞,1964年),第19页。转引自《中国意识的危机》第14页。”虽然1991版标出了转引出处,较2000版诚实,但也难逃抄袭之嫌,因为他并未说明他使用的观点也来自林毓生。】
汪晖这段文字,既在正文抄袭了林毓生(“参见”也没有);同时抄袭了林毓生的引文和注释,而且把汉译本的中文注释转换成了英文,未对自己的引用出处做任何说明(这个指责只针对2000、2008两个新版本)。
从上面举的例证也可看出,汪晖在《反抗绝望》的后续版本中,本来可以删去或以合理的方式处理以前抄袭的内容,使它合乎学术规范,以洗刷“原罪”,但遗憾的是,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离学术规范更远了。
四、总结(随感)
王彬彬在很多地方都被人群起围攻,那么他的“罪过”何在呢?第一,因为他批评了汪晖的学风道德问题,破坏了偶像的光辉形象——这是王彬彬最大的“罪过”。第二,因为他所揭露的汪晖的抄袭行为牵涉出很多学界论文写作的潜规则,很多学界中人对汪晖做的事情,已习以为常,并曾经身体力行,这时候如果有谁指出这也是赤裸裸的抄袭,难免产生自危感,以致群殴揭发者,好一点的则报之以沉默。要分析前一种人类的普遍现象实在太难,大概要懂得些宗教心理学之类的学问,我知难而退,不说话。下面重点分析后一种情形,虽然我觉得第一项才是王彬彬被围攻的最普遍原因,但后一情形和学界的具体问题更近一些,也便于分析。那么汪晖的抄袭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论文写作潜规则,包括哪些方面呢?
据王彬彬一文,以及其他网友和我的调查,汪晖的抄袭证据确凿,只有理性能力极度欠缺的人才会完全否认。而且,他的抄袭比王彬彬文中指责的还要广泛和严重。但应该承认,从抄袭的内容的性质上来说,汪晖的抄袭多半不是文中的核心部分,多数核心观点应该确实是经过他的认真思考的(好吧,这个我不懂,还要请更专业和有公信力的学者来判定)。这种对文章的非核心部分大量抄袭的行为,在学界普遍存在,多数人都不以为意。这是因为多数学者都专注于自己那块狭小的研究领域,对临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缺乏起码的涉入能力,于是导致往往直接取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因为普遍,所以也就随意和安全,剽袭起来没多少顾虑。当然这其中也有区别,有些人剽袭是研究自己专业的必要,有些人则是要炫示自己的博学,以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本。在抄袭方式上,有些人技巧高,有些人技巧低。
说到抄袭方式,汪晖和其他人并无不同。抄袭这一行为,比较笨拙的表现为直接抄袭而不加任何注释(裸奔式抄袭),精明些的则表现为大段摘抄后注上一个“参见”(“参见”式抄袭),更精明的则是把摘抄的内容打碎后用自己的话重新组织一遍(不隐瞒地说,这几种方式我也几乎都用过,如果风险系数大、时间较充裕的话,会更加倾向于后面的方式)。我们如果把前两种抄袭方式叫做“偷形”的话,用王彬彬所谓的“偷意”来形容第三种方式倒也是恰如其分。对裸奔式抄袭可以说中国学界基本没有多少容忍度(但对汪晖这样的名人或某些有权势的人还有些例外),否则中国学界也太没希望了。而“参见”式抄袭和“偷意”抄袭,在中国还十分广泛地存在着,成为中国学术界整体水平落后的表征,如果有人试图破坏这一论文写作潜规则,学界中很多人难免感到自危,担心殃及池鱼,于是破坏者也就要被围攻,起码得不到必要的道义声援。
到目前为止,中国学术界在汪晖抄袭事件中的表现只能判为不及格。很多学者选择沉默,当然是出于学术上的审慎,或本性不喜公开发言;但学术界的几乎集体失声(在网络匿名发帖或私下谈论不算),和上面提到的原因怕也有密切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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