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又发现了抄袭的新证据http://www.douban.com/note/65202440/
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抄袭证据补遗

因工作条件限制,本人上网不很方便,也缺少其他论坛账号,本帖欢迎大家转帖传阅。随意转帖,只要保持文章完整即可。要说明的是:本人离开大学和曾经的“研究”生活已经有了些时候,虽一直关注学界,但在资料采集和整理上难免欠缺条件和功夫。一些豆瓣网友的发言为我指引了线索,几位有条件的老朋友帮我查核了不少资料,历时近两天,所以它也是集体劳动的成果。错谬当然全在本人。(浪费了我不少宝贵时间,以后不干这等事了。本文没啥动机,主要是考据癖发作了+一点点学术关怀~)


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抄袭证据补遗


汪晖的抄袭并不止王彬彬提到的那些地方,豆瓣一个网友已经指出了一个新证据:http://www.douban.com/note/65202440/。抄袭之直白和字数之多都让人替汪晖捏一把汗。当然也看到一个网友为汪晖辩护,说那段话是时代背景材料,人人皆可得而用之。不过我觉得他在使用的时候也还是要小心一些。
另外,我也搜索到一些例证,贴出来与大家共享。我把我发现的汪晖的抄袭证据分成两个类型来讨论:正文抄袭和引文注释抄袭,并请大家特别关注我提出的第二种抄袭方式。接着我又举了两个结合了上述两种类型的抄袭案例。因为条件限制,差错怕也难免。不管大家持何观点,希望都能够耐心阅读,然后发表意见,以使这篇文章收到抛砖引玉之效。
【使用版本:《反抗绝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与王彬彬的版本不同,不过好像我用的这个版本更常见。】

一、正文抄袭

我没有太细查找,也没有那个条件和功夫,只举一条较长的例证。为了尽可能减少争议,这是个任何注释都没有的例子。

《反抗绝望》第三编第三节《人称与非人称叙事的交织》:pp.390-391
一般说来,叙事模式的划分依据三条标准:故事是以第一人称还是以第三人称叙述;叙述者是或不是故事中活动的人物。叙述者表达还是压抑他的主观态度、评级等等。根据这三条标准可分出两种六类叙事模式,即第一人称客观(objective)模式,第一人称修辞(rhetorical)模式,第一人称主观(subjective)模式;第三人称客观模式,第三人称修辞模式,第三人称主观模式。客观模式意味着叙述者不是行动的人物,不表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小说的意识倾向必须由叙事结构的其他部分如情节、人物对比来表达,也可能通过风格手段如比喻、象征、讽刺来表达,鲁迅的戏剧化小说和心理小说基本属于此类。主观模式则意味着叙述者是参与故事的人物,他具有介绍、解释和行动三重功能,而不囿限于他的主观评价、反应和评论,鲁迅的第一人称叙事小说多属此类。修辞模式则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叙述者不是活动的人物,但与客观叙述者不同,他可以自由表达他的主观评价和观察,在这里,叙述者的介绍的基本功能是和解释、评论的功能相伴随的。《明天》与《阿Q正传》就属于修辞模式,叙事过程无论以第一还是以第三人称出现都不掩盖局外的叙事人的态度。——当然,他的态度是变化的,其特点是由客观的或如同传统说书人的那种社会上普遍公认观点的一般评价,转变为主观的或体现作家个人的体验与感受的描写和评论。按照普实克的观点,这两种态度正标志着中国小说中传统叙事模式与现代叙事模式的重大差别,而鲁迅将两者汇于一体,显然体现着小说叙事模式正处于变化和过渡的阶段。

抄袭来源:加拿大学者Milena Doleželová-Velingerová(米兰娜•杜勒兹乐娃-维林洁洛瓦;或译M.D.维林吉诺娃)Narrative Modes in Late Qing Novels一文,收入她本人编的The Chinese Novels at the Turn of the Cengtury(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80)一书。该文有中译《晚清小说中的叙事模式》,谢碧霞译,载于(台北)《中外文学》,1985年14卷4期,1985年9月,第138-160页。同时收入林明德编《晚清小说研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3月版。因为没有注释,所以不知道汪晖是否参照了该汉译,好像是没有。为方便对比,以下使用该文汉译。

《晚清小说研究》pp.545-546(英文本pp.58-59):
【开头这段是我的概括】M.D•维林吉诺娃借用Lubomír Doležel的模型指出了两类六种叙事模式:两类包括“第三人称形式”和“第一人称形式”,每一类又含“客观的”、“主观的”和“修辞的”三种,故总共六种叙事模式:(1)第三人称客观模式;(2)第三人称修辞模式;(3)第三人称主观模式;(4)第一人称客观(旁观者)模式;(5)第一人称修辞模式;(6)第一人称主观(个人)模式。然后她展开了分析,以下为作者原文:

在此六种可能产生的叙事模式中,本文所分析的晚清小说只占三种:
(一)第三人称客观模式:叙事者不是行动角色,仅有传达故事的作用,不表达个人的主观态度与价值判断,只执行陈述的任务。但必须强调的是,叙事者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作品缺乏意识形态上的旨趣,只是这种旨趣无法从指定给叙述者的言论中明白地呈现出来,而是透过叙事结构的其他成分(亦即情节结构以及人物对照)和风格技巧(如寓意、象征和讽刺)来表达。
【为方便对比,以下插入上引汪晖原文:客观模式意味着叙述者不是行动的人物,不表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小说的意识倾向必须由叙事结构的其他部分如情节、人物对比来表达,也可能通过风格手段如比喻、象征、讽刺来表达…】
(二)第三人称修辞模式:叙事者不是行动角色,但是,与客观叙事者不同的是,可以自由地表达个人的主观判断及意见。叙事者主要的陈述作用与诠释作用化而为一。
【汪晖:修辞模式则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叙述者不是活动的人物,但与客观叙述者不同,他可以自由表达他的主观评价和观察,在这里,叙述者的介绍的基本功能是和解释、评论的功能相伴随的。】
(三)第一人称个人模式:叙事者是行动角色,与故事的关系密切,其个人主观的价值判断、反应与批评皆不受限制。在这个模式中,叙事者具有三种作用:陈述、诠释,以及行动。
【汪晖:主观模式则意味着叙述者是参与故事的人物,他具有介绍、解释和行动三重功能,而不囿限于他的主观评价、反应和评论…】

点评:汪晖抄袭本已不对,但直白地抄袭尚且可以传播知识;他在抄袭过程中,又扭曲原文,破坏了作者原义,更不应该。因为从引文就可以看出,汪晖对三种模式的概括其实只是作者对三对模式中其中一个种类的概括,也就是说,汪晖把对六种模式中的(1)的概括同时用到了(4)的头上;把对(2)的概括同时用到了(5)的头上;把对(6)的概括也用到了(3)的头上。如此岂不悖谬?所以王彬彬的一句话放到这里是对的:“汪晖的剽袭,总是有意无意地损害原文。”

二、引文和注释抄袭

第二种抄袭类型大家关注较少,我这里提出来供大家讨论,即引文和注释抄袭。众所周之,学术著作难免要引用他人的文字,如此必须加注。有时候属于转引,那就需要把转引出处一并标出。而在汪晖的注释中,直接转引出处基本都被省略了。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景观:《反抗绝望》一书有不少英文注释,引自各种英文原版书籍。看到这些,我们想必都会对汪晖博士的博学叹为观止。而我现在要告诉大家的是,汪晖的英文注释,几乎绝大多数引自二手文献,而二手文献本身则都被他删去了。同时被删去的当然是二手文献作者的贡献。最有意味的则是,在2000和2008年的新版本中,在多数情况下,汪晖都会把在二手文献里是用中文书写的原始出处,改写成英文,有时还要改换一下版本遮人耳目【重点参看下面第3条例证】。于是我们完全可以把汪晖的这种行为视作对他直接引用的二手文献作者劳动成果的剽袭,这当然也是汪晖试图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标志。要说明的是,汪晖该著1991年版(上海人民出版社)在个别地方的注释反而更加规范,标出了转引来源。在新版本中,这些直接来源多数都被删去。不是80年代学术规范缺乏、汪晖才出了错吗?为什么到了2000年代之后,汪晖那里的学术规范反而更加稀缺了?
【注:如果1991年版的注释和2000年版有不同,我会予以说明——差别细微且无关紧要处例外。1990年台湾版和1991年版基本相同, 2008年三联版和2000年版也基本相同。另外,我所用的2000年版本里面的英文注释拼写错误颇多,我已径行改正,姑且认作是编辑之失吧。】
下面举一些例子:

(1)《反抗绝望》P.216:
……它“亲密地联系着关于死亡和个人命运的忧思”【注1】——这种“忧思”的深广内容当然不是“个人”所能解释的。……
注1:Geoffrey Brereton: P.rinciples of Tragedy, University of Miami press, Coral Gables, Florida, 1970, p.58.

抄袭来源:
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论悲剧与喜剧》,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p.34:
布莱雷东在引用尤纳缪诺的词句之后,这样说道:“根据这些引文,所谓‘悲剧感’是指一种哀愁的性情,亲密地联系着关于死亡和个人命运的优思,此外再没有更明确的解释。凡是缺乏‘意识’的人,就不会有悲剧感的经验。思想或理性都不会达到这种境界。在尤纳缪诺看来,这种悲剧感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宗教的心理状态。” 【注1】……
注1:Geoffrey Brereton: Principles of Tragedy, University of Miami press, Coral Gables, Florida, 1970, p.56,p57,p58.

点评:陈瘦竹的引文共三段,汪晖用了最后一段,所以取了最后一个页码p.58。

(2)《反抗绝望》P.257
解释学代表人物、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说过:“完整的知识包含着一个明显的循环,每一个局部只有根据它所属于的整体才能理解,反之亦然”。【注1】
注1:施莱尔马赫:《解释学》,1977年,英文版,第113页。

抄袭来源:
肖俊明:《当代西万哲学中的解释学》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学与哲学史》,1985年第9期:
德国宗教哲学家施菜尔马赫首先把解释学发展成为一门哲学学科。他的解释学来源于先验哲学和浪漫主义。施菜尔马赫从费希特关于“自我”的概念中得到了启迪,发现了解释学的规律,即作者的每个思想与其整个发展过程是关联的。他认为,所有心理思维都含有这样一个基本特征:只有理解整体,才能理解局部,这种理解也是一个循环过程。他指出:“完整的知识包含着一个明显的循环,每一个局部只有根据它所属于的整体才能理解,反之亦然。”【注1】
注1:施莱尔马赫:《解释学》,1977年,英文版第113页。

点评:这个抄袭虽然去掉了直接引用出处,但尚且老实,没有把汉字再转换成洋文。也许是没有找到具体的洋文版本信息吧。

(3)《反抗绝望》P.341
“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 【注1】……
注1: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N. Y. 1967, P643-644)
【1991年版的引文存在于注释之中(p.227):“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N. Y. 1978年第643-644页):‘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也没有出处说明,虽然在同页的一个注释中提及了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一文,谈及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注释的内容。请注意:汪晖91年版的注释用的是1978年英文版。】

抄袭来源:
陈瘦竹:《当代欧美悲剧理论述评》,《论悲剧与喜剧》,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p.42。
西华尔在《悲剧形式》中说:“象他所观察的宇宙一样,悲剧人物是自相矛盾的和神秘的。”悲剧人物的基本特征,就是受难。为什么会受到苦难呢?他说:“但是最根本的,悲剧苦难的原因在于悲剧人物心中同时存在的犯罪和无罪之感。……如果悲剧人物能够说,‘我犯了罪,所以我受难’,或者说,‘他(或者他们,或者上帝)犯了罪,所以我受难’,他的问题就可得到解决,而他那刻骨铭心的苦难也就可以超脱。如果他感觉到自己完全是自由的或者完全是命定的,那他就不成其为悲剧人物。但他两方面都不是——简而言之,他是自相矛盾的和神秘的人,‘世界之谜’。”【注1】
注1:Richard W. Sewall: The Tragic Form(Drama and Discussion, Edited by Stanley A. Clayes, Prentice-Hall N. Y. 1978, p.643, p.644)

点评:汪晖抄袭陈瘦竹的引文和注释的同时,同样丝毫没有提及出处。而且,欲盖弥彰的是,陈瘦竹用的是1978年版(第2版),汪晖在2000和2008年版中把自己的注释改写成了1967年版(第1版)。有人肯定会说了:以汪晖的才华,他就不可能确实自己也看了1967年版吗?这不可能,因为他和陈瘦竹犯了同样的错误,这篇文章的作者根本不是Richard W. Sewall,而是Richard B. Sewall。陈瘦竹是粗心之失,汪晖则是抄袭之失。

(4)《反抗绝望》第一编第二节 P.70:
在他(引注:施蒂纳)看来,“唯一者”是世界的核心、万物的尺度、真理的标准:
我的事业不是神的事业,不是人的事业,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业并非是普通的,而是唯一的,就如我是唯一的那样。【注3】
注3: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6.
【1991年版(p.29)注释: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第6页。】

抄袭来源:
(英)戴维•麦克莱伦(D. Mclellan),《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5页:
最后一段是:
“神的事是神的事业,人的事是‘人’的事业。我的事业不是神的事业,不是人的事业,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业并非是普通的,而是唯一的,就如我是唯一的那样。”【注3】
注3: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6页。(原文为“同上,第6页。”)

点评:同样是让自己更加有学问的转换,从麦克莱伦的汉译本、到1991年版、再到2000年版,转变完成的轨迹清晰可循。

(5)《反抗绝望》P.81:
在《致死的疾病》一书中,他(引注:基尔凯廓尔)给“孤独的个体”定义道:
人是精神。但是精神是什么呢?精神就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是一个与自我本身发生关系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自我所处的关系中,自我与它自己发生了关系;因而自我不是关系,而是一个关系把它和它自身联系起来了这一事实。【注2】
注2:A. Kierkegaard Anthology, ed. By Robert Bretal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3, P.340.
【1991年版注释为:《基尔凯廓尔选集》,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1年版,第340页。】

抄袭来源:
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p.46:
在《致死的疾病》一书中,克尔凯郭尔给“孤独个体”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人是精神。但是精神是什么呢?精神就是自我。自我又是什么呢?自我是一个与自我本身发生关系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自我所处的这种关系中,自我与它自己发生了关系;因而自我不是关系,而是一个关系把它和它自身联系起来了这一事实。”【注1】
注1:克尔凯郭尔:《致死的疾病》,载《克尔凯郭尔选集》,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1年版,第340页……

点评:汪晖把原文的1951年版又改成1973年版,欲盖弥彰乎?
【不过在1991年版中,汪晖在紧接下来的引用中标明了转引出处,所以这条例子只针对新版本成立。关于这一问题,下面还会有讨论,请耐心阅读。】

(6)《反抗绝望》P.105:
个体性原则意味着一切外在于“我”的法则的毁灭。施蒂纳说:“任何在我之上的更高本质,不论它是神,是人,都削弱我的唯一性的感觉,而且只有在我的唯一性这种意识的太阳之前它才会暗淡下去,”“我”代替上帝而成为那个“生死无常的创造者”。【注3】
……
卡拉玛佐夫问道:“如果没有上帝,一个人岂非什么事都可以做?”——当施蒂纳大胆宣称“我把无当作我的事业的基础”【注5】时,他没有意识到失去了偶像的世界成了偶然的世界,个体的自由使人们面对着荒诞的、绝望的世界;不再有期待,不再有寄托,每个人都必须独自承担起存在的责任……
注3: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496.
注5:Max Stirner: The Ego and His Own, London, 1912, P496.
【1991年版(p.57)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496页。】

抄袭来源:
(英)戴维•麦克莱伦(D. Mclellan),《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PP.134-135:
……如开头时那样,该书也是从宣称个人的唯一性结尾的:
“我是我的力量的所有者,而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知道我是唯一的。在唯一者中,所有者自己又回到他所诞生的那个创造性的无那里去。任何在我之上的更向本质,不论它是神、是人,都削弱我的唯一性的感觉,而且只有在我的唯一性这种意识的太阳之前它才会暗淡下去。假若我关心的是我自己这个唯一者,那么我所关心的就只是我自己的那个生死无常的创造者,而这个创造者也即是我自己,这样,我可以说:‘我把无当作我的事业的基础’。”【注1】
注1: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英文版,第496页。

点评:汪晖同样在窃取了别人引文的同时,把别人注释中的汉语转换成了英文,同时舍弃自己真正的引文来源。
我们可以做个对比,看看一个诚实的学者应该怎样引用: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 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一书引用了施蒂纳差不多同一段话(p.249),他的注释是:“转引自戴维•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4-135页。”

三、正文和引文注释抄袭之结合

下面这两个是集合了以上两种抄袭类型的例证。
(1)《反抗绝望》P.82:
五个注释(正文不再引):
注1:Ibid, p. 267.【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p.48-49】
注2:Ibid, p. 156.【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3:Ibid, p. 218.【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4:Ibid, p. 157.【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0】
注5:Ibid, p. 153.【抄袭自《存在主义哲学》,p.51】

点评:1991年版中这五条注释连标,标注的也是英文1951年版(p.88),但后面加了段“译文参见《存在主义哲学》(社科版)”。——由此可见,如果辩解说由于80年代缺少学术规范,汪晖才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那么到了2000和2008年出新版本的时候,汪晖的学术规范怎么反而更加缺乏了呢?1991年版尚且指出译文来自二手资料,之后修订的新版本,反而去掉来源说明,转换成英文赤裸上阵了。看新版本的读者一定又要膜拜大师了。

这五个注释,不仅引文和注释直接抄袭自徐崇温主编的《存在主义哲学》一书(同时把汉语注释转换为英文),而且在注释所属这一段的具体行文上,也直接抄袭了《存在主义哲学》一书。试做对比如下:
《反抗绝望》p.82:
……因此,个人的存在要由自己来选择,这种选择是绝对自由的,是由个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因此人的内在本质就是自由。作为一位宗教哲学家,他认为,人的这种内在本质是不能从外部客观存在的现实得来的,它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中。而“个人的主观意识就是关于上帝的知识”,“怀有这样的一些观点就意味着学习真理”,所以基尔凯廓尔断言,“主观性就是真理”,“因为我所信仰的真理是在我内部,只有通过我自身显现出来”。这样,他的哲学就“是一种本体论定义,它表示了一个存在着的认识主体和永恒真理之间的关系”。

抄袭来源:
《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p.50:
……在他看来,世界万物中,个人才是人类生存的中心。个人的存在要由自己来选择,这种选择是绝对自由的,是由个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的,因此人的内在本质就是自由。他认为,人的这种内在本质是不能从外部客观存在的现实得来的,它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之中。而“个人的主观意识就是关于上帝的知识”,“怀有这样的一些观点就意味着学习真理”,所以克尔凯郭尔断言:“主观性就是真理”。“因为我所信仰的真理是在我内部,只有通过我自身显现出来,甚至苏格拉底都不能将它给予我,正象一个赶牲口的人给马增加了负荷,尽管他可以用鞭打来帮助它前进一样。”

(2)《反抗绝望》pp.134-135
历史与价值的悖论关系深刻地体现为:他们对西方思想和价值的追求以深厚的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为基础,而后者则主要起源于对西方入侵与掠夺的憎恨。这就形成了如本杰明•史华慈所指出的一个新的价值等差观念:“对于中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的献身远超过对于其它价值与信仰的倾心。其他价值与信仰是否被接受,端赖它们是否能够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有关,反之则非是(即:对于民族主义的献身却不依靠它能否维护与发展其它的价值与信仰)”。【注1】
注1:Benjamin Schwartz: 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9.

抄袭来源:
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p.14:
中国接受西方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主要是以中国的民族主义为基础的,而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则主要是对西方入侵的回应。中国的民族主义带来了一个新的价值等差观念:“对于中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的献身远超过对于其它价值与信仰的倾心。其他价值与信仰是否被接受,端赖它们是否能够与民族的维护和发展有关,反之则非是(即:对于民族主义的献身却不依靠它能否维护与发展其它的价值与信仰)。”【注1】
注1(p.32):见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堪布里奇,麻萨诸塞,1964年),p.19。……

点评:
【注:1991年版注释为(p.85):“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堪布里奇,麻萨诸塞,1964年),第19页。转引自《中国意识的危机》第14页。”虽然1991版标出了转引出处,较2000版诚实,但也难逃抄袭之嫌,因为他并未说明他使用的观点也来自林毓生。】
汪晖这段文字,既在正文抄袭了林毓生(“参见”也没有);同时抄袭了林毓生的引文和注释,而且把汉译本的中文注释转换成了英文,未对自己的引用出处做任何说明(这个指责只针对2000、2008两个新版本)。
从上面举的例证也可看出,汪晖在《反抗绝望》的后续版本中,本来可以删去或以合理的方式处理以前抄袭的内容,使它合乎学术规范,以洗刷“原罪”,但遗憾的是,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离学术规范更远了。

四、总结(随感)

王彬彬在很多地方都被人群起围攻,那么他的“罪过”何在呢?第一,因为他批评了汪晖的学风道德问题,破坏了偶像的光辉形象——这是王彬彬最大的“罪过”。第二,因为他所揭露的汪晖的抄袭行为牵涉出很多学界论文写作的潜规则,很多学界中人对汪晖做的事情,已习以为常,并曾经身体力行,这时候如果有谁指出这也是赤裸裸的抄袭,难免产生自危感,以致群殴揭发者,好一点的则报之以沉默。要分析前一种人类的普遍现象实在太难,大概要懂得些宗教心理学之类的学问,我知难而退,不说话。下面重点分析后一种情形,虽然我觉得第一项才是王彬彬被围攻的最普遍原因,但后一情形和学界的具体问题更近一些,也便于分析。那么汪晖的抄袭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论文写作潜规则,包括哪些方面呢?
据王彬彬一文,以及其他网友和我的调查,汪晖的抄袭证据确凿,只有理性能力极度欠缺的人才会完全否认。而且,他的抄袭比王彬彬文中指责的还要广泛和严重。但应该承认,从抄袭的内容的性质上来说,汪晖的抄袭多半不是文中的核心部分,多数核心观点应该确实是经过他的认真思考的(好吧,这个我不懂,还要请更专业和有公信力的学者来判定)。这种对文章的非核心部分大量抄袭的行为,在学界普遍存在,多数人都不以为意。这是因为多数学者都专注于自己那块狭小的研究领域,对临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缺乏起码的涉入能力,于是导致往往直接取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因为普遍,所以也就随意和安全,剽袭起来没多少顾虑。当然这其中也有区别,有些人剽袭是研究自己专业的必要,有些人则是要炫示自己的博学,以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本。在抄袭方式上,有些人技巧高,有些人技巧低。
说到抄袭方式,汪晖和其他人并无不同。抄袭这一行为,比较笨拙的表现为直接抄袭而不加任何注释(裸奔式抄袭),精明些的则表现为大段摘抄后注上一个“参见”(“参见”式抄袭),更精明的则是把摘抄的内容打碎后用自己的话重新组织一遍(不隐瞒地说,这几种方式我也几乎都用过,如果风险系数大、时间较充裕的话,会更加倾向于后面的方式)。我们如果把前两种抄袭方式叫做“偷形”的话,用王彬彬所谓的“偷意”来形容第三种方式倒也是恰如其分。对裸奔式抄袭可以说中国学界基本没有多少容忍度(但对汪晖这样的名人或某些有权势的人还有些例外),否则中国学界也太没希望了。而“参见”式抄袭和“偷意”抄袭,在中国还十分广泛地存在着,成为中国学术界整体水平落后的表征,如果有人试图破坏这一论文写作潜规则,学界中很多人难免感到自危,担心殃及池鱼,于是破坏者也就要被围攻,起码得不到必要的道义声援。
到目前为止,中国学术界在汪晖抄袭事件中的表现只能判为不及格。很多学者选择沉默,当然是出于学术上的审慎,或本性不喜公开发言;但学术界的几乎集体失声(在网络匿名发帖或私下谈论不算),和上面提到的原因怕也有密切的关系。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550693/
标题:项义华:规范的缺失与自我的迷失——也谈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       
作者: 项义华 来源:南方周末 2010-04-07 16:36:20

平心而论,汪晖在鲁迅研究领域并非没有自己的独特贡献,但由于他在研究和写作中,未能对自己的观点、方法与前人的承袭关系作出明确的交待,不注意以规范的形式将他人的论述与自己的论述明确地区分开来,甚至有意将他人的观点和材料占为己有,这就使读者很难对其论述的原创性作出判定,以致在评价中出现过分拔高和过分贬低的两极倾向
汪晖是新时期鲁迅研究领域的一个阶段性的代表人物。他将鲁迅研究纳入思想史研究的范畴,着重从“文化哲学”和“文化心理结构”层面对鲁迅精神进行阐释,并力图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虽然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汪晖的鲁迅研究并没有多大的原创性,但其注重理论思辨和体系建构的努力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摆脱理论贫弱状态,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这是我过去的一个基本看法。但王彬彬对《反抗绝望》一书涉嫌抄袭的指证,却打破了我的这种成见,促使我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汪著的成就与缺失,对学术规范与学术价值之间的关系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王彬彬的偏颇之处
无可避讳,当下讨论《反抗绝望》一书,首先需要辨别的就是该书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
从王彬彬一文所举例证来看,汪著涉嫌抄袭的部分似乎并不很多,有些地方似乎也比较难以定性。如他所举的第一个“《反抗绝望》剽袭《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的例证,就“在中间部分做了一个注释,提示读者‘参见’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王彬彬语),按照王彬彬的观点,“当用‘参见’做注释时,就表明自己是独立进行了这番论述,与那本书那篇文章没有渊源关系;就表明自己的论述不是对那个作者的‘引用’,而只是‘英雄所见略同’”,所以,他认为“不加冒号、不加引号,只做一个让人‘参见’某书某文的注释”的做法,也是一种抄袭,而且是“掩耳盗铃式”的剽袭,“这是汪晖在《反抗绝望》中用得最多的剽袭方法”。
但有些论者对此并不认同,如当代中国文化网上发表的钟彪《学术“私律”与“莫须有”》一文,就从陈来、罗志田、陈平原的三本书中找了6个例证,用以证明如下观点:“目前‘参见’等词的习惯用法,既可以表示直接引用,也可以表示间接引用,还可以表示王彬彬所说的‘与那本书那篇文章没有渊源关系’的独立论述。”对此说法,笔者深表赞同,也觉得王彬彬对“参见”式注释的界定比较狭隘,有以偏概全之虞。
但若撇开对“参见”式注释的学究式争论,回到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上来,将汪著《反抗绝望》中的“参见”式注释与钟文中列举的几个例证相比较,就会发现一些实质性的区别。如钟彪文中所举的陈来一书的两个例证和罗志田一书的两个例证,都在正文中明确指出了引文的来源,文中的“学者”、“童书业”、“梁启超”、“章太炎”与注释中的“杨向时”、“童书业”、“梁启超”、“章太炎”都构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根本不会使人产生任何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疑惑,而取自陈平原一书的两个“参阅”式注释”,则近乎钟文所说的第三类,其中有陈平原自己的发挥和他所参考的资料的出处,注释与正文之间的对应虽不如上述四例整饬,但其对应关系还是易于辨识的。那么,汪著中的参见式注释与正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对应关系呢?

《反抗绝望》中的“参见”式注释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反抗绝望》(与三联书店2008年版页码基本相同)第一编中标明“参见”字样的脚注共有19处,其中3处参见汪晖本人著述,属于自我引述和提示性质,当然不存在抄袭问题。另有3处,2处参见鲁迅著作,1处参见《新青年》上的文章,属于资料引用性质,也应该没有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问题。余下13处,1处参见普列汉诺夫,1处参见荣格,1处参见列文森,2处参见李泽厚,1处参见徐崇温,1处参见张汝伦,2处参见黎红雷,1处参见邱存平,2处参见钱理群,1处参见《五四前后东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其中第152页参见荣格一处,因其正文中即有被引者之名,且该段引文加了引号,系直接引语,通常情况无需加上“参见”字样,故可忽略不计。第155页和第156页两处参见钱理群文,第一处脚注对应的正文只有一句话——“鲁迅的这种不脱离感性经验的判断体现了一种怀疑的思维方式和‘多疑’的个人气质”,其中“多疑”一词还加了引号,按照我的理解,这是与脚注中参见的钱理群一文相对应的,第二处脚注对应正文亦已表明“正如论者所言”的字样,与钟彪一文列举的陈来一书的两个例证和罗志田一书的两个例证性质类似,也是相当规范的。
此外,汪著第116页引述王富仁观点,第170页引述王晓明观点,这两处虽然都没有用参见字样,但也属于规范的参见式注释,体现了对鲁迅研究界同行观点的尊重。这表明汪晖当时是具备引证方面的学术规范意识的,在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是能够做到以正文和注释相互对应的方式来引述别人的学术观点的。
《反抗绝望》涉嫌抄袭的新证
但令人遗憾的是,《反抗绝望》一书在引述鲁迅研究界之外的一些学者的观点时,却出现了许多本可避免的错误。这既表现在一些已有参见式注释的片段上,也表现在一些未加引注的段落之中。如王彬彬一文中列举的几处引用列文森、李泽厚、张汝伦三人相关论述的片段,就有4处存在着虽有注释但正文中未标明被引者之名亦未说明引用他人论述的问题,另有三处则未加注释——这是为汪晖辩护的钟彪等人也不能否认的。
笔者也从CNKI等网络数据库中检索到了一些相关文献,发现了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涉嫌抄袭的几个新的例证。
汪晖《反抗绝望》一书第一处参见式注释出现在该书1991年版第20页(河北教育2000年版第59页),注释为脚注形式:“①参见黎红雷:《中法启蒙哲学之比较》,《历史研究》,1987.5期。”笔者检索发现,黎红雷的确在1987年发表了这篇论文,全文约12000字,但不是发表在《历史研究》1987年第5期上,而是发表在同期的《哲学研究》上。
据笔者比对,汪著使用黎文的情况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正文大段引用而不作说明,只在脚注中“参见”黎文,另一类则是直截了当地抄用而不作任何提示说明。
第一类例证见于汪著1991年版第19-21页(河北教育2000年版第59-61页),这里前面部分关于怀疑精神的一大段论述都是从黎文中抄来的,只作了少量文字上的改动,后面引用的严复、梁启超等人关于怀疑论哲学的论述也是从黎文中转引过来的,共约1100多字,但汪晖只在第20页中间一句——“这样一种深刻的怀疑主义必然会引起从事近代启蒙和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斗争中的中国资产阶级的共鸣。”——后头加了上述那个参见式的脚注,似乎除此之外,都是由汪晖自己独立完成的。这如果不属于王彬彬文中所说的那种“掩耳盗铃式的抄袭”,那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
事实上,除了这一处以外,该书1991年版第72-76页整整一大段(自“其次”始,至“所代替”终,2000年版第121-125页作了分段,内容无异)长达2800多字的论述,就是著者将其“参见”的李泽厚、黎红雷、李龙牧、邱存平等人的论述拼凑糅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其中涉及的对谭嗣同、严复、梁启超、魏源、冯桂芬、龚自珍、王韬、马建忠、薛福成、郑观应、邹容、孙中山、蔡元培等诸多近代思想人物的论述,都不是汪晖本人从这些近人著作中解读出来的,而是从他人的研究性论著中摘抄出来的。
在从这些论著中转引近人言论时,汪晖既没有说明转引,也没有顺着原作者提供的线索做一些起码的查证工作,以至于抄错了转引的材料而并不自知。如该书1991年版第74页(2000版第123-124页)所引梁启超、孙中山、蔡元培“中庸”言论,均转引自黎红雷的文章。但黎文中注明梁启超该段言论出自《新民说·释新民之义》,汪晖却误“之”为“主”,将其写作《新民说·释新民主义》。这虽然只是抄录中的一字之误,却足以表明汪晖对梁启超“新民说”的无知。
更有甚者,汪晖还将黎文中的一段论述和一处引文拼凑在一起,直接当作自己的论述写在自己的书里(1991年版第16页,在2000年版中略有改动,详见下面的说明):
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儿的唯理论哲学是法国启蒙哲学的重要来源,卢梭则是启蒙哲学的最具影响的人物。启蒙学者把他们的“天赋”观念和“理性”原则直接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认为人类社会受到天赋的理性原则——“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所主宰,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理性原则展现的历史,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现象,最终将被历史抛弃。从康有为、梁启超,到邹容、孙中山,这种“天赋人权”观念构成了他们社会哲学的理论基础。“欧洲专制大行之世,人人苦之,厌之,而为旧宗教旧思想旧学说所束缚,奄奄而不敢一逞。卢君(卢梭)以天仙化人之笔舌,冲亘古之罗网,惊人生之睡梦,于是天下之人,手舞足蹈,起而为十九周轰轰烈烈之大事业。”【按:此处下有脚注①汤尔和:《欧洲大哲学家卢氏斯宾氏之界说》,载《新世界学报》1号。】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是这一理性原则的实现,邹容的《革命军》回荡着“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由天授”、“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的铿锵之声;法国大革命及其自由平等原则,美国革命及其民主制度,为中国资产阶级提供了政治上和文化上的依据。与这样一种动荡而又充满幻想的时代相应,“中国近代先进哲学思想的主要的或基本的总趋势和特点,却是辩证观念的丰富,是对科学和理性的尊重和信任,是对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努力地寻求和解说,是对以程朱理学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正统的唯心主义的对抗和斗争,是对黑暗现实要求改变的进步精神和乐观态度……”【脚注②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6页。】
熟悉李泽厚文风的读者自然不难发现,这个段落中有关康有为、邹容的论述与李泽厚的手笔是多么的接近,以李泽厚在1980年代的流行程度,以他为抄袭对象而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是相当小的,所以,当王彬彬一文举证指责汪晖抄袭李泽厚的时候,许多汪晖的辩护者都不以为然,觉得是小瞧了汪晖的智力。对此,笔者也不持异议——至少在这一段中,汪晖是注明了出自李泽厚论著的引文出处的。但遗憾的是,对于不如李泽厚那样知名的作者,汪晖的抄袭就显得有些不留情面了。请看黎文中的两个片段:
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唯理论哲学,是法国启蒙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启蒙学者把他们的“天赋”观念和“理性”原则直接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受到天赋的理性原则——“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所主宰,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理性原则展现的历史,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现象,都终将被历史所抛弃——这可以称之为 “天赋史观”。
……中国启蒙思想家则从“天赋说”与“进化说”二者结合的角度,来探讨建立新的历史哲学(符合“后进国家”启蒙特点的历史哲学)的时代课题。
首先,他们分析了“天赋说”的历史功绩和时代缺陷。他们指出:“欧洲专制大行之世,人人苦之,厌之,而为旧宗教旧思想旧学说所束缚,奄奄而不敢一逞。卢君(按即卢梭)以天仙化人之笔舌,冲亘古之网罗,惊人生之睡梦,于是天下之人,手舞足蹈,起而为十九周轰轰烈烈之大事业。”“天赋历史观”对于打破基督教“唯神史观”的迷梦,粉碎封建统治者"君权神授"的神话,促进新兴资产阶级的觉醒,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吾意卢君之言自由,为自由之婴儿,非自由之实地,吾非谓自由之不可终致也,奈今非其时何。”这种理想主义的“天赋史观”,并不能使人们获得现实的自由;特别是在“新知识日长进,新魄力日沉雄”的当今世界,更加难以说明和把握历史的真谛,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受到“进化史观”的冲击(汤尔和:《欧洲大哲学家卢氏斯宾氏之界说》,载《新世界学报》1号)。
两相对照,汪著与黎文的相似度显而易见,汪著因抄袭而拼凑的痕迹也触目可及:为了把从黎文中转引而来的汤尔和谈卢梭的那段话插到文中,汪晖在开头抄袭的一段文字中自己写了“卢梭则是启蒙哲学的最具影响的人物”一语作为铺垫,但这样做并未消除该处引文与前后脱节的突兀之感——引文前后说的是康有为、梁启超和邹容、孙中山,中间硬生生插入一段汤尔和的话,这种行文方式给人的感觉是很莫名其妙的。或许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汪晖在《反抗绝望》一书重版时,将引文前的一句话改为“这种‘天赋人权’观念构成了康有为、梁启超、邹容等人的社会哲学的理论基础”,并加上了“例如汤尔和就说”的字样。(2000版第54页)但换汤不换药,给人的感觉还是一处天外飞来之笔。
以上所述,只是笔者在《反抗绝望》一书中找到的几个比较明显的涉嫌抄袭的例证。此外,在关于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些论述中,笔者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该书1991年版第27页中(2000年版第68页)有关日本思想界介绍尼采和基尔凯廓尔的文字,就是从王家柏的《存在主义在日本》一文中抄录过来的,该文以“摘要”的形式发表在《延边大学学报》1982年第S1期(第S1期的表述方式,系期刊网原文如此,疑有误)上。汪晖不了解日本思想界对存在主义的绍介情况,需要通过他人的转述来了解,本也未尝不可,但按理应以“转引自”的方式在注释中作出说明,不该在书中不作任何交待就将王家柏文中的介绍连同注释一并搬到自己的书中,造成自己博学多识、能够直接从日文原始资料中了解存在主义在日本传播状况的假象。
与时俱进的学术包装
《反抗绝望》这部著作,是1980年代文化热的产物。当时文学理论界比较注重观念更新和方法论的创新,对文献解读和资料功夫则不太在意,整个学界对引证方面的形式规范也不如现在这么强调。所以,现在许多论者也从大环境方面为汪晖辩护,如钱理群在接受《京华时报》的采访时就说:“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这的确道出了当时一些学者写文章引用资料的实际情况。
但在《反抗绝望》一书1991年出版后不到三个月,汪晖就和陈平原、王守常一道创办《学人》丛刊,率先倡导学术规范,对于这样一个试图为学界垂范的学者,在学术规范方面提出最基本的要求,想来并不为过。更何况,《反抗绝望》一书其后还经过多次再版,完全可以拿2000年和2008年的规范尺度来进行衡量。
在2000年版中,汪晖对《反抗绝望》一书的副标题和第一编各章节标题作了相当大的更改,如将第一编的标题由“鲁迅的精神结构:文化哲学、文化心理结构及其与文学的关系”改为“思想的悖论:个人与民族、进化与轮回”,将引言副标题“关于鲁迅的精神结构”改为“思想的悖论”,基本上抹去了1980年代文化热熏染在本书目录上的痕迹,但这种装修门面的功夫并没有给本书带来脱胎换骨式的转换。在第一编正文部分,除了大量的分节编排、少量的文字改动和几处删改之外,可以说是一仍其旧,对于1991年版中引证注释极不规范、甚至涉嫌抄袭的段落,并未采取任何修订和补救措施。
相反,据豆瓣网网友欧文提供的例证,2000年版的《反抗绝望》有不少英文注释,似乎汪晖自已从原版西方著作找到了不少论据。但在1991年版中,绝大多数这类材料标明是转引自中译本的。汪晖使用了中译本的译文(新版并无改动),却在新版修订时抹去中译本的痕迹,直接标明引自外文原著。这种学术“装修”,若不作抄袭论,说是有意掠人之美,应该不算言重吧?

网友VIVO发掘出来的李龙牧发表在1958的一篇文 章。汪晖在《反抗绝望》抄袭了李文的相关段落(划线部分),未标出处。
学术失范与自我反思
事实上,除了涉嫌抄袭的问题之外,《反抗绝望》一书在遵循学术规范方面也存在着相当明显的缺失。据张梦阳最近在网络上发表的《汪晖〈反抗绝望〉的价值与意义》分析,“汪晖从竹内好那里主要接受了悖论的思维方式,由此出发也就必然汲取了‘反抗绝望’的命题”。这就是说,《反抗绝望》一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和核心命题都不是著者本人的原创,而是他从日本学者竹内好那里借用过来的(限于篇幅,编者删节了相关论证)。如果汪晖如张梦阳所说的那样,能够“坦然承认”竹内好“对自己的研究思路产生过重要的启悟”,他就不应该在具体问题上显示与竹内好的区别的同时,却对“反抗绝望”这个核心命题与竹内好上述论述的关系不作任何说明,以至于另一个日本鲁迅研究专家伊藤虎丸认为汪晖的大著《反抗绝望》“书名上就藏不住竹内的影响”。
对于伊藤的这句话,张梦阳的解读是这样的:“日本鲁迅学界是带着几分喜悦指出了竹内好对汪晖的影响,并没有指责他‘剽窃’,因为影响与‘剽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笔者看来,伊藤所用的“藏不住”一词却正与张梦阳所说的“坦然承认”一词构成了一种饶有意味的对比。作为一个中国的学者,笔者从伊藤这句话里读出的并不是“日本鲁迅学界的几分喜悦”,而是大陆鲁迅研究学界的某种苦涩——但愿这只是我的误读而已。
平心而论,汪晖在鲁迅研究领域并非没有自己的独特贡献,如他早年对鲁迅与个人无政府主义关系的分析、对大陆鲁迅研究的历史批判,都曾对学界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他在《反抗绝望》一书及相关论文中提出的“历史中间物”这一概念,对于把握鲁迅从进化论角度所作的自我定位,也不无裨益。但是,由于他在研究和写作中,未能对自己的观点、方法与前人的承袭关系作出明确的交代,不注意以规范的形式将他人的论述与自己的论述明确地区分开来,甚至有意将他人的观点和材料化为己有,这就使得读者很难对其论述的原创性作出明确的判定,以致在评价中出现过分拔高或过分贬低的两极倾向。对此,汪晖本人是难以自辞其咎的。
如今,随着讨论的深入,《反抗绝望》一书在学术规范上的缺失已广为人知,其涉嫌抄袭的例证也日益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界同行,如果还是不顾事实对汪晖采取曲意维护的态度,甚至扭曲事实以迁就己见,那受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汪晖本人,而是他所属的那个“学术界自己”。而对汪晖的批评者来说,如果只是攻其一端而不及其余,单凭《反抗绝望》一书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否定汪晖在学术上取得的成就,而不能秉着多维平衡的观点作理性探讨,就会流于意气之争。当前,在各方意见分歧的情况下,如何将问题纳入学术的轨道,从外在的道德批判转换到内在的自我反思,以此促进学术的发展和学术共同体的成长,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值得深思的。
对汪晖来说,面对学界同行在学术道德方面对自己的严重质疑,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是由自己出面作出解释,但他的第一反应却是“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这是很让人不解的。要知道,在涉及到道德责任的问题上,惟有个体的自我承当才是可靠的。纵使有一个“批判的知识界”可以作为依托,“批判的知识分子”也依然必须面对属于自己的问题,扛起自己的十字架,承担自己理应承担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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