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朱安,基本是任其自生自灭。从未正眼视之。不过,这是他的家务事,外人也只能陈述一下事实,很难代替当事人做价值判断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10-4-15 00:03 编辑

虽然我更欣赏胡适的处理方式,有人情味,但对鲁迅的选择,也无话可说。离,可能朱安活不下去,也可能出个张幼仪;不离,朱安同样痛苦,让鲁迅“尽义务”,亦残酷……

我觉得唯一可指摘鲁迅的,是他不该接受这门婚事,正因为在开头软弱了一下,造成了后面的剪不断理还乱——从某个角度讲,鲁迅确实冷酷,可换个角度,又值得同情。而这,已成了无解之局,而且是私领域发生的事情。先不说权利,就说私领域中的纠葛,外人知道的永远只是少部分,信息很不对称,所以还是别代当事人做决定为妙。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俺脚得金秋在那个年代肯定可以去做媒婆的。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