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17:49
强烈赞同。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赞同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鲁迅是一个毫无奉献精神的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他对朱安没有爱情,就可以不尽丈夫的义务,可是朱安对他却是有爱情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为了朱安,就不能牺牲一点点?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23
嗨,别把鲁迅当配种的公猪好不好?你那才叫贬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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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楼上两位:你们知不知道夫妻之间是要尽义务的啊?别说过去了,即便是现在的正常夫妻,也不会象鲁迅那样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对方的感受吧?丈夫也有不愿意的时候,可是妻子愿意的情况下,丈夫也是要做出点牺牲 ...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57
没感情,你凭什么让鲁迅尽这样的义务?我觉得他一见到朱安就想吐。要怪就怪他的变态老母,鲁迅朱安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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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12
鲁迅觉得不合脚,可金秋偏要他把脚趾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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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鞋子不合脚,穿着不舒服,这个能理解,没人要他一直穿着不脱,就要他穿一下子,行不?他穿一下就脱再去穿别的鞋子,这样也有个交代不是?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20
不行!何况他不是没试过那双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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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吐就不能忍忍?人家朱安忍的是一辈子,相比他的忍,哪个更可怜?他是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人家朱安连萝卜白菜都没得吃,哪个更值得同情?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17
金秋跟鲁老太太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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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书围观,闲处光阴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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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母命不可违,非得娶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回家,还要被指责为把太太当“摆设”,虽然俺一点也不明白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怎么会把自己讨厌的人物当“摆设”。当代社会更厉害,母命非但不可违,还要压抑自己正常的人性,讨好巴结才是,否则就等于施暴。欲哭无泪啊~~~鲁迅,你就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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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出这个话题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为鲁迅辩护,把鲁迅的行为合理化的人,都强调鲁迅和朱安之间没有爱情,而和许广平结合,是因为他们有真正的爱情。要鲁迅对没有爱情的朱安好一点,就是一种苛求,就是要他做配种的公猪。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6 00:45
才看见邹峰这个帖子。我的确说过有人想把鲁迅当成配种的公猪,那是因为有人一定要让鲁迅跟自己不爱的人整出一个无爱的结晶。邹峰可能误读了吧。当然,如果你认为对朱安好一点就等于让鲁迅替朱安生个孩子,那就没有误读。嗯,我没写错,的确有人强迫“鲁迅替朱安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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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未必就是“无爱的结晶”,至少有朱安一半的爱情结晶了。
金秋 发表于 2010-4-16 22:27
有的人能接受缺席的爱,有的人不行,正如有的人不爱一个人也想要整出个孩子来,然后做个单身妈妈,而有的人就是无法忍受。
谁也无权让他人作出牺牲,你金秋不能,法律也不能,除非当事人自己乐意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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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只想让他们生个孩子,朱安有了孩子,他鲁迅该干嘛干嘛去。
金秋 发表于 2010-4-16 22:29
有这等好事?你不会骂鲁迅吃着碗里的扒着锅里的?你怎么相信鲁迅不爱朱安?瞧,连孩子都有了,他竟然抛弃了糟糠,这狠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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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既然是三月初三,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呜呜的响,苍黄的天底下,围着一圈人,众言咻咻,冷气是从那里生出的,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啊!这不是我九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鲁迅太没良心了!他就不能让朱安生个孩子吗?他就不能试试吗?这样的举手之劳他都不愿意做,太过分了”伊的样子十分生气。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D君朝伊瞥了一眼,也忿忿起来。
“没有爱情也能结晶!最早的时候,婚姻的功用就是传宗接代,咱们的祖祖辈辈过去都是包办婚姻,他们知道什么爱情?不照样把香火传承下去?鲁迅有啥好特殊的?让他传个后就是拿他当工具?”伊的声音拔得很高,脸也气红了。

“同意!如果朱安有个孩子,至少还有另外的精神寄托,不至于如此痛苦。”H女士也细着嗓子呼应伊。伊有点得意了,转而沉下脸来:“是啊,都是他们这些理想家,他们不吹嘘爱情倒也罢了,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真是无事生非,又在嚷嚷什么爱情,又要造出许多毫无所得而痛苦的人!”

“就是!鲁迅至少也该有两个孩子。说不定是个文学大师,谁知道呢。”W老爷嘟囔道。

“有人觉得当一次工具无所谓,但好像鲁迅不这么想,我觉得没必要干涉他,好像只有咱们想法正确似的。同情不是爱情,而有些人认为给朱安一个孩子她就幸福了,根据似乎也不多。”D君想,人跟人的区别真是太大了,有的人没有感情也可以造人,有的人就是不能忍受,这种事情总不能以己度人。

“别把鲁迅当配种的公猪好吗?这才叫贬低人呢!”L一跳八丈高。

“鲁迅朱安同样痛苦,让鲁迅‘尽义务’,亦残酷……”B君悠悠踱来,确乎公允地说:“我觉得唯一可指摘鲁迅的,是他不该接受这门婚事。”


不得了了,人言啧啧了;我却只装作不知道,一任他们争论。可是,H女士不紧不慢说出的一句话让我浑身一哆嗦:

“同情归同情,但是还得要对鲁迅的行为进行定性。
用现在时髦的话说鲁迅,鲁迅对朱安实施了家庭暴力,是家庭软暴力。”
“坚定地把个体当个体看,是一种论人的素养。鲁迅与朱安不来电,只能视为一个既定事实。与一个不来电的女人厮守终生,对谁都是一种残忍。”

“就算鲁成功给了朱一个孩子,讨论的人没准又会追问,鲁为什么不启蒙朱女士,为什么不教她识字读书。他可以启蒙国民,难道不可以启蒙自己身边母亲身边的人?”梅君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大家各持己见,反反复复说着自己的意思,没有什么改变,越说越烦人,毫无新意却又沸反盈天。空气里弥满这样的呐喊:
“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

故乡本也如此,如我所料——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想:我与朱安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指指戳戳,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夫妻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面子,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更不愿意他们都如朱安的痛苦隐忍而生活。他们应该是有新的思想,应该享受有爱情的婚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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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这点牺牲都不乐意做,俺当然拿他没辙,但是俺对他进行一下负面的评价,这个总可以吧?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13:00
如果要让金秋正面评价一下的话,鲁迅只好始乱终弃了,不乱即弃是万万不行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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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酒苗 于 2010-4-17 19:44 编辑
我怎么可能对他进行正面评价?亏你想得出来。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18:35
鲁迅哪怕、如果、即使、纵然……委屈自己,严格按照你的指点,给朱安生个大胖儿子,然后再像你所指导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也即始乱终弃),也还是不能获得你吝啬的正面评价,嗨嗨,真亏你还指点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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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谢谢童兄、老范、老残、邹峰、金丝兄鼓励,谬赞谬赞~~~俺只是借鲁迅和网友的嘴说话而已,纯属投机取巧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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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刚才木看懂你的意思,现在看懂了。我不能理解的是鲁迅对朱安的做法,所以,只要他不是故意要朱安守活寡,那么无论他是始乱终弃也好,是不乱即弃(不乱即弃指什么?)也好,我想都是能够理解的。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20:01
说实在的,俺这是第一回替鲁迅辩护,俺也觉得鲁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俺就是不能理解金秋非要逼着鲁迅替自己不喜欢的朱安生孩子,鲁迅要能这么做,人性的本能早就驱使他这么做了,还用旁人指点?可人家就是不能。而你呢,倒是赞成鲁迅始乱终弃,这什么世道啊,始乱终弃肯定要让人骂“禽兽”,你金秋真的会赞成他以后琵琶别抱?而鲁迅所做的,正是不乱而弃(其实还是在经济上供养她),你金秋能理解吗?你甚至会骂他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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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酒苗 于 2010-4-17 21:46 编辑
可可是,鲁迅没有抛弃她并不是因为她没有生孩子吧?你的意思好像是如果鲁迅让她生个孩子,就一定会抛弃她?俺还是木看懂。总之俺是接受不了鲁迅让朱安守活寡这样的行为,至于鲁迅其他的行为我能不能接受,这个暂时还顾不上。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21:40
你的第一问,好没来由;你的第二问:好没来由。总之,鲁迅的行为本来就不是让你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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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没爱过,这是更加不可原谅的事情!如果当初爱她才结婚了,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不爱了,于是开始冷漠,这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感情的变化是经常见到的。可是,鲁迅开始就不爱她,在这种情况下承诺了婚姻,朱安以为从此可以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哪里知道鲁迅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金秋 发表于 2010-4-18 10:10
金秋你咋跟自己闹别扭涅?刚才你还说,结婚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跟爱情无关,这会儿又让鲁迅先爱上从未谋面的朱安,然后再结婚,否则就是诈骗。看你的帖子,即便如你误解的的那样:起先爱她后来不爱了,也是不行的,因为那在你看来是“无缘无故”。你左一个不对,右一个不对,也就顺从了包办婚姻最对。照你金秋那个传宗接代的婚姻观,包办婚姻还会废除吗?遇到任何事,你只要说一声早先就是如何如何的,那不就万事大吉了。就这么一成不变、循规蹈矩,不但鲁迅不必追求爱情,就是俺们,也不必。早先,早先,女子无才便是德,你还读什么书上什么网掐什么架?
尤其令我吃惊的是,亏你想得出来“诈婚”这个说法,这是第二回说了,你到底知道不知道鲁迅结婚的经过?我看你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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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这个老式家庭就是酱紫:鲁老太太给自己找了个伴,鲁迅顺了鲁老太太的心,朱安找到个赡养她的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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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金秋

如果当初爱她才结婚了,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不爱了,于是开始冷漠,这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感情的变化是经常见到的。”——这是你说的吧。

你看到的反抗包办婚姻都是怎样的?你能认同?你那一大套理论不就是要告诉大家:父母让你们传宗接代就给我乖乖传宗接代,反抗什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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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不对,朱安不是没有人赡养,她当初如果不是嫁给鲁迅而是嫁给别人,照样会有丈夫赡养的。
金秋 发表于 2010-4-18 12:29
你知道不?鲁迅在日本写信给母亲,让朱安另嫁。鲁老太太不允,并称病令儿子速回,第二天就办了婚事。号称生病,让儿子完婚,这不是所谓的充喜吗?鲁迅估计是不敢不孝的。尽管我也希望鲁迅逃婚,可他人的复杂感情岂是旁人能够左右的?
金秋实在是应该了解一下人性究竟有多复杂,否则,俺也不再跟金秋争论了,好生乏味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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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那是打个比方,又没有误会鲁迅当初是爱她的。

鲁迅不反抗包办婚姻,你说那是人性的复杂,这个我赞同,但是鲁迅却反抗父母让他传宗接代,他这时的人性咋不复杂了哩?
金秋 发表于 2010-4-18 13:24
那你为啥会说“ 鲁迅说不爱某个人了”?

       他不想替朱安生孩子,不正是因为人性是复杂的吗?金秋难道从来就认为,一男一女必定来电?没有令人在生理上生厌的异性?


      刚才看到一段鲁迅的初恋,不知是不是八卦,转过来:



      青少年时期,鲁迅与表妹琴姑的朦胧初恋非常不幸地毁于所谓的“男子属羊闹堂堂,女子属羊守空房”的封建迷信[3]。初恋,对于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来说是相当珍贵的。因而,纯洁的初恋遭到毁灭给予鲁迅的精神打击是十分沉重的。琴姑也因此抑郁而死。30年后,鲁迅为不相识的金淑姿女史的情书所作的序言中仍然表达了对痴情的琴姑的亡灵最深切的悼念:
  何期忽逢二竖,遽释诸纷,闷绮颜于一棺,腐芳心于抔土。从此西楼良夜,凭槛无人……。[4]
  这真是“十年生死两茫茫”式的哭悼!正是这个精神打击导致了鲁迅在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关闭上爱情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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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金秋
你以为全世界人民都长着一个金秋脑袋?鲁迅要像你一样简单,还写得出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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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滴,他写的好小说:“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俺儿子都会写。
金秋 发表于 2010-4-19 14:14
真可惜了一个小才子。何时拜读贵公子的大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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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一直写下去,没完没了:“……第三颗也是枣树,第四颗也是枣树,第五颗也是枣树,第六,第七,第八……”你看了会晕过去的。
金秋 发表于 2010-4-19 14:37
哦,你认为鲁迅再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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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酒苗 于 2010-4-19 15:05 编辑
枣树那篇不是小说。
魏邦良 发表于 2010-4-19 14:51
哈哈。要是再扯上文体,这个楼会倒掉的。金秋打起雷来比自然界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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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楼市调控政策,坚持政治家办网,再跟帖者,重罚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9 16:25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斗胆违命再添一砖,老残别罚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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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李酒苗  
酒MM差矣!师太何止“一个脑袋”,不闻“九头鸟”乎?
酱香老范 发表于 2010-4-19 18:13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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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何萍慷慨表扬,俺其实很担心被指责抄袭~~~下次俺要多加注,多用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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