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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7 11:55 编辑
关于网导的深度大贴,我除了表示叹服外,想回复一点:
“鲁迅和胡适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文学家见长,一个以思想家、政治家为宗。他们对社会的改造路数也显示了两种不同类型文人的特质:方法上可以取舍,价值上难分轩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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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讨论鲁迅和胡适以及江冬秀和朱安的时候,更多的是不是把把他们贴上文学家,思想家的标贴后高高供起来,而是把他们还原为普通的人和普通的夫妻关系,看看怎么样做更人性,更符合人伦常道。在我看来,人的价值永远是排第一的,高于商品和政治,也高于文学和思想,这就是人道主义的基础。
如果我们认为为了某种人以外的价值,比如文学,比如哲学,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幸福和尊严,那么无疑是危险的。
如果喜欢鲁迅的人认为:为了鲁迅的文学成就,朱安受点软暴力算得了什么。那么和老毛认为为了共产主义的胜利,死几亿中国人算得了什么,或者为了祖国的统一,死几百万台湾人算得了什么,或者为了GDP,死几百个矿工算得了什么,本质上是一样的。
社会的进步,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法律的完善和进步,我们需要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个体的幸福和尊严,特别是弱者的幸福和尊严,所以才会有家庭软暴力这样的新名词诞生,所以金秋和何萍作为法律人更关注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朱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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