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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楼
发表于 2010-8-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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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打牌一路反追,还是辩论一路反追,很疑行的,无所适从的说。
从开始俺就感冒那个主观故意,不是似乎,是很感冒。这四个字一入判决,法官就自然有很多“疑行从有”之处了,猫腻之处在于警察忒显得敬业,对一起 ...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0-8-7 06:05 梦子对那个主观故意很感冒,是对的。表扬一下。
按照拾得者的说法,“误以为是假的,便扔了。”法官认为是故意造成失主损失,这种心理态度的判断是错误的,拾得者的心理态度应该是“过失”,而不是“故意”。扔的动作的确是故意的,但是法律上讲的故意或者过失,是针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误将真的当作假的,扔了财物”,是过失毁坏财产。
刑法上经常讲,误将人当作动物杀害的,是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意外事件),但肯定不是故意杀人罪。误将砒霜当作白糖招待客人的,也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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