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文艺研究》和《南方周末》的主要意见是:在发表这类文章时为什么在发表之前不与当事人核实,在发表之后又以各种方式拖延发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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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的整人套路,已经臭名昭著了。方舟子拿到了证据,又能怎样?
媒体为什么要整他?他抄袭了,被揭露了,还不承认。不引起公愤才怪呢! 11# 天边外
心岳 发表于 2010-8-2 20:50
媒体“整人”,是破坏程序正义在先,借口目的正义在后。

你该问的是,为何要耍整人的套路?
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10-8-2 23:51 编辑

23# 心岳

实际上,汪晖是否抄袭的话题?作为读者之一,俺的兴趣不大。但俺感兴趣的是汪晖以学术立足如何政治作为?这比读韦伯所著《学术与政治》更有价值。
25# 李大兴

以前有个传统,说这人会“搞政治”,就是会做官,会整人。

但是,汪晖的文章给俺的第一印象,比较有震撼的,是其以书生意气卷入政治风云之势,这点比较令人佩服。要知道,坛子里多的是清谈家,文以娱己娱人而已。
27# 心岳

俺并不反对你的认识,尤其是拿西方学者对照的例子。

但是,就俺所了解的现实而言,中国的学者能否传承士大夫意识而零距离占有政治地位,从而理性的实践政治,即便是对与错的结果可能性,都该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生存抉择。
说句题外的话,中国的现状一直欠缺的是“创造性”,“道德”不是问题,但“知识”总是问题。所以,看到秀才点兵,总赛过流氓与无赖把握兵权的历史俗套。

这也是俺欣赏汪晖的一面。
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10-8-4 12:40 编辑

43# 三苗

三苗同学,如果你想指出对方的错误,就列出对方的犯错清单,这是“逻辑问题”;如果你想让对方认错,这是“心理问题”。

何必与一位死不认错,看人认错的对手纠缠呢?除非你想锻炼口才。


想逞能,不妨学习对手的“壮胆”游戏——“抄袭14字切手指”的赌注?
46# 周泽雄

手术后套上“金手指”,就不掉价了。还可以摆阔。

一直不明白,为何假文人扮酷劲——抄袭治罪,要自切手指呢?难道效仿壮士断腕?可是汪晖再空闲怎么会回眸这类小丑的自我表演呢? 又不是“钓鱼门”!
回老童:

如果汪晖请我辩护,我很可能不接受。关于接案,我个人是有若干原则的,其中一条是当事人让我反感的话,就算他肯出再高的费用我也不受理(反过来,如果当事人让我深感同情,那么即使免费我也愿意相助 ...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0-8-6 08:40
虽然你表态“犹豫”,但假设中的汪晖(委托人)可以按照有刀兄接受某“贪官”的知名案例,进行推测~~~~~何为“深感同情”的寓意?
替汪晖找一个“沉默”的借口——汪晖开场就坦言,“抄袭之嫌”接受“学术共同体”的鉴定。这就好比是“凶杀之嫌”接受法庭的调查与审判,与大众舆论及传媒的问答无关。如此,汪晖自然可以在大风大浪中“沉默”偷闲~~~~至于,“学术共同体”是否有效建立与进入鉴定之旅,这肯定非汪晖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