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汪晖可以沉默,因为他不说,你总不见得打开他的嘴巴强要他说。但按照学者的职分,他无权沉默,他不一定通过媒体表明态度,但他必须向所任职的清华大学表明态度(想必已经有,但清华大学的沉默或信息流堵塞导致人们误以为汪晖沉默)。因此,目前需要清华大学向公众说明。

汪晖也可以彻底沉默(即不向校方做任何说明),但校方可以为此马上开除他(当然,有一种情况不能开除:汪晖有医生证明,表明他已经不具有行为能力)。
本帖最后由 心岳 于 2010-8-8 19:46 编辑
同意。
小文所谓“权利”,正是围绕学者的职分展开的。至于司法上的沉默权,何劳相告,理应成为文明人的共识和前提。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8-8 13:09
当我在我的句子中写到“无权沉默”时,与法律上的沉默权毫不相干。“无权”中的权,含义与“沉默权”中权,用法不同。
当一个人在某职位或承担某机构的职分时,他是有相应的“应该”和“要”做的。汪晖可以沉默,但所在机构必须让这位雇员开口,面对质疑,因为这涉及清华的声誉。

汪晖抄袭披露之初,汪晖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主任万俊人教授以左右之争为由将此事撇在一边,这是严重失职。但随着事件展开,校方学术委员会理应直接面对此案。但遗憾的是,据说由于校方管理层有汪晖的哥们,又受阻拦。

事件发展到今天,清华再也不能让这样的“偶然”左右清华大学的声望了。套用商业术语,若请专门机构评估一下,汪晖事件导致的清华大学(北京)品牌价值上的损失,可能在几亿到几十亿之间。

若清华再不作为,教育部可以出手,直接免除清华大学校长的职务。派驻专门工作组,调查汪晖抄袭得不到处理这件事件。
本帖最后由 心岳 于 2010-8-8 21:10 编辑

不是汪晖值什么价,而是汪晖抄袭引发的国际丑闻事件及其整个过程给清华大学带来的名誉上的损失。

汪晖已经不值钱。他的英文水平,给我打工都没资格。

我的词汇中,没有理想这个词。很多可能性都存在。但究竟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

知其不可而为之。
80# 童志刚

这个诛心得厉害。前面老童好像还挺主张一定要加“涉嫌”之类的。

汪晖招人恨,主要原因是触犯众怒。
89# 三苗

并非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是:公众的良知不可欺。
汪晖不是招人嫉妒,而是触犯良知,所以,可谓“天人共愤”。

干嘛要去嫉妒汪晖?一个如此德亏的人还有啥好嫉妒的?
能够代表读品小组的豆友,背后的真实身份比较明确。相比之下,汪晖当慈禧太后的《读书》小组,大多是伪人,身份难以分辨。在一个恰恰需要人格担保的话题下,大量无需对言行负责的马甲气势汹汹,算为一大景观。

挺汪的,居多的是伪人。
三苗眼里,燕谈网友太多“小儿科手法”、“三脚猫”了。

别那么自大,好么?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0-8-11 14:34
按北方人的话:三苗欠揍。
116# 心中有刀

谁无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