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狗非面前,请淡定

几天前,京哈高速公路上出现了大批志愿者联合解救520只待宰狗的一幕,场面既混乱,又壮观。

站在这群狗的角度,它们简直邂逅了天使,在急赴黄泉的途中,戏剧性地遇到了劫法场的恩人。——当然,车上五只先已倒毙的狗除外。如果狗也有自己的微博,那里一定会更加热闹,并充满着对人类的赞美;如果狗族里也有好莱坞,该事件定会被拍成一部史诗般的大片,以铭记京哈公路上那段逃出生天的“出埃及记”。站在解救者角度,他们虽然与车主和警察僵持了15个小时之久,但由于隶属获胜的一方(一家公司和一家基金会联手出资11.5万元买下了500余只狗,腾讯公司还发表声明,愿意负担被救狗的后续治疗及领养费用),他们油然而生的欣慰之感,一定会克服周身的困顿和疲乏。

但站在运狗车司机及该产业链其他相关经营者的角度,感受恐怕只是三个字:活见鬼。因为,根据我们初步了解到的信息,他们的行为都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在从事非法经营(部分志愿者怀疑车上的狗来路不正,但也仅限于怀疑),他们有权认为自己的正当商业行为遭到了粗暴侵犯。可以想见,爱狗志愿者是如此珍爱自己的感情,他们满心洋溢着一份人间大爱,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赋予自身行为以神圣的崇高感,再加上自发性群体行为所天然携带的推波助澜势能,他们难免说着说着就义愤填膺起来,这便会加剧以运狗车司机为代表的那一方的冤屈,后者发现,在志愿者充满仇视的眼神里,自己已平白无故地被视为一个非法者,一个缺乏人味的人。骤遭如此敌视,换了谁都会大感冤屈。

针对这个事件,互联网上已经争吵得沸反盈天,各派观点都有,目前似未出现明显支持一方、打击另一方的倾向。

在我看来,狗的问题是一个特区问题,需要我们额外对待。狗是如此特殊,我们根本不能仅从动物保护的角度加以理解。依照对待狗的态度,我们可以把人分成两个大类,一类是爱狗者,另一类倒不是极端意义上的恨狗者或食狗者(大多数食狗者恐怕也是偶一为之),而是拒绝将狗特殊化的人,我更愿意把他们说成普通人。就爱狗者来说,狗的问题不应被降格到动物保护层面,而应被升华为人道主义的组成部分。一旦结合狗的特殊性,这个看法也有可取之处。我们知道,在庞大的动物种群里,只有一小部分与人的生活存在关联,其中之一服务于人类的饮食和物质需求,另一部分则服务于人类的审美需求,后者中又分化出一个宠物分支,专司为人类破忧解闷、舒心展颜之职。狗不仅贵为宠物之尊,它还是人类唯一可以“朋友”视之的那个物种。除狗之外,视别的动物为朋友,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说词罢了,只有狗,以其天生的灵性和忠诚,让人产生毫不做作的亲情。假如“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允许有一个例外,非狗莫属。从古到今,人们不断读到各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说法,可曾有人感叹过“狗心不古”的?即使人间的各种情感都可能面临异化,狗对主人的忠诚也亘古不移。

既然这种动物主要服务于人类的精神,那么,即使依照“天地间,人为贵”的标准,人类也有义务对狗作出区别对待。因为,对狗的尊重与对人的尊重,具有某种一致性。

话说回来,上述看法仅限于爱狗者视角,世上还有大量并未与狗发生直接情感交流的人,他们视狗为动物家族中的寻常一种,他们拒绝对狗额外优待,老实说我们也找不到非难之由。实情是,普通人与爱狗者一旦在狗事狗非问题上相撞,彼此都会将对方看作天下最不可理喻的人。当普通人自以为在做最寻常的事情时——羊肉可以吃得,凭什么狗肉吃不得——极端的爱狗者眼里会飞出刀子,并直接把他判为恶棍。普通人由于对狗缺乏体己感受,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既然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别人就干涉不得,但在爱狗者眼里,吃狗肉从来不是一个法律问题,那是爱,至高无上的爱。在普通人眼里,爱狗者的表情举止总有一份夸张和怪诞,好像每一句话里都含着一个“天呐”,但在爱狗者的自我认知里,爱狗是最为自然的举止,不如此才叫“非我族类”呢。

不幸的是,现行法律没有对狗的特殊性做出规定,这几乎注定了爱狗者与普通人之间的摩擦难以调和。问题的纠结也在这里:产生重大分歧的双方,没有明显的对错,一切只是视角和感受不同。一方以法律为根据(在文明社会,法律当然永远不会是一种借口),另一方则以情感和爱心为依托。两者孰轻孰重,无人敢轻易道断。任何一种合法行为,都应享有免遭谴责的权利,但假如我们忽视甚至纵容对人类爱心的伤害,法律的内在光亮也会大为减弱。

作为个人,我希望法律能有所行作,对狗权给予特殊关照。不过我也知道,其中将牵涉极为复杂的伦理和文化习俗问题,短期内无望解决。当此之际,爱狗者与普通人最好各退半步,多一份理解和容忍,淡定些。你是对的,对方也没错,双方最好都别以为真理在握了。关于狗的那份真理,我确信还没有下凡。


附带一说,我不养狗。

载《南方都市报》2011年4月18日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4-18 09:21 编辑

先占沙发,再慢慢看。

我老婆那面有一个庞大的养狗家族,藏獒、黑背、苏格兰、松狮、莱州红还有些我说不上来的狗都养过,我算个对狗比较淡定的普通人,既不讨厌狗,也不热爱狗。我不吃狗肉,因为我一点都吃不出狗肉有什么特殊的香,反而很恶心。泽兄以狗事来说法、论理、道情,文章似无懈可击,但爱狗者或许会认为你很冷酷。

顺便说一句,我们家养猫。
流浪狗小黄的故事



看到一个视频,这个活动开始豆瓣,我最早看到了,我看到许多相片,里面不少都是宠物类型的狗,可能是流浪狗,这些流浪狗是不是狗贩子有优先占有的权利,然后他们就可以随便的去贩卖。另外豆瓣一些人说流浪狗就是废品,这个比喻说什么我都不同意。

这位香港演员把从卡车上一只刚出生的小狗拿下来.在场的很多人看到这一幕眼泪都情不自禁的掉下来.可怜的一个孩子刚出生就离开.都是这个可恶的笼子夺去它的生命.
http://www.douban.com/event/album/46791908/,这个地址有更详细的描述,而且里面还有怀孕的狗,卫生部门很显然仅仅走个过场,没有仔细的检查,就算怀孕的狗也要去杀吗?刚刚拦下车不久,那个怀孕的狗就生下了小狗,而且不少狗不能保证里面健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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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沙发,再慢慢看。

我老婆那面有一个庞大的养狗家族,藏獒、黑背、苏格兰、松狮、莱州红还有些我说不上来的狗都养过,我算个对狗比较淡定的普通人,既不讨厌狗,也不热爱狗。我不吃狗肉,因为我一点都吃不出狗肉有什么特殊的香,反而很恶心。泽兄以狗事来说法、论理、道情,文章似无懈可击,但爱狗者或许会认为你很冷酷。9 W- F) Y8 l8 ~% n/ H!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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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我们家养猫。
杨林 发表于 2011-4-18 08:57
哈,我很喜欢狗的,虽然不养。我姐姐家有条小狗,很聪明,每次见到我,总要和我重温踢球游戏。
个别爱狗者的感受趋于极端,我已见怪不怪。
好文章!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对狗那么偏爱。我怎么也喜欢不上狗。
为狗立法才是正路,比如禁止吃狗肉、虐待狗等等。这方面其实与国际接轨并不难。

不过,在为人立法都缺失的地方,估计为狗立法是立了也白立。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对于什么都吃的国度,这个是非不只是狗的是非,淡定也就很难了。虽然万事再难也得有个开头,比如可以从狗做起,试着淡定。但是毕竟还是有着爱人不及,爱狗过之的嫌疑,但凡点到为止,不敢多纠缠的。因为纠缠得紧了,就很容易变成晕乎乎的纠结。万一那边来个一想到人权的欠缺的谁谁谁的,看到狗权轰轰然大有压倒一切的架势,纠结着一腔人狗颠倒的愤怒,那是非叫人拔脚开溜不可的。
今天,我就是高瑜
天朝的国家权力和天朝的很多狗一样,都缺一条栓住它们的绳子。
你有权保持不沉默,但我们很快会让你沉默的。
双方最好都别以为真理在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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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相信自己掌握终极真理的,经常可能干出最过分的事---------因为彻底的叉叉主义者都是无所畏惧的。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谈论狗权,窃以为最好止于狗权。狗权与人权有冲突的部分,也有结合的部分。因为中国还存在着重大人权问题,遂听任狗权得不到解决,实际上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而狗权问题解决得好,对人权大概会有促进的。
很多次在马路上看到过运猪的铁笼卡车,那些被养得圆滚滚的赴死的八戒,何其无辜。但没有人关心猪的命运,好像它们就天生该与狗拥有不同的结局似的。

想救狗的那个组织,应该派人捧着无限量的现金,朝杀猪的屠宰场奔去。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狗权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那天中南海也养狗了,狗事就好办了。
顺便说一句,耀邦同志吃狗肉。
狗是狗非不在狗,在人。尤其是养狗的人,养宠物狗的人有相当部分不遵守养狗管理条例。主要表现在违规养大型犬、在公众场合遛狗不栓狗链、不清理狗粪等等。养狗的人往往自认为人人爱狗,他们家的狗很懂事,不会给别人造成伤害。实际上不喜欢狗的人、怕狗的人为数不少,而且犬类是从狼驯化来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狗对儿童是威胁。狗看成人是仰视,它们对成人有畏惧感。狗对儿童则是平视,在狗眼里儿童和成人是两样不同的东西。儿童更容易遭到狗的伤害或误伤。
我经常能看到一些宠物已经在呲牙咧嘴对陌生人威胁了,可狗主人却说:没事没事,它从来没咬过人。
这话你自己信,别人信吗?
在美国,你的狗如果咬了外人,不说倾家荡产,医疗费等赔个万八千是常见的。咬人的狗也多半会被警方或地方政府管理狗的部门收走。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也就让人从不得不逐渐到自觉地遵守。这里绝大多数狗都是经过训练的,大多数主人都带狗去上课。我住的小区本身还有规定,要求住户遛狗栓狗链、保留对小区造成问题的狗的处置权。
老程大哥说得不错,“儿童更容易遭到狗的伤害或误伤”。事实上,更多的事故是狗咬小孩或自家主人。事故的发生,既可能是由于狗训练不够、也可能是由于孩子手上没轻没重,把狗逼急了。所以这里狗医生、狗店会告诉你,哪些品种的狗,如果家里有幼童就不合适。不过,我不以为“狗对儿童是威胁”,训练有素的狗,对儿童会很温和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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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xingli.blog.sohu.com/
意在言内,又在言外。此文经典。真诚地喜欢!
这就是法律和道德的冲突,谁对谁错确实没有一个标准。要记住,你是对的,别人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