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张郎郎谈遇罗克

42年前的3月5日,遇罗克罹难,其当年狱中好友张郎郎接受本报专访

2012-03-04

本报记者屠晨昕

天津北方网[url=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2/03/04/008781980.shtml]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2/03/04/008781980.shtml[/url]



  42年前,在被关押了2年零2个月之后,遇罗克终于被带出北京的死刑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年仅28岁。罪名是“私藏手榴弹,阴谋杀害伟大领袖毛主席”。

  遇罗克是“文革”期间,第一位因“思想罪”而被判处极刑的人。这位在逆境中追求社会公正的天才,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个月,诗人北岛等所著的《暴风雨的记忆:1965至1970年的北京四中》,即将由三联书店出版,其中记述了遇罗克在生命最后时期的言行。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遇罗克当年的狱中好友张郎郎。

  遇害前遭受80多次“预审”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种荒谬无比的“血统论”,在“文革”之初甚嚣尘上,“地富反坏右”的所谓“黑五类”遭受迫害,他们的子女也在升学、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遭遇了极大不公。

  家境优裕的遇罗克,父母被打成“右派”,他先后两次参加高考,尽管成绩优秀,但不被录取。他插过队,在小学做过代课老师,因出身问题被辞退。后被分配到机器厂当学徒工。

  1966年到1967年,遇罗克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发在《文汇报》上的《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反对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出身论》刊在《中学文革报》上,反驳“血统论”,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4月,当时“中央文革”表了态,说《出身论》是反动的。1968年1月遇罗克被捕,在遇害前,他遭受了80多次“预审”,一直找不到他有什么实质性的把柄,直到在他住处搜出了手榴弹。

  1979年11月,北京市中院宣告遇罗克无罪。在“拨乱反正”的背景下,遇罗克作为“解放思想”的先驱,一度受到了官方的宣传。

  要把遇罗克从神还原为人

  “现在正好是两个极端,有些人想让你遗忘他,有些人想神化他。”作家、普林斯顿大学中国学社研究员张郎郎对记者说:“只有把他还原成一个真实的人,人们才能记住他。”

  在聊起哲学思想时,“根正苗红”的张郎郎发现遇罗克其实是个坚定、正统的马列主义信徒,他相信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其实,遇罗克这人特适合搞政治。”张郎郎说,“他经常向预审员汇报,说谁是林彪的人,他在监狱里散布了什么,谁是刘少奇的人,他现在在牢房里跟谁好。说得头头是道,其实故意扰乱视听。”他还找这些人聊天,然后把一个人的事情套出来给套另一方,制造事端。

  “我说你这么弄你累不累啊?他说,这房间里越乱,我们就越能聊天,人家就不会来关心我们俩的思想问题了。”

  当时有个预审员“丁大个儿”特恨遇罗克,因为他简直是个“讼棍”:了解官方的各种法令、规定、条例,审讯的各种方式、手段以及不成文的程序,往往能找出预审员违法、违章的破绽,还帮助犯人应付提审,免费当律师。因此狱友们特别崇拜他。

  今天更要提遇罗克

  40年过去了。如今,家庭出身依然潜在而强烈地影响着所有人的命运——以“我爸是李刚”、“郭美美”为标志的“拼爹”时代,“富二代”、“官二代”吃香,农家子弟和城市工薪阶层子女上升渠道日益闭塞。

  着眼于打破出身藩篱,真正实现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公正,重提遇罗克这个过去式英雄有何意义?

  在张郎郎看来,研究遇罗克现象,要研究中国现在缺什么。

  “记得北京大学几年前做过一项《家庭背景对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证明子女就业与父母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的竞争中,血统原则的作用日显重要。”

  张郎郎认为,在精英选拔过程中,一旦血统原则取代成就原则的首要地位,精英的素质将会日益退化。“这既不利于社会进步,更会加剧社会不公。”当年,遇罗克就曾提出“不是通过自己努力获得的权力,我们一概不承认”。

  然而,如今的年轻人几乎没有几个知道遇罗克。作为历史亲历者的父母们,在孩子面前几乎绝口不提“文革”的惨痛历史。

  “重提遇罗克,重提历史,是必要的。”张郎郎总结道,“如果我们因为怕揭伤疤会痛而当鸵鸟,那就容易重复过去的错误。”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羅的被殺是一個國家政治行為,是必須由國家承擔責任,作出國家賠償的,具體來說,這是一起政治謀殺案,退一萬步也是司法錯判,仍舊必須有人承擔責任,現在一紙平反,罪犯逍遙法外,好人永遠蒙冤。
多年前就有退休老領導人提出,成立國家賠償基金,對歷次運動的受難者給予國家賠償,在司法上了結歷史冤案,在十多年前,賠償五萬十萬就可以了結,時到如今,積重難返。這個積聚了巨大冤魂的國家,怎麼有可能崛起?
羅的被殺是一個國家政治行為,是必須由國家承擔責任,作出國家賠償的,具體來說,這是一起政治謀殺案,退一萬步也是司法錯判,仍舊必須有人承擔責任,現在一紙平反,罪犯逍遙法外,好人永遠蒙冤。
多年前就有退休老 ...
老爺叔 发表于 2012-3-5 16:01
老爷叔也只是站在港岛上说说话吹过来而已,可惜话语对现时中国的效力终是有限,恐怕还是要行动。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老爷叔也只是站在港岛上说说话吹过来而已,可惜话语对现时中国的效力终是有限,恐怕还是要行动。
psyzjs 发表于 2012-3-5 16:12
是的,我怕死,您呢?行動?揭竿而起?
我相信多行不義必自斃。
即便是在文革中“政治犯”也讲出身门第,遇罗克是右派家庭出身罪加一等。张朗朗之父张汀乃知名画家兼工艺美院头头,虽是反动学术权威兼走资派名但仍是体制内干部。还有,张朗朗的同案犯是蒋光鼐之女,蒋乃民主人士,文革期间并未被打倒,张朗朗多少粘些光,罪没当死。
张朗朗这辈子最大的本钱就是这段囹圄生涯,他又长了一张善讲故事的好嘴,一出来便受到不少京城名媛青睐。
遇罗克  杨曦光(小凯)当时的思想都没脱离于毛思想  现在的共产党自己都不怎么提毛思想了  呵呵
遇罗克  杨曦光(小凯)当时的思想都没脱离于毛思想  现在的共产党自己都不怎么提毛思想了  呵呵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12-3-6 10:00
去年中央有過一個文件,明確規定放棄 “毛澤東思想” 這個提法,因此四項原則也不提了。
7# 老爺叔 好象没听说过有此文件!
是179决议;请参阅“辛子凌和鉃流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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