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离婚与时尚——— 往事杂忆之一

[原创]往事杂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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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婚  与  时   尚
——— 往 事 杂 忆 之 一
近日看报,见某报副刊整版刊登一位不幸女子的不幸遭遇。主人公一生离过三次婚,三次都由于家庭暴力所致。目前又遇第四郎君求婚,有了前车之鉴,唯恐重蹈覆辙,不知如何是好,故在文尾通过记者向广大读者求教,并留下电话网址。文章标题即为《我该怎么办?》
大约受文章内容刺激,文章刚读一半,突然一段与离婚和家庭暴力多少有点关系的五十多年前的旧事一下跃上心头,仔细回味某些细节,觉得挺有意思。现根据回忆写出,以饗众网友。如认为某些内容不合时宜,不妨一笑了之。反正在下所发帖子主要供广大网友茶余饭店消遣,如过分认真,倒吓的我望文生畏了。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离婚率每年都在递增,不少有识之士通过各种媒体和出版渠道著书立说,列举离婚的种种弊端危害,大声疾呼社会、家庭、婚姻保持和谐稳定,不可盲目追求个性自由、仿效西方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革命人生观、恋受观和婚姻家庭观。其中有些专家还重点强调:千万不能让离婚成为社会时尚。
依我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婚姻解体数量的增多,总有其一定的道理。即以黑格尔有名的一则哲学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而言,说的是只有现实的才合理,不现实的当然就不合理。引用到婚姻家庭范畴,中国近百年来的婚姻状况就是很好的例证。不信请看,近代以来,除胡适先生一人外,从孙中山开始,哪亇政治、文化、经济名人没离过婚?哪一个“从一而娶”?头婚原来也许是现实的,可一旦成了伟人、名人后,那肯定就不现实了,即使明明是现实的,也总得想各种办法叫它不现实 。即使不是伟人名人辈,一且升了官发了财,谁不想再找个年轻漂亮的。既然原来的婚姻不现实了,那不离又干什么?所以说,人家离婚总有离婚的道理,再多的人离婚天也塌不下来,何必那么大惊小怪!近几年来包二奶已成社会通病,包的人倒是没离婚,实际上比离婚更糟糕,最起码属于人力资源的分配不公。    
至于离婚是否会形成为一种社会时代,目前肯定还没到这地步,若说人们为了刻意追求时尚而去离婚,怕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估计。最起码短时间内不会如此。
不过,把离婚看成是一种时尚的说法,倒也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我的记忆,在五十年代前期,还真有一段时间人们曾经一度把离婚当成是一种时尚。  本文下面叙述的,正是关于这方面的故事。
1950年我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后,全国各地到处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反对压迫妇女,强调妇女翻身,坚持一夫一妻,反对重婚纳妾。对一些旧社会过来的一夫多妻家庭,虽然不采用行政措施硬行拆散,但通过各种宣传教育,鼓励那些二房、三房、四房的小老婆们主动提出离婚。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一时之间,绝大部份的小老婆们都很快离了婚。接着,又着重宣传要提高妇女在社会与家庭中的地位,对那些长期饱受恶婆、悍夫欺压的妇女,鼓励她们勇敢的和家庭决裂,寻找自已的幸福爱情。
当时我住处的居委会张主任就专门干这种事。
这位体重90公斤的胖老太婆,每天一大清早开始,第一件事就是挨家挨户地找女同胞谈话,什么都问,从柴米油盐到月经周期,无不关心备至。谈话的重点则是了解平时是否挨打受骂,有无公婆欺辱。同时还不厌其烦地举出很多妇女因为在家一贯被男人欺压而勇敢离婚的实例。作为被了解的对象,只要稍稍流露一点对丈夫或公婆的不满,她马上就热情地鼓励你立刻离婚,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就在她这样反复的鼓动下,我们那条街(不长,也就二百来米,约有二百多户人家)很快就有二十多对夫妻离了婚,而且百分之百是女方提出的。后来张主任在全区的宣传婚姻法表彰大会上为此还荣幸过二等奖。
就在这相互拜拜的二十多对夫妻中,有两对离婚的情节最富有戏剧性,五十多年来印象一直很深。由于年代久远,当事人的姓名已忘,只记得是紧邻的两家开大饼店的夫妇。其中甲店的老板和隔壁乙店的老板娘长期有染,而乙店的老板又和甲店的老板娘一直关系暧昧,两家为此三天二头发生内战,武力相较之下,吃亏的当然总是女方。我去买大饼时,几乎总能看到老板娘头部脸部挂采后用布条包着,有时老板的脸上也有长长的指甲血痕。周围人家对这两对夫妻的情况早已瞭如指掌,对他(她)们的事一贯熟视无睹,怎么打也无人劝架。可张主任知道此事后,却萌发出极大兴趣。她花了好几个晚上,分头找两位老板娘做了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指出她们的挨打正是妇女受压迫的典型案例,决不能轻饶那些臭男人。张主任代表政府,拍胸担保替这两位不幸的苦人儿作主,鼓励她们坚决和自已男人一刀两断,然后再勇敢追求新的爱情。经她老人家反复动员,这两对夫妻隔了不到一个月先后散了伙。那时进法院离婚不象现在这么麻烦,只要是女方告,又能拿出受虐待挨打的证据,基本上很快就能办成,何况这次张主任还出具了居委会证明这两位老板娘挨打属实的证据。
具有喜剧色彩的是,就在离婚后没几天,甲大饼店的老板同乙店的老板娘正式登记结婚,大约隔了个把星期,乙大饼店的老板又和甲店老板娘领证喜结良缘。这一来,由于张主任的歪打正着,四位当事人喜出望外地各自遂了多年心愿,对张主任的衷心感激之情自然可想而知。
双方换人不久,大约是结发旧情难忘,甲大饼店的新老板娘和乙店的老板,乙大饼店的新老板娘和甲店的老板,又先后来了个暗渡陈仓。当然这次再没打内战,作为等价交换,两国四方在享受了公平交易的实惠之后,不仅化干戈为玉帛,而且对这种新的双边贸易严加保密。直到很长一段时间后,某天夜间一亇小纰漏在甲大饼店后墙根小便,听到乙店的新老板娘在甲店老板的床上说梦话,回去一传,才为四邻所知。经好事者秘密侦查,发现两店的隔墙下方早已开了一个可容单人通过的暗门,平时两边各用柜子挡严,一旦晚间需要出入境办事,搬开即可。
这两家沾了婚姻法光的大饼店共同体,一直开到1956年,全国实行公私合营后,一道被并入某早点店,后来的情形就不得而知了。
就在张主任成天奔走宣传婚姻法的年代,我正好读初中。这张主任虽然工作热情如火如荼,可识字却不多,当时街道上文化人又很少,于是时不时把我拖去帮她统计统计数字,填填表格,有时也叫我在开妇女会议时做做记录,到后来,我成了妇女会议的首席书记。好在那时学校的家庭作业少的可怜,若是换了现在,每天面对山堆般的家庭作业,别说去参加妇女会,即使遇到街坊失火,恐怕也请不动我。
在我印象中,那段日子几乎每晚都召集妇女开会,头几次的内容是些义愤填膺地控诉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打倒吃人旧礼教、反对丈夫打老婆之类的话题,后来就以批判旧式婚姻、拥护自由恋爱为主,中间穿挿着相互交流离婚信息,切磋离婚诉讼技巧,以及如何整治男人等等之类的内容。再往后时,几乎就开成了纯粹的如何讨伐男人、以及怎样离婚的现场经验交流会。每人都争着介绍同自已男人斗争的经过,如何如何变弄各种手法作弄男人,怎样怎样利用离婚武器驾驭丈夫,有的非常如实的向大家汇报自已离婚的进展情况,介绍巳经取得的成果和自已的心得体会。对少数同男人斗争不力的或在离婚问题上犹豫不决的,姐妹们就纷纷替她撑腰打气,帮其出谋画策,有时还会赔上一些眼泪。
经过了那些大小会,婚姻法给我的主要印象就是反对打老婆,如果打了那就得离婚。有次我甚至好奇地问父亲,妈妈有没有要同你离婚?只是看了父亲那阴郁的脸色才没敢多说什么。尽管好多年后我终于搞清了婚姻法是怎么回事,但那些妇女会议给我的启蒙教育还是很有用的,我这一辈子就从来没动过老婆一根毫毛。如哪位能举证我打过老婆,我当场送他一台IBM笔记本!
总之,当时那些会开的都非常精采热烈,在我其后的几十年生涯中,还很少遇到过有如那样使人难忘的会议。
会议精采归精采,可那时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大孩子,虽说已是初中生,但对妇女们热烈交流的某些内容,却一片茫然不知所云,这往往使我作记录时很犯愁。其中有件事就使我印象特深:当时,不少妇女们正在开展一种革命友谊竞赛,内容是比谁“不让男人靠”的天数多。每当开会坐下后,参赛者们首先逐个自报天数,让我一一记录在案。要命的是,报数字时她们什么多话也不说,就单报一个数字:“18”,“27”,“31”,“42”、“49”……等等。于是我就问张主任,这个数字表示什么意思?话才出口,会场当即轰然爆发一片笑声,搞的我莫明其妙。主持会议的张主任说别问那么多,你照记就行。后来张主任又叫我列一个表格,竖栏是人名,横栏是天数,使人看时一目了然。我完成表格后问张主任这表格呌什么名称,张主任想了想说,就叫妇女翻身表吧。表格填了好几天后,我还是搞不清那些数字究竟表示什么,就囬家问妈妈。谁知妈妈听后也笑而不语,经我再三追问才告诉我,那是她们不让男人“靠”的天数。我又进一步追问“不让男人靠”是什么意思,妈妈笑着用手指戳我的额头:“不该问的别瞎问,瞧死胖子老太婆,这才几天就把你带坏了。”此外再没告诉我什么。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次比赛的最高记录保持者,是一位名叫卜秀英的女人,四十岁不到,人极瘦,但发言时嗓门却特大。她不让男人靠的纪录是197,比第二名整整领先五十天。最后一名是位长的很漂亮的阿姨,她只参赛10天,后来就不去开会了。
这些事虽然给我印象很深,但最使我难忘的是妇女们见面打招呼用语的改变。
过去我们南京的家庭妇女晚间见面时,第一句话总是“吃过啦?”可经过那些反反复复、大大小小的妇女会议后,不知从哪天起,见面的招呼忽然改成了“离了吗?”阿姨婶婶们开会时,往往老远就扬手打招呼:“离了吧?”这新名词一开始还在少数人之间使用,但很快就成了众口一致的见面口头禅。当时我感到这新的口头禅既新鲜又有趣,就把它教会了我弟弟。我弟弟那会儿才五岁,刚学会讲话不久,遇到刚刚学会的新词马上现学现卖,一天到晚反复念叼这句“离了吗?”“离了吗?”而且见人就说。我父亲很快发现了我弟弟这个不太对劲的新爱好,就问他跟谁学的?弟弟说是哥哥教的。我在旁边一看就情知不妙,正准备三十六着走为上,还没等我挪步,被父亲一把拎过去按在床边狠揍了一顿屁股。人类历来属于记打不记吃的动物,正是这顿屁股,使我记牢了这亇“离了吗?”的故事。三十年后,我们全家替父亲“庆九”(79岁),父亲兴高采烈之余,在酒桌上谈起这段旧事,在座主宾个个笑的东倒西歪。
这见面口头禅的革新,既反映了人们思想的变化,也表达了人们对新的社会时尚的追求。当然,那时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主要源自内心对新生活的憧憬和想往,并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硬行强求,基本上是自发形成的,这也是同若干年后不能将它们称之为时尚的某些全民行为的区别之一。
上述亲历往事,足可证明我之所以说当年人们曾把离婚看成为一种时尚,绝非凭空杜撰。
到这里吧,就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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