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32
- 帖子
- 1153
- 精华
- 6
- 性别
- 女
- 注册时间
- 2003-12-30
访问个人博客
|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 09:56
| 只看该作者
陈教授这种说法貌似很有道理,其实是真正的自私.
1、姑且不去说传统"养子防老"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单说陈教授的购买金融产品养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能把"养子防老"列入不道德。因为社会养老福利的保证,也需要靠下一代来完成和提供。也就是说,购买金融产品养老不过是“养子防老”形式的转换。
陈教授不需要自己的儿女为他养老,那是从经济能力上来说的,而实际上,当他老弱病残,行走不便的时候,他仍然需要晚辈提供帮助,即使是用金钱去购买服务,提供服务者也必定是后生。也就是说,他不需要自己的儿女养老,那么意味着别人的儿女要替他养老,虽然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但是,任何方式的养老都逃脱不了这样的结局。
2、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养子防老”和孝顺教育,是不应该否定的。虽然市场经济和社会福利制度可以给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但是别人的服务是永远不可能代替亲情的。中国的孝顺教育,还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内涵在内,我相信一个孝顺自己父母的孩子,对别人不会坏到哪里去。况且,养老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不仅仅是国家的义务,也是年轻人的义务,那么“养子防老”就不会是不道德的,而且应该是每个做儿女的法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