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24孝与基督教教义的比较

[原创]24孝与基督教教义的比较
文章提交者:山顶洞公爵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4孝是中国文化链条里一节不可忽略的环节。对于这些传说,读者的看法见仁见智,有人把它奉为至宝,也有人视若撇履。在这里,我无意也不可能来给它打分,但是,可以把它逐条列出和基督教教义里的看法进行比较。愿意讨论的欢迎参与。更希望灵命较深的主内弟兄姐妹指教评点。

01 孝感动天   舜

  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然后就是感动上天,好报加身云云.......

   在圣经马太福音第五章里有这样的经文:http://www.wordproject.org/gb/40/5.htm

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请注意,耶稣基督在这里说的是恶人。24孝故事里加害者是亲人。两个故事谁先谁后待考,想必不存在剽窃或者抄袭的问题。因为上古的时候文化交流状况肯定不如近今日。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

  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

  这段貌似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常人也可以做得到,还有更甚的,不说也罢。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故事也能进入古代孝子24强。

03 啮指痛心   曾参
  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马太福音里有相似的段落:http://www.wordproject.org/gb/40/18.htm

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4孝里貌似说的是所谓的心灵感应,两个人之间所发生的事情。

   圣经里说的是人和神之间的事情。人把所祈求的事情向上帝祈祷,比如说希望自己的心意被另一个人知道,上帝就会成全。

04 百里负米  仲由

  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

   旧约里也有类似的记载,《路得记》里拿俄米的两个儿子死了,留下两个儿媳无依无靠,于是路得劝儿媳们回娘家或者改嫁,但是其中之一的路得却决定与婆婆共存亡:http://www.wordproject.org/gb/08/1.htm

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
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
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24孝里记载的是其人和父母的关系,圣经里记载的是婆媳关系,相比之下,前者显得平淡无奇不是?很奇怪这样的【事迹】也能进“24强”,是不是因为子路是孔子孔圣人的得意门生?

05 芦衣顺母  闵损

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这段与其说是孝,不如说是理性和爱心使然。

圣经《路加福音》里有类似的故事:浪子回头http://www.wordproject.org/gb/42/15.htm

11 一个人有两个儿子。
12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
13 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
14 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
15 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
16 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17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
18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20 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
21 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22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
23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
24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

都是描写父子关系,哪一个感人?

06 鹿乳奉亲   郯子

  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这一个觉得有点勉强了,现代人捐献骨髓器官的事情就不说了,圣经列王记下23章有更动人的记载
http://www.wordproject.org/gb/10/23.htm

14 那时大卫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营在伯利恒。
15 大卫渴想,说,甚愿有人将伯利恒城门旁,井里的水打来给我喝。
16 这三个勇士就闯过非利士人的营盘,从伯利恒城门旁的井里打水,拿来奉给大卫。他却不肯喝,将水奠在耶和华面前,
17 说,耶和华阿,这三个人冒死去打水。这水好像他们的血一般,我断不敢喝。如此,大卫不肯喝。这是三个勇士所作的事。

   这三个战士所做的虽然和孝不沾边,但是忠心义胆无人能及。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

  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旧约撒母耳记下6章里,大卫王因为迎来了上帝的约柜(当时存放上帝教训的经典的柜子)而兴高采烈,以致手舞足蹈:http://www.wordproject.org/gb/10/6.htm

5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样乐器和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
15 这样,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欢呼吹角,将耶和华的约柜抬上来。
16 耶和华的约柜进了大卫城的时候,扫罗的女儿米甲从窗户里观看,见大卫王在耶和华面前踊跃跳舞,心里就轻视他.....说,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仆的婢女眼前露体,如同一个轻贱人无耻露体一样,有好大的荣耀阿。
21 大卫对米甲说,这是在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已拣选我,废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华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华面前跳舞。
22 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你所说的那些婢女,她们倒要尊敬我。
23 扫罗的女儿米甲,直到死日,没有生养儿女。

    一个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为了比自己更老的父辈强颜作乐,一个是九五之尊的君王为了自己民族的福祉的发自内心的欢呼雀跃。前者虽然也很感人,但是也让人觉得心酸,感受到某种无奈和传统观念在当时的威力。

08 卖身葬父   董永

  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孝心感动上天,派出仙女下凡以身相许云云

   董永的故事多有流传,各种体裁版本的,想必都是出自这个原本,这个故事本身谈不上太感人,民间所津津乐道的可能是他的善报吧。有功利之心的嫌疑,略过。

09 刻木事亲   丁兰

  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这个丁先生看来已经吧对于父母的思念变成一种心灵寄托了,或者说是一种信仰了,这样的信仰可谓是坚定和纯正,但是,但是,很可惜,他居然能够为了一对木偶而离弃了自己的妻子

路加福音14章:http://www.wordproject.org/gb/42/14.htm
   
26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章八节)。

10 行佣供母   江革

  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看来,上古时代,盗亦有道,进化论者怎么解释南京徐老太事件。

圣经路加福音里有这样的记载:http://www.wordproject.org/gb/42/10.htm

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30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
31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
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33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
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36 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37 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路加福音里记载的这个好撒玛利亚人,比起那些古代的盗贼和孝子,丝毫不逊色。

11 怀橘遗亲   陆绩

  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

这个,这个.....太平淡无奇了吧?而且......不说也罢,略过。

12 埋儿奉母   郭巨

  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旧约圣经里《创世纪》22章也有类似的记载:http://www.wordproject.org/gb/01/22.htm

1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2 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3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在上面的两个故事里,最后都因为上天的干预而没有死人。唯一不同的是所谓的孝子是为了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亚伯拉罕是为了上帝献出自己的独生子。

   看了孝子的行为和私下的考虑简直变态, 我都想报警了,岂不知孙子是老人的心头肉,真的杀了孙子,老人必死,不是饿死,而是哀伤而死,况且,孔子孔圣人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用最大的【不孝】来换取较小的【孝】,既愚蠢又残忍。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近期,有熟人屡屡给我伊妹儿及短信(甚至还快递来圣经音乐碟),开口便是神啊、主啊,酱某不堪其扰。怯问:木匠师傅也是那一伙的?
俺尊重有信仰者,尤其敬重能履践信仰者。然于那体大之兹事,“山人自有主张”。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13 扇枕温衾   黄香

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 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 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 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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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倒是很难得,不过那个当父亲的貌似有些做大,这种事情应该是父辈为子女做的啊。圣经里,大卫王虽然贵为君王,但是老年时,也无法让自己的儿女来为他温暖被窝的。只能说,这个当爸爸的太混蛋,让一个儿童在数九寒冬来为自己受冻,凭什么,就凭着他是父亲?

旧约列王记上1章:http://huoquan.org/bible/book/11-1.htm#3
1. 大卫王年纪老迈、虽用被遮盖、仍不觉暖。  
2. 所以臣仆对他说、不如为我主我王寻找一个处女、使他伺候王、奉养王、睡在王的怀中、好叫我主我王得暖。  
3. 于是在以色列全境寻找美貌的童女、寻得书念的一个童女亚比煞、就带到王那里。  
4. 这童女极其美貌、他奉养王、伺候王、王却没有与他亲近。 .......

14 拾葚异器   蔡顺

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 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 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 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 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看来上古时代,盗亦有道还是普遍的,李逵第一次遇见李鬼时还因为对方声称要赡养80岁老母而放过他呢。在福音之光照到华夏大地之前,人们还是有心灵的渴望的,只是用【孝道】-----一个以祖先崇拜发展起来的前辈崇拜----作为信仰的对象,连强盗也因此收手。

约翰福音1章:http://www.wordproject.org/gb/43/1.htm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惭愧呀,后代的人,当初传教士来了,带来了上天给人类心灵的真光,人们却把他们杀死。

15 涌泉跃鲤   姜诗

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 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 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 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用吃喝来表达对于母亲的----什么呢,权且叫【爱 】吧,我相信古代的人确实不懂爱的真意。为了母亲的特殊口味可以兴师动众,不辞劳苦,甚至可以休妻,要知道,古代一个女子被休是人生的奇耻大辱 和重大灾难啊,为了口腹之欲啊,【孝 】到这样的地步,要是那个母亲想吃龙肝凤脑麒麟尾呢?那个母亲也应该反思自己的贪嘴给儿女带来的是什么后果。

  圣经里 也有因为贪爱一时的口腹之欲而铸成大错的,雅各为了一碗红豆汤竟然出卖了自己的长子名分:《创世纪》25章:http://abibletool.com/book/1-25.htm#28

29. 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  
30. 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以东就是红的意思〕  
31. 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  
32. 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33. 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  
34. 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16 闻雷泣墓    王裒

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 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 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 “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这可以算是古代版的人鬼情未了吧,要是当时人们知道灵魂的存在,我相信,他会用代祷来为母亲的灵魂祈求天国里的永恒的福乐,而不会认为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墓穴里的骸骨会惧怕雷声的。

《约翰福音》11章:http://www.wordproject.org/gb/43/11.htm

   25 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

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 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 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 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 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 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这段描写的应该是婆媳关系吧,难得。众所周知,婆媳之间一向不和,到处一样。如此真心的付出,总算感动了婆婆,更应该是感动了上天,这个婆婆的祝福能够感动上天,想必非常虔诚,因为这是上天所定下的因果律。

25.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的清洁、赏赐我。  
26. 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27. 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撒母耳记下22章:http://abibletool.com/book/10-22.htm#27

18 卧冰求鲤    王祥

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 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 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继母在传说里一向是邪恶形象的化身,这个传说想劝化人心,用心良苦。不过所讲述的故事有误导的嫌疑,非理性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作为说教的教材。圣经里有这样的文字,教训人用爱心感化自己的对头,即使无法感动对头,上帝也会动工。但是没有叫人去干荒唐事

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罗马书12章:http://abibletool.com/book/45-12.htm#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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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19 恣蚊饱血    吴猛

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 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 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这个不敢恭维,穷得买不起蚊帐,至少你可以帮着驱赶蚊子,或者点燃某种药草熏走蚊子。总比无所事事把自己当作蚊子磁铁更好。无知和愚昧换不来他人的幸福。不厚道的说:作秀的嫌疑很明显,因为在那个时代,可能尽孝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沽名钓誉。

圣经里,耶稣严厉谴责这种人:

43. 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你们的安。

http://abibletool.com/book/42-11.htm#43

20 扼虎救父    杨香

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 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 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这个搞笑吧?虎口救人是勇气啊,不孝子也可能虎口救人啊。圣经里记载的力士参孙,好色酗酒赌博,但是为了自己心仪的女子也徒手杀死了狮子。

1.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  
2.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3.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他。  
4.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5.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  
6.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士师记》14章:http://abibletool.com/book/7-14.htm#5

21 哭竹生笋      孟宗

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 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 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又是一个心诚则灵,感动上天的传说,【孝】在这个故事里已经无足轻重了,强调的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且不去考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圣经里关于神迹的记载多了去了,这里随便列举一个同样是疾病得到痊愈的神迹。

43. 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医生手里花尽了他一切养生的、并没有一人能医好他.  
44. 他来到耶稣背后、摸他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  
45. 耶稣说、摸我的是谁.众人都不承认、彼得和同行的人都说、夫子、众人拥拥挤挤紧靠着你。〔有古卷在此有你还问摸我的是谁么〕  
46. 耶稣说、总有人摸我.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  
47. 那女人知道不能隐藏、就战战兢兢的来俯伏在耶稣脚前、把摸他的缘故、和怎样立刻得好了、当着众人都说出来。  
48. 耶稣对他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去吧。

《路加福音》8章:http://abibletool.com/book/42-8.htm#43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

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 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 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 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 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这个可能是在24孝故事系列里最有真实性的记载,心灵感应的故事至今有所流传和记载。而且也没有为了强调所谓的“好报”而杜撰出他的父亲因此病愈的事实。不过让人读来感觉......那个那个.....不说也罢。但应该说也是最难做到的,私下里有点不厚道地想:是不是那个医生要和这个孝子过不去,借机涮他一把呢?

   圣经里有一个和这个传说里的做法比较接近的,不过还没有涉及那个什么便便就是了....

1. 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  
2. 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  
3. 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  
4. 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  
5. 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  
6. 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7. 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  

《约翰福音》9章:http://abibletool.com/book/43-9.htm#6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

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 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 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 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 十多岁了。

   这段记载的是我唯一赞赏的做法,也值得后人效法。钱财功名都是身外之物,只有亲情是无可替代的。子欲孝而亲不在是令人伤心欲绝的事情。

   旧约圣经里教导人要荣耀自己的父母,新约里更是教导信徒要荣耀天上的父:......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中文圣经把【Honor】翻译为孝敬,想必也是受到中国历代对于孝道的强调而为。如果父母因为儿女的行为或者事业而倍感荣耀,岂不是比起儿女为自己想吃什么而自虐好得多吗?其实光宗耀祖也是中国文化里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只是在这个类似于英雄榜的记载里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地位。

12 当荣耀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Hono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so that your days may be long in the land that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
出埃及记20章:http://www.wordproject.org/gb/02/20.htm

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出处:马太福音5章http://www.wordproject.org/gb/40/5.htm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

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 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 应尽的职责。

   连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入选古代的“感动中国24强”,更让人认为,在那个年代,这种在今天看来稀松平常的事情,当时是多么稀罕。不过也可能因为他的名气吧。毕竟做到高官名人,要请人代劳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他亲自动手。

  如果他想让母亲有更加卫生的生活环境,可以请人代劳,如果他想让母亲快乐应该还有别的途径吧,所以我还是认为不能排除沽名钓誉的可能性。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文章提交者:山顶洞公爵 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结语:我本人对于中国古代的辈分尊卑关系没有什么深刻的考察,但是仅就印象来说,似乎森严异常,古代的刑法里的忤逆罪就是专门针对那些犯上的小辈们而设的,不用分什么是非曲直,小辈必须无条件服从上辈。毫无道理可讲。

    还有古代文学作品里的《孔雀东南飞》里婆婆的脾气导致后辈家破人亡的悲剧,《木兰辞》里因为不想父亲老髦之年从军受苦而冒名顶替,西汉董仲舒的父为子纲学说.......等故事和传说都印证了古代中国的家族关系里的这条近乎神圣的律令。

   古希伯来民族不同,他们有一个人格化的神---耶和华神---来作为他们的信仰对象,而且,在旧约的记载里,扫罗王之前,他们没有君王来治理他们的行政事务,而是有神职人员---大祭司们---来管理,可以说是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了。

     上古时代中国人没有具有位格的人格化的神,就算道教,充其量也只是类似于斯宾若沙的泛神论一样只是信奉自然规律----上帝定下的律法---而已,而不是上帝本身。

   所以他们需要一个人格化的神灵。祖先崇拜进而把【孝道】提高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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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挺好玩,想想只有文教书院版比较适合一点,所以转过来。版主认为不合适,请删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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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对照很好。孝是以血缘为基础的,而基督教教义里面的这些例子,和血缘的关系很小。

说到孝,几个星期前那个校长当众给老妈洗脚,感觉恶心的人很多。想了一下,要是校长给素昧平生的病人洗脚,大家的反感会小很多,也许还会有几分尊敬。

为什么?
病人真的需要有人帮忙洗洗脚?
下面这些话并不直接回答楼上的问题,也不是在做24孝和基督教教义的比较,随手写写而已。贴在那个校长洗脚后面也许更合适,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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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或者住在养老院的某些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我想是需要有人帮着洗头洗脚的。当然,你可以说有护士和护理员,不用别人帮忙。只是要是这样推论下去,一切义务工作都是不必要的了。

假设我们不愿别人把道德强加在我们的头上。孝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父母生了我,我就要尽孝。如果这被当作一种社会公德而加以提倡,那么所有的人在一出生时就会命中注定地被这个道德束缚。当我们在公共场合提倡孝道,不管是给老妈洗脚,还是给老爸洗头,还是别的什么,正因为人人都有父母,我们在有意无意之中把一种道德观套在了众人的头上。引起反感是必然的。

相反,当义工,照顾素昧平生的老弱病残,在行为上它和对父母行孝时的表现可能一样,都是洗脚洗头洗背,但这是个人价值选择的结果,因而容易引起他人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