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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0-7-3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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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0-7-31 22:55 编辑 原句确是“思和琴瑟久,喜与凤鸾通”。但后来这个“通”字韵脚移作前用(“林泉在在通”,原是“林泉在在逢”,因“逢”字让首句“当年绿鬓逢”占了,是以只能作此调整),而且俺也想把她的芳名中一个“玲”字嵌进诗句,所以就改用了“玲珑”二字。但这样一来,前句就得改了--按此联格律应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玲珑”二字放在后句平平的位置上,如果前句还用“琴瑟”的话,那么“琴”字在仄声位置上,就出律了,所以只能换作较为牵强的“笛瑟”。按理说作诗最忌以文害意,但排律是诸诗体中格律最严的一种形式,俺不想出什么笑话,所以暂时用这个词,其实我下笔的时候心里何尝不是疙疙瘩瘩呢?哎。。。
诗韵新编 发表于 2010-7-30 23:39 可惜复可惜!琴瑟两分离。横笛为排律,由竹替双玉。平仄安排巧,读来费诘屈。说与真诗人,古风通今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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