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表演性爱行为艺术 被处劳教一年

[原创]表演性爱行为艺术 被处劳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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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网眼 于 2011-5-7 5:17:5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url=list.asp?boardid=1]猫眼看人[/url]

表演性爱行为艺术 被处劳教一年
--该表演为某行为艺术展参展作品,警方认定表演者成力从事犯罪活动但不够刑事处罚
南方都市报  2011-05-07

    3月20日,成力正在进行行为艺术表演,表演之后他和搭档就被警方带走了。     南都讯 记者 张书舟 实习生 任珏 刘文苑 以性爱动作展示作为作品参加行为艺术展的北京艺术工作者成力,近日被处劳动教养一年,案由为“寻衅滋事”。
    2011年5月5日,网友“窦卜”在新浪发微博说:“从成力家属处获悉,宋庄艺术家成力已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罪名,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成力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正在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现场性爱动作表演引发争议
    3月20日,成力在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当代艺术馆参加了一场名为“敏感地带”的行为艺术展,并在现场发表了其行为艺术作品《艺术卖比》,作品内容为他和一女性进行现场性爱动作,表演后两人都被警察带走。现场的表演照片随后流传到网上,一度引来网友热议。有网友在博客中称,该作品“意在讽刺中国当代艺术过度商业化的文化现实———‘艺术如同卖比’,其作品伤感地传达了一个自85美术新潮一路走来的老艺术家如今破碎的艺术理想。”也有网友表示“天雷滚滚”、“不能理解”。据介绍,成力1954年生于甘肃兰州,1998年定居北京通州宋庄,从事艺术创作。
    成力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向南都记者证实,成力的确被处劳动教养一年,5月5日,成力家属已经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达的“京劳审字『2011』第83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该委员会查明“2011年3月20日下午,成立伙同任××(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当代艺术馆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场所,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并认为“成力寻衅滋事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现决定对成力劳动教养一年。决定劳动教养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决定书落款时间为4月24日。
    律师称对艺术的认定各有不同
    王振宇律师告诉南都记者,5月6日下午他已会见过成力,正在为申请行政复议做准备,“要找一些艺术家对成力的行为艺术做认定,因为大众和警方对艺术的认定可能不一样。”王振宇在博客中透露,他在给警方的《律师协商函》称:“成力行为属于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面对特定人进行表演的艺术行为,其场所不能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本着对艺术宽容的态度,不适合对成力实施劳动教养。”王振宇对南都记者表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失败,将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成力有冠心病,也在考虑申请所外执行。
如果是真人表演, 我也不认为是展示艺术,它既不具备伊甸园原始自然混沌之美,也不具有现代艺术科学和理性的思想和文化,非理性的抽象主义表达更没有。
活该!汤师爷也会大叫恶心啦恶心。
同意水笺,但反对劳教这种恶法。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创作笔记:

2011年3月16日

提交行为艺术方案《艺术卖比》给追魂。

2011年3月18日

下午告诉我后天展览开幕。时间太急了。原计划做不成了。《艺术卖比》作品在半夜才想出办法来。做,还是不做?如何面对家庭和信仰?

我现在对个人创作没有什么兴趣;艺术热浪大家投入。

提交的这个行为艺术方案是集体活动,“卖不能卖的东西”提前印刷招贴,广为宣传;卖心态、卖观念、卖实物、卖书、卖画等等。我自己做公开性交。我认为“婚姻不是性交的准行证”那么,什么是性交的准行证?在现场和大家讨论;并且呼吁大家的参与。

时间太紧,所以,才有“在半夜想出办法”只有自己做了。

不把作品做到极致,没有生的空间。

眼看前方,想尽一切办法向前。

艰难中持续地做;要做的更好。

单一做。

没有彷徨、犹豫、回顾,哪怕一点点胆怯。

胆怯就会摔的粉身碎骨。

实验艺术就是“未知”才要大胆前进。

宗教信仰从今以后是个人的私事,向神直接告白、认罪。

永远无悔。赤裸向神。

2011年3月20日 星期天

没有去周日敬拜,准备创作材料。

拉沙发床、棉被、毛巾被、两件睡衣,各种材料到11点才完。

给合作者打电话,10点半还没有上地铁!13点50分到宋庄;吃面,2点多到现场。3点开始准备。

在楼顶做;等海华、沉波拍照下来后,到地下室做爱动作,完毕。

合作者心里压力非常大,她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家庭组成。我非常感谢她,联系了所有的朋友都没有任何人愿意来做公开的性交。

个人的作品有限,我们了解自身的性交问题是 大家的事情。

晚上,在一起吃饭。当着很多人的面,王世君质问我:

有信仰受洗之人,不能公开做爱;

对不起妻子和女儿。

我说:讲的对,创作前夜,我彻夜难眠:

这种罪推致极端而后死。

罪死,人活。

我生活中常常碰到想去创作政治和性的主题;生活中常常独身一人,常常有情人去追女人。我渴望家庭团聚、富足、健康、有力。这种创作、信仰、生活的矛盾很多,

2011年3月21日

下午二点展览被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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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原来还是个信上帝教的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既然只为艺术,有什么“对不起妻子和女儿。”的?
这位仁兄倒不妨送去做一下精神健康状况鉴定,劳教一年,有点小题大作了。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本帖最后由 ee 于 2011-5-9 09:12 编辑

思维笔记:

这类题目,一般我不会看。
估计基本是新闻炒作。
或者是所谓某些搞艺术的,持激进理念的狂放行为。或者,哗众取宠的所谓商业性行为。
狂放,我也会,但是想不出自己要以要以这样题目,方式作的理由。首先,要说服自己这样做有意义,值得。
既然是人家做,不是我做,也就不值得太注意。
警察禁止他们,拉他们,秉公办事,有法律依据就行。
公众,他人,各人当然有各人看法,意见,这可以理解。
记得罗曼罗兰写过,他看到巴黎市郊路旁,有一对男女,光天化日在性交,那时,还不时兴用造爱这词儿。他好像是这样形容,两个青灰色躯体在扭动缠绵,丑陋恶心,不美。法国作家,画家,那时就很新潮,大大方方,赤赤裸裸,细致入微,去描写性交。但是,罗曼罗兰这里,说恶心。他不认为美。这对男女,可能不一定如罗曼罗兰那样“丑陋”,那是罗曼罗兰自己的主观看法影响了客观视觉,不,是影响了他自己主观感受。这对男女可能觉得自己做得很美,因为,他们在享受动物性的快感。其实,性交带来的快感的确很动物性,生物性。不是有爱情吗?是。爱情是催化剂,升华剂。有些人,可以把爱情大大升华,享受这升华的爱情带来的快感和满足,而把生物性的性交作为交响乐的完美乐章为结束;也有甚至把性交行为视为extra的,如果这谈情说爱就可以足够满足。起码,有些人是这样。非人动物也有谈情说爱的性交前凑,但是,一般总以性交为终极目的。人却可以纯谈情。也许人与非人动物就因而不那么一样。
不要误会,在贬低性交。性交是很欢愉很享受的事。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这里说的是行为艺术。
这个行为艺术应该和这些无关。上面的思考是extra。
这个行为艺术甚至和性交无关。
这个行为艺术甚至和艺术有什么关系我也不太清楚。
这个行为更类似政治行为。搞意识形态。宣示他们的理念。挑战传统观念。挑战习惯意识。挑战一般人,大多数人的心理与视觉。他们也许没有刻意做性意识方面的挑逗。他们只是选取这个容易刺激人们的传统观念、固有意识、感觉感知的事题与感像。他们更是社会活动家而不是艺术家。当然艺术家也有把重点放在宣示他们的意识形态,而非艺术表达技巧和形式方面。理念方面的创新,也许应该以技法与形式的表达为终结,如达利,毕加索。这样说当然也可以商榷的。
但是,我个人,倾向,纯技巧的表达。
我为自己的艺术观定位。
可以暂时不思考了。
是的,在公众场合,大庭广众,表现性交,我真要做,也可以,谁都可以,古今中外有过。这意念本身就不算创新。好,真的不去思考了。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幸亏“流氓罪”已经从法律条款中取消,否则判10年以上都有可能。
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智慧 于 2011-5-11 19:41 编辑

关键那个在屋顶上的动作,被看出是高干的意思,官方才下了手。
这个惹得劳教之灾



ZT http://bbs.mosh.cn/82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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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出位,结果搏了个劳教,恶梦啊~~~
很厌恶这种借艺术之名发神经的怪物,更反对恶法,我还以为中国已经废除劳教了,却没有!!!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介个艺术家,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服了!
介个艺术家,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服了!
水笺 发表于 2011-5-11 20:35
介个艺术家连发型也是拿来主义的朋克头,所以只会出傻招,尼玛,创意有木有!!!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介个艺术家,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服了
介个艺术家,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服了
介个艺术家,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服了
有些东西可跟别人做,有些东西只能自己做;有些东西可在室外做,有些东西只能在屋里做;有些东西可以开灯做,有些东西只能关灯做......。连这种基本分辨都没有,还还搞什么搞嘛?

有刀说的对,不该送劳教所,应该送精神病院。
“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
嘻嘻,我远不止这岁数,不过,还不至于这样炫耀,虽然,肯定比他行
记得以前有个大明星,叫马龙白兰度,就是当《教父》第一集的教父那个,就喜欢在不寻常的地方公开交合,如自己好莱坞豪宅的房顶。但是,他不是为了做给人看的,是自己喜欢这样干。他晚年任主角的一部电影,《巴黎最后的探戈》,也是很出位。
但是他扮演得教父,演艺的精湛,真是没话说的,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EE的两段评论都很牛,哈哈哈
即使下地狱,也要微笑的表情,只为你放心。
真有才!

您的帖子长度不符合要求。
我是光,是爱,是生命的喜悦。
仁者已经忘了这个帖子
谢谢您的观看
真有趣,太喜欢这种人了,不知道未来某一天,这种当众行为也如当众拉手拥抱一样,会被视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