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张倩仪:再见童年:消逝的人文世界

  长期逃学的沈从文、屁股挨板子的郭沫若、晚饭后听四叔钱穆吹箫的钱伟长……《再见童年———消逝的人文世界的最后回眸》作者张倩仪另辟蹊径,利用1828-1938年出生、150余位名人的自传,研究他们的童年,活现了中国传统社会流传有绪、行之久远的童年生活形态,及其经西风美雨的洗礼而一去不可复返的历程。

  母教

  中国人重视家教,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家庭是教育的第一关。虽然说,以往生养得多,大人又事忙,对于孩子,不如现在又要供书教学,又要练琴学画,但这并不意味中国的父母在教养上可以很轻松。

  在孩子四五岁,未正式读书前,父母若有能力,会承担一些教读之责。教读书、教作文等工作,一般由父兄承担。如果父亲是塾师,这工作更是责无旁贷,到别人家处馆,也把孩子带在身边。“十八世纪以后,科举不第被迫以授馆为生的父亲数增,课徒之时兼而教子的情形也更为普遍。”至于母亲,有两项工作最易协助,一是教识字,一是教诗。

  由于中国字比较繁复,所以认字是孩子未入学塾之前最宜学习的一项。传统中国流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知书识字的母亲相对较少,即使出于书香门第,也不一定满肚诗书,但倘若不是文盲,那么认识几百字,以应付小儿的识字教育,还是绰绰有余的。据所见,教孩子认字的工作不少由母亲负担。浦薛凤、陈立夫、黄炎培、赵元任都是由母亲教识字;沈从文由母亲教了六百字,一边认字,一边还有外祖母喂吃糖;胡适的母亲出身农家,本来不识字,由胡适之父教会一千字,到胡适学认字时,就充任助教,父没空时代其教胡适,也教会了七百字。至于教读书和作文,则较少由母亲负责,纵有也只是代理性质。

  母亲教读的现象,乃由于父亲往往有自己的活动,有时营商,有时外出,或宦游,或坐馆,总之,不一定时常在家,因此教子之责就由母亲来承担了。例如冯友兰的父亲做官事忙,所以虽然很重视儿子的教育,但是根本没有时间来理会,送到小学上学又不放心,就设想出由母亲课读的方法。冯友兰的母亲读过几年书,识一些字,但有时会音不会义,就等父亲在家时问。到父亲有空时则出题作文。这种教育当然是不完整的,不过当时读书重视背诵,所以还能对付过去。茅盾读书未有如此支绌,父亲既非为官,也不营商,更无种田,但是忙于自己的学问计划。家中虽有家塾,却不愿送儿子入读,嫌其教法陈旧,想以自己安排的新学教育儿子,而恰好茅盾的母亲不当家,有空闲时间,而且未婚时曾读书,有才女之名,所以就由母亲课读。

  另一项经常由母亲教的功课是念诗,郭沫若、柳亚子、俞大维、钱歌川均由母亲教过念诗。中国为诗教之国,母亲在其中也有一些功劳。许多妇女没有读过很多书,但读诗都琅琅上口;若读过书的,除了《烈女传》等妇女思想守则之类的书之外,诗是必读课程;至于有才女之名的,诗更是烂熟,甚至能自己作。妇女对孩子的诗教有很大作用。

  俞大维说:“我对文学的认知,主要是来自我母亲的启蒙。……很多诗词在我们幼年时便由母亲口授而能背诵,这些文史知识的传习,经由母亲教授,有如母乳一般的滋补,其影响也最为深厚弥远。”钱歌川“从三四岁开始,母亲就教我念一些唐诗五言绝句,自然也能背诵好些首”。

  在幼儿教育上,除了母亲,还不可忽略祖母或外祖母的页献。沈从文的外祖母喂吃糖哄学字;王安上学之后,祖母仍在课余教他文学和伦理;曾国藩的曾孙女曾宝荪由祖母带在身边,与每一房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一起由祖母教看报,聘人教国文和外文。祖母当然也可以教诗。

  至于母亲不会读书写字的,虽然不能教子认字,但中国父亲多是寡言有威,中国孩子多与母亲亲近,母亲之慈爱和以身作则的德教,是许多人笔下常常提及的。

  诗教

  儒家重视诗教,所谓温柔敦厚,诗之教也,孔子很多次提到学诗的作用,并且耳提面命要他的儿子学诗。近代诗人闻一多说:“诗似乎也没有在第二个国度里,像它在这里发挥过那样大的社会功能。……所以诗支持了那整个封建时代的文化。”

  诗教何以这样重要,今日的教育界着眼于它的韵语易上口形式。闻一多认为:“《诗》在六经(乃至一切重要典籍)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不仅在于它具有‘温柔敦厚’的诗教内容,更在于它为古代教育提供了最有效、快捷的传播形式。……直到唐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推广,才打破了口语(韵语)教育独尊的局面。然而,即使到唐末后,在不识字的群众中实行教化,仍然主要借助诗教的传统(口头韵语的教育方式)。……在中国古代教育史的起始阶段,诗的韵语形式也比诗的内在含义有更重要的作用。”看看同是韵语的戏曲在中国农村的影响和教育作用,诗教的作用也可思过半。中国的诗向来偏于抒情和短小,比戏曲更易于儿童记忆。中国传统的学塾教育没有音乐课,然而很多儿童接受诗教———一种兼文艺、音律功能的教育。

  汉语的语言特点特别适宜作诗,中国文学体裁中,诗一直是极重要的一类。自从唐代诗歌达到鼎盛之后,诗歌更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开创了一个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贩夫走卒都爱诵诗甚至作诗的局面”,“学习欣赏或创作诗歌自然就成为历代启蒙教育中极受重视的方面”。以至于“一般乡村蒙馆中将作近体诗的基本功———对对,作为一项必修的课目”。而蒙学书中,诗集和教对对的书自成一大宗,《声律启蒙》是教对对的,学过做诗的人都读过;《神童诗》、《千家诗》也是蒙学书名著。《千家诗》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并称三百千千,流传很广。

  诗既然是贩夫走卒都读或者作的文体,作为读书人自然不能不懂,文人相聚或是应科举,作诗都是必须的能力。即使是木匠而变画家的齐白石,也得开始学诗,才能真正在文人圈子中生存。在学塾中,学作诗往往后于学作文,是较大的学生的功课。对于小学生来说,诗课是神秘而可羡慕的。张恨水没有遇上一个好的塾师,对学习兴趣不大,十一岁时却“莫名其妙的爱上了《千家诗》,要求先生教给我读诗……(先生)并无一个字的讲解。但奇怪,我竟念得很有味,莫名其妙的有味”。除了读诗,小学生会学对对子,也叫做对课。什么年纪开始对课,没有规定。社会活动家李匀庐七岁时,放学之前就练习对对,先对一个字,然后加到七个字,并且要学平仄声。马叙伦在十一岁开始学做三个字的对。不少小孩子要求提前学对对,而且往往因为对子对得好而第一次得到老师或家长称赞。唯有郭沫若则将对课视为诗的刑罚,称它为家塾里所受的非刑。郭沫若约在六七岁开始学对对,由两个字渐渐做到七个字。他以为连说话都不能条畅的孩子,是难以了解虚实平仄的,更不能了解音律对仗,但做不出对来,先生还是要做。不过,郭沫若虽然不喜欢对课,却喜欢读诗,“读《唐诗三百首》和《千家诗》虽是一样的不能全懂,但比较起什么《易经》、《书经》、《周礼》、《仪礼》等,那要算有天渊的悬隔了”。

  中国的诗教并不是在学塾才开始。在正式的学塾教育之前,儿童往往就跟从家人学念诗:

  我(齐如山)三岁尚未学认字时,便跟着老太太们学数嘴儿,数嘴儿即是学民歌民谣,我会的很多,约有好几十套。……我从三岁上,就从着先父在枕头上认字号,并带着学念诗,是光用嘴念,不认字。……多念五言绝句,尽因绝句短而易记也。

  家庭是一个比学塾更易诱发对诗的感情之地,诗人臧克家说:

  我的家庭……诗的气氛很浓。……(父亲)喜欢诗,他的气质、感情、天才和诗最接近。我常常怀着悲伤的心情侧耳倾听,听他用抖颤的几乎细得无声的感伤的调子,吟诵着他同我的一位族叔唱和的诗句。……(祖父)板着铁脸,终天不说一句话。……但他也特别好诗。……有时,他突然放开心头的铁闸,用湍流的热情,洪亮的嗓音朗诵起《长恨歌》来,接着又是《琵琶行》。他的声音使我莫名其妙地感动,不是他的声音,是他的诗的热情燃烧了我幼小的心灵。这时,他简真变成另一个人。他曾热心地教我读诗。

  诗人易君左约在十岁由他的名诗人父亲教作诗。潘大逵的长兄是革命人物,在外读书,只要回家逗留较久时,就为弟弟讲《诗经》和唐诗。

  中国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少,在教下一代读书上,担当的角色本不及男性重,但母亲或女性长辈经常教幼儿读诗,女性在中国这个诗的国度中,曾做出超过她们受教育机会的贡献。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书大可不必读,唯独是诗的教育则不限于科举有望的男孩子。而中国诗短小易记,也为女性和幼儿提供了欣赏文学的空间。据郑逸梅回忆,正因为有这些诗教基础,所以,近代初办妇女杂志时,妇女投稿写文都很幼稚,唯有写诗较好。但一本杂志不能都是诗,结果很多篇幅是找男人代写的。

  上古时代的教育都重在口耳之相传,为便于记忆、传播,韵语文学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便于文化的积累。旧诗纵使被新文学家认为是死文学,它的教化作用、在中国儿童教育中的特殊角色却不可忽视。

  自然中的游戏

  小孩自然是喜欢玩的,游戏本身除了玩乐之外,还可以有教育作用。“游戏是儿童们认识世界的方法,也是他们认识世界的工具”(高尔基)。在游戏中,儿童长知识、练体魄。虽然《三字经》所谓的“勤有功,戏无益”思想很流行,但游戏并没有被禁绝。相对于今日的小孩来说,由于居住环境的自然气息比较浓,而兄弟姐妹或同龄玩伴较多,所以传统的童年一般颇不寂寞,玩耍的兴致也很高。

  要论玩具,当然不及今日的繁多和精美。婴戏图是传统绘画题材,画的游戏题材有“下棋”、“击球”、“藏迷”、“歌舞”、“戏水”、“吃梅”、“捉蝶”、“逮鸟”、“捕鱼”、“踢毽”、“采桑”、“斗蟋蟀”、“耍刀枪”、“玩傀儡”、“看击乐”等等。可见玩具都是比较简单的,有棋、毽、刀枪等,大部分的游戏不待玩具而行。

  在传统社会,大自然自有恩赐,充满了玩耍花样。姚拓在《美丽的童年》中写道:“我的童年,虽然没有一件自动的玩具,虽然没有一块可口的糖果,可是,我们游玩的天地,却也是城市中孩子们所不能想象的事情。我们家的房屋及庭院并不广阔,但出了大门就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是我们永远玩之不尽的乐园。”

  这里所说的城乡之别,是就现代的大城市而言的,在传统农业社会的城市,还没有发展成庞然大物,大自然近在咫尺,自然之乐,连城市的儿童也受其惠。北京旧日儿童的游戏,城内和郊外的都有。城内的是比赛性的,也可以说有赌博性的,郊外的则是探讨自然的,也可以说是俗野的,包括黏知了、捉蜻蜓、灌屎蜣螂、掏苇柞子、摸鱼、捉泥鳅、拉家雀、掏蛐蛐等。这些都是农村中典型的游戏。爬树爬山,到水塘稻田中玩,是农村小孩共有的经验。在这样的环境中,玩具是不必要的,对大多数孩子来说,物质缺乏,昂贵的玩具也买不到。环境逼着他们创造,把随手可以利用的都用来玩,又何况可以玩的材料俯拾即是:野果、石块等不虞匮乏,经过个人的智巧,这些平凡普通的东西都可以创造价值。上山打柴本是工作,几个孩子砍下柴枝,却可以玩打柴叉游戏。“三个人把柴放在中间,一头着地,一头靠在一起,就算是‘叉’。用柴爬远远掷过去,掷倒了叉就算赢。因为三捆柴并在一起,柴爬又不是很重,掷倒那柴叉并不是很容易,所以一捆柴的输赢总要玩上好大半天。”这是穷孩子不用花钱的娱乐,所以齐白石高兴玩。这种游戏有一点点赌博的性质,因为掷赢了可以得人家的两捆柴。柴之外,挖壕沟打野战,互掷土块,以至于到田垄间偷东西吃,都入于小孩子的娱乐花样之列。或许有点不足的是,这些富有创造性的游戏,还是比较原始的、劳动的创作,未形成复杂的创造,或许曾经促进科技,但最后没有扭转中国重文轻技的倾向。这种创造性发展出的,主要是利用厚生的精神。

  传统游戏本来就多集体的性质,自然中的游戏也是这样:“吾村儿童甚多,常同游戏,余幼时常偕三哥五弟于晴天早饭后往大晒场与他家小孩集会,三五成群,捉迷藏,调草龙,放风筝,掘荠菜,溪沟捕小鱼、泥鳅……游玩节目四季不同,兴高采烈,乐趣无穷,使我身体强健,并养成我爱好旷野山林之生活。”沈宗翰先生回忆道。

  一大堆小孩玩耍,打架自然不免,尤其是逃学外出的,能打架是必须的本领。沈从文在《从文自传》中写道:

  照地方风气说来,一个小孩子野一点的,照例也必须强悍一点,才能各处跑去。……尤其是到一个离家较远的地方看木傀儡戏,不准备厮杀一场简直不成。你能干点,单身往各处去,有人挑战时,还只是一人近你身边来恶斗,若包围到你身边的顽童人数极多,你还可挑选同你精力不大相差的一人。你不妨指定其中一个说:“要打吗?你来。我同你来。”照规矩,到时也只那一个人拢来。被他打倒,你活该,只好伏在地上尽他压着痛打一顿。你打倒了他,他活该。把他揍够后,你可以自由走去,谁也不会追你,只不过说句“下次再来”罢了。可是你根本上若就十分怯弱,即或结伴同行,到什么地方去时,也会有人特意挑出你来殴斗,应战你吃亏,不答应你得被仇人与同伴两方奚落,顶不经济。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小孩打架也有它不成文的规矩,要能打,也要能挨,打架必须拼命打,不能低头。尽力而打架,往往可以以小胜大,纵使输了,也可赢得对方的尊敬,而且据在农村长大的人说,打架是不打对手的要害处的,某种意义上打架是一种比强。

  在自然的游戏中,四季有不同游戏,小孩子可以认识时序;不同环境各有游戏,山中之戏、水中之戏,小孩子可以认识处身的地方;有不同的生物游戏,植物之戏如斗草、挖野菜,动物之戏如捉鱼、取雀巢、捕鸟,除了玩,也可以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甚至可以做食物。小孩透过游戏,对外界、对物候的认识都有增加。不过,除了蒋梦麟外,没有几个人认为这些游戏对他们的自然科学兴趣有促进之用。可能中国小孩的教育中,向科学开启的路太少,而好奇提问得到的答复,往往是小孩子不要多问。认识大自然所促进的大约是对自然的敏感,是一种诗的感情,当时的教育内容(重视诗文)和社会取向,都倾向于这种文人感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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