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产权不要说资本主义制度之前,就是在远古人类出现之前可以说就存在了,任何动物捕到猎物都是想方设法保护隐藏起来,不要被别的的动物抢走。资本主义或者说私有产权制度无非就是延续这种天然本能的东西。

法律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10-26 21:25
产权这玩意我觉得在动物界是谁的牙齿锋利就是谁的,在原始社会谁的拳头硬就是谁的,在封建社会谁的老大狠就是谁的,在资本主义是你的就是你的,不管你是呆子傻子二流子。在sh主义嘛。。。。。。谁舔得好舔得妙舔的社会呱呱叫就是谁的~~~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10-27 11:33 编辑

私有产权已经持续了很久了,几千年前偷盗抢劫也是为人不齿的犯罪行为,不需要现代意义上法律来规范。资本主义只是继续维持这种产权制度,并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来保护这种制度。但是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所以就出现了社会主义思潮。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评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但是结果是社会主义会带来新的更大的不公平。因为同样是偷盗抢劫,在“社会主义”旗帜下就成了由政府来主持的福利,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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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orge.h 于 2013-10-31 14:23 编辑
私有产权不要说资本主义制度之前,就是在远古人类出现之前可以说就存在了,任何动物捕到猎物都是想方设法保护隐藏起来,不要被别的的动物抢走。资本主义或者说私有产权制度无非就是延续这种天然本能的东西。

法律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10-26 21:25
呵呵,你回到主题了,是不是有种终于自圆其说的感觉了?
我写了这么多,却感觉只开了个头,我引出了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财产权问题,财产权的界定到底应该遵守什么样的规则?第二,法律,当我们把法律这个字眼置于一个至关重要的地位之后,到底如何来解释法律?至于宪政这个问题,老牌宪政国家英国提出这个问题是在洛克之后,18,19世纪大量的法学家,政治哲学家开始系统阐述英国的宪法结构,而他们通常追溯到早五百年的大宪章,实际上,在制定大宪章的时候,人们很少着眼于宪政这样的大框架,其主要的目的只是贵族们同国王签订一个协议,在这个协议中贵族们一方面承认国王是他们的上级统治者,另一方面也要求国王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来行使这种权力,人们还没有足够的资源,也没有这种高屋建瓴的气势来谈论宪政这么大的问题,他们通常所做的只是一点一点地来阻止专断的意志轻而易举的变成法律,不是把法律仅仅解释成统治者的意志,而是解释成比最高的统治者国王还要高的意志,当然,英美法律也成功阻止了法国革命所带来的把法律仅仅解释成所谓的“the will of the people”的思潮。当我们面对发生在周围大量琐碎的问题时,就一步奔向宪政这么大的问题,把宪政这个字眼当作一个包治百病的医方,实际上,我们可能对宪政一无所知。
开了头,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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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3-10-31 14:35
实际上,我想说的也差不多说完了。人类所建立的法律体系,在实践的层次上更多的是一门经验科学,英美法系中虽然议会有权立法,然而这只是法律的来源之一,而且还赋予了司法权力对这样的法案的兼容性进行再审视的权力,看它是否符合更高的法律精神,而所有这些,都是通过对先例不断地反思来进行的,去看美国所特有的法庭影片,几乎都可以看到满书架的法律书籍的背景,然而那主要并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在不同的司法领域一个一个的案例汇编,人们在这些先例中寻找法律精神,将专横的个人意志几乎完全驱逐出了统治领域。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11-2 07:24 编辑

刚开了个头,又结束了。

你最后说的一段,无非是说英美法的特点是属于判例法而非成文法,和本帖主题"宪政和民主的区别"没有多大关系,也和我提出的论题"私有财产和自由度的关联"没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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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就这点智商吧?宪政的不一定是民主的,民主的必然是宪政的。这就好像是说,car有前驱,后驱和前后驱三种形式,然后你说一句“car不一定是前驱的,前驱必定是car“,这有意思吗?我几十个帖子以前的回帖已经说过,如果你把专制视为一种宪政形式,实行专制也是在搞宪政,你的明白?
george.h 发表于 2013-9-27 00:24
“你的明白?”   这个反问为什么不用英语 “understand?”

这样可以避免你被扣上你是“日本人”的帽子啊!
这位george先生,功底令人叹服。有时间不妨帖点政治学的大作让我辈好好学学。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