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史学:文革内乱起萧墙,林彪疑案重考量

本帖最后由 读史拍案 于 2014-6-2 14:44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5-30 09:52 作者:史学 字号: 点击: 13391次


  ——史学解读林彪疑案(之一)


       一、如何客观、公正、历史地看待林彪事件?

  如何客观、公正、历史地看待林彪事件的问题,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涉及到如何看待那一段至今都“斩不断,理还乱”的历史。

  无庸讳言,在文革中,乃至“党内斗争”的长河中,特别是那些在中央高层工作的人们中间,有几个人没有批过人?又有几个人没有被人整过?真可谓:谁人不整人,谁人不被整?谁没有错误,谁没有功劳?其中,最可悲的是那些先被别人整,平反后,再反过去整人的人。

  以文革前期挨整的人为例,刘少奇曾批过张闻天,文革中被整惨死;彭德怀批过粟裕,文革中也被整惨死;红军时期,邓小平挨过整,后来,也参与过批高岗,文革中,又经历了“几起几落”的磨难;彭真在东北时期,挨过整,解放后,也批过别人;罗瑞卿批人,更不在少数,文革中,被整得惨绝人寰……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对于刘、邓和那些文革前期就被打倒的同志来说,情况似乎比较简单:反对文革,一反到底。但细究起来,文革初期,谁又没有“拥护”或“执行”过极左的那一套呢?可是,对于在文革中期和后期,被打倒的同志,情况就复杂得多:陶铸在文革前期,曾“创造性”地鼓吹过“怀疑一切”,结果,还是被整得死于非命。周总理在文革中也说了不少违心的话,也没有保住象贺龙这样,应保、能保,但未保全下来的老战友。文革中,军队是一个特殊的领域,毛泽东开始并没有触动军队。在文革初期的那种打倒走资派的疯狂氛围中,军队的同志也不得不抛出一些人,以求自保。文革中期,林彪开始对文革路线,表示不满,奋起反抗。后来自知不保后,才有了913事件。冤冤相报,何时了?其中的是非曲折、恩恩怨怨,谁又能说得明,谁又能道得白呢?!

  1981年12月底,陈云、胡耀邦、黄克诚在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上,对这一复杂的历史问题,有过一番高瞻远瞩、“老谋深算”的分析。他们指出:文革是一场“内乱”。是在我们党和党中央犯错误的复杂条件下,发生的。但林彪和“四人帮”不一样,他们历史上有功。(注1)二十多年后,再解读他们的讲话,是否有“茅塞顿开”之感呢?讲话中所说的“内乱”,就是借用史称“天京之乱”的典故,反对重演太平天国时期,自己人杀自己人的历史悲剧。当年,刘、邓、陶,绝不是无产阶级的敌人。平心而论,林彪,黄、吴、李、邱,也不是无产阶级的敌人。他们都是为了共和国的建立,历经枪林弹雨,有过大功的人。事实证明,在党内斗争中挨过整的人,大都是好同志。当年,许世友在延安时,也曾被逼“兵变、叛逃未遂”。之后,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战功卓著的经历,就是明证。文革的错误,说到底,是党中央犯错误,是毛泽东犯错误。文革是毛泽东“亲自发动、亲自领导、亲自指挥”的。毛泽东应该对这场“内乱”,负直接责任、总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事实证明,文革中,林彪和“四人帮”有过激烈的斗争。为什么当年陈毅、叶剑英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二月逆流”中,反对“四人帮”的唇枪舌剑,以及在1976年,华国锋、汪东兴等同志,采用非常手段,一举粉碎“四人帮”的斗争,就是名垂青史的历史大功一件;而林彪和大多数中央委员在庐山会议上与“四人帮”面对面的斗争,以及在913事件中,以军人特有的方式,与毛泽东和“四人帮”,拼得鱼死网破的惨烈抗争,就是罪不可赦的“抢班夺权”,就是“反革命政变”呢?历史不会认同这种荒唐的“双重标准”!

  尽管人们对913事件的是是非非,还有争议,但是,林彪仍然是一个在中国人民革命史中占有特殊地位的人。正如张正隆在纪实文学《血红雪白》中说的,林彪是“一个党史军史少了他,有的史实就会讲不明白,就会出现空白,就会留下问号,进而愈发挑逗起人们的好奇心、探究心理的人。是一个不时要面对,又不敢面对,极力要回避,又很难回避,轻不得,重不得,深不得,浅不得,稍不谨慎就要引起麻烦,已经死去快20年了,依然异常敏感的人。是一个人们私下里有不少议论,据说世界上也有不少传闻,而今逐渐开始比较客观公正地放到历史天平上的人”。试问当今中国,谁能具有林彪这样神奇的魅力?!

  林彪的历史功绩实在太大了。我们这些后来人,是通过“三大战役”等“主流影片”,才解读到林彪的辉煌战史的。尽管影片中,仍然把林彪描写成了“好人中的坏人”,但却掩盖不了林彪当年为共和国的建立,血战沙场,立下不世奇功的事实,扭曲不了我们这些后来人,对林彪发自内心的钦佩和敬仰之情。当年,把“战功显赫”的林彪元帅和“身无寸功”的“四人帮”,绑在一起审判,有辱正义的法律和真实的历史!

  客观、公正、历史地评价林彪事件,不仅关系着成千上万受林彪事件牵连的人和他们的家属子女的政治命运,而且关系到为中国革命的胜利立下赫赫战功的红一军团、红一方面军、八路军115师和从白山黑水打到南海椰林,完成了“两大战役”,解放了大半个中国的“第四野战军”的历史地位,关系到这些革命部队中千千万万革命战士和他们后代们的心理感受。可以这么说,不能客观、公正、历史地评价林彪事件,军史写不顺,党史写不顺,人心理不顺。

  没有陈云、胡耀邦、黄克诚同志,那种无产阶级革命家高超的政治智慧,博大的宽广胸怀和历史的长远眼光,是不能正确解读林彪事件的,也是不可能解开林彪事件,这一世界迷案和历史悬案的!更不可能把我们党从“专案复专案,冤案复冤案”的政治“内乱”的漩涡中,彻底解脱出来的!现在,我党从“内乱”的漩涡中,解脱出来吗?实事求是地说,还没有。其原因就在于此。

  太平天国“内乱”的后果,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被清王朝残酷地镇压下去了”。与其说是毁于“外因”,不如说是毁于“萧墙之内”!这个历史的惨痛教训,中华民族的世世代代,都要铭记!

  注1:见中发(82)9号文(中共中央1982、1、31);见《超级审判》第698页第10行。

  二、重提林案,是质疑,是挑战,未必是翻案!

  现在,人们一提起林彪的案子,就有人会跳出来,指责说,这是“在给林彪翻案”。问题绝不是那么简单!

  人们重提林案,主要是因为其中关键性的证据,至今都没有归案!重要的涉案当事人,始终都没有得到法律赋予他们的“客观、充分”地陈述案情的权利!而且,有证据表明:毛泽东和“四人帮”在林案中,为了维护个人的威望,作出过可以制造假证据的“政治局决定”!(注1)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当年的“审判”,距离“公开、公平、公正”的世界普识标准,还相去太远,以致疑点确实太多,事实远没有搞清楚,案情实在经不起推敲!这样重大的历史疑案,如何向历史、向后人交待?!因此,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对林案的广泛质疑,决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林案盖棺论定,条件并不成熟!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九届二中全会”开幕前一天晚上,毛与林秘密谈话的内容,还没有披露;林案的关键性证据:林彪座机上的“黑匣子”,能要,却没有要回来;林彪带走的文件,能要,也没有要回来;至今没有公开林彪座机完整的飞行路线;飞机坠落前后的真实情况,至今缺乏“直接目击者”的陈述;坠机现场的勘测,至今缺乏全面、详尽的法律报告;林彪座机上的大洞,还没有科学的解释;坠机的真正原因,仅凭一些“飞行内行”的推测,却没有严格的技术鉴定。所谓事关政变的“林彪手令”,据说还有“横排”和“竖排”,两个不为世人知道的版本。对此,至今得不到合理解释;“手令”是否出自林彪手笔,至今,也没有确凿专业的证据!更重要的是,至今找不到一个“571工程纪要”的目击证人。所谓的政变主犯“黄、吴、李、邱”,竟没有一个人知道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那个“三国四方”会议和政变“指挥班子”,更是子虚乌有;......总之,其中的玄机和蹊跷,迷径和暗道,还很多!当年,如此粗糙的办案质量,能不导致今天的众说纷纭吗?!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官方“结论”,提出质疑,提出挑战,是情有可原的。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历史的必然。现在重提林案,是质疑,是挑战,是要搞清事实,弄清真相,查清细节,但未必就是翻案!

  至于最后能不能部分,或彻底颠覆官方对林案的结论,完全要尊重事实真象!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如果林案真的是假案,颠覆了,岂不是还历史本来面目吗?!也符合我党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贯主张!

  还必须指出的是,所谓“翻案”,那是一个陈旧的政治术语,而不是现今标准的法律概念。在弘扬法制的今天,任何一个法庭判决后的当事人,都有权对他认为不公的判决,向法庭提出意见,这就叫“申诉”。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神圣权力。它不仅不会增加当事人的“罪过”,而且只会纠正冤假错案,凭添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那种对林案正常的学术研究,动不动就上升到“意识形态”和“政治”的高度,加以“压制”的做法,是极其不正常的。面对至今还有人在“围堵”知情人,(注2)向世人披露林案真相的现象,人们更有理由对林彪疑案,提出严肃的质疑。

  注1,见姚文元回忆录。

  注2,见原空军政委高厚良给林立衡的信。

  三、直接当事人,才是破解林彪事件的钥匙

  林彪事件,是在十年“文革”中发生的,震惊华夏,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之一。几十年来,引起国内、外的史学界、理论界、新闻界、文学界的极大兴趣。这是因为,从目前官方公布的材料看,的确疑点太多,事实不清,证据混乱,逻辑牵强,结论武断!根本无法向世人交代,无法向历史交代。

  究其原因,其一,当年,“四人帮”的诬陷和编造,对搞清林案,打下一个很坏的基础。其二,由于派性的原因,由于听不进陈云、胡耀邦、黄克诚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再三告诫,邓小平、彭真作出了“两案并一案”,荒唐的政治裁决,使得原本可以搞清的林案,变得更加扑溯迷离。现在,一些应该对搞清林案起重要作用的政治人物,大都已相继作古。他们没有尽到应尽的历史责任,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林案。这也为国、内外“好事者”,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在林彪专案审查的十多年,以及“公审”以后的二十多年中,最大的漏洞就是,听不到“直接目击证人”和“直接当事人”,“客观、充分”的陈述。每一个涉案当事人,都无一例外地有在违反主观意愿的情况下,按照专案人员的要求,被迫书写“交待材料”和被“逼、供、信”的经历。可以这么说,当年在这种情况下,搞的所谓“审判”,只是“特别法庭”的“一家之言”。因此,认真听取“直接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客观、充分”的条件下的陈述,才是我们拨乱反正,查清林案事实真相的重要突破口。

 现在搞清林案的最大阻力,主要来自于那些原来搞专案的人员。他们明里暗里,有意无意地在封堵这个突破口,(注1)使得不少“直接当事人”,至今心有余悸!在此,我们要提醒的是,“往事并不如烟,历史岂能尘封”?!还记得陈云同志为林彪事件考虑了两个星期,写下的那语重心长的二百多个字吗?(注2)有些原专案人员长期怀着投机心理,背负着制造冤案的历史重责,不感到身心疲惫吗?

  其实,原专案人员,也是重要的历史当事人!你们完全可以把在办案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事实,向世人揭露出来,对我党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人民不再遭这份罪,对我们亲爱的祖国,从此永远摆脱“专案=冤案”,“党内倾轧”,“政治绞肉机”的恶梦和怪圈,真正走上民主与法制的光明大道,就是大功一件!

  作为严肃的历史工作者,现在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大力抢救,发掘这些“直接目击证人”和“直接当事人”的第一手材料。一切从可信的客观事实出发,这才是最终揭开林彪事件-这一世纪疑案的钥匙!

  注1见原空军政委高厚良给林立衡的信。

  注2见陈云同志为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写的批示。

转自: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 ... 20140530106815.html



史学:文革林彪多无奈 突然袭击不突然
发布时间:2014-06-02 13:00 作者:史学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886次
  ——史学解读林彪疑案(之二)

       文革林彪多无奈,突然袭击不突然
  
  四、从陈伯达的申诉档案,解读“文革”中的林彪

  毋庸讳言,林彪是老干部群体中的重要一位,和全国的老干部,无论是在感情上,思想上,还是在共同的战斗历程上,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文革之初,全国绝大多数老干部,对“文革”“很不理解,很不得力”,“顶牛”,顶得很厉害。此时,林彪却代表军队,大力支持“文革”,支持“造反派”。因此,也就得罪了不少人。

  但是,在1970年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带头向“四人帮”发难,“大有炸平庐山之势”。如果说“二月逆流”,还只是几个老帅和副总理,向江青、张春桥一伙,打响的第一枪,那么,70年的庐山会议,就是林彪亲自率领几乎全部与会的老帅、老干部、老将军和中央委员,向“四人帮”发起的一场气壮山河的围剿战。之后,林彪又顶住毛泽东的“大力弹压”,“死不投降”,以军人特有的方式,在神州大地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9.13”的历史悲剧。

  历史走到今天,同是文革中反对“四人帮”的重大事件,“二月逆流”,是历史功臣;“庐山会议”,却成了“抢班夺权”!历史怎么会认可这样的“双重标准”?

  事情怎么会这样发展?文革中,林彪前后怎么会有这样判若两人的表现?其内在逻辑,又是如演绎的?当时,有人说,林彪是“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当然,用那种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是无法实事求是地解读林彪真实的心路历程的。不过有一点,林彪挥动“语录”时,就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当年林办的工作人员们说,毛家湾从来不搞“早请示,晚汇报”。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看到了历史的见证人,陈伯达的题为《我向党和特别法庭的交代》的申诉档案,使我们茅塞顿开,如梦初醒。

  陈伯达写道:“一九六五年国庆节前夕,林彪问我:是不是看到一股政治疾风暴雨的到临?主席要从北京市委突破。这场斗争可能要二、三年。主席立下了决战状。我问:可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决议?林彪说:这是皇旨密令。”

  陈伯达还说:“一九六六年四月初,在林彪家,总理也在。林彪问总理:‘这场政治风暴要烧到哪一级?’总理说:‘局势还不明朗。彭、罗、陆、杨的问题,还是人民内部问题,批判从严,处理从宽。’林彪讲了他对主席的理解,说:‘一场斗争是对准刘、邓,还要烧一下总理。’”

  这就是说,1965年,毛泽东已经以“皇旨密令”的方式,向林彪下达了对刘少奇、彭真等人的“绝杀诏”。

  可以想见,当时,在毛泽东的“威望”如日中天的情况下,在当时人们的思想觉悟的条件下,任何人,不管你是彭真、刘少奇、邓小平,还是叶剑英、贺龙、陈毅,聂荣臻,许世友,谁拿到毛泽东这样的“绝杀密诏”,都会坚决地“打倒”毛泽东要你打倒的“任何敌人”,都会“很好地”理解毛泽东的“伟大战略部署”,都会拼命地鼓吹“文革”,都会坚决地支持“造反派”。因此,以这条线索,去解读文革初期的林彪,就很好理解了。

  手持“密诏”的林彪,肯定得到了毛的庇护,军队是不能“乱”的。因此,军队干部在文革初期,就显得特别“风光”。出于“自保”,军队也难免要抛出一些“虾兵蟹将”。这就是当时的真实情况!

  但是,后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林彪亲自口授并签发了军委八条,主张军队在文革中“不介入”,要“一碗水端平”,但是,毛泽东却针锋相对地指出“不介入是假的”,“解放军要坚定地支持‘左派’群众。”还搞了一个“军委十条”,作为对林彪的军委八条的修正。于是,军队开始动乱了。毛泽东与林彪之间,一条看不见的政治裂痕,悄然开裂了。

  陈伯达还说:“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后,一九六九年四月三十日,主席请了总理、林彪、康生、谢富治和我,讨论文化大革命还要进行多久。总理讲了经济停滞、社会无政府主义、大批干部被打倒等问题。主席听著,有时用铅笔记著。林彪讲:同意总理意见。要发展经济,发展国防,整肃社会派别、山头。我也讲了:毛主席革命路线已经取得彻底胜利,要发展经济,团结大多数。主席怕(文革)结束,他讲:‘斗批改还刚起步,斗争还有反覆。彻底胜利,还要不要革命?看来,今天我又是少数。’康生、谢富治当即表态,站在主席一边。当时气氛很沉闷。总理说:‘我对主席的教导、对主席思想的学习、领会还是很差,要很认真总结、检讨,否则,在工作上会犯大错误,还迷惑着。’主席讲:‘总理,检讨不要勉强。党内有不同观点、有不同立场,我不惊奇。’他说着就朝屋外走,散步去了。原订和主席的晚餐也取消了。”

  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林彪作为一位老干部的“保守”的思维方式。尽管文革初期,林彪曾在毛泽东那里,亲授“密诏”,也被毛泽东利用过,但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必然导致他与毛泽东的最后决裂。

  至于后来,毛泽东如何在九届二中全会前,设下“陷阱”,对林彪“欲擒故纵”;如何逼林彪作检讨;如何“穷追不舍”,即使林彪“负荆请罪”,也被“拒之门外”,不予理会的情节,很多人,都详细论述过了。在此,恕不累述。

  有了陈伯达上述重要的铺垫,林彪在文革中,原来看似不连续的心路历程,就是一个很合乎逻辑的连续过程了。

  五、“突然袭击”,不突然

  关于林彪在70年庐山会议上,向“四人帮”发动“突然袭击”的问题,还有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重大隐情:九届二中全会开会之前,70年8月22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之后,毛泽东与林彪,有过一次举足轻重的单独密谈。

  林彪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从一个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的亲密战友,堕落为“反革命政变的主谋”,“谋害毛主席的刽子手”?刚刚在“九大”党章里被破天荒地定为“接班人”的林彪,为什么仅时隔1年,就要“迫不及待”地“抢班夺权”?!解放后,长期赋闲养病的林彪,怎么会为一个“国家主席”的虚衔,就和毛泽东拼得家破人亡?

  从党内威望和资历来说,林彪远在毛泽东之下。刚被毛泽东钦定为“接班人”的林彪,怎么敢在“个人崇拜”之风,达到登峰造极的时刻,一反常态地背着自已的“恩师”,不和毛泽东打招呼,“擅自”在九届二中全会上,说三道四,“公然”对毛泽东和“四人帮”,搞“突然袭击”,还“大有炸平庐山之势”?

  这些都是多少人,百思不得一解的问题。当年庐山上,是不是真的发生过这种有悖常理的“蠢动”呢?!

  凡事,都事出有因。有证据表明:就在林彪讲话的前一天,8月22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常委开完会后,林彪曾和毛进行过一次重要的单独密谈。当时,只有叶群和汪东兴守在门外,据说是为了防止江青闯入。这次林、毛在九届二中全会开会前的重要谈话,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情节,它是破解上述谜团和后来毛泽东与林彪交恶原因的一个关键切入点!

  关于这次毛、林单独密谈,官方始终讳莫如深!为揭开庐山迷雾,我们对此,做一点必要的考证。当年,毛泽东在南巡讲话时,到处宣称“林彪同志那个讲话,没有同我商量”。他一言九鼎。于是,有了后来林彪在庐山会议开幕式上,搞“突然袭击”的“官方”说法。但是,这不是事实!

  在陈伯达、吴法宪,这些直接当事人的回忆录中,都对会前林彪和毛泽东有过“单独密谈”的重要情节,进行了肯定的描述。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委员,周恩来平生研究小组组长高文谦,也在“驳复司马公先生”一文中,指出:“林彪的讲话,事先经过毛的同意”。

  如果这些还不足为信,那么,请看当今中共党史“权威”,逄先知、金冲及,在合著的“林彪事件”一文中的“巧妙”叙述:林彪“事前并没有正式打过招呼。”请各位注意,什么叫“没有正式打过招呼”?!也就是说,“招呼”,是打过的,只是“单独密谈”,不算“正式”。为与中央保持一致,逄先知等如此用心良苦,真令人叹为观止。逄先知、金冲及在文中妙用的“正式”二字,揭示了九届二中全会前,毛泽东与林彪确实进行过“单独密谈”的真相。

  因此,从上述两个不同方面所获得信息看,会前,“毛、林有过单独密谈”的事实,已是铁板钉钉!这样,所谓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上搞的“突然袭击”,也就“不突然”了。

  吴法宪出狱后,披露了这样一个的事实:他是从叶群处得知,在这次密谈中,毛泽东已经首肯了林彪的讲话。正因此,他才在会上“紧跟”的。在林、毛这次密谈后,陈伯达为了进一步证实叶群的话,凭着他政治局常委的身份,于8月23日上午,又向林彪当面直接求证了毛泽东已经首肯了林彪讲话内容的事实。之后,才有陈伯达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种种表演。汪东兴是毛主席身边的“近臣”,长期以来,最了解毛泽东的想法。正因此,在文革中,他没有犯过什么错误。不幸的是,那天,和叶群一直守侯在门外的汪东兴,竟在第二天的会议上,也会“有违圣意”,出人意料地向“四人帮”大加攻伐,加入了“大有炸平庐山之势”的行列,犯了文革中他唯一的一次“严重的路线错误”。吴法宪、陈伯达、汪东兴,这三位了解毛、林密谈的重要当事人,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表现本身,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林、毛在开会前的重要谈话中,包含了毛泽东已经首肯了林彪讲话,并提出不要点名(指张春桥)的要求的重大隐情。昨天毛泽东还首肯同意,今天就死不认帐。这一重要史实,使人们再一次领教了毛泽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客嘴脸!可以想见:一个中了“欲擒故纵”把戏的,行伍出身的四野统帅林彪,会作出什么反应!由此,世人就不难找到正确解读九届二中全会之后,发生“林彪事件”的来龙去脉。

  现在,吴法宪、陈伯达虽然均已作古。但他们对于上述重要史实,都作了对历史负责的陈述!这样,汪东兴就成了唯一活着的证人。讲清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他能否向党、向人民、向历史说清:九届二中全会上,他为何会一反常态地“跳出来”,向“四人帮”开火,因此,犯了“严重的路线错误”的冤情。世人有理由相信,汪东兴同志当年是为人民参加革命,而不是为毛泽东而混入革命队伍的“投机分子”。世人相信他共产党员的党性,相信他具有对历史、对后代的负责品格!他总有一天会说真话的!

  现在,汪东兴早已失去“权力”。如果中央要搞清这次毛、林密谈的内容,要搞清庐山会议上那场“突然袭击”的内幕,是不困难的。但是,几十年来,中央对此置若罔闻。因此,中央无法推卸“欲盖弥彰”之嫌。

庐山会议上,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争论的实质,是要不要宪法,要不要宪政的问题!

  在1970年庐山会议上,爆发了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重大争论。以林彪为首的绝大多数中央委员主张设国家主席,并由毛泽东担任新的国家主席;毛泽东为首的极少数几个人,反对设国家主席。在后来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中央文件中,将林彪在会议中,关于设国家主席的主张,定性为“反革命政变的政治纲领”。并在接下来的“批林批孔运动”中,对林彪关于设国家主席的主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铺天盖地的“大批判”!

  30多年后,王年一教授等人对此,提出严重质疑。现在不少人也开始认为:作为一个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公开提出自己意见,从党的组织纪律的角度看,林彪当年的主张,无可厚非。

  人们不禁要问,庐山会议上的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争论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三十五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四年。

  因此,设国家主席的问题,是宪法明令规定的,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加以废除的国家大法。70年庐山会议时,该宪法并没有被明令废止或修改。

  因此,林彪在党的会议上,公开提出设国家主席的主张,不仅是完全符合党内组织纪律原则,更重要的是,完全符合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相反,毛泽东将自己不当国家主席的个人意见,引申为“不设国家主席”,这就改变了国家的体制,这就违反了共和国宪法!

  按理,毛泽东可以向人大提出“不当国家主席”的请求,也可以向人大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动议。但是,在人大没有批准修改宪法之前,毛泽东无权越俎代庖地“决定”不设国家主席!甚至进而将主张依照宪法,设立国家主席的林彪,定性为“抢班夺权”的反革命政变的头子,这就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文革一开始,毛泽东就无视人大批准的刘少奇同志国家主席的身份,将他迫害致死,这是一次严重的违宪行为。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再次无视宪法,将主张按照宪法,设立国家主席的林彪和绝大多数中央委员打下去的做法,是文革中毛泽东又一次严重的违宪行为。

  因此,庐山会议上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争论的实质,绝不仅仅一个是否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宪法,要不要宪政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林彪和绝大多数中央委员是没有错误的;相反,毛泽东和江青、张春桥等几个追随者的做法,是完全错误和违宪的!

转自: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 ... 20140602106970.html
唉!毛在世时早就标榜自己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他要讲法治认宪政就不会有49年建政后连续30年之久不断的政治运动!他不仅不讲法治不认宪政,连他自己为党魁的中共党章党规他都姿意践踏!文中所谓庐山会议上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争论的实质显然超脱了当年中国政治生态环境的实际,用今天的语境评价历史事态。
      中国要想真正实行法治、实行宪政的路还很渺茫,首先在中共党内如不能彻底清算澄清毛无法无天以个人凌驾于党的组织和党规党法之上、进而凌驾于国家体制和国家宪法之上的历史雾霾,那么实行法治和宪政就只能是空谈!
史学:解读林彪疑案(之三)
发布时间:2014-06-06 16:18 作者:史学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9387次
  ——“公正”法庭藏玄机,来路不明571。

  六、“571工程纪要”,有重大疑点

  当年,特别法庭指控:“571工程纪要”,是林彪反革命政变的纲领性文件。它对整个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历经30多年的反复查证,官方始终没有提供关于林彪在何时、何地,如何授意和批准这个“纪要”的直接证据。甚至连一个“批件”的“草本”,都没有找到。

  在所谓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中,至今没有找到一个“571工程纪要”的“目击证人”。根据现有的材料,不仅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这些所谓集团“主犯”,没有一个人看到过那个“政变纲领”,而且,在参加过“西郊机场密谋”的成员和被“571工程纪要”列为“保密范围”之内的所有活着的“联合舰队”成员中,以及所谓“分舰队”的“上海小组”成员中,竟也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这个“571工程纪要”。更不用说在所谓政变“指挥班子”的所有成员中,也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注1)

  为了“自圆其说”,一位原专案组的“权威”人士,在《谋害毛泽东的黑太子》一书中说:据在直升飞机上被俘的李伟信供认:在“571工程纪要”的制定过程中,他曾“断断续续”地在场作过一些服务工作,但没有参加“纪要”的制定,更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一重要文件。且不论一个求生心切的阶下囚的话,是否可以采信,充其量也只能算“半个”孤证!仅凭这样“半个”孤证,怎能支撑得起“571工程纪要”,如此重大的历史情节呢?因此,历经30多年的审查,我们不得不面临的是这样一个尴尬的事实:似乎死了的(指飞机上摔死的),都是“571工程纪要”的目击者;而活着的,却没有一人见过这个“纲领”。

  关于“571工程纪要”的出处,有着许多版本:72年中央文件中讲,“纪要”是在空军学院的一个“秘密据点”的保险柜内查到的;后来作为“四人帮”时期,林彪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纪登奎又说,“纪要”是在被迫降的直升飞机上缴获的;最新的版本,说是一位空军学院的普通工作人员,事隔几天后,在清扫已是一片狼藉的“秘密据点”时,在桌子上,无意中发现的。而且是记录在一个被遗弃的小本子上。换句话说,还不是正式的文本。

  正是这些在时间、地点、目击证人等关键情节上,前后难以相互印证的“权威”证据,才使人们不能不疑窦丛生:这么一个事关重大的机密文件,怎么会在“无意之中”,被遗落在一个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纸堆里?让一位普通的工作人员,将这么一个至今找不到“目击证人”的“绝密文件”,豁然“大白于天下”?上述那个专案组的“权威”人士,曾闪烁其词地说:“571工程纪要”,还有个“正式文本”,被林彪带上了飞机。对于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情节,为什么不在正义的法庭上公布于世?纪希晨在《史无前例的年代》一书中指出,“周恩来说:林彪叛逃只带走了两件东西,一件是讲用报告,一件是空军大院的第一号出入证。他的文件全部没有带走,什么都可以查清楚”。看来,那个“权威”人士的“说法”,不能在法庭上公开的答案,只有一个:证据不足,难予采信。

  在所谓的“林彪反革命集团”内部,至今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的“571工程纪要”,却被法庭作为定案的最重要的证据,这种情况,在国、内外法律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注1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访俄明集团案主犯纪实》第3页《起诉书》,第40页《判决书》和第69页《审判纪实》。见图们《震惊世界的77天》第52页。

  七、记录着“571工程纪要”的红色“拉链本”,来路不明

  林案中的重大问题和疑点很多。现在让我们就把目光,先聚焦在那个神秘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红色拉链本”的蹊跷来历上吧。

  根据对林案颇有研究的舒云女士,近年来的详细考证,那个神秘的“红色拉链本”,是由一位普通的服务人员老王和另外两个人,于1971年9月15日19点30分以后,在林立果的空军学院“秘密据点”里发现的。当时,还没有立即取出来。9月16日20点,老王再次进入该“据点” 时,才将“拉链本”拿出,交给了负责人张帆。直到10月7日午夜2点,张帆才把“拉链本”交给空军学院政委殷古风,并写了一个材料。10月9日,也就是九一三事件过去26天,这个本子才连同行政处副处长王兰义写的材料,呈报周恩来。

  在老王发现那个神秘的“红色拉链本”之前,有什么人到过现场,都做了些什么事呢?

  舒云女士在《回眸1971:再探“五七一工程”之谜》中写道,“林立果临去北戴河前,让李伟信和王永奎把东西收拾一下,空军学院、西郊机场两个“秘密据点”的各种机器、器材,能带走的带走,文件、报刊、书信、材料等能带的也带上,不能带走的,就烧掉。”

  “9月12日傍晚,李伟信和王永奎将器材全部装箱,然后翻箱倒柜,一片混乱,大大小小的箱子,东一堆西一堆,到处是散乱的纸片,浓烟滚滚。信和港刊等都统统烧掉了,甚至李伟信还把空白的笔记本和几包避孕套也扔到火里,烧不着,又赶快丢到下水道里。收拾差不多了,22点多,李伟信开着嘎斯69,到东交民巷空军招待所,接他弟弟李伟军和王维国的儿子王大璋。在车上,李伟信说,要是我被打成反革命,你可要为我声张正义,王大璋非常惊讶。23点,到空军学院将军楼(秘密据点),王大璋站在后门外,往房子里望,全是纸箱,还有几个手提箱。后门外还有个卡车,上面装了大半车的箱子,有好多桔子水。因为见过林立果用桔子水泡饭,王大璋认定是林立果的东西。”

  “李伟信打电话让王琢把大卡车转移到北郊二高专7号楼的“秘密据点”。过了20分钟,李伟信叫王大璋上楼帮忙。二楼有个乒乓球房,床上有尼龙蚊帐,王大璋猜是林立果的住处。他们要他把壁柜撬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壁柜里只有一个饼干盒。隔壁有很多录音带,李伟信正在退磁,说不知道能不能退得干净。他叫王大璋把那边撬开壁橱时,散落在地毯上的木头渣,弄到楼下。一直到9月13日凌晨零点左右,李伟信和李伟军才从楼上下来。李伟信对李伟军说,你和王大璋还是到刚才的地方(东交民巷空军招待所)去,明天早上接到我的电话,你们就直接去机场;接不到电话,你们自己想办法回上海。”这就是说,这个林立果的“秘密据点”,从9月12日傍晚到13日凌晨,先后经过李伟信等4人,反复两次彻底的清理。

  根据笔者对当时在场的“直接当事人”的采访,9月12日23点,他们在楼内,将楼上楼下的电灯,全部打开。在光明透亮的楼内,又足足整理了一个多小时。为了防止落下重要物品,李伟信还叫王大璋用螺丝刀翘开了屋内的厨柜,并将其中唯一的物件:“饼干盒”打开,结果空无一物。为了谨慎起见,还叫王大璋将翘柜时散落的木屑,收拾起来,弄到楼下。三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说,桌子上,绝没有落下“红色拉链本”。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既然李伟信三人,在光明透亮的楼内,格外谨慎小心地足足整理了一个多小时,既然最后离开现场的三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说,桌子上,绝没有落下“红色拉链本”。那么,老王怎么会在桌子上,意外地“发现”那个神秘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红色拉链本”呢?据说,不仅如此,老王还在桌子上“缴获”了一本英语课本,一本《格瓦拉日记》和一个日本进口的空白笔记本。

  李伟信等三人和老王等三人,同为直接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却发生了明显的冲突,这是为什么?!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情节,就是李伟信等三人离开现场的时间是“71年9月13日凌晨零点左右”;而老王首次发现那个神秘的“红色拉链本”的时间是“1971年9月15日19点30分以后”。也就是说,两者之间有67个半小时的时间差!

  在这两天又19个半小时的时间差里,有没有其它人造访过林立果的那个“秘密据点”?!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变故”?!

  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是任何一个有起码办案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来的!如果不能查清在上述67个半小时中发生的事,就没有办法弥合上述当事人所作证词之间的矛盾。那么,记录着“571工程纪要”的“红色拉链本”,就有来路不明之嫌,甚至,“571工程纪要”这一林案的关键证据,就有“伪造”之嫌!

  必须指出的是,林案的审查工作,是中央“专办的”“天字第一号”大案。事经文革时期和文革以后两个阶段,十多年的“缜密”审查。

  9月13日事发当天,周总理就派李德生进驻空军司令部,并指示“立即查封林彪集团所有黑据点”。(注1)之后五年中,为了查清林案,“象筚头发似”地将空军查了个底朝天。但是,上述67个半小时的“时间差”里发生的事,有没有人提出质疑?为什么没有查清?!老王在9月15日19点30分以后,(也就是李德生进驻空军之后)走进“秘密据点”时,屋内满是灰烬,一片狼藉。谁都知道,这种环境,对于现场刑事侦查,特别是对现场提取指纹和脚印,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直到10月9日,时隔26天,当那个本子连同行政处副处长王兰义写的材料,呈报周恩来之后,为什么专案部门还没有派出的刑侦人员,到现场作详细的技术勘察,并写出客观的报告?为什么长达十多年的专案审查,对于这个67个半小时的“时间真空”,没有提出“质疑”?!

  今天,人们重新审视这67个半小时的“时间真空”里,所发生的事,可以客观地作出以下推断:

  (1)尽管李伟信一口咬定,现场没有落下“红色拉链本”。但是,由于李伟信是在李伟军、王大璋之后,最后离开现场的。目前很难排除是他有意将“红色拉链本”,安置在现场的可能性。当然,有一个对他有利的证据,如果是李伟信放置的“笔记本”,那么,他就是“571工程纪要”唯一的见证人。法庭上,就一定会让他当庭指认“571工程纪要”影印件。但是,当年法庭却煞费苦心地“回避”了让李伟信当庭指认“571工程纪要”影印件。(2)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老王等三人,可以脱离干系。但是,只要亲眼看到过这位可怜老头儿的人,都很难相信他们三人,会是秘密放置“笔记本”的人。(3)如果有证据表明不是李伟信和老王有意将红色“拉链本”,安置在现场的话,那么,绝对不能排除在李德生进驻空军后的67个半小时的“时间真空”里,有人神秘地造访过“秘密据点”,并布置了现场,从而造成了老王“意外发现”红色“拉链本”的假象。笔者的倾向性意见是,如确实如此,那么,就不能排除“571工程纪要”,这一林案的关键证据,有“伪造”之嫌!

  注1,见王媛媛:九一三事件中的北京卫戍区司令吴忠一文,9.13凌晨2时40分后,周恩来在人大会堂,向吴忠等人宣布6条命令之第三条:“立即查封林彪集团在北京的所有黑据点,并搜集罪证。”

八、“571工程纪要”原件,是一个没有经过法庭查证的不合法证据!

  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571工程纪要”,这样一件事关“林案”全局的重要证据的出处,产生过程,真伪以及和林彪等“主犯”的关系,都必须当庭进行极其缜密的指认、认证、质证和辩论的过程。但是,当年那个“特别法庭” ,根本没有对此,进行专门查证属实的庭审调查过程。

  请看下列官方提供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第108页,对这个重要问题,是这样描述的:1980年11月25日下午,在审问江腾蛟的过程中,“法庭出示、投影《“571工程”纪要》的原件影印件”。“这时,法庭传李伟信到庭作证”。请注意,关于李伟信如何对法庭出示的《“571工程”纪要》的原件影印件,予以确认的重要情节,“纪实”中没有写。

  (2)在《超级审判》第454页,该书作者对这个重要情节,是这样描述的:法庭“投影了《“571工程”纪要》的原件影印件”。也就是说,该书作者连“法庭传李伟信到庭作证”的情节,竟然都“遗漏”掉了。在2006年改版的《特别审判》第174~175页中,该书作者也没有关于李伟信如何对法庭出示的《“571工程”纪要》的原件影印件,予以认证的重要情节。对这个重要情节,同一个作者,多次出版,不可能都“意外地”遗漏掉了

  事实是,李伟信到庭,仅就他了解的关于1971年3月21日,林立果、于新野等人在上海岳阳路商议政变计划的情况,作了供述。(笔者注:按照江腾蛟的当庭供述,周宇驰是3月底,28号或29号,才到上海。因此,周宇驰没有参加制定《“571工程”纪要》的作案时间。)但是,李伟信并没有对法庭出示的那份《“571工程”纪要》原件影印件的真伪, 予以当庭确认!也就是说,连这个在上海岳阳路曾经听说过林立果、于新野,要制定政变计划的李伟信,也没有看到过法庭出示的那份《“571工程”纪要》。

  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当年法庭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李伟信的“证人证言”,当庭进行必要的“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的工作,因此,造成“采信孤证”的常识性错误。

  当年的“中央文件”,对这份《“571工程”纪要》,还有过这样的描述:据空军党办秘书程洪珍、刘世英等人指认,该《“571工程”纪要》的原件,是于新野的笔迹。但是,法庭既没有传他们到庭作证,也没有出示刑侦部门关于“纪要”笔迹的技术鉴定。也就是说,当年刘世英等人的指认,因为没有得到当庭的确认,而失去了法律效力。请注意,在审判过程中,还出示过刘世英记录的南逃人员名单影印件等一些书面证据。对这些证据,法庭要么由本人出庭认可,要么由总政保卫部出具鉴定书。唯独对这份《“571工程”纪要》原件,却没有经过法定的“当庭查证”的过程。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众所周知,当年检方在开庭之前,对每一个细节,都有过极其周密的思考,甚至进行过“公检法”联合“模拟沙盘推演”。因此,上述情况的产生,不能排除是检方事前精心安排的结果。

  检方为什么要作这样的安排呢?

  从已披露的事实看:

  (1)虽然李伟信在上海岳阳路,听说过林立果等人,要搞个政变计划。但是,李伟信并不是那个当庭出示的《“571工程”纪要》原件的直接目击证人。如果让李伟信当庭指认影印件,李伟信是不会当庭承认看到过的。这就会暴露该“原件”,没有一个目击证人的重大缺陷!所以,检方就巧妙地作出“回避”“当庭指认”的安排。

  (2)虽然刘世英等人可以当庭指认,该《“571工程”纪要》原件,是于新野的笔迹。但是,却不能提供该《“571工程”纪要》原件,与林立果有直接关系的证据。如果让刘世英等人当庭指认是于新野的笔迹,又会暴露“起诉书”中,关于林立果“制定反革命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的重要证据缺失。于是,检方又作出这种避免弄巧成拙的精心安排。

  综上所述,关于法庭出示的《“571工程”纪要》原件的真伪问题,可以作出如下客观结论:

  (1)该《“571工程”纪要》原件,至今来历不明。其中有67个半小时的“刑侦空白”,没有查清。

  (2)该《“571工程”纪要》原件,至今没有一个“目击证人”。不仅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这些集团“主犯”,对那个“政变纲领”毫不知情,而且,参加过“西郊机场密谋”的成员和所有活着的“联合舰队”成员,以及所谓“分舰队”的“上海小组”成员,竟也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这个“571工程纪要”。 就更不用说,在所谓政变“指挥班子”的所有成员中,也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

  (3)李伟信是唯一的“571工程”的局部“知情人”,但不是《“571工程”纪要》的“直接目击者”。在这个问题上,法庭人为混淆了局部“知情人”与“目击者”的区别。辩护律师也没有对这个显而易见的庭审缺陷,提出质疑。

  (4)法庭对于《“571工程”纪要》“原件”,没有依法,进行必要当庭查证。既没有让该“纪要”的“半个人证”李伟信,进行过当庭指认,也没有调曾对“纪要”笔迹,作出过认证的程洪珍、刘世英等人,到庭指认。更没有就它的“出处,产生过程,真伪以及和林彪、林立果等‘主犯’的直接关系”,进行严肃慎密的当庭调查。因此,那个林案中最重要的证据,“571工程纪要”原件,就是一个没有一个当庭证人认证的材料。显而易见,该原件不是一个合法的证据。当庭出示的那个《“571工程”纪要》“原件”,不能排除有“伪造之嫌”。

  (5)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可以证明,该《“571工程”纪要》的制定,是“主犯”林彪亲自“授意”和批准的。因此, “起诉书”第三章,第40条,关于林彪派林立果到上海“制定了反革命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的指控,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年的所谓“林案”,所谓“571工程纪要”,是何等经不起认真的推敲!那些自诩的“军队法学专家”,当年所办的“专案”质量,是何等的粗糙!


来源: 共识网-作者赐稿 | 责任编辑:夏白言
应该说邵燕祥的帖子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毛贼是毛贼,林贼是林贼。一个不能说明另一个不是贼。
万恶毛贼首,其它都不重要。
用毛自己的话讲:一个好汉三个帮。凭他独自再有能耐也孤掌难鸣!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应当是各有各的账。不过,上了他的船上的人,是各有自己的初衷,船到中途想急流勇退已身不由己。林彪事件作为中共党史和中国现代史中最重大事件,历史影响巨大深远。可以说毛泽东成也林彪败也林彪,毛没料到9.13事件敲响了文化大革命的丧钟,林事实是他毛泽东的掘墓人。中共历史走到现在,越来越清楚林彪事件仅凭现有官方说词的确漏洞百出,逻辑混乱难以让人信服。而文革始作佣者祸首毛仍高居庙堂也是让曾经饱受毛祖祸国之苦夽夽众生难平耿耿之怀,吁请给历史一个合理交代呼声不绝神洲。
史学:坠机谜团未查清,叛国、流亡难定性
发布时间:2014-06-13 10:41 作者:史学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12556次
  ——史学解读林彪疑案(之四)

  九、林彪座机神秘的“飞行路线”。

  1971年9月13日,林彪的座机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是林案研究中的重要课题。这个问题中的一个子问题,就是关于林彪座机的“飞行路线”问题。这个问题的焦点,就在于飞机是否从苏、蒙边界向南折回?

  这条“飞行路线”,应该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山海关部分。根据张宁回忆录,飞机起飞后,曾在山海关上空划出了一个“大问号”。这一点可以由孙一先、康庭梓等许多当事人提供的“飞行路线图”的国内部分,得到印证。(注1)

  第二部分,根据舒云在《林彪座机坠毁前后的空军指挥所》一文中说,“据时任空军参谋长的梁璞回忆,出境前,三叉戟飞机在边境上空,绕了一圈。”这个情况,当时在空军指挥所内担任值班的人很多,都是直接当事人,应该可信。根据该文,吴法宪说,“离中蒙边境还有100多公里,高度3000米……其他雷达都是短程,只有傅英豪研制的541雷达能跟踪出去,所以雷达掌握不连续。”这一段飞行路线,其他开机雷达站的当事人,是不可能提供的。

  由于我方雷达技术上的限制,我们没有掌握掌握飞机的全部“飞行路线图”。

  该文还指出,“吴德说,飞机出境后,我们的雷达很快丢了目标。”时任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的白云说,“过了一个多小时,技侦八团报告,听到蒙古人通话,温都尔汗有一架大型飞机失火掉下来了,这是最早得到的飞机爆炸的消息,技侦八团因此被记功。”这一点,还可以由时任空军指挥所作战值班参谋的朱秉秀的话,得到印证,“李德生在空军指挥所来来往往,当时我记了很多。最后,我的记录本被王洪文调走。调我的记录本,也应该调标图,这个本子现在哪里,我不知道,没见到公开,应该还在。”

  第三部分,具有半官方色彩的香港凤凰卫视,通过前苏联情报九局局长之口,(他当时是直接接受安德罗波夫的指令,全权负责林案现场调查的第一当事人。堪称世界级权威人士)给出了专机飞出国境后的的飞行路线:飞机飞抵苏、蒙边境,距苏联赤塔50公里处,几乎是180度向南折回。它的油料不仅足够飞到赤塔,而且飞抵伊尔库斯科和乌兰巴托都没有问题。雷达从飞机一起飞,就捕捉到目标,而且全程跟踪。看来,他说的,飞机从苏、蒙边界折回,是可信的!

  综上所述,飞机在空中,进行过三次重大的机动,在空中划过三个圈。这个事实说明,飞机上曾发生过重要的“变故”。但是,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我国官方对于飞行路线的第三部分:在苏、蒙边界,几乎是180度地向南折回,向着祖国的方向飞行的重要情节,没有任何发言权!

  这个敏感问题的要害就在于:兹事关系到林彪是否有“叛国投敌”的主观动机;事关林彪座机坠毁的真正原因。事关林彪疑案的性质!事关动摇官方关于林案的全盘“结论”!

  如果说,1971年,由于中、苏双方关系紧张,一时难于搞明白全部“飞行路线图”,倒也情有可原。但是,时隔9年,到1980年底审判时,中、俄关系已经正常化。作为“军事法学专家”的检方,为什么对这样一个事关重大的,十分敏感的证据缺失,不提出“侦察不能终结”的主张,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去俄国,将这个证据完善呢?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一个存在如此重大疑点的案子,负责案件侦察的公安部门,怎么敢贸然提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作为公诉人的检察机关,又怎么会不把案子退回公安机关,查清疑点?只有一个结论:政治需要,长官意志!这样搞出来的案子,还能作实成“执法的典范”,历史的“铁案”吗?!

  注1见张宁著《自己写自己》,孙一先《在大漠那边》

  十、林彪飞机坠落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关于“林彪的座机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的第二个子问题就是,林彪飞机坠落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当年,在没有掌握林彪专机“飞行路线”的全部真实情况的条件下,以飞行外行的李耀文将军和杨德中为首的调查组,对此作出过,油少迫降,机腹着地,残油致燃的结论。(注1)

  这个著名“李耀文结论”,是经不起推敲的。

  众所周知,分析一个飞行事故的原因,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通常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十分细致的事故现场调查取样。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要拿到飞机上的飞行记录仪:“黑匣子”。然后,再对全部现场资料,进行气象学、机械学、飞行学等多学科仔细的综合分析,才有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那么,对照一下当时官方对林彪飞机坠落事故原因的分析,整个是一个“外行领导内行”的典型。理由如下:

  (1)调查小组的领导人李耀文,既不懂飞行,又不懂机械,更不懂气象。长期以来,是个陆军的高级政工干部。杨德中则更是一个“宫廷内侍”。委托这样的人,进行飞行事故的专业调查,实在是周恩来的一大“败笔”。

  (2)如前所述,官方完全不掌握林彪专机坠机前后的“飞行路线”。因此,对坠机的原因和过程,根本没有发言权。

  (3)完全不掌握飞行事故分析的关键证据,“黑匣子”。甚至连现场飞机残骸的关键零部件,都没有收集到。

  (4)到现场搜集飞行事故证据的,只是一些事前对事故发生原因一无所知的,缺乏飞行常识的“外交人员”。既没有必要的技术专家,也没有一个刑侦学专家。他们完全没有现场勘测能力。因此,没有收集到任何对飞行事故有特异性价值的实物证据,而只有一些现场照片。

  (5)没有一个出事现场的目击证人。在现场的“外交人员”,既没有采访任何一个现场目击证人,更没有作任何笔录材料。

  这样的一个“飞行外行”调查组,对林彪飞机坠落的事故原因,作出的分析和结论,不要说任何人都可以嗤之以鼻,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些“外行”,作出的“猜测”。甚至说是毫无参考价值,也绝不为过!由这样一些人,对如此重大的飞行事故,作出历史性的结论,在全世界的空难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如果说,由于当年历史条件的限制,李耀文搞了那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似还情有可原。那么,几十年后的今天,那个“再版”的《特别审判》中,重提上述“李耀文结论”,并以它为依据说事,就是毫无法学素质的表现。

  既然,在本文开头,提出了“林彪飞机坠落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的问题,那么,我们不妨在此也作一点推测:完全有理由相信(有凤凰卫视里苏方人员的话为证),林彪座机一飞临中、蒙边界,由于大飞机不可能做刻意规避,因此,立刻就进入了苏、蒙雷达的视野。在苏、蒙指挥所的标图板前,指挥员们对该机的飞行意图,进行着紧张的监视和判断。由于飞行路线比较规则,指挥员们并不急于立刻下“击落”的决心。此时,苏、蒙双方派战斗机起飞,临空监视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但是,当飞机在飞到苏、蒙边境,突然作出了“几乎是180度向南折回”的重大机动时,指挥员们据此,作出“飞机是‘伪装民航客机’的军用飞机,在完成侦察任务后,企图返回”的判断,是合乎情理的。

  据时任驻蒙使馆二秘的孙一先说,“从乌兰巴托乘飞机赶往温都尔汗时,曾在飞机上看见离现场不远,有一空军基地。驻有一个师的航空兵。”航空兵师的周围,驻有导弹防空部队,拱卫机场,这也是常识。因此,此时,驻军或用飞机升空拦截,或采用导弹发射,都是在情理之中的事。结合苏方有击落迷航南韩民航客机的案例,这种苏、蒙方击落林彪座机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那么,如何解释林彪飞机上,只有一个没有洞穿的40厘米大洞的问题呢?很简单,事实上,我们官方仅排除了40厘米洞,不是“弹着点”的可能性,(注2)但是,我们没有证据排除飞机的其他部位,有弹着点的可能性。导弹或飞机机炮的弹着点,完全可能不在机翼上,而在飞机的其他部位。孙一先到现场时,苏方已经抢占了先机,派人取走了飞机的一个发动机和“黑匣子”。由于我方人员不够专业,对于飞机残骸上,是否还有其他细微的“弹着”痕迹,是不得而知的。结合后来蒙方在飞机的“军用”、“民用”上的争执,苏、蒙方事先湮灭弹着点痕迹的可能,也是无法排除的。至于有人认为导弹命中,必然引起飞机空中爆炸的说法,那是缺乏常识的。这样大的专机,如果弹着点在比较不重要的部位,飞机续航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何况,如果对方飞机采用机炮警告的方法,飞机带伤迫降的可能性,更是不可排除。如果我方派人和几个现场目击者,进行认真的交谈,而不是出于“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无奈,“想当然”地说出,这些目击者,连飞机着火与飞机夜航灯都分不清的“奇谈怪论”,(注3)那么,客观地作出坠机真正原因的正确判断,是有可能的。

  综上所述,我们之所以至今拿不出让世人信服的坠机的有力证据,与其说是我们没有按照世界飞行事故分析惯例,对现场作专业和科学的调查,还不如说,官方根本不敢,也不愿意再到现场去!试问,几十年来,官方还派过一个人到那个坠机现场去吗?倒是有一位中国的个体老板,不仅去过,而且买回了部分飞机残骸。遗憾的是,出于某种政治上的考虑,官方对民间搜集了的珍贵物证,多年来却不肖一顾。

  既然如此,中方对林彪坠机事件,就没有多少发言权。

  注1,见孙一先著《在大漠那边》

  注2,见康庭梓: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

  注3,同注2

  十一、说不尽的“黑匣子”

  人们从林彪座机升空后的飞行路线,特别是在北戴河、中蒙边界、苏蒙边界上空,划出的那三个巨大“问号”中;从邓小平对该机飞行员潘景寅,出人意外地作出“是好人”的判断中;从坠机现场罹难人员的分布照片上;从许多相关的丝足马迹上,都可以作出,在飞行过程中,飞机上发生过某种“变故”的判断。

  众所周知,飞行记录仪“黑匣子”,是分析任何空难事故,最可靠的物证。其中的录音和飞行数据,是了解和解读飞机上发生某种“变故”的最好证据。于是,近年来,国内外林案研究人员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神秘的“黑匣子”上。因为它是揭开飞机上发生某种“变故”秘密的钥匙。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那个2006年2月再版的“特别审判”中,还特别增加了第十三章:“林彪死亡真相”。但是,就在“黑匣子”成为众目睽睽的焦点的时候,就在这个作为“以正视听”新增的章节里,该书却只字未提这个敏感的“黑匣子”。这又是一个“不寻常的遗漏”。更加强了人们对这个神秘的“黑匣子”的关注。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有五点,是可以肯定的:

  (1)该机上,确实安装了“黑匣子”。据当时中国驻蒙使馆二秘孙一先说,机上的话语机,一直开着。这说明“黑匣子”,完全具有证明飞机上发生了“变故”的价值。
(2)苏方专业人员捷足先登,从出事现场,完整地拿走了“黑匣子”。

  (3)我方唯一的一批到达现场的外交人员,没有向苏方提出索还本应属于中国的“黑匣子”的合理要求。

  (4)在9.13之后的几十年里,无论是在中苏交恶的时代,还是中俄结为战略伙伴关系的日子里,甚至在最需要“黑匣子”,作为指控林彪的“叛国投敌”罪行的重要证据的法庭上,都没有提出查找“黑匣子”的正当要求。

  (5)作为参与林案审判全过程的检方人员,这些年来,一直非常关注国、内外对林案的质疑,特别是人们对官方在几十年中,我方为什么不向俄方提出要回的“黑匣子”问题的严重质疑。但是,他们在承认“不仅需要回答,而且应该回答”这些合理质疑的《特别法庭》一书中,也没有对于这个敏感问题,作出“责无旁贷”的解释。

  据此,人们可以做出几条客观的结论:

  (1)由于官方既不掌握完整的飞行路线图,也不掌握飞行记录仪“黑匣子”,因此,官方对于坠机的原因和飞机上发生过“变故”问题,没有任何发言权。对“坠机原因”的提出假设的“李耀文结论”,不具有科学性、真理性和权威性。

  (2)官方在几十年中,有条件拿回“黑匣子”,而不去拿回的事实本身,折射出官方已经意识到,“黑匣子”内隐藏着足以颠覆法庭关于林彪“叛国投敌”指控的重大嫌疑。官方出于避免林案被颠覆的考量,宁可将这一敏感问题,束之高阁。

  十二、孙一先代办没有说出的秘密

  在张宁、张聂尔等人相继指出飞机上的“黑匣子”,在破译林彪坠机迷案中的极端重要性之后,原中国驻蒙大使馆二秘孙一先(当过两年代办),以当年现场飞行事故勘查人之一的身份,于2005年著书:《在大漠那边》,着重介绍了他的这段经历。书中洋洋几十万字,但是,对于“黑匣子”问题,却只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关于飞机上的‘黑匣子’,许大使没有向蒙方提出索要。因为我方人员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而国内来电中,也没有提到此项要求。”

  请注意,从孙代办今天这句显然经过字斟句酌的话语中,我们似乎又一次感悟到“黑匣子”问题的高度敏感性,以及隐藏在它背后的秘密。

  事情真的是这样么?我们可以按“最小概率原理”,对此作一考证。

  (1)孙一先并不是一般的使馆二秘。从他在该书中,对乌兰巴托和现场周围蒙方军事设施的关注,和在73年,被调任中国常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团长的经历,就充分说明,他是一位有着明显军方背景的外交情报人员。因此,孙一先说,当时他对“黑匣子”,“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是不可信的。

  (2)孙一先等四人,从9月15日15点15分到达现场,到17日下午回到使馆,整整两天时间。由于是专门到现场勘察事故原因,他们对各种可能原因,进行过从充分的讨论。期间,没有提及寻找“黑匣子”,以查明坠机的确切原因的可能性,很小。

  (3)该书多次提到“有限外交授权”的原则,并说,期间,与国内保持电报联系。在和蒙方就“飞机是民用,还是军用”的激烈争执问题上,就是由于周恩来的干预,终止了争论。另外,在遗骨等许多问题的处理上,都受到国内指示。外交部与许大使之间,在“黑匣子”问题上,没有“互动”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要知道,周恩来在9月13日凌晨,就已经通过技侦八团,得知林彪坠机的消息。此时,周恩来最关心的就是坠机的真实情况和原因。难道素以谨慎细心著称周总理和老练的外交家们,也都会缺乏“黑匣子”的常识?

  (4)就算当时没有提及“黑匣子”问题,那么,在孙一先9月21日在人大会堂向周总理汇报时,也没有人提及“黑匣子”吗?要知道当时在场的,不仅有李耀文、杨德中、李德生,这些军队高级干部;有姬鹏飞、韩念龙、符浩,这些老资格的外交家;还有空军司令吴法宪和副司令邝任农。特别是时任空军副司令兼民航总局局长的邝任农,对民航空难中最常见的“黑匣子”,也会“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吗?汇报中,周恩来还为他们没有将林立果的“讲用本”拿回来,对孙一先进行了人们熟悉的那种“善意而严厉”的批评。周恩来没有对沈大使和孙代办的重大失误,也提出这种“善意而严厉”的批评吗?

  (5)对林彪坠机原因的查证,并没有就此结束。后来,还经历了李耀文调查组,到专机师,向飞行干部当面查证的过程。当时,就有其他三架三叉戟飞机的飞行员在场。在这个过程中,这些飞行专家们,也会对“黑匣子”问题,“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吗?也会一言不发吗?这种可能性,实在是非常小的!

  (6)可以想见,在这些过程中,只要有一个人,提及“黑匣子”问题,“黑匣子”就不可能以“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为借口,加以回避。那么,为什么对于孙一先没有将“黑匣子”取回来,这种明显的低级错误,周恩来却始终没有追究呢?

  由此可见,“黑匣子”问题,要通过上述6道关口的过滤,而不被涉及的可能性,是几乎是不存在的。难道“‘黑匣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被人们完全遗忘”,这样的最小概率事件,竟然真的发生了吗?

  今天,孙代办是否能告诉世人,后来,当他第一次了解到“黑匣子”时,是否与71年的难忘经历,产生过闪电般的联想呢?是否在心灵深处激起过一丝的震撼和后怕呢?当孙代办在“煞有介事”地谈论这段传奇经历时,难道他脑海里没有为当年历史性的“失误”而感到忏悔?抑或其中还隐藏着不可示人的秘密。

  事情还没有完。据了解,后来我国还有记者、军事博物馆人员,个体老板和香港商人,造访过坠机现场。并取走不少飞机残骸。在以后的几十年中,难道官方始终没有考虑过取回“黑匣子”的必要?显而易见,这已不是孙一先那种一时“疏忽”,可以塘塞过去的了,而是为了保持某种“政策连续性”的政治需要。

  显然,孙先生并没有象他在书中所承诺的,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向世人说出他当年在坠机现场所经历的全部秘密!

  十三、林彪座机上人员的遗骨,机上的文件和遗物,为什么至今还不要回来?!

  关于256飞机是不是民航机?关于机上人员的遗骨应不应要回来?由谁负责要回来?现由苏方扣留的林彪带走的“中央文件”,应不应要回来,为什么至今还不要回来?!等一系列问题,很值得大家来探讨一下。

  关于256飞机的性质,根据我方外交人员跟蒙方人员的外交交涉,认定是“民航机”。孙一先认为,是国家领导人的专机。这已没有疑义!

  关于机上人员的遗骨,应不应要回来?由谁负责要回来?我们可以参考国际惯例。二战后,日本国对于在二战期间,遗留在菲律宾、缅甸、中国、朝鲜的侵略士兵的尸骨,都通过外交途径,向所在国,光明正大地索回,并予以安葬。美国在侵朝战争,侵越战争,甚至对于侵犯我国领空,被我英勇的人民空军、海军击落的间谍飞机驾驶员的遗骨,都通过外交途径,向中、朝、越方索回,并安葬。美、日两国政府从来没有因为战争中的“是与非”,就让这些“侵略者”或“战败者”的尸骨(日本二战的是非问题,已由东京国际法庭作出历史性判决),抛尸荒野!他们只有一个标准:这些尸骨是日本人,是美国人。他们的任何一届政府,就有义不容辞的“收尸”义务!俄国内战时期的“白匪”头目,邓尼金将军的遗骨,近年也移归故里,并享有俄国军人的崇高礼遇。这种站在历史和民族的高度,摈弃狭隘意识形态的做法,受到世界人民的由衷的赞许和钦佩。

  不管历史功过怎么说,林彪是一位开国元勋、共和国元帅,(至今还没有剥夺他的军衔!)当过党的副主席、国防部长,曾被党章确认是党的接班人和毛的亲密战友;叶群好歹也当过党的政治局委员,军委委员;其他人等,大小也都算个军队干部,其中还有一位当时国内第一流的专机驾驶员。不管后来怎么判决,总没有开除他们的“中国国籍”吧!而且,在我方与蒙方的正式外交文件上,也确认他们是中国人。因此,由我方要回这些已故中国人的骨骸,并予以安葬,是完全合乎国际惯例的!

  但是,事实是,30多年后,我方无视国际惯例,任其葬身荒野,听凭苏方割其头颅,并以此为“乐”。这与日本、美国、俄国的所作所为相比,我们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宽阔胸怀”,“伟大的革命人道主义”,又在何处呢?!难道官方要的只是“政治”上的胜利,连国家和公民的尊严都不顾了?!

  还有一点,就是被苏方拿走的为数不少的“文件和遗物”的善后处理问题。当年我方缴获了不少林彪的材料,并称之为“反革命政变的证据”。那么,被林彪带上飞机的文件,一定是比这些已缴获的文件,更重要的机密文件,一定是林彪反革命政变和“叛国投敌”的重要证据!无论从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来说,还是从向全国人民彻底揭露林彪卖国求荣的政治需要来说,都很有必要将它们取回!

  令人百思不得一解的是,30多年来,我们竟“心安理得地”让这些重要机密和重要证据,安放在前苏联克格勃的档案室内,不闻不问!这种极不正常的做法,不能不使人们对这些材料的重要性,提出怀疑!进而对其事关林彪卖国求荣的性质,提出质疑!进而又对我们已缴获的“文件”的真实性,以及它们作为指证林彪罪行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30多年后,每一个关注林彪事件的人,都深感:至今官方掌握的“证据”,实在是很少的!那么,为什么至今官方对这些该要,能要的材料,不去要回来呢?目前,我方作为一个正在和平崛起的主权国家,向俄方要回上述本该属于我方的重要材料的外交障碍,是没有的。因此,人们不能不怀疑:是不是这些材料中,暗含着足以颠覆官方对林案结论的证据呢?!

  十四、凤凰卫视所披露的林彪坠机真相

  众所周知,凤凰卫视,作为大陆的一家半官方的香港媒体,一年之内,两次公开播放有关质疑林彪事件的电视节目。期间,还发生了上海解放日报(原华东局党报)连续转载舒云女士关于林彪疑案的长篇文章和丁凯文等人,在海外出版“重审林彪罪案”一书的重要事件。这些不寻常的事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事实为根据,直接挑战官方关于林彪事件的结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官方对于这些接二连三的“质疑”和“挑战”,并没有作出任何“过激”的反应。是容忍?是默许?是还历史本来面目的开明?还是无可奈何?人们正拭目以待!

  不管怎么说,这些接二连三的质疑,充分说明林彪事件,已经成为一个举世注目的重要历史课题!不仅国内历史学界关注,西方历史界关注,香港新闻界关注,更重要的是,手握着林案第一手证据的前苏联的许多研究部门,普遍认为林案疑点很多,有许多“合理想象空间”。因此,都严密地“盯”着林彪事件档案的最后解密!这样,林彪事件真相,重见天日,指日可待!

  凤凰卫视以其半官方身份,对913坠机事件调查当事人,前苏联克格勃人员扎格沃滋丁,进行面对面采访,使得它提出的下列有价值的证据,更具说服力:

(1)苏、蒙双方,“从林彪座机一起飞,就捕捉到雷达信息”。因此,对于林彪座机的飞行路线,苏、蒙有权威的话语权,而不应该是孙一先的那张业余水平的路线图。苏方人员认定:“飞机飞到苏、蒙边界,确实向南180度折回”!因此,机上发生了某种“变故”,是可以肯定的。孙一先对尸体分布情况的分析,是有道理的。飞机坠毁前,叶群和驾驶员同在驾驶舱的描述,是可信的。人们有理由将尸体的现场分布情况,与机上发生的“变故”,联系起来考虑!

  (2)苏方人员确认:“飞机料油是足够的。既可飞抵赤塔,也可飞抵温都尔汗。而且,还有良好的自动驾驶系统”。因此,王海等“飞行专家”,在当时政治环境下,作出“飞机是因为油料不足,迫降坠毁”的结论,只是过于轻率的猜测。需提醒大家的是,当时官方仅公开了对“坠机原因”的“分析”,而对机上发生“变故”的分析,却从来也没有向世人公开。因为,官方出于政治考虑,担心这种分析,会干扰早已成型的“政治结论”!

  (3)苏方人员以机上人员的“所有枪支,均无击发”为证据,确认机上没有发生枪战和搏斗。那么,人们在解读“飞机180度向南折回”的事实时,是否可以认为,是林彪下令看押了林立果,命令叶群押机返回?同时,苏方人员关于“所有枪支,均无击发”的结论,充分说明李文普身中林立果一枪的说法,是“伪证”,是在说谎!那么,李文普关于“林彪企图外逃温都尔汗”的“孤证”,是否也是“伪证”?!

  (4)苏方人员第一次到现场,就那走了黑匣子!这个最重要证据之一的黑匣子,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都是开着的。一个多小时的飞行,包括一些极有价值的内容,都可能记录在案,而且,苏方“保护得很好”!除此以外,苏方还保有大量其他物件。(整个过程,苏方极为重视,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亲自指挥。)因此,黑匣子解密之时,就是林案重见天日之时!所幸的是,这个举世瞩目的黑匣子,官方已无法“毁灭罪证”了!

  (5)苏方人员确认,“还有许多事实,没有对外公布”!这就留下了很多的“想象空间”。俄国现有许多历史研究所,都对林案有着浓厚的兴趣,正密切关注着林案的每一点动向。

  (6)香港卫视有专门记者常驻俄国,采访俄国的当事人,很方便。

  (7)我国在坠机的现场第一当事人,孙一先先生,对王海等“飞行专家”,提出的“机内爆炸说”,从一开始就不以为然!对“枪战说”,更是嗤之以鼻:“无稽之谈”!当时他人微言轻。现在,他是国内其他人无法取代的坠机调查现场的“目击证人”。

  (8)当时,中、蒙关于飞机性质的“军、民之争”的核心,就是蒙方企图为击落飞机,寻找合理借口,而我方则不愿给对方以口实!孙一先当时的倾向性意见,就是蒙方导弹击落!孙一先通过调查确认,当时苏、蒙在坠机现场的兵力、火力部署,完全具备击落飞机的能力!蒙方还向苏方请示,是否要击落飞机?后来,是周恩来的直接干预,中方才“自行”放弃了对“飞机被击落”说法的坚持。(请注意,周恩来是否还作出过不要向苏、蒙方提出要回“黑匣子”等其他干预?)需要提醒的是,苏联击落过南朝鲜的民航客机,至今不肯向世人承认!利比亚对其击落民航机一事,开始也是硬着头皮,能赖则赖。多少年后,才认账,并作出重金赔赏!

  (9)苏方认为坠机之前,“机上人员已全部死亡”。苏方人员没有必要毫无根据地信口胡说。那么,苏方凭何证据,得出这一结论?令人深思!

  (10)现在,前苏联已解体。中俄双方早已走出短暂的交恶状态,迈入了“战略伙伴关系”的新时代。这些前苏联的被访人员作假证的可能性不大。至少有不少话,是可信的!

  十五、谁真正掌握了破解林彪坠机谜团的钥匙?

  随着香港卫视对林案的质疑节目的播出、“重审林彪罪案”和解放日报对舒云女士质疑林案文章的连载,党内、军内、国内、世界史学界、传媒界对林案的质疑,更是接二连三,言之有物,掷地有声!

  凤凰卫视揭示了一个谜底:实际上,官方并不掌握破解林彪坠机谜团的钥匙、第一手材料和“王牌”。

  当年,官方为了在全国人民面前摆脱,“林彪,这个毛的接班人,在一夜之间,变成谋害毛的刽子手”的被动局面,把手中所有的牌,都一古脑地打了出去,以正视听。甚至,不惜掩盖事实,编造谎言。没想到纸包不住火。30多年后,官方面对来自全世界“甚嚣尘上”的质疑声,落得个无牌可打的地步。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年,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不是我们的孙一先代办,而是前苏联的刑侦专家。到现场次数最多的,也是苏联人。在现场时间最长的,也是苏联人。最要命的是,从现场拿走“黑匣子”和大量物证的,还是苏联人!

  时至今日,这么多第一手材料,都在俄国人手里,而且至今没有向世人公布,其间,暗藏多少玄机?还不得而知。可见破解林彪坠机真相的钥匙和王牌,都攥在俄国人手里,而不在我国官方手里!如果现在官方再不知天高地厚地摆出“教师爷”的架式,贸然出来说三道四,那么,俄国学者一旦出来说话,摔出几张小牌,官方就会十分被动!因此,面对甚嚣尘上的质疑,官方只能一言不发,也算是“以静制动”。

  按理,林案已时过境迁30多年了,前苏联也早已成为过眼烟云。揭露林案的真相,对俄国人已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为何至今那个黑匣子,俄国还不解密呢?从利害关系犯罪学的角度分析,这些林案第一手证据的解密,对我国官方利害关系最大:林案真相直接关系到我国官方,是否曾向全世界撒下一个弥天大谎?关系到官方在世界范围的“诚信力”!关系到毛晚年的一项重大政治疑案的真相!因此,黑匣子不解密,对我国官方最有利!那么,为何俄国会按我方的利益,压着林案的王牌,不出牌呢?!30多年的时间本身,是不是已经暗含着“中、俄双方早已达成互不解密的”谅解协议呢“?

  “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和江泽民都多次去过俄国。就他们两人的性格而论,不能想象他们二人在谈话中,会不涉及林案,这个敏感的话题。其间,我方是否和俄国有什么政治交易呢?!是否林案又会成为双方达成“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一个筹码呢?

  是交易,就会松动。我们总不能老是让人家楸着小辫子,老是让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剑过日子。俄国也不会让手里的王牌,烂在手里!

  十六、是“仁至义尽”,还是“一网打尽”?

  “四人帮”时期的“中央文件”,在谈到毛泽东对林彪的态度时,都是一个口径:毛泽东对林彪,是如何“苦口婆心”,如何“耐心挽救”。尽管对林彪,“丢了石头,掺了沙子”,南巡时,毛泽东又“有惊无险”地躲过了林立果的“尾随追杀”,但是,毛泽东“到北京后,还要找林彪继续谈,他不找我,我去找他”。直到林彪的飞机,飞离国境,有人主张“坚决击落”时,毛泽东仍然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似乎真是放了他一条“生路”。一句话,毛泽东对林彪,真可谓是“以德报怨”,“仁至义尽”了。一切都是林彪自绝于人民,咎由自取!

  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三十多年过去了,越来越多的“知情人”,将当时的真实情况,披露出来,人们才恍然大悟。事实与“四人帮”的“说教”,完全是南辕北辙!

  我们客观地分析一下,1971年9月12日13点10分,如果毛泽东真是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游击战”,从林立果层层设防的“地雷阵”中,神出鬼没地,“传奇般”地摆脱了林立果的“亡命追杀”,回到了北京丰台,那么,惊魂未定的毛泽东,此时,内心对林彪的仇恨,一定是怒不可遏!两人的矛盾,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那种毛泽东“到北京后,还要找林彪继续谈”的说法,实在是掩人耳目的“天方夜谭”。

  事实也正是如此。就在当天午夜10点30分,刚刚“死里逃生”的毛泽东,从北戴河那边,得到了林立衡关于叶群、林立果,企图胁迫林彪,劫机南逃的准确消息。“怒火中烧”的他,会作出了怎样合乎逻辑的反应呢?

  在《林立衡913后写给中央的材料》中,披露了当时的真情。

  9月12日晚9点许,林立衡得知林立果的出逃打算后,做了三件事。(1)她先向林彪贴身侍卫长李文普,作交代:带上手枪,寸步不离地护卫好首长,“你一定要守在首长身边,要绝对保证首长不被弄上车。”对此,李文普当面向林立衡作了保证:“没问题,我能保证。”“我们就是拼了,也不能让他把首长弄走。”(但是,后来的事实是,李文普临阵脱逃了。笔者注)(2)9点50分,林立衡又去找8341部队驻北戴河负责人,中央警卫团副团长,军职干部张宏,告知林立果的企图。

  张说:“现在的问题是要马上请示中央。”

  林立衡反复问张宏:“你们能保证首长安全吗?能保证首长不被弄上汽车吗?”

  张说,“我们能保证!”并告诉林立衡,他们预防事变的可靠方案:“这一片都是我们的部队,有二中队、四中队、六中队,还有机动部队,我还可以迅速从附近调部队来。”

  “我们这里有机动小车队和大车队,随时可以出动。”

  “我们不会开枪,也没有必要开枪,开枪保证不了林副主席的安全,打伤了谁也不是小事。到时候,我们几个人对付一个……”“就这样,两个人从後面上去把胳膊一架就行了!”

  “96号楼周围都由我们的部队守著,每个路口都是我们的哨位,每个岗哨都有电话,我们还有电台和步谈机指挥,有什么情况我们马上就能掌握。你不是见到几步一岗嘛,我再派些部队去加强哨位,再派些精干的人先坐车去机场,这样的话,前面、後面都是我们的部队,你尽管放心好了!”

  “为了保证林副主席的安全,到时候我们对他就不能那么客气了,就是拼了,也要保证林副主席的安全。”

  没有得到中央指示前的警卫人员,对林副主席,情真意切呀!

  之后,张宏等人,把林立衡报告的情况,向北京作了报告。

  11点20分,在叶群、林立果、林彪,就要上车的紧急关头,林立衡又跑去找张宏,要他“搬兵救驾”。但是,情况与一个半小时前,完全不同了。

  “大队部值班室先是空无一人。过了好一会儿,才把张宏找来。却又在屋里走来走去,欲言又止,犹豫不决,然后,忽然离开大队部值班室,不知去向。等他回来时,”林立衡生气地说:“你开始不是说得好好的,到时候你就带人上去吗?怎么现在你又不上去了?”

  张宏看着林立衡,“一声不吭。”

  林立衡说:“你不上去,那就在这里给李文普打电话联系!李文普让你快同他联系。”
“他还是不吭气。不论我怎样急切地恳求他,无论我说什么,他仍然背著手,在屋里踱步,低头思索着什么,态度完全变了,他始终没有用身边的电话和李文普联系,始终没有上去!”

  就在这时,张清林在56号楼,接到林彪的卫生员小张打给林立衡的电话:“他们(指叶群、林立果和刘沛丰)正在床上拽首长,首长马上就要被拽走了!你们快,快呀!”

  张清林顾不上听完电话,便跑到楼前,向道路两旁的部队喊:“快堵住,快到公路上来堵住!”然後,直奔大队部跑来。

  一进值班室,张清林便气呼呼地对张宏说:“情况万分火急!最多不超过十分钟,上面的汽车就要开跑了!部队为什么还没行动?为什么还不进行阻拦?”

  这时,已是11点30分。林立衡责问张宏:“两小时以前,我就对你说好了,你为什么还不调动部队,你快带部队,快上!”“张宏默不作声,一转眼又不见了。过了一会儿,他回到值班室,不慌不忙地当着我(林立衡,笔者注)的面,往北京挂电话。在电话里向对方说:‘他们刚才说,再过十分钟,汽车就要开走了。’接著,只见他频频点头,连声说:‘是,是,是……’”

  放下电话後,张宏慢条斯理地对林立衡说:“中央指示你们跟着上飞机,跟着走”。

  张宏还冲着心急如焚的林立衡和张清林发火,大声说:“请你们不要在这里指挥!我们是听中央的!”让你们跟着上飞机,“这是中央指示。”

  “值班室里的人越来越多,萧奇明中队长等警卫干部都卷着袖子,提着枪,急得嗷嗷叫,跳着喊:‘还不下命令冲上去,就来不及了!我们可冲上去了!……下命令吧,副团长!’

  就在这时,萧中队长等干部冲著张宏嘶喊起来:

  ‘副团长!一辆黑车从上面下来了!’

  ‘现在还不叫我们冲上去?!’

  ‘还等什么呀?!’

  但张宏始终没有下命令让他们冲上去。”

  接受了中央指令的张宏,与林立衡、张清林和不知情的警卫战士相比,真是一个在水里,一个在火里。

  好一个“我们是听中央的!”好一个“中央指示你们跟着上飞机,跟着走”。

  这充分说明,张宏得到林立衡报告后,立即向中央作了报告,并且得到了中央明确的“指示”。这个明确“指示”,至少有一条:林立衡、张清林等,登机同行。

  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中央指示”来自何方?张宏先向中央警卫团副团长张耀祠报告,是合乎组织关系的。但是,林彪全家出逃,这样要命的紧急情况,张耀祠决不敢压住。逐级报給汪东兴、周总理,也是顺理成章的。正因为这样逐级上报,才有张宏跑进跑出的那一幕。而且,张宏一定是要避开林立衡。因此,才有张宏跑到其他地方去打电话的那一幕。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汪东兴全程随侍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非常了解毛泽东一路讲话的全部内容和心态,非常了解毛泽东12小时前,刚刚惊心动魄地摆脱林立果“尾随追杀”的全部过程。因此,他得报后,肯定要立刻向毛泽东报告。周总理没有参加南巡,对当时党内职务比他高的林彪,擅自作出放弃保卫的指令,是不可思议的。因此,这个“中央指示”,最大的可能是出自毛泽东。

  毛泽东在当时的心情支配下,拿出了他最惯用的,也是最厉害的“诱敌深入”的杀手锏。

  如果当时毛泽东就对林彪作出“就地擒拿”的决定,如何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交代?!实属匹夫之勇。如果让对手做一次最后的“暴露”,来个“欲擒故纵”,才符合毛泽东这样的“政治大家”的风范。届时,对周总理这样的老同志,对全国人民,作出交代,也就顺理成章了。自林立衡向张宏报告情况,到张宏接到指示,有一个来小时时间。虽然紧了点,但对于久经沙场的毛泽东来说,时间是足够的。张宏按兵不动,就是“故纵待变”!要林立衡等一干人,统统上飞机,就是不要惊动林彪,让他放胆起飞。以收“一网打尽,彻底剿灭”之功效。

  毛泽东在南巡时,还告诫别人:我在原则问题上,是从来不让步!可见他马上要整人的狠心。所以说,毛对林是“仁致义尽”,那实在是“欺人之谈”,而要“一网打尽”,才是历史的真实!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毛泽东不可能拿捏得那么好,他没有想到,林彪的飞机,会向北飞,并折戟沉沙于外蒙。从此,宣告了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彻底破产!震惊世界的林彪事件,也从根本上,动摇了这位“红朝凯撒”的历史地位!

  十七、将“政敌逼向绝路”,是毛泽东在“党内斗争”中的惯用手段!

  王年一教授关于“林彪是被逼出逃”的重要结论,绝不是凭空而来的!回顾张国焘、王明、陈昌浩、高岗、刘少奇的被整肃的经过,可以清楚地看出:把“政敌逼向绝路”,是毛泽东在“党内斗争”中的惯用手段!

  红军到达陕北后,在党内,清算了张国焘在长征路上分裂党的错误。之后,在西路军问题上,张国焘完全按中央的意见,写信给陈昌浩、徐向前,要求西路军“汲取长征路上的错误,无条件地服从中央”、毛主席。这表明张国焘已经改正了错误。但是,西路军失败后,毛泽东为推卸责任,硬说:西路军的失败,是国焘路线的失败!还要进一步清算四方面军的国焘路线问题!张国焘一方面眼看着四方面军几万精锐部下,惨遭马步芳杀害;另一方面又要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自己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才脱离了红军!此毛泽东之“一逼”。

  陈昌浩在西路军战败的过程中,接受了长征路上的教训,坚决执行毛泽东的路线,与徐向前、李先念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想法,作了“坚决斗争”。但是失败以后,毛强迫他承认西路军的失败,是他继续执行国焘路线的结果。他承认之后,就被毛“流放到”苏联。陈昌浩多次写信给中央,要求回国,为党继续工作。但毛泽东十几年不准他回来,非要把他赶出中央。文革中又翻出老帐,陈昌浩被迫害致死。这是毛之“二逼”。

  刘少奇一贯忠于毛路线。刘是“毛泽东思想”提法的发明人,也曾是毛泽东迫害张国焘、陈昌浩、彭德怀等同志的重要“助手”。但是,文革中,被毛泽东以“叛徒、内奸、工贼”等的“莫须有”的罪名,残酷逼死。此乃毛之“三逼”。从王明、高岗和刘少奇等人被清洗的过程,也可以看出毛整人、逼人的历史痕迹。所以,毛对党内“政敌”的整肃方法,就是将对方逼到“死角”,逼到对立面上,逼得你跳出来,然后,正好“请君入瓮”。

  林彪一贯紧跟毛泽东。出于自保,参与过整肃红四方面军、王明、刘少奇等一系列“党内重大路线斗争”,深知毛的手段。没想到最后,毛竟会把刀架到自己头上,卸磨杀驴,兔死狗烹。更不能容忍的是,九届二中全会前一天晚上,毛泽东当面首肯了林彪关于要设国家主席的发言后,第二天就翻脸不认帐,反过来,却说林彪自己要抢班夺权,“搞突然袭击”,“大有炸平庐山之势”。中了毛泽东的“欲擒故纵”的“行伍出身”的林彪,当然要“痛不欲生”。尽管林彪后来多次委曲求全地主动上门,要求和毛沟通,但毛硬是不给面子,还要南巡归来后,再彻底清算九届二中全会上的事。这样,与其束手就擒,不如走为上策!毛逼人太甚,才使得林彪紧急出走。但林彪一走,毛一时又无法向全国、全党交待。为了摆脱被动,于是编造出了“武装政变”、“571工程纪要”、“三国四方会议”和“毛泽东在滴水洞给江青的信”等骇人听闻的故事,以掩人耳目!为了这些编造的故事,可以自圆其说,把它说成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的武装政变,毛又迫害了数以千计的高级干部,以造成“林彪集团”的假象。

  历史证明,这些被毛逼死、逼反、逼走的同志,都是我党的好同志。他们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浴血奋战,战功卓著。他们有大功于党,有大功于国。虽然都犯过一些错误,但罪不致死!他们最后的悲惨结局,毛有不可推卸的历史罪责!毛泽东是党内历次两条路线斗争的始作俑者之一!

  十八、林彪当年出走,最多只是“政治流亡”!

  在1980年,对林案的审判中,没有对林彪“叛国投敌”的重要情节,进行当庭“查证”的工作。既没有当庭展示林彪座机的全部飞行路线图,也没有让李文普当庭指证林彪的出逃目的地,是伊尔库斯科,更没有让林彪遗属,对“林彪当年是被绑架”,这一重要异议,进行当庭辩护。事实上,专案组查了十年,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说明,林彪确实有向前苏联出卖我军的重要情报、我国的领土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因此,人们现在头脑中对林彪“叛国投敌”的印象,都是来自当年“中央文件”的描述和政治概念,而没有从法律上加以认定的根据。

  何谓叛国?只要是出国,就是叛国,那是文革中混乱的“政治概念”。在“改革开放”的当今,这种“概念”,显得何等荒谬。

  现在,世界上有公认的“政治流亡”的法学概念!如果认为逃到国外去“政治流亡”,就是“叛国”,那么,列宁、孙中山、斯大林、叶挺、周恩来、蔡畅,黄文欢等重要历史人物,都曾是“叛国者”。事实证明,他们都是真正的“爱国者”!

  “叛国”与“政治流亡”之间的区别,是一个长期困扰人们思想的敏感问题,也是我国现行法律,至今没有和世界普适的法学概念接轨,没有能正确规范的问题。

  要搞清这个问题,就必须搞清“国家”和“执政者”之间的区别,搞清“叛国者”与“持不同政见者”的区别。

  国家,就是在“国家”这个地理范畴内的,各族人民利益的集合和体现。“执政者”,只是在某个时间阶段内,国家的“当权者”。如果这个当权者,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它就代表了国家,反之,它就不能代表国家!“执政者”不代表,甚至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国家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从国家最终要消亡的观点看,阶级和政党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要远远短于国家。而“执政者”的寿命,与“国家”存在的历史长河相比,更是转迅即逝!

  国家还是一个文化的范畴。目前,大陆和台湾,虽不同属一个“政体”,但是,它们同属一个中华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陆和台湾,在文化上,同属一个中国,是不可分割的!这就是“文化一中”的概念。从这个观点出发,现在国民党中一些人,虽不愿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他们仍坚持“一个中国”的理念。所以,他们也是中国人,也是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在一个时期内,出现多个独立的“政权”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的。它们共同创造了伟大的华夏文明。

从现今世界主流发展看,执政者、执政党的轮换,更是日益频繁,习以为常。国家,就是在这种合乎人民利益的“执政者”的频繁更替中,向前发展!从这种进步的观点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只是中国发展历史中的一个阶段。中华民国是国民党创立的。但是,后来国民党腐败了,被人家取代了。国民党很自然地成了下台的“在野党”。但是,中华民国还存在着。如果有一天,国民党“凤凰涅槃”了,那么,它重新回到中华民国的执政地位上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创立的。但并不等于说,共产党就是它永远的执政者。如果有一天,我们腐败了,那么,无可避免地要被别的政党或“执政者”,所取代。但是,中国一定会长期存在下去的!

  那种所谓的“亡党”与“亡国”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的观点,显然是一种十分幼稚的“政治武断”!从马列主义关于国家、阶级、政党的理论出发,有一天,共产党、国民党都会先行消亡的。但是,中国还会长期存在下去!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把“国家”和“执政者”、“执政党”混为一谈,正是那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君国论”、“党国论”的封建残余意识,在现今中国社会的体现。

  搞清楚“国家”和“执政者”的区别,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讨论的关于“叛国”与“政治流亡”之间区别的问题。就清清楚楚了。

  搞政治,就难免有反对者,即,所谓“持不同政见者”。执政者如果处理不好与“持不同政见者”的关系,对其进行残酷的迫害,那么,“持不同政见者”不堪执政者的压迫,出逃国外,是很顺理成章的事。这就是所谓的“政治流亡”!中国有一句古话,“主不明,则臣走国外”,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

  “叛国者”反对的目标主体,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政治流亡者”所反对的,是“现行政体”或“执政者”。两者绝不可同日而语!封建君主把反对他们的叛逃者,一概定为“叛国者”。比如,沙皇和满清王朝,就把列宁和孙中山定为“叛国者”,正是因为沙皇和满清认为,“朕即国家”。反对“朕”,即反对国家。如果我们今天还把“政治流亡者”,定义为“叛国者”,那么,我们与封建君王,何异?!可以这么说,凡是不能从法律上,正确区分“叛国者”和“政治流亡者”的政权,都还保留着浓厚的封建集权色彩。

  我们说,林彪不是“叛国”,而最多只是“政治流亡”,就是基于林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之一,是功勋卓著的“开国元勋”;专案查了几十年,如果要让人们相信林彪背叛他亲手创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就必须拿出林彪背叛和出卖祖国的直接证据。但是,这正是当年的法庭,极力回避的。事实上,林彪反对的,仅仅是陷中华民族于“十年浩劫”的毛泽东和“四人帮”,而不是具有五千年辉煌历史的华夏中国,更不是伟大的中华民族!所以,他不仅没有叛国的主观动机,也没有叛国的实际行动。他的飞机上没有带走任何“国家机密”,他有的只是“亡命天涯”的无奈。

  与林彪命运相同的老资格的越南共产党领袖和国家领导人黄文欢,当年也是因为不堪党内“执政者”的迫害,才不得已流亡中国。我国能够以“老战友、老同志”的身份,充分理解他的处境,给以良好的“政治庇护”,就是因为我党、我国,从不认为黄文欢同志,是一个共产主义的真正叛徒和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无耻“卖国贼”。既然如此,我国政府,为什么不能理解共和国的缔造者,林彪元帅的出逃苦衷呢?当年那种采用“双重标准”得出的“结论”,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吗?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叛国者”呢?当今极力主张“台独”的陈水扁、李登辉之流,尽管陈水扁现在还是“中华民国”的“总统”,也没有“叛逃出国”,但是,他们反对一个中国,企图将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上,分裂出去,他们才是真正的民族败类和“叛国者”!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这样一些人,他们利用“执政者”的权力,出卖国家利益和领土,他们虽然没有流亡国外,但是,他们才是真正祖国的“叛国者”和“卖国者”!

  因此,鉴别“叛国者”的标准,绝不是看他是否流亡国外,看他是否跨出国门,而是看他是否真正出卖国家的领土和利益。

  综上所述,林彪当年出走,最多只是“政治流亡”!
【转帖】黄瑶:林彪的视野
《共识网》发布时间:2014-04-19 00:17 作者:黄瑶  点击: 32002次

  林彪性格内向,在晚年经常处于自我封闭状态。但他在青年时代却关心时局,具有宽阔的视野,同晚年形成强烈的反差。

  1, 在山沟里“妄言”,准确预测到“中日战争可能发展为世界大战”

  1937年12月,而立之年的林彪率八路军一一五师到达晋西南的赵城。面对日军气势汹汹的进攻,他正认真思考着时局问题。

  经过平型关战役、广阳战斗同日军的较量。林彪已经认识到这是他从北伐到十年内战都没有碰到过的强劲对手。他除了对这些战役、战斗进行总结以利再战外,开始从宏观角度,从中国的国际环境的角度来思考抗战问题。

  1936年11月。日本和德国已经签订了反共协定。1937年意大利也参加进来,形成了“柏林-罗马-东京轴心”,其矛头固然是指向苏联,但也表明他们已经结成侵略集团,准备在瓜分世界的斗争中同英美较量。

  对于中国的抗日战争,苏联表示支持,但英美却采取两面政策,一方面对中国提供一些援助,另一方面对日本采取绥靖政策,企图牺牲中国的利益,求得同日本妥协,乃至一厢情愿地希望把日本进攻的矛头引向苏联。

  1937年12月22日深夜,林彪在赵城一个小山村的窑洞里踱来踱去,对苏、美、英、法、日、德、意等国掂量来掂量去,终于坐到桌旁,在如豆的灯光下,给八路军总政治部主任任弼时写信。他写道:任主任:

  我对时局很想了解全般情况,但苦元材料,同时自己分析力量更缺乏。我近来在抽象设想中也得到一些感想,故以姑妄言之的方式向你陈述如下……

  林彪“抽象设想”了一些什么“感想”呢?他对可能或已经是中国的朋友的苏、美、英、法如何对中国进行援助逐一进行了估量。鉴于德、意、日已经联手,他认为:“苏联单独出兵打日本是完全不可能的,单独太平洋战争也是少有可能的。”“英法出兵到中国与太平洋上打日本是不可能的,因过不得地中海和红海,路也太远。德意一动则英法陷于腹背受敌。英法对日进行经济制裁是可能的。”

  但是,林彪认为这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会联合起来对付德、意、日轴心的,而这就是世界大战。他说:

  中日战争可能发展为世界大战。中国应坚持打到底的方针,使此战蔓延成为世界大战。成为世界大战时,中国才更能胜利,世界革命也乘机发展与胜利。

  果然,一年零九个月后,即1939年9月,德国入侵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又过了一年零九个月,即1941年6月,德国突然进攻苏联。半年后,即1941年12月,日军偷袭珍珠港。至此,世界所有主要国家都卷入了这场大战。用1937年12月以后世界形势的发展来检验林彪的话,可见其非但不是“妄言”,甚至可以说,他的预见相当准确。

  在此信中,林彪还预测了日本的动向。他说:“日本在中国的战争不是一举灭亡全华的。而是逐步鲸吞的。盖如此才便消化与对付国际上的嫉妒。在日本适可而止的时候,它甚至将已占领的地区一部退还中国,以诱惑中国的分化。那时将是国内时局的紧要关头。我们应该准备对付那种关头,反对公开妥协投降,反对表面上虽不和但实则不战的局面。而应主张反攻敌人。在目前的阶段中,国民党是会继续抗战的,但局部的降敌仍可发生。”

  对日本的动向,林彪的预测也是八九不离十。一年后,日本陆军省制定的“对华处理方略”即规定,占领武汉、广州后,“应以恢复治安为根本”。从1938年下半年开始。日本即加紧对国民党政府实行分化、诱降。1938年12月29日,也就是林彪写完此信后的一年零一周,汪精卫发表“艳电”,公开投降日本。

  2, 主张走出去,联络和争取友军抗战

  身处晋西南山沟里的林彪不仅具有开阔的视野,而且有强烈的走出去的愿望。

  1938年1月13日。林彪同朱德、彭德怀、刘伯承、贺龙赴洛阳,出席由蒋介石召集的第二战区师以上将领会议。

  1月17日,蒋介石分别接见了朱德、彭德怀、贺龙、林彪和刘伯承。他在同林彪谈话时称赞林彪指挥的平型关战役打得好,希望今后好好合作。这是林彪离开黄埔军校后第一次会见蒋介石。

  从洛阳回来后,林彪感到八路军有到友军去联络和视察的必要。2月3日。他致电朱德、彭德怀并报毛泽东:

  我建议我军派人到各主要战区(和津浦线)去联络与视察。此举作用为:(一)了解友军作战的真实情形,研究和利用他们的教训和经验,以利我及全国军队今后之作战。(二)依照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各地长官贡献适今情况的战略战术意见,以争取战事的胜利和持久。(三)传达我党我八路军对抗日的忠诚精神与对抗战的军事、政治方针与经验,扩大我党我军影响,联络和争取友军的抗战。提高他们对抗战的认识、信心、决心和办法。

  林彪建议先组织一个小组到东战场去,并毛遂自荐,第一批去自己算一个,另从延安和八路军总部各去一二人。他还说,如果军委和总部抽不出来人。他一个人先去试试也行。

  2月13日,毛泽东答复说:去友军参观原则是好的、有意义的,但需取得国民党的同意,同时还要考虑部队作战的需要。

  毛泽东没有批准林彪的要求,但记住了这件事。

  3, 驻莫斯科,折冲樽俎,不辱使命

  1938年3月2日,身穿日军大衣的林彪行军时被阎锡山部队的哨兵误以为是日军而开枪击伤后,离开前线回延安养伤。1938年底,林彪赴苏联疗伤。

  1940年3月,任弼时回国。林彪接替任弼时任中共驻莫斯科代表团负责人。

  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这一期间,林彪作为中共代表团负责人做了大量同苏联、共产国际联络的工作。据季米特洛夫的日记,仅1941年他和林彪的交往就有:

  2月7日:“把林彪有关中国事务尤其是国共之间关系的汇报寄送给斯大林、莫洛托夫、伏罗希洛夫、铁木辛哥。”4月3日:“同林彪同志谈中国共产党问题。”4月7日:“同林彪详细交谈中国问题。他讲了他对中共中央对国民党策略的批评性意见。”4月26日:“林彪谈苏日条约对中国国内发展的影响。”

  林彪在苏德战争爆发后干了些什么,传说很多。有说他参与了斯大林格勒大会战的指挥的。有说斯大林向毛泽东提出要用15个将军换林彪的……吹得神乎其神。这些传说的源头应该是当时与林彪同时在苏联的干部。现在我们找到的关于林彪在苏联活动的传说的最早版本是刘亚楼向罗瑞卿说的。罗瑞卿将其写在揭发林彪的材料中。罗瑞卿写道:

  刘亚楼告诉我,苏德战争爆发后,对于希特勒的某次行动,他(指林彪)有一个估计告诉了当时苏方相当重要的军事当局,以后敌人的行动,证明他估计中了(大概是瞎猫碰上了死老鼠),据说苏方当时很重视。

  罗瑞卿加上“瞎猫碰上了死老鼠”的评语是“九一 三”事件后特有的现象。当时人们把对“文革”的愤慨都加在已经摔死的林彪身上,林彪成为人们发泄对“文革”不满的出气筒。当时,说到林彪的过就用放大镜,说到林彪的功则予以贬低或轻描淡写。

  在1940年7月的《共产国际》杂志上,还发表了由林彪署名的文章《中国人民的三年民族解放战争》。这篇用俄文发表的文章是否由林彪亲自撰写,笔者尚未弄清楚。但从文中引用的大量数据。比如日本军费开支及其占国家预算的百分比,日本发行公债的数量,日本的税收等等,在苏联养病而又不懂俄文的林彪是不可能掌握的,只有苏联方面可能提供。如果文章是林彪写的。发表时已经翻译成俄文。我们现在看到的中文文本是由俄文翻译过来的。经过这样两道翻译,从文章的风格和语气看。同当时由俄文翻译过来的一般风格刻板的政论文章毫无二致,已经看不到林彪撰写的痕迹了。

  这篇文章在笔者见到的“九一三”事件以前印刷的各种林彪文集中,都未见收录。但是。在人民出版社于1978年出版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中却见到了这篇文章。这一套“参考资料”共选了林彪两篇文章,另一篇就是《论短促突击》。“参考资料”不收林彪其他文章而唯独收这两篇,应该是为了批判。文中有这样的字句:“国家的一切进步力量团结在以最高统帅蒋介石为首的中央政府周围。”显然,当时的编选者认为这可以作为林彪鼓吹“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王明路线的证据。当时,苏联和共产国际都认为,唯有蒋介石能担当领导中国抗战的重任。林彪这样写正反映了苏联和共产国际当时对中国抗战的态度。林彪这样的提法。在当时中共其他领导人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

  4, 见胡宗南,侃侃而谈“新言论”

  1942年初,林彪回国,1月5日,飞抵兰州,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等予以热情款待。

  1月16日,林彪抵达西安。黄埔一期的国民党嫡系将领、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胡宗南特地从外地赶回来欢迎林彪。林彪在同胡宗南的谈话中大谈国共合作。1月31日,林彪对胡宗南预言:“只要求得抗战胜利。不再内战,而采取各国新机器与技师。建立非帝非社之三民主义国家,则不出数十年,不但能由半殖民地一跃为独立国,且可成为世界上头等强国。”林彪认为。两党之间的分歧主要为两点:即如何实行三民主义和如何在公平的基础上实行军令、政令之统一,共产党并非怀疑三民主义,并愿意在公平的基础上实行统一军令、政令。对林彪这一番话,胡宗南频频示以同情,称之为“新言论”。胡宗南还当场表示愿意重新调整与陕甘宁边区的关系,可以考虑为八路军补充武器、让八路军干部到战区医院治疗。会后,胡宗南专门派军医处长到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给那里的干部看病,并亲自押车为林彪送来大批书籍。

  1942年2月8日清晨,毛泽东的俄文翻译师哲出门,同毛泽东不期而遇。毛泽东惯于夜间工作,白天休息。师哲在大清早见到他,颇为意外。毛泽东一边向山下走,一边对师哲说:“林彪回来了,我去接他。”师哲又一次感到意外。他回忆说:

  我听后心中一震,心想朱总司令从前线回来,恩来、弼时从苏联回来,主席都没有这样迎接。恩来1940年回到延安的前一天,在甘泉和他通了电话。第二天八九点钟他仍在睡觉,只有李富春去接,而且主要还是接他的夫人蔡畅。过了几天才在杨家岭山下的河滩上开了个欢迎会,还是由中组部主持的。而今天他竟亲自迎接比朱总、恩来、弼时地位低得多的青年林彪。

  毛泽东破例亲自迎接林彪,说明了他对林彪的器重。

  5, 一见蒋介石:“中国社会之特点,决不容国内再发生战争,否则,必为全国社会之所反对。

  1942年8月14日,蒋介石在重庆约见周恩来,说他将于一星期后去西安,提出想在兰州或西安会见毛泽东。周恩来将此情况向毛泽东报告。他分析,蒋这次约见从态度上还看不出有何恶意,但蒋此次北上,其目的“未可测”。周恩来提出两个方案:一是毛泽东称病,以林彪作为毛泽东的代表到西安见蒋;二是要求蒋带周到西安,再由周飞回延安,偕一人(林彪或其他人)回西安见蒋。

  此时,毛泽东显然还记得抗战初期林彪曾提出到国民党军去参观、访问的要求。林彪回国后经迪化(今乌鲁木齐)、兰州、西安,曾经见过胡宗南等国民党军高级将领,影响不错。毛泽东乃决定起用林彪同国民党谈判。8月1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复周恩来电:“毛现患感冒不能启程,拟派林彪同志赴西安见蒋,请征蒋同意,如能征得蒋同意带你至西安,你回延面谈一次,随即偕林或朱(德)赴西安见蒋则更好。”

  8月19日,毛泽东又打算亲自见蒋。经反复磋商,决定先由林彪见蒋介石。周恩来随即告诉蒋介石的侍从室,林彪将来西安。9月上旬,国民党通知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同意林彪到西安见蒋介石。
9月14日上午,林彪作为毛泽东的代表,在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处长伍云甫陪同下从延安出发前往西安见蒋。由于连日暴雨,道路被冲坏,交通受阻,直到17日下午才到西安。此时蒋介石已返回重庆。蒋离开西安前留下话,让林到重庆再谈。

  9月29日,林彪乘汽车赴重庆,10月7日到达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10月13日,他在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张治中陪同下去见蒋介石。蒋介石问林彪:“汝此次来渝,毛润之先生有何意见转告余否?”林彪答:“我未动身以前,延安方面接得校长电报,毛先生即提出中共中央会议讨论,并约我数度谈话,其所指示者,大抵系根本问题——如中共对于抗战建国之观察,与国内统一团结问题。以及对于委座之期望等。”

  接着,林彪就当前战争形势、抗战建国与团结统一以及国共两党争论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讲了有45分钟,国民党方面的记录约有4000余字。

  在讲党的问题时,林彪为打消蒋介石的疑虑,在讲中共的性质时尽量强调救国而淡化共产主义。林彪是先加入中共而后参加国民党的,但他却讲自己先入国民党而后参加中共,这显然有迎合蒋介石的意味。但未丧失原则,当属无伤大雅。

  在讲社会主义时,林彪强调其为普世价值,并将其在中国的实行推到遥远的将来,甚至说“也许为吾人及身之所不可亲见”,同样是希望以此打消蒋介石的疑虑。但是,蒋介石的疑虑并不着重在意识形态。而在中共领导下在抗战中不断壮大的武装力量。这又岂是林彪一席话所能打消的。

  林彪在讲话中着重转述了毛泽东的意见,希望国共两党今后“应彼此接近。彼此相同,彼此打成一片”。林彪说“此三句口号已成为中共普遍成熟之思想,见之于中共七七宣言,且已成为政治上全党所一致遵从之行动,谁也不能动摇。因此,就中共言,不仅现在决不采取违反此种思想的畸形政策,即到将来亦必如此:不仅现在要拥护委员长,即到将来亦必拥护”。林彪最后批评国民党一部分人“总是希望挑起内战”。他强调:“中国社会之特点。决不容国内再发生战争,否则,必为全国社会之所反对。”当林彪谈到抗战建国问题时。蒋介石连连点头。但当林彪批评国民党中有人想发动内战。内战危机依然存在时,蒋介石便频看手表,明显表示不愿再听下去。林彪见话不投机,乃结束了谈话。这一次,蒋介石洗耳恭听林彪滔滔不绝地讲了40多分钟。也算难得。蒋介石约林彪在离开重庆前再谈一次。

  6, 二见蒋介石,提出“三停三发两编”

  林蒋会谈后,周恩来和林彪又多次同由蒋介石指定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张治中在张的公馆桂园谈判。在谈判时,林彪按照毛泽东的嘱咐指出:中共现在有几十万军队在敌后抗击日军,国民党停止在全国对八路军、新四军的军事进攻,停止全国政治压迫。停止对在重庆出版的《新华日报》的压迫;释放新四军被俘人员,发饷,发弹;允许中共军队编为两个集团军。以上要求简称“三停三发两编”。

  12月16日下午,林彪在张治中陪同下。第二次去见蒋介石。在谈话时,林彪表示拥护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的宣言和决议的新精神。在国共两党关系上。林彪重申彻底实行“三停三发两编”的要求。对林彪提出的要求。蒋介石不正面回答,但表示:对团结统一问题,国民党是有诚意的,不是政治手段。蒋说:各政治团体要集中起来,所有问题应求解决,并要整个解决,很快地解决,越快越好,不要拖拖沓沓地零碎地解决。他说,只要他活着,决不会让中共吃亏,并夸中共是爱国的、有思想的,是国家的人才,国家是爱惜人才的。当林彪提出新四军问题时,蒋介石马上制止说:“承认新四军等于不承认政府,今后切勿再提新四军。”他又假惺惺地对林彪说:“你是我的学生,所以我才对你这样说。”

  同日,林彪致电毛泽东并中共中央书记处,报告了同蒋会谈的情况。18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复周恩来、林彪电,对向国民党交涉提出具体指示。

  12月24日,周恩来、林彪按照毛泽东指示,向张治中提出四点:甲、在允许共产党合法化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国民党到中共区域办党、办报,共同实行三民主义。乙、共产党领导的军队编四军十二个师,包括新四军在内。丙、边区依现有区域改为行政区,直属中央;改组华北地方政权,实行中央法令。丁、战后原则上接受(国民党提出的八路军)开往黄河以北的规定,但现在只作准备,战事完毕,保证立即执行。周恩来向张治中声明:“如果认为这四点可谈,林彪就留下来继续谈:如果认为双方相差太远,请蒋委员长提出具体条件,交林带回延安商量。”

  张治中逐条记下后,答应向蒋报告。过了元旦,周恩来、林彪按照中共中央指示,向张治中表示:为了进一步表示中共方面的诚意,在军队数量上,中共领导的军队还可以减少一两个师。于是,蒋介石召集临时军事会议讨论这四条,与会的将领大都表示不能接受,最后是不了了之。

  从国民党对谈判的态度可以看出,由于在国际上有英美希望改善国共关系的压力,蒋介石将避免同中共破裂,但又不急于在政治上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拖延的办法。

  7, 会见黄埔同学,给人留下“一脸阴气,深沉阴险而干练,言谈审慎”之印象

  为争取美国对中共的同情和理解,1943年1月29日,中共驻重庆代表团设午宴招待美军驻延安观察组组长包瑞德上校、史迪威将军的政治顾问戴维斯上校、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柯乐柏和二等秘书庄莱特。林彪和庄莱特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谈话。庄莱特将此次谈话内容写成备忘录。庄莱特写道:

  林将军说,自从来到重庆,他已经两次受到他的老师委员长的接见。他说,委员长颇有礼貌地接见了他,他与委员长共同讨论了国共关系的问题。作为共产党的代表,他要求撤销对陕北共产党特区的包围。向共产党提供资金、弹药和药品。他继续说。委员长表示了同情,但是什么事也没有做。他说。国民党已经决心把共产党军队编入政府军队。不过他说。只要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不给中国人民民主,这恐怕办不到。

  林将军说,中国共产党面临弹药和药品的严重缺乏。国民政府从不供给。……他指出,在军火供应缺乏的情况下——共产党至今主要从日军手中缴获……他声称,共产党人只要能获得装备、弹药、药品供应。他们就能继续进攻,在整个华北地区有力地打击日军。

  林彪在重庆期间还同周恩来一起会见了其他中外人士。他不仅会见了民主人士黄炎培、冷通和对中共表示友好的外国朋友路易·艾黎、谢伟思,而且还曾同周恩来一道深入龙潭虎穴,赴了特务设下的饭局。到重庆的第二天,林彪的黄埔四期同学。国民党大特务康泽、滕杰就请周恩来和他吃饭,大特务郑介民、唐纵作陪。当日,唐纵在日记中写道:“彼此均谈黄埔关系。林彪表示中国之伟大,建国条件之优厚,比任何国为多。彼亦提出三民主义、委员长、团结、不左不右的行动。并称,在昔日可以拿菜刀土枪造反,今日形势不同了,非有飞机大炮不可,所以要建国。林彪黄埔第四期毕业,现任一一五师(师)长,前年负伤赴莫斯科治病,今年始回国。据(说)林在苏系学习机械化,观其面部,一脸阴气,深沉阴险而干练,言谈审慎。周恩来年四十余,望若三十许人,如一白面书生。”

  8, 担心周恩来、林彪被扣,毛泽东急电召他们回延安

  1943年6月7日,蒋介石接见周恩来和林彪,同意他们回延安。这是林彪此行第三次,也是此生最后一次同蒋介石见面。

  随后,林彪同美国大使馆一位官员谈话,透露了蒋介石接见他和周恩来时谈话的内容。美国驻华大使馆代办艾其森于6月24日向国务卿报告:“6月 7日,蒋介石与在重庆的共产党代表林将军和周将军会谈时通知他们。他对两党分歧的看法没有改变,即共产党应该放弃它的政府和军队,然后可允许共产党选择或者加入国民党,或者成为类似目前自由中国存在的其他党派那样的少数党。(尽管林是应委员长的邀请,于1942年10月来到重庆的,但是,正如大使馆在5月 6日654号电报中报告的那样,林仅见到蒋三次,并为这次最后会谈一直等待了六个多月。)委员长并没有提出其他条件作为讨论分歧的基础。”

  此前,蒋介石几次阻挠周恩来回延安。毛泽东担心蒋介石此时将周、林扣留,乃于15日致电周恩来、林彪:何时动身?盼7月1日前赶到延安,共商七七宣言。成都、西安两地望勿耽搁,一则求速,二则避嫌。

  6月28日,林彪和周恩来、邓颖超等100多人乘卡车离开重庆返回延安。此时,蒋介石利用共产国际解散的机会掀起第三次反共高潮,于6月中旬密令胡宗南将驻山西的两个军调到陕北包围陕甘宁边区。因此,当周恩来、林彪7月9日到达西安时,就收到毛泽东的电报,要周、林同胡交涉,让胡撤走包围陕甘宁边区的部队。胡宗南不承认有进攻延安的企图。他宴请了周恩来和林彪,席间称周为老师,称林为同学。周、林一行在西安逗留三天后继续北上,7月16日,回到延安,受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叶剑英、张闻天等的欢迎。

  林彪这一次的对外联络工作就此结束。抗战胜利后,他到东北带兵打仗,后又随大军南下,直到1950年3月回北京养病。后来,他还随周恩来就应对朝鲜战争同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进行过谈判。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兼任外交部长。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由热情、豪爽的陈毅副总理接替周恩来,兼任外交部长。林彪此时一直在养病,此后,他就很少接触对外联络事务了。

  9, 如何利用苏美矛盾,调整中国对外战略关系,对于林彪来说,似乎是一个盲点

  1969年4月,中共召开九大,林彪的名字写入党章,他的声望达到顶峰。在中共九大以后,中国面对美、苏两霸,腹背受敌,如何从分析国际形势人手,调整对外战略,成为迫切问题。

  “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不久,毛泽东看了关于这一事件的一份报告后。自言自语地说:“中苏发生交战了,给美国人出了个题目,好做文章了。”当时。美国的全球战略是准备打两个半战争。第一场在欧洲,主要是对付苏联。第二场是在亚洲。主要是对付中国。还有半个是应付突然的局部战争,诸如中东的冲突。毛泽东估计,“珍宝岛事件”后,美国将会调整国际战略;而中国亦将随机应变,改变“文革”以来四面树敌、腹背受敌的被动局面。

  为此,毛泽东要求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四位老帅除下工厂蹲点之外,看有关国际问题的文件。召开国际问题座谈会,研究国际战略,每月讨论两三次。

  6月7日至7月10日,四位老帅进行了6次讨论并写出《对战争形势的初步估计》,提出了同当时流行的大规模侵华战争迫在眉睫的观点颇不一致的看法。他们认为,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美国、苏联的战略重点都在西方,他们单独或联合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的可能性都不大。

  9月11日上午,周恩来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在北京首都机场进行了谈判。13日,四位老帅集体阅读了周恩来和柯西金的谈话记录。认为柯西金所以会屈尊就教,是想同我们缓和一下,借中国压美国。美国对此很着急,尼克松一定会急起直追。陈毅说:中苏首脑会谈震动了全世界,一旦举行中美首脑会谈,一定更会震动全世界。

  但不久,战争气氛又陡然紧张起来。9月16日,经常透露苏联重大决策的苏联记者维科托·路易斯在伦敦《新闻晚报》撰文说,如果中苏爆发战争,“世界只会在战争爆发以后才会知道”,并说,苏联可能对新疆罗布泊的核试验基地进行空袭。四位老帅进行紧急讨论后,写出《对目前局势的看法》,分析了柯西金来华的意图和苏联大举进攻中国的可能性问题。认为苏联确有发动侵华战争的打算。并作了相应部署,但在政治上下不了决心。“它对中、美可能联合的担心,增大了它大举进攻我国的顾虑。”而美国“绝不愿苏修在中苏战争中取胜,建立资源、人力超过美帝的大帝国”。文中还列举其他因素判定“苏修不敢挑起反华大战”。
在此报告定稿后,陈毅又提出“要从战略上利用美苏矛盾,有必要打开中美关系”的设想。四位老帅的报告是符合当时国际环境的实际的,是正确的,同时又是超前的。要把他们提出的调整国际关系的设想变为现实。还需要一个过程。

  四位老帅的报告不知是否送林彪看过。如果这两份报告送林彪看过,不见他对此有何反应和评价。如果他没有看过,他似乎也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在中国腹背受敌的不利形势下,如何利用苏美矛盾,调整中国对外战略关系。对于林彪来说,似乎是一个盲点。反映这一盲点的是1969年国庆节前,林彪进行的一次外事活动。

  在这次外事活动中,林彪接见了越南总理范文同和国防部长武元甲。当时,越南战争尚未结束。美国此时已经将针对苏联和中国的打两个半战争的战略改变为针对苏联的打一个半战争的战略。要实现这一转变。尼克松首先考虑的是从越南战争中脱身。他说:“我得尽早并且尽可能体面地结束战争。”基辛格则坦率地说:“向中国开门可能帮助我们结束那场战争的苦难。”对于美国战略的改变,林彪无动于衷。他也没有考虑如何因应这种变化,调整中国对外关系的问题。据林彪的秘书张云生回忆:“经主席批准,并在我外交部的安排下,范文同与武元甲约见林彪的愿望实现了。事后,我看过林彪与他们谈话的记录。林彪所谈的内容。中心是一个‘熬’字。林彪对他们说:‘面对强大的美国,你们的办法就是熬。熬就是胜利。”’

  “熬”就是拖住美国。消耗美国的力量,直到把它拖垮。一般地说,这不失为以弱敌强的好方法。在抗日战争的相持阶段,中共也曾提过熬时间的方针。但是,他这个拖垮美国的建议仍然沿袭了“文革”中既反美帝又反苏修的“左”的一套。

  10, 拒绝接见斯诺,没有看到或是没有意识到打开中美关系这一步棋的意义

  1972年,当尼克松访华时,毛泽东对他说:“我们国内有一派也反对我们跟你们往来,结果坐一架飞机跑到外国去了。”

  林彪是否有一条反对中美和解的明确的路线呢?恐怕未必有。对于如何调整对外战略,以维护国家利益,对他来说是一个盲区。毛泽东在对尼克松谈话中以林彪最后向苏联跑来作为林彪主张联苏反美的证据。但是。向苏联跑是林彪他们感到走投无路时的临时决定。按林立果的想法,第一选择是到南方去另立中央,不行还可以去香港。当时,香港离苏联很远而同美国关系近。显然,林彪并没有一条明确的反对中美和解的路线。

  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之后。毛泽东开始了打开中美关系的运作。就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召开之前的1970年8月14日,斯诺夫妇访问中国。国庆节时,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了他们,第二天报纸的头版非常醒目地登载了毛泽东和斯诺并排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照片。毛泽东通过对斯诺隆重规格的接待,向美国发出了愿意改善中美关系的信息。美国虽然没有读懂这一信息,但美国总统尼克松却于10月间向先后访华的巴基斯坦总统叶海亚·汗和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表示,中美和解十分重要,美国绝不会与苏联共谋反对中国,并提出愿派一高级使节秘密访华。12月18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同斯诺进行了长达5小时的谈话,在谈话中,毛泽东表示,欢迎尼克松访华。

  毛泽东打开中美关系这一步棋的意义在于将国际战略由“反帝反修”调整为“联美遏苏”。对此。林彪似乎是无动于衷。据负责林彪警卫的李文普回忆,林彪“不愿意出头露面接见外宾。林彪曾说过。‘跟外国人说话要特别注意,不管你说什么,他们都会给你登报发表的’。毛泽东曾让林彪接见斯诺,他拒不接见,主要是外国记者爱把事情捅到报纸上”。据张云生回忆,“在国际斗争方面,林彪既不在行,又不热心”。这些都说明。林彪把接见斯诺的意义看轻了,看成了一般的外事活动。而没有看到或是没有意识到打开中美关系这一步棋的意义。

  想当年,而立之年的林彪身居山西的土窑洞。缺乏资讯,但心怀天下,不仅对世界大势作出精辟的分析。而且希望接触外面的世界,在对外联络工作上有一番作为。33年过去了,林彪已过耳顺之年,但对世界局势却漠不关心。他是不是江郎才尽了.

来源: 《党史博览》 2009年第11期
转自共识网
史学:小人物岂堪大任,靠孤证焉能定罪
发布时间:2014-06-20 11:13 作者:史学  点击: 6781次
  ——史学解读林彪疑案(之五)

  十九、查清李文普挨的那一枪!

  李文普本是林彪身边的一位保卫参谋,是一个小人物。但是,他向专案组提供了一个重要证词:在林彪逃往机场的车子里,他听到林彪问及“伊尔库斯科有多远?”,从而为证明林彪要叛国投敌,提供了口实。之后,他命令林彪座驾停下来。他跳车时,被林立果开枪打伤。

  李文普的上述揭发材料,虽然没有经过法庭“查证属实”,但却成了林彪企图投靠苏联,卖国求荣的重要证据。

  我们且不去说李文普提供的揭发材料,仅是一个“孤证”的问题。我们在此先考证一下,李文普下车时,被林立果开枪击伤的问题。看看在这件事上,李文普究竟有没有说谎?!

  凤凰卫视在采访参与坠机现场勘察的苏方人员时,苏方当事人说:到场的苏方法学专家,在勘察现场时,提出机上无“枪战”的结论。证据就是:苏方查看了林彪座机人员的全部武器,“机上枪支均无击发的痕迹”!。众所周知,击发后的枪管内壁,会留下明显的火药残留物。对于这一点,苏方人员的说法是可信的。因为世人无法相信,苏方专家,连枪支是否击发,这样简单的技术问题,都鉴定不了!

  原中国驻蒙大使馆二秘孙一先,作为我方在坠机现场的事故调查人员之一,在他的《在大漠那边》一书中,对此,也作了附和的描述。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既然苏方现场勘察人员认定:所有枪支均无击发。也就是说,包括林立果用来向李文普射击的那支枪,也没有击发的痕迹。那么显然,李文普身上挨的那一枪,就不是林立果打的,而是李文普自伤的!

  林豆豆和未婚夫张清林,作为现场为李包扎的第一当事人,当时,就作证说,此一枪,是李文普自伤的。但李文普对此,矢口否认!后来,给李文普包扎的人,除了豆豆和张两人之外,还有若干个医务人员。他们都是重要当事人。走访一下这些当事人,就可以搞清楚李文普是自伤,还是他伤!另外,李文普自己的那支枪,事后专案组肯定已经收缴和查验。专案组对枪支的使用情况,必然了解!但是,专案组出于“与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原则,始终对此,讳莫如深。因此,李文普挨的那一枪,是自伤,而不是他伤,已无疑问!李文普在枪击问题上,作了假证,也就确凿无疑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李文普为什么要在“自伤”和“他伤”的问题上,说谎?!他又是怎么说的谎?期间,他与专案人员之间,有没有什么默契,又达成怎样的妥协条件?!

  事实证明,李文普在作出林彪问及“伊尔库斯科有多远?”,这一重要口供之前,向专案组提出过,“不能株连孩子”等三个条件。这样看来,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在李文普咬定这一枪是“他伤”的同时,指认林彪的那句“伊尔库斯科有多远?”的话,也是李文普在专案组的逼迫下,所作出的伪证!

  有一点刑案经验的人都知道,实际上,在刑案中说谎和作假证,也很难。造假后,往往难以自圆其说,一旦细察,总会漏洞百出!

  总之,查清那一枪是否是李文普的自伤的问题,非常重要!这是在林案中,是否制造“伪证”的一个突破口。因为李文普是提供林彪叛国投敌证据的唯一证人。(是孤证)如果他在枪击问题上说了谎,那么,人们对他提供的关于林彪要去苏联的证据的真实性,可信性,也就不能不提出质疑了!

  纵观林案,实际上只是三位小人物,在那里支撑。其一,是李伟信(原上海空四军的宣传干事),他是“571工程纪要”的半个见证人。其二,是李文普,他是林彪企图叛逃苏联的唯一证人。其三,是空军学院的普通工作人员王兰义,他是“571工程纪要”的“缴获”者。这么大的一个林案,靠这么三个小人物来支撑,实属滑天下之大稽!

  二十、“孤证”,岂足为凭?!

  “孤证”,不足为凭,这是起码的法学常识。遗憾的是,当年的“特别法庭”,却在林案的重大问题上,屡屡以孤证为凭,论罪、定罪,这就不能不造成当今这么一起重大的疑案、假案!

  当年的“中央文件”和“特别法庭”,运用“孤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在指控林彪“叛国投敌”问题上,采信李文普关于林彪在车子上问“到伊尔库斯科,有多远?”的证词。(2)在对“反革命政变纲领571纪要”的事实认定上,采信李伟信一人的“口供”。

  为什么“孤证,不足为凭”?

  在这里,我们不去深究它的法学原理,打一个几何学的比方,就足够了。因为法学与几何学,在逻辑上,是异曲同工的。

  众所周知,过空间一个点,可以作无数条直线。也就是说,空间一点,对于直线来说,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孤证”,也如同空间一个点,在法学上,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孤证”,可以解释为这种可能性,也可以解释为其他可能性,就象几何学中,过空间一点,可以做无数条直线一样。

  我们以李文普的“孤证”为例。李文普的话,可以认为是事实;也可以认为是他编造出来的,甚至还可以认为是他在“专案组”的威逼下,提供的“伪证”。关键的问题是,李文普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林彪的贴身护卫。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他几乎都与林彪寸步不离。林彪要“叛国投敌”,瞒别人可以,瞒他?很困难!官方说,林彪欲“实施政变”,“叛国投敌”,“蓄谋已久”。那么,林彪就要时时、事事,处处提防着李文普。林彪如果真的要提防李文普,他完全可以以“正当”理由调换他。事实上,林彪丝毫没有提防李文普。这样,日久天长,李文普对林彪的“政变”阴谋,不会没有感觉,他就不可能只提供一条“孤证”。如果他能提供其他一些“蛛丝马迹”,来支持他的话,就可以两点成一线,其可信度就大大提高了。当然,空间一条直线,也只确定了一个思维方向,在这个方向上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这还不是“确凿”的。如果还能拿到“黑匣子”,其中有林彪命令飞向前苏联的对话,那么,就构成了确凿的证据。因为只有这样,才构成“两线交一点”,才能构成所谓的“证据链”。

  现在的事实是,李文普作为林彪的“贴身保镖”,本应该提供一个林彪政变和叛国的“证据链”,但结果,却只提供了一个“孤证”。这就使人不能不怀疑李文普,是不是在“专案组”的威逼下,提供了“假证”?!

  还必须指出的是,不仅李文普提供的,是一条“死无对证”的“孤证”;而且,李伟信提供的,也是一条“死无对证”的“孤证”。李伟信对法庭说,他听林立果和于新野说过,要搞一个计划。他的话,都是听死人们说的,有谁可以证明他没有说谎?不仅如此,李伟信在公堂之上,竟然没有对法庭出示的《“571工程”纪要》原件的影印件,直接进行指认。

  可以理解,这些“死无对证”的“孤证”,对公诉人来说,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思维方向,实在难于割舍。但是,难道公诉人不懂,仅凭这些“孤证”,是不够的吗?公诉方为什么不以此为线索,进一步追查相关的可靠证据,将此案作实呢?结果查了十年,毫无作为。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法庭”不顾“重证据,不轻口供”,“孤证不足为凭”的法学常理,采信这样两条“死无对证”的“孤证”,足见其“政治审判”的浓厚色彩。

  事实是:“特别法庭”,不仅在“举证”问题上,带有浓厚的“政治审判”的色彩,而且在“疑罪从有”的定罪原则上,也带有浓厚的“政治审判”的色彩!

  二十一、谁是林彪身边的“卧底”?!

  众所周知,在林彪事件中,受打击最大的,是毛泽东本人。林彪事件,不仅宣告了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的彻底破产,而且彻底摧毁了毛泽东,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个人迷信”的崇高地位。为了挽回“大厦将倾”的厄运,“四人帮”,在当时的“中央文件”中,不仅凭空捏造了“毛泽东在滴水洞给江青的信”,(见《姚文元回忆录》)而且还在文件中,编造了毛泽东在9.13前,如何“神出鬼没”地躲开林立果的“绝命追杀”,顺利“瓦解”了林彪的“武装政变”的神话。

  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军事上的“神机妙算”,说到底,都来自于“知己知彼”,来自于准确的情报。舍此,毛泽东成功地躲开一连串的“追杀”,是不可能的。

  于是,人们要问,毛泽东的“准确情报”,来自何方?!毛在林彪、林立果身边,有没有毛泽东的“卧底”?从“文件”中,关于当时毛泽东与林立果之间“环环相扣”的,几乎是“捉迷藏”似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情节看,没有“卧底”,是很难想象的!事实上,在“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年代,毛泽东要在林彪、林立果身边,物色并安置几个“卧底”,是轻而易举的!

  那么,谁是毛泽东的“卧底”呢?我们的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那几个,在林彪事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身上。他们就是:(1)上了直升飞机,却在关键时刻,“死里逃生”的李伟信,(2)赶到了山海关飞机场,却没有和刘沛丰一起上256飞机,“鬼使神差”地逃过一劫的程洪珍,(3)从林彪逃往机场的座驾上,“突然”跳下车,并自伤一枪,从而“捡回一命”的李文普。

  为什么要把目光聚焦在这三个人身上呢?

  首先,他们都是林彪和林立果身边“重要”的“小人物”。请注意:“卧底”的最佳人选,就是这种“小人物”。因为,只有地位“重要”,搜集的情报,才有价值。只有“小人物”,才具备“卧底”人物的隐蔽性。李伟信,从职务上说,不过是空四军的一位由普通的宣传干事,才提拔上来不久的文化处副处长。开始时,主要负责为林立果收集“毛泽东像章”。但是后来,他负责照顾林立果的日常生活。与林立果几乎是“形影不离”。程洪珍是空军党办,刚刚由秘书提上来的副主任,职务也不高。但却负责着林立果的文件收发工作,相当于林立果的“机要秘书”。李文普是林彪的贴身保卫参谋,一年365天,不离林彪左右。这三个人,实在都是“卧底”的“最佳人选”!

  其次,这三个人,确实在林彪疑案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1)李伟信是那个至今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的“571工程纪要”的“半个人证”(之所以说是“半个人证”,因为他只听林立果说,要搞个“计划”,却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这个“计划”)。据他说,“林立果搞了571纪要”的草案。于是,虽然所有涉案的直接当事人,都否认此事,但是,法庭却认定,确有其事!关于李伟信,还有一件特别“蹊跷”的事,就是在林立果烧毁了“空军学院的秘密据点”内的全部文件后,李伟信和他的弟弟,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秘密据点”,并在里面逗留了一个来小时。必须指出的是,李伟信,是为林立果清理现场后,最后离开那个秘密据点的人,他意欲何为?!联想起事发几天后,那位普通工作人员王兰义,在该据点中,“轻而易举”地从桌子上,拿到那本历经了“火光之灾”,却仍保存完好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笔记本的事,不由使人“匪夷所思”。人们把它和李伟信的仓促光顾“秘密据点”的事情,联系起来考虑,是不足为奇的!
      关于李伟信的这个疑点,近年来,又爆出猛料:周宇驰、于新野自杀时,李伟信却放了空枪。后来,就被五花大绑关进了北京卫戍区的地下室。北京卫戍区作战处处长张某某前去查看时,李伟信迫不及待地张口就说“我要找汪主任”。张某某问“哪个汪主任?”李伟信说“我要找汪东兴主任”。张某某立即报告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吴忠秘书李某某回忆:“吴忠和吴德一起到地下室,审问了李伟信。”http://baike.baidu.com/view/5860459.htm

  (2)程洪珍也有一本笔记本,据“文件”披露,竟也是在那个“秘密据点”里缴获的。该笔记本,记录了闻名遐迩的“三国四方”会议的内容,也成了重要“旁证”。程洪珍没有参加“三国四方”会议,法庭置所有直接当事人的证词于不顾,却采信了他的笔记内容。可见,他在法官心目中的地位。

  (3)李文普提供了“林彪问:到伊尔库斯科,需多少时间”的重要情节。法庭在李文普没有对此出庭作证的情况下,“违反常理”地采信了他提供的“孤证”。

  从上述事实中,我们看到,林彪疑案中的一些关键情节:“571工程纪要”,“三国四方”会议和“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竟然都是由这三位“小人物”提供的“孤证”,来支撑的。法庭为什么对这三位“小人物”的话,如此“坚信不疑”呢?为什么对那么多与他们的“孤证,”意见相悖的“反证”,置若罔闻呢?!人们不能不对这三位“小人物”,在林彪事件中的“地位”,在官方思维判断中的“位置”,提出质疑!

  最后,我们还要指出的是,这三位“小人物”,都有在最危险的时刻,“传奇般地”摆脱了险境,“安然无恙地”逃生的经历!请看,李文普跳下林彪座驾时,翻身倒地并自伤一枪的惊险情节;再看李伟信在与周宇驰、于新野相约,举枪自杀的“千钧一发”之际,对天鸣枪,才逃过一劫的戏剧性一幕;再看程洪珍巧妙地摆脱了“刘沛丰已上飞机,自己怎么办?”的困境,有惊无险地躲过了“同归于尽”的精彩过程。这简直就像007中的詹姆斯邦德,戏剧般的“消灭了敌人,保存了自已”。常识告诉我们,在最关键的时刻,巧妙地脱离险境,是每一位“卧底”者,必备的“最高职业境界”!他们三人演绎得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有了这三位“小人物”的情报,毛泽东能不“料事如神”吗?!

  事实已经证明,必将继续证明:这三位“小人物”,不简单!

来源: 共识网-作者赐稿 | 来源日期:2014-6-20 | 责任编辑:姬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