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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4-1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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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拯唯冬 于 2014-10-10 02:10 编辑
不尽的困惑
九一三事件之后,黄永胜以及他的亲密伙伴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都被作为“林彪反革命集团”(先是称“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投入牢狱。这原在意料之中。江青、张春桥等人与他们积怨极深,岂能饶过他们!
5年之后,失去了后台的“四人帮”倒台。毛泽东曾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四人帮”当然是敌人,而打倒“四人帮”者又声称是要坚决维护毛泽东思想的,照此逻辑,人们曾期望原来主要由“四人帮”掌控的“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案子,有可能重新予以审议。却不料,后来者不但对“人犯”照单全收,而且管控更加严苛;同时对“四人帮”加给他们的诸多罪名也一概继承;特别是居然能把两个明争暗斗多年、水火不相容的政治集团捏到一起,把他们说成是“一伙的”,然后一锅煮,真是匪夷所思,令人拍案叫绝。
根据中共中央(且不管它后面是谁在掌权)在“九一三”之后公布的材料,林彪可谓阴险毒辣、罪行累累,而其最令人惊心动魄的莫过于“策动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阴谋失败后,又准备“带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南逃……广州,图谋另立中央政府,分裂国家”。黄永胜作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二号人物,自然会参加这些阴谋活动。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的黄永胜五大罪状中,竟无一条与林彪的上述罪行有关!人们不能不怀疑,黄永胜到底有没有资格担当“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第二把手?他倒像是侯宝林相声段子中那个外行跑龙套的。
林彪发动武装政变最重要的罪证,是他的一个手令和写给黄永胜的一张便条。手令可以理解为写给林彪集团各主要成员的,黄永胜自然有份儿,而便条则是专门写给黄永胜的。但是,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这样两份至关紧要的材料,黄永胜在“九一三”之前竟然没有看到!手握军权的黄永胜在武装政变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有人挖苦林立果搞政变像小孩子过家家,看来林彪在这方面也不比他儿子高明。
林彪要“南逃广州另立中央”,自然要有一批文臣武将,黄、吴、李、邱等人是少不了的。但是,这四个人对此竟然一无所知!特别法庭也不得不确认这四人确不知情。这着实令人尴尬。难道林彪和他的老婆叶群、儿子林立果这一家三口再加上周宇驰、王飞等几个无名之辈,就可以另立一个中央吗?
在黄永胜的五大罪状中,第一条就是他“同意彭德怀专案组提出‘要撤消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的意见,对彭德怀进行迫害。”彭德怀元帅对中国革命功高盖世,无论谁迫害这位革命元勋,都该严加惩处。但是,看了对黄永胜的这些指控,人们马上会产生许多疑问:上述对彭德怀的处理意见,是由“彭德怀专案组”提出来的,那么,这个专案组是自行作主还是根据什么人的指示提出这些意见来的呢?专案组的意见不会只送黄永胜一人,其他人又是什么态度?有没有也同意专案组意见的或者反对专案组意见的呢?由此不能不令人想起另一件公案:196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也是专案组提出:“刘少奇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定为“叛徒、内奸、工贼”,建议“撤消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在表决时,除一位女中央委员装病没有举手外,到会的一百多人,其中包括许多功名显赫的革命元勋、政治家,都一致举手通过,这与黄永胜的罪行又有什么区别,是否也应予以追究呢?又如,一位以告密为能事的上将军,在文化大革命初起时,他便向江青密报原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陈丕显在上海毛泽东和江青的住处安装窃听器;“二月逆流”事件发生后,他诬告“二月逆流”的主将、革命元勋谭震林是叛徒;“杨、余、傅事件”发生前,他又给毛泽东、林彪报送材料,称空军政委余立金在皖南事变中曾被俘叛变,致使这三人都身陷囹圄。江青多次夸奖他“立了新功”,并要为他“记功”。就连对他有大恩的周恩来,他也没有放过,把国民党伪造的诬蔑周恩来是叛徒的《伍豪启事》密报江青,给后来得悉此事的周恩来造成很大精神压力,直至周逝世前3个多月最后一次进手术室前,还叫工作人员找来他就此事的辩诬材料,用颤抖的手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大声说道:“我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此情此景,怎不令人悲愤填膺!然而,这位上将军却一直大红大紫,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黄永胜的其他几条罪状,也都存在着类似的一些“看不懂”的遗憾。
1981年,我在军事学院(即后来的国防大学)学习。我所在队的队长姓王,他与学员们的资历都差不多,课余时间大家经常一起闲聊。这位队长曾作为军事学院的代表旁听了“两案”审判。一次,他谈起了旁听印象。讲到黄永胜,他说:“黄永胜不要律师为他辩护,他自己讲了足有3个钟头。你别看这老家伙70多岁了,头脑可一点儿也不糊涂,有些事儿讲得还挺有道道咧!”他当时讲话的表情和口气,不像把黄永胜当成反革命分子。“两案”审判时,电视台只转播了经过精选的部分画面,被告人自我辩护或律师辩护的情况都没转播。当时的报纸,在报道黄永胜的受审情况时,只讲到他最后念了两句诗:惟有赭衣供瘐病,不曾涓埃答人民。如果不了解、不联系他前面的长篇发言,只能解释为他在参加了林彪集团的种种罪恶活动之后,现在痛悔、惭愧、认罪。但是,也有些颇有来历的材料说,黄永胜在被捕后,顽固,狡猾,拒不认罪。窃以为,九一三事件发生至今已经近40年,“两案”审判已过去30年,黄永胜去世也已27年有余,他的自我辩护词似可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如果他讲得确有道理,或讲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实真相,正可以史为鉴;即使他确属狡辩,那也不怕,可以当“反面教材”教育群众,毛泽东讲过,毒草锄掉可以做肥料嘛!
不久前,一位朋友问我:网上有黄永胜的一些材料,看不看?我问是哪一方面的?答曰生活作风方面的。我说,这类材料,过去我看过一些,现在不想看了。“为什么呢?”朋友很认真地问。
我说:“很简单,第一,这些材料很多都是添油加醋甚至捕风捉影的东西,哗众取宠,很没意思;第二,黄永胜并不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打倒的,回避他该不该打倒的根本问题,却在生活作风问题上大做文章,岂不是舍本逐末、顾左右而言他?第三,黄永胜在生活作风方面确有为人所诟病处,但是,有些掌管他生死簿的人,在这方面的问题比他多得多,严重得多!我不反对甚至拥护将生活作风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一项标准,但应该一视同仁,要查就从上到下认真查起,不能双重标准,为尊者讳;不应把倒台的干部不分青红皂白都当落水狗打,揭老底儿,而把得势者个个打扮成头罩光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
再讲要跑题了,打住。 |
早早睡早早起早上起来读书凉快,
一位中学语文老师的谆谆教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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