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敬畏经典

敬畏经典(金台随感)
 
李景阳
 

 
  网络上的扯淡不见得可怕,怕的却是我们的专家权威不敢说句公道话。前不久,潘冬子经某士包装,竟成了个参加电视歌手选拔大赛的当代帅哥,画面是现成的,“配音”是自产的。“专家”认定“很有想象力”并反驳说八一电影制片厂抨击此“恶搞”乃亵渎经典“理由不足”,因为,电影《闪闪的红星》未必是经典。“对传统的颠覆和反叛”,这个很时髦的用语,倒成了恶搞者的充足理由。照此办理,所有业成历史的东西,都可以像数码相机的拍照一样说删就删。不过这样一来,当今正喘气的活人的来路可就说不清了。对于以往的东西,历来有“扬弃”之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合道理,“颠覆”和“反叛”的原则本来就不适于传统,用这歪道理来解决一切文化涂鸦行为,就更荒谬了。
  关键问题还是死老虎好打。蹂躏古典,没有人出来打官司。《三国演义》等古代文学名著,怎么“水煮”,也不会有罗贯中、施耐庵、吴承恩、曹雪芹的若干代嫡孙状告法庭,所以任凭骑在古人的脖子上拉屎,绝对构不成“侵权”。近时一次国画拍卖会上,一幅名画赝品正待落槌,恰逢已故画家之子法场质疑,拍卖公司终于告负,此事乃凑巧。大部分情况还是神不知鬼不觉,民不反官不究。鉴于此,恕笔者支一歪招儿,对古代的文化遗存大可为所欲为,不必顾虑吃官司,坐班房,挨罚款。

  篡改《闪闪的红星》,想不到竟撞到枪口上,不仅八一电影制片厂不干,连一些知书达理的专家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替它说话。

  有一种“中间论调”认为,拿古典、经典自娱自乐无可非议,只是不必拿到公开场合上。照笔者看,“消费古典”、“娱乐古典”的游戏态度,正是古典经典连连遭殃的根源。偶有一日,听京城商业性娱乐场所点歌台的视屏上响起节奏铿锵的《游击队歌》。开头还是原汁原味的“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不想后面竟有出人意料之笔曰“不论党不论派,我们一起来抵抗”云云。若说高鹗续《红楼梦》态度良好只是功力不足的话,这般给抗战老歌的“添足”简直就是轻浮了。

  既然有“文化消费”一说,似乎看来就可以拿古典经典当烹饪原料随意添油加醋胡炒了。但文化消费大抵是花钱买文化享受的涵义,并非含着给古典经典胡乱画鬼脸儿的意思。故尔,此概念并不能给戏古的玩闹提供证据。要是因为今人注重休闲娱乐,渐渐地就把古今的文化遗存搞得面目皆非的话,那可真是一场不大不小的“浩劫”!

  古典和经典千百年来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属于保护的遗产,还是多些敬畏之心为好。
 
 
     《人民日报》 ( 2006-06-24 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