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李大苗专用贴

 

    十年砍柴个人文集 闲闲书话 农民不可能一天内进城—---读于建嵘论文兼与李大苗商榷

 

            作者:十年砍柴

 

   于建嵘博士的调查报告发表以后,再加上董月玲发表在中青报《冰点》栏目的长篇报道,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又一次成为网路上热点中的热点,对于于建嵘及他所作的努力,大多数人都报以敬重之意,当然也有不同意见。这本来很正常,但是不管观点和于建嵘有多么不同,我想对于建嵘三年内追踪一个县农民的生存形态,进行艰苦的田野调查的严谨态度和对农民命运持续的关怀,起码是应当得到肯定的吧。

     李大苗先生在驳于建嵘的文章中,用了这样一个题目《靠着这样的学者,我真看不出什么指望》,我觉得情绪化成分太多,超出了简单的学理讨论。                    其实,对大苗先生文中所持的观点许多我是赞同的,也就是说,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视野不可能只限于农村,“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农民进城,把“农民”转变为“市民”,杨支柱先生认为成为成立打工仔协会比成立农会重要得多,其立论的理由恐怕也在于此。作为城市的后来者,他们进城出于弱势,再加上中国特有的户口制度,使他们的权益比在家乡更容易受到侵害。对于农民受乡村干部的盘剥,我们应当都有起码的了解,但是如果因为乡村农民的反抗看起来比进城打工仔的反抗更剧烈就认为呆在乡村农民比进城民工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更多,那就是表面化的判断。因为呆在乡土的农民基本上处在一个“熟人社会”,他们还有可利用的资源,还有便于组织的网络,正如于博士调查报告所描述的那样,所以他们能选出自己的“减负代表”,甚至能“劫持”被批斗的代表。可是一旦进城,他们彻底的孤立无援,在远比乡村社会结构复杂的城市,他们受到的压迫被别的矛盾掩盖了,他们面临着更强大的专政力量,他们的工作、生活被卷入工业化的链条中,自己的力量显得那样渺小,所以他们抗争的声音更微弱。

    大苗先生举东南沿海农村的例子可谓看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如李先生说的东南沿海农村基层干部“寻租”的机会更多,更多地斩获财富资源,但为什么反抗没有中西部那样剧烈呢?因为蛋糕做大了,农民自身的生存状况远远好于中西部。浙江省都取消了农业税,因为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不需要这点钱,基层政权照样可以运转。可是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设置从东到西一个样子,决不是“量入而出”,根据当地的供养能力来设置机构,而是根据上面的“工作需要”来设置机构,“量出而入”,再加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吃“官饭”的吸引力更大,使这些地方的基层政权比东南沿海更易臃肿膨胀。但是,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和欧美完全不一样,和俄罗斯也不一样。比起东亚的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更为艰巨。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到战败后在美国大兵的保护下工业腾飞,农民进城经过了一百年的过程,而且在这一百年,向周边国家发动多次战争,转嫁危机,掠夺包括中国在内的巨额财富用于本国的工业化,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抓住了第二次工业化的高潮,利用外国资本和广阔的市场,再加上日本的人口远远少于中国,很成功的实现了“农民进城”,即使这样今天不到10%的日本农民以及日本的农业都靠政府用其他产业挣来的钱进行补贴,否则不堪一击。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人口、经济规模更小了,他们完成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转变的条件比中国大陆好得多,就这样,韩国的工业腾飞依然让大批农民破产。但这样的小国,这种阵痛能够承受。而中国有近9亿农民,从户籍上来统计,占全国64%,就算刨去在乡村和城市作“候鸟”状的一亿农民工,农村人口还有8亿,除去老人、未成年人,说农村还有近5亿劳动力不过分吧,中国这一点耕地,让5000万劳动力来耕耘足矣。那么让4亿农民进城,该是一个多么漫长痛苦的过程?本来从建国以来,我们完全可以开始这一过程,社会的阵痛要小得多,可是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恰好逆这种趋势而动,农民被户口长久地“钉”在土地上,甚至还让城市青年下乡当农民。改革开放后,我们的种种政策在工业化的趋势下都是十分被动,且战且退的,政府往往为了短时间或局部的稳定,采取的政策不是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而是用户口、收容遣送等制度阻碍农民进城。那么几十年农民进城的冲动和合力积聚到今天,即使政府采取鼓励、引导政策,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事,考虑中国经济发达的不平衡性。大批农民将在相当时间内固守自己那一亩三分责任田,农民和基层政权尖锐的矛盾也将长期存在。

      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于建嵘博士论文的价值了。从于博士的论文里,我看不出他想将农村建设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他也未必不认识到工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正是由于农民进城需要起码一代人的时间来完成,而目前农村和基层政权的矛盾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先找出矛盾的解决之道,才谈得上通过农民进城来解决农村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于博士的很多观点是颇具建设意义的。大苗先生归纳的于博士那几个提纲:

   1、要防止农民有组织抗争向大规模的政治冲突方向发展,其基础性工作就是要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结构,从分配格局上改变农村基层政权及权势阶层与广大农民之间存在的直接利益冲突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2、农民有组织抗争,制度根源是不完善的干部管理体制,必须改革以高压为特点的干部管理体制,应在国家法律权威下,通过弱化乡镇体制来限制基层政权的日益膨胀的利益需求,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现乡镇社区自治。”

    3、农民要求成立的农会,是农民利益的整合和表达组织,是与政府沟通协商的政治参与组织,不是旨在对抗甚至取代地方政府的革命组织。如果引导得当,能够以最小的政治成本、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填补目前农村管理体制存在的制度真空,并为进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4、改革现行信访制度,把目前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信访办,全部归总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让人民代表依据人民来信访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

   这四个提纲我看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要防止农民有组织抗争向大规模的政治冲突方向发展,其基础性工作就是要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结构,从分配格局上改变农村基层政权及权势阶层与广大农民之间存在的直接利益冲突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难道不对吗?大批农民既然将长时间呆在农村,不可能一天内洗脚进城,不防止农民有组织抗争向政治冲突方向发展,任其自流,引起的结果只会是社会动乱,工业化进程被打断,中国在陷入恶性历史循环之中。而“弱化乡镇体制”,用农会来填补真空也是可取的。从政治上重新认识农民则更有必要了。从安徽小岗村农民按手印偷偷承包土地到现在,农村哪一次成功的试验不是农民自己选择的,而是上方和读书人指出来的?至于农民“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正是我们稳定农村,最大限度解决矛盾的基础,衡阳县的农民拿着中央政策和县、乡干部讲理,也许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还真的相信中央,相信党,另一个则是他们的一种“自保”艺术,“官”和“皇帝”都反,他们还有活下来的机会么?我宁愿相信出于第一个原因,政府和农民还有解开这个“结”的机会,政府合法性在农民的心中尚未完全丧失。

    大苗先生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一个人没有“腿”的权利何尝能够获得“嘴”的权利呢?”没错,必须给农民“腿”的权利,这和于博士论文的主旨并不矛盾,于博士也没有说要“固民于土”,事实上,于博士更清醒。“雉gou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立,相见语依依”的田园牧歌从来只存在于文人的笔下,农民从中体味的更多是困顿劳苦,而非悠闲之美。至于说“于先生的文章无疑透析出对体制的绝望,寄望于对抗或者抗争来获得史诗般的解答。可是这个解答如果不是建立在历史起义的抄袭上的话,恐怕就是循环在逻辑悖论中。因为如果这样的体制能够接纳有组织的抗争的话,这个权力机关还不早就是透彻开明和优雅善化的吗?”我认为是曲解于建嵘的意思了,于建嵘正是抱着一种社会的责任感,不愿看到社会在堕入“治—乱——治”的怪圈,才有三年的跟踪和万言的雄文。

   “农村的权恶势态不用于先生细细描述我们就可以想象,农村的贫穷状态也不用于先生介绍我们就可以明了。”这更是中国某些读书人一种自得的感觉,好像没有什么自己洞察不了的,没有什么稀奇的,用得着大惊小怪吗?是呀,古希腊贤哲说:“阳光底下无新事。”我们经历一切,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尤其是农民的困苦,难道因为你知道这些就可以作沉默的大多数?难道因为我们都知道收容遣送之恶,就不必要对孙志刚之死表示出什么愤怒和同情?从而呼吁消除这种恶制度?自己选择了沉默,还揶揄那些发声的少数人,这难道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应当秉持的态度?

    总结为一句话,只要农民不能一天内进城,于建嵘的论文自有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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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那一个提红灯的人--和李大苗样板戏新论

rainman

革命是有色的,这和踢足球一样,决战双方要分出不同颜色的球衣,否则,容易发生混战。俺以前在有色系统工作,就喜欢铜色,不喜欢铁色,其实真正的铁是银色。在有色报工作那阵子,给人打电话是这样的:真名网吗?我找李大苗,我有色报的。有色报?人皆困惑。它的全名是:中国有色金属报。 样板戏不能免俗,白色调比较多:《白毛女》是一白,还有《奇袭白虎团》、《智取威虎山》(雪原之白色调)、《沙家浜》(芦花白和水蓝色调);红色调:《红灯记》、《红色娘子军》、《杜鹃山》;蓝色调:〈海港〉、〈龙江颂〉。 比较暖昧的颜色是〈红灯记〉,这是基于当时有很多的招贴,或者是李玉和先生高举红灯,或者是李铁梅高举红灯,或者是加上李奶奶三个高举红灯。俺是一个好奇的人,因此,俺就跑到火车站去看巡道工,信号工。以前俺是看过的,没大留意。看了以后,大失所望,那真正的信号灯,是红黄绿三色的,没有单色的红灯。也许,李玉和时代是单色红灯吧,但逻辑上也不像,因为,有停止的信号,就一定有发车的信号,否则,光让人停车而不让人开车,那是要发生大危险的。 铁路交通是从大不咧颠转来的,全球规范,虽然在公路行驶上,俺们与英帝国不同立场,偏不左走,要靠右行。但是,信号这事情,基本上没有作对的,没有偏红灯走,绿灯停。但是,只拎着一盏红灯就可以革命么?关键是,这样的红灯,剧中却是拿来照耀革命,如果从信号语言来表达,那举灯之举,就是含有“禁止革命”之意。 相比较同是以颜色来表达的色彩象征主义的革命样板戏,〈红灯记〉与〈白毛女〉相比,它内部的信息混乱便来源于它的象征之物“红灯”,我不明白,这红灯是如何就成革命像征了,是表达用红灯照亮黑的旧社会么?或用红灯照耀现在?这都是不甚清楚的。这里有不有苏维埃选了红色作为自己的政权色,我们这里用一切红色来象征主流色?可惜,在工业社会时代,红色是禁止、停止和危险之色,很多危险标志都是用红色表示。还有一个红灯区什么的,编辑都没有考虑?

蒋泥敬回李大苗的歪想法:自由经济重于自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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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泥敬回李大苗的歪想法 

 蒋泥不是不可批评,而是你先要看明白、读懂他说了些什么,再批评。如果没读懂,就永远别批评。如果以为读懂了,那就可以批评。否则思想问题就讨论不下去。   现在写成这样,不客气点说,真是大先生的想当然。   问两个问题:中国今天的问题是没有所谓“自由经济”吗?有独立在政治体制之外的“自由经济”吗? 

 何清涟说,有人以为加入WTO后,一些专制国家,就会在国际压力下自动上轨了,料不到一两年过去了,他们不仅未上轨,反而把腐败输送到了全世界。所以,推进经济、政治作根本手术的是什么?是思想、意识的现代性。   因此,没有能够独立出来的“自由经济”。进而,没有自由的思想,以及确保自由思想落实下来的法治体制,就没有自由经济,没有自立的人,更不会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进步。至于何谓“法治”,法治与“立人”是什么关系,胡适不糊涂,蒋泥不糊涂,鲁迅糊涂,李大苗也糊涂,否则李大苗不会读不出胡适在“立人”和法治关系问题上的真义。

   周实先生为大先生喊好,我不知道是逼我出来讲话呢,还是真以为好。       请允许我再点批一下李大苗文章的一部分内容(全部点批说实话没时间,我要出外几天): 说鲁迅的“立人”的方法和胡适有所不同,听起来好像是“他立”。——谁这么说过?我不能不怀疑:你看懂了吗? 晏阳初在河北“立人”,梁漱溟在山东也“立人”,都堪称国民教育的先河。——他们是“立人”吗?   “立人”这等事情不真,没有只能俺自己绿化不喜欢别人绿化的道理——这是你的臆测。谁不喜欢别人绿化来着?   “破四旧、立四新”能与胡适的法治自由意识掺合吗?   师爷不是这样,跟参谋长似的只出主意不行动,英勇在沙盘上作战罢了。——胡适是一点点突破,没有他及其弟子雷震、殷海光以及“对头”李敖等人的持久努力,台湾现在恐还是国民党一党专制国家。台湾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比大陆表现更出色。后继有人。柏杨、龙应台……多少干政者。   “放洋学堂”、“开女学”,放“工商”等,也是先有了法治体制以后的事。所谓“老爷子的‘开放’”,单纯的经济一道,后果怎样?怕是权力干预经济,经济越来越向权贵集中的。   放,是在“法治”过程里,一点点落实的。   李大苗是通篇的糊涂文字,我不一一点评了。

            

 

李大苗永远是我们的先生——读其五四贴所感!

yewei

德国的某君把尸体工厂引进到大连,李先生也把先进的尸体理念引进到了燕南!同样是把历史当做事业;同样是没有了对象的残存的温暖;同样是刀入腠理的细致入微;同样是大义凛然地一丝不苟……

李先生喜欢谈的对象,我一般都尘封在了我的记忆!因为剔除掉易腐的组织、塑化、展览……我不但看不到任何有意义的生命参数,反而可能把最后残留在胃部有待时间消化的食物也一起交了学费……

市井小民饭后的谈资需要“张三那个混球……”引路!
伟人们的业余谈资一定要来两句诗词作为很有雅兴的钙片!
大苗先生的置顶力作就需要五四来作为话题了!随后跟上来的……一串英俊排好了梁山里的座次,可惜缺少了白胜那桶让俺醉卧野山岗的酒香,一路行来的疲惫怎么也敌不过深思熟虑的算计。

五四远了!虽然仍在卷起圈圈涟漪;
五四死了!虽然保存好了标本;
五四,别了!即使我失去所有印记;
五四,忘了!哪怕我失去唯一的引出话题的话题!

寻找新的,立足新地,我赤裸裸地来,不想带任何回忆

大苗怎么到处惹事啊?
大苗怎么到处惹事啊?

看得我一头雾水,得追溯回去,加看几篇文章才理得清头绪。怎么都没有原文的链接?

先去准备好锣鼓铃铛哨子擀面杖什么的,不知道会不会有好戏看。

郭飞熊
版主


11,最近两天,我见到了一场戏,让我多次笑坏了。如果不是经历了几十年历练的人,可能早就气炸了肺。
    一些人似乎是“不约而同”地在《燕南学术评论》上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几乎各种厚黑字眼都使出来了,“‘党和政府’的笔头子”、“在妓院里批评别人偷汉子”(新药),“搞文字狱”、秦先生桧的“莫须有”、“用思想立罪、用言论立罪”(李大苗),“拿卢布”、“臭嘴别投井下石”、“陆谦那样陷害当年的哥们林冲”、“良心被狗吃”、“文革之风,棍棒飞舞”、“北大校长的枪手”……还有一些直接涉及到性的人身污辱就不转录了。
    沙龙中,有人公开声称,要把郭飞熊整成“过街老鼠”,大家一齐把郭“吐满脸唾沫”——真是好笑极了,我就是不喜欢美国兵踏上国土,对“美军直捣北京”的话拍案而起,你们就能将我整成“过街老鼠”?你们真的有那么大的能耐?我不相信,你们就试一试,显显能耐吧。
    说这些话、做这些事的人显然不够文明。你们说我指焦国标为“小丑”是人身攻击,对于一个说出了“美军有权直捣北京”的家伙,指斥他为“小丑”、“怪物”,岂不是堂堂正正的雷霆之怒,这算人身攻击吗?对一个干了坏事的人进行斥责,算人身攻击吗?而你们对一位不过主张基本的朴素的民族气节的人采取谩骂手段围攻,算什么呀?我想,过了若干天以后,你们会为自己这两天的行为觉得羞耻的。你们能用“美军有权直捣北京论”教育你们孩子吗?估计你们只是偷偷在网上闹着玩,你写的内容,连你的父母和妻儿都不敢告知。
    一个叫李大苗的人士反复闹着要和我探讨,我就是不和他探讨。因为我不会和一个不赞成民族大义的人探讨,更不会无聊到与谁去交流“美军究竟有无直捣北京的权利”的地步。
    李大苗先生好象有点生气了,第二篇文章便将我对焦的道德谴责说成是“用思想立罪、用言论立罪”,是要告密,捕而捉之。鉴于赞成为了人权而愿意接受焦国标的军事思想,可能会被人误以为接近秦桧、汪精卫的思路,李大苗先生抢先给我的观点加上了秦先生桧的“莫须有”的名号。再过数日,可能又会及时地给我冠上汪精卫的“现代版”的名号。对于一位痛斥焦国标的“美军有权直捣北京”的主张的人,这些名号该有多么滑稽啊。显然,黑就是白,白就是黑。且看被主编指为“讨论中请勿人身攻击,并警告李大苗”后,李大苗先生如是声称,“即使认为是‘人身攻击’,我估计,程度能有如此精湛,应当属于艺术品,绝对不是猥亵的裸照。”李大苗先生的这句名言足以震动华夏、流传后世了。对于这样一位独创词典的理论家,我真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是谁呀,简直是到这里砸场子来么!李大侠这些日子避暑斋戒,可谁谁谁地也不能欺负俺来砸场子呀。等会我到当铺赎回来俺全套行头再说。

到时候,老童你可别拦着我呦。穿好雨衣,可别让血水给淋着闹感冒!哼,阿斯,你先给老童点匹林……

大苗已经好久不惹事了。记得俺刚上真名网时他的《答三七》把个笔会惹得烽火连天,后来他好象就光荣退役了似的。

俺是灭绝师太
大手兄只管转帖,不管掐架,这样的精神不足取,至少得负责煽动那几位帖主联手拳打脚踢一番,俺才可以趁乱盗宝,听说谁谁谁的马鞍比较值钱,俺等着~~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农村的权恶势态不用于先生细细描述我们就可以想象,农村的贫穷状态也不用于先生介绍我们就可以明了。”这更是中国某些读书人一种自得的感觉,好像没有什么自己洞察不了的,没有什么稀奇的,用得着大惊小怪吗?是呀,古希腊贤哲说:“阳光底下无新事。”我们经历一切,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尤其是农民的困苦,难道因为你知道这些就可以作沉默的大多数?难道因为我们都知道收容遣送之恶,就不必要对孙志刚之死表示出什么愤怒和同情?从而呼吁消除这种恶制度?自己选择了沉默,还揶揄那些发声的少数人,这难道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应当秉持的态度?

地球人都知道,李大苗是不负责任的知识分子。

楼主啊,这究竟是什么年头发生的纠纷捏?
金秋,你说的那贴,是在读书版,并非笔会。
雁过不留声 做人不做事,做事不做人

我怎么记成笔会了,对不起郭斑斑。

俺还记得那次战斗涌现出好多战斗英雄来着,连俺都挂彩了。

俺是灭绝师太

大手转帖掐大苗

用的家什比较老

好在咱都没见过

搬条板凳细细瞧

[em05]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坂砖,向大苗飞去,筒子们,有好戏看喽。刀兄,你先上,偶殿后。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谢谢楼上诸位捧场

俺的这个帖子的用意大家也都看出来了,都是高人啊,真命网果然名不虚传。俗话说,柿子专拣软的捏,那不是俺的掐架风格。听说李大苗是这里的大佬,且苗家兄弟众多,俺还不信这个邪,俺的脾气是善于挑战权威。考虑到李大苗最近一直避暑纳凉无所作为,故找来以前的反对帖热热身。之后俺就不说啥了,掐着瞧。     

预告:下一个批评专用贴留给了周泽雄先生。希望先生提前练好金钟罩铁布衫已防内伤。其他有头有脸的真名ID不要急,排好队,等着板砖……

    秋天到了,该算帐了。
以下是引用大手好热在2006-8-29 18:46:00的发言:

    

预告:下一个批评专用贴留给了周泽雄先生。希望先生提前练好金钟罩铁布衫已防内伤。其他有头有脸的真名ID不要急,排好队,等着板砖……

    秋天到了,该算帐了。

 

好啊好啊,俺就喜欢看别人掐周泽雄。不过大手好热可要准备好货真价实的板砖哦,别弄些空心的来,让俺们看着不过瘾。

俺是灭绝师太
热身的掐也罢,预告的掐也罢,有好瞧的就成,俺都喜欢看。[em23][em27]

谁谁要掐老大?

我和他单挑。

[em05][em05][em05]
想要我请你吃鸡,先放我出去!
大手兄,你收一堆旧帖往这里一扔,竟然也费了不少力气?就算你这么做是热身吧,可是,热身过后,怎么还是热身捏?俺眼巴巴等着你降龙十八掌和降龙十八腿并举,不过,没有武功也没关系,抄家伙真刀真枪上啊~~千万别再热身啦。坚决支持把真名大佬各个击破。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回酒苗,俺关键时刻再出手,先清算老帐,下面俺贴一篇在中日两国人民关系紧张之时,李大苗写的人神共怒的帖子,供大家批判。

用理性还是用“感情”思维

李大苗

做历史断决显然应当立意于未来的目标,未来的目标应当属于未来的环境。作为国家间的未来环境究竟是什么?我以为,这样的环境就是国际共识,换句话来讲,就是理想的全人类价值共识。中国和日本关系的发展目标是什么?这个目标是否符合未来的国家间普遍的准则?中日间这样的准则是否符合国际共识的基点?进一步说,这样的国家间和国民间的关系是否也应当归属于全人类的价值共识?

现在,日本向中国道歉已经不行了,舆论强调的是“认罪”,官府偶尔也这样说。追问一下可否?比如“认罪”之后,总理大臣能否参拜“靖国神社”?再比如,“认罪”之后的日本,可否成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再再比如,“认罪”之后的日本,可否向海外派兵参加国际军事行动?再再再比如,“认罪”之后的日本,可否有权利发展强大的军事武装?或者我们再想象一下,“认罪”后的日本将和中国形成什么样的国家关系?反过来做考虑,“不认罪”的情形下,中国和日本的关系又将会是如何?究竟能倒退到什么地步?

能倒退到什么地步?想必稍许体面点的言语不会打打杀杀地空洞。说实在的,现今的国际法则的宗旨都是“解仇”的,似乎没有什么“报仇”的伦理。用“报仇”的理由处置国间事态,就是向全世界的价值观念挑战。所以体面的言语大多走到“记仇”的边境线就嘎然而止,犹如国防卫队一样竖起岗楼朝日本了望,然后又觉得惹进了一肚子的气愤,派出比特的码子继续巡逻。其实这些义愤填膺的频繁调动所增强的无非是感情上的固守,从未想象中日关系前进或者倒退到哪里去的战略空间。

在《文化模式下和思维模式下的日本问题》中,我已经谈及“认罪”的问题。现代法则中,“处罪”是一个法律过程,和“平民愤”无关也和“认罪”无关。远东军事法庭的审判早已经结束,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判决有悖于“人类共识”。法律的另一个要件是,许可可能或已经立罪的罪犯做无罪辩护,这无疑决定了已经受到惩处或者完刑的人拥有继续辩护的权利,更何况完刑的“罪犯”自动恢复了完整的法定权利呢?所以,“认罪”与否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不过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遗传,是“态度决定一切”的翻版。中国是日本战争罪恶的受害国,当然有权利伸张自己的悲愤,可受害人依旧不能决定法律的判决,这也是现代法律的准则。

东京法庭的判决,并没有否决受害国的赔偿权利,也许可受害国审判自己认定的战争罪犯,其公正基点不言而喻,直至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台海两岸的国人和当局对此都少有微词,无疑说明了自己的心境。现在觉得历史冤屈忽然沉重起来,其实和察觉到作为行罪国的日本在为当年的罪行遮掩或辩护甚至张扬,“认罪”的问题也就愈发强烈起来。田中角荣当年用了一个“麻烦”的用词让周恩来甚为不满,而当年裕仁也发布的也仅仅是《停战诏书》而不是“无条件投降书”,这无疑说明日本不“认罪”是一贯态度,并非近年来新起事端。

对于王选女士的长期努力,我很是佩服。实话讲,能让东京的法官认定日本政府在某些行径上有罪,确实是了不起的成果。但王选和她的同仁们的言词,如果以其律师的身份来衡量,谴责作为被告的日本政府不放弃辩护权利的论点,着实违背法律精神。走入法庭,就要面对被告方否认事实或者刁难地要求控方提供有效证据、甚至挑剔控方的立论缺陷。这是法律追究事实的严谨,也必然无视受害人的感情。既然选择法律方式,就必须预警自己的感情承受。但不幸的是,王选女士还是用强调感情的方法调动芸芸众众的情绪。当我们这个文化并不对法律以为然的现实条件下,实在说,王选女士的做法,确实在受害者的痛伤上撒了一把咸盐。

行政权限法则,决定了政府赔偿性支付属于预算外财政安排。这样的支付不可能以政府的态度来决定,必然归于第三方认定性质并决定数量。我们自己的行政当局又何尝不是依据“行政赔偿”的判决做出赔偿性支付的呢?在齐齐哈尔的毒气案上,日本政府的支付是用“安抚”的含义,但是我们很多人非要追究日本政府对“赔偿”字眼为什么如此回避?这样一个明显属于法律常识的东西,为什么我们自己如此不在意?如此愤慨?显然,我们愿意感情驾驭规则,道德指挥法律,旗帜鲜明的愚昧和大是大非的顽冥。

我并不漠视我们惨痛的记忆,更注意到对这些问题或历史事件中日双方态度上的差异甚至对立。我相信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些问题需要解决,所有的模糊都需要澄清。现在,我们心情所面对的是,双方各自不同的讲述而且不在意甚至否定对方的讲述。我在想,我也在怀疑双方是否真有心情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实需要彻底解决,两国间是否可以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对历史事实作出双方难以逃避的调查?这个委员会甚至可以邀请双方国家以外的人员或者组织参与,来保证调查的公正和准确?这样已经为国际惯例的通常方式,毫无疑问有强烈和鲜明的建设性,无论如何都可以对历史的沉淀有良好的澄清作用。但是似乎没有人,也没有组织考虑。对这块难以释怀的心病,靠感情和道德增强处方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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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网友对李大苗的批判

大苗先生,你究竟想表达什么?

 eee  
全人类价值共识是什么????
你这种论调好像我小时候老师讲的雷锋精神呀!你被麻药麻惯了,不要再出来麻别人。

说实在的,现今的国际法则的宗旨都是“解仇”的,似乎没有什么“报仇”的伦理???????
真的吗?
你的国际法则是指的什么? 是国际政治家(或曰政治骗子)在台面上的讲话吗?他们内心不会幼稚到那种地步。告诉你,现今的国际法则的宗旨主要是不顾廉耻的追求国家利益,而“报仇”何尝不是有力的武器。被人伤害了还想去解仇,你可真会想。
对这块难以释怀的心病,靠感情和道德增强处方的剂量。??????????
这叫什么话?难道你被别人打了耳光真的就无怨无悔!!你可也做弥赛亚,中国不做耶稣。
 

大手要自己动手批判才行,让别人批判,然后自己跟风,那就变成起哄了。[em05]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俺怎么觉得大手兄21楼转帖的目的是嘲笑回帖里几位热血沸腾的网友捏?大苗提出了这么好的建议,回帖网友怎么看不见?可见感情用事会致盲,他们一激动,血压一高,眼底出血,可不是玩儿的。

把大苗的理性建议粘贴在此,便于过于亢奋的网友轻松阅读:

“如果确实需要彻底解决,两国间是否可以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对历史事实作出双方难以逃避的调查?这个委员会甚至可以邀请双方国家以外的人员或者组织参与,来保证调查的公正和准确?这样已经为国际惯例的通常方式,毫无疑问有强烈和鲜明的建设性,无论如何都可以对历史的沉淀有良好的澄清作用。”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以下是引用李大苗在2006-8-29 14:41:00的发言:

这是谁呀,简直是到这里砸场子来么!李大侠这些日子避暑斋戒,可谁谁谁地也不能欺负俺来砸场子呀。等会我到当铺赎回来俺全套行头再说。

到时候,……

筒子们,筒子们,大佬顾左右言他,大约是嫌楼主资历浅,水平差,不希的搭理你呢。要不大手兄先去当铺子帮大苗赎回头盔啥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9 22:06:18编辑过]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为什么“大手好热”,而“小手冰凉”呢?

因为握着个烫手山芋吧?热得咝咝啦啦滴。[em07][em07][em07]

怎么一个亡国奴的论调啊  王选女士的做法,确实在受害者的痛伤上撒了一把咸盐。
太阳照常升起,世界的和平在吾辈的善念中。多吃素,多锻炼。少开车,少熬夜。   
不要怪我挖坟啊啊
這個才有趣,看戲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