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海上笑笑生在2006-12-2 16:18:00的发言:

呵呵,有意思,俺来插播广告:

1,金秋本质上是个善意的人,所以,才会有勇气与章先生对话。

但金秋本身却不是一个“自知自明”的人,在逻辑感与善辩的智谋上,无法与章先生对阵。

2,章先生是有点不厚道,既然知道对手功力不及,何必在弱者身上发难呢?

3,真名网上的拖刀大侠,终于忍无可忍挺身护花。有刀与章先生两位大侠的切磋比试,其才其智,才让俺们有看好戏的幸运!

哈哈!!请继续。。。鼓掌!

你嘛,说没脑子,你还有些眼光,说你有脑子,净做莫明其妙的事。

一枪打三个,别说会受到群起而攻之的“待遇”,就算你狠,鸟都被你杀光吓跑了,你下一步打算自杀吗?

你还是学学我的不厚道,盯住一个,有点同归于尽的气概。

non omnis moriar
以下是引用章启晔在2006-12-3 22:23:00的发言:

一下子这么热闹了?好玩。金秋要是真的太空,多读书少发言,去看看医生也是很好的选择。

“而是靠卖垃圾为生的生意人”。收购废旧物质的生意人会以垃圾房为住所?那环卫工人是不是也会住在垃圾堆里?火葬场的职工又住哪里?就算你爸爸妈妈是部长级的高官,或者你的老公生来就只开宾利,你也不至于那么没常识吧?结论只能是你的良心可真是被狗吃了。难怪你附和同伙,把迫于生活压力提篮子做小买卖的李铁梅说成是“充满创业家的活力”,“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到了你们嘴里便成了压迫成才的歪理,河南出了那么多杀人犯,你和你的儿子还活着也算是奇迹。

他说法院不应该判故意伤害罪,而应该判过失伤害罪

我认为判过失已属勉强,判故意是荒唐,判防卫过当恰如其分。

至于笑笑生,他说的还算是客气的,你的逻辑感和文才肯定不如我,你的良心也不如我,你对生活的常识还是不如我。最后呢,你不是靠胡搅蛮缠,就只能靠自以为有资格护花的东西保驾。劝你一句,不是男人都会像你老公那样被你整成窝囊废的,也不是男人都会把无原则迁就当作是绅士风度的。

 

章启晔,讨论问题最好就事论事,不要东扯西拉,尤其不要拉扯上别人的家人,我再提醒你一句。还有,请你尊重跟你意见不同的人。有刀出于职业习惯,发表了一句不同看法,被你骂成是“自以为有资格护花的东西。”别人不搭理你,丢不起这人。

还就是我闲着,愿意逗着你玩玩。

23楼转发的那个垃圾贴,别人老太婆自己都说了是收垃圾的,平时不住这里,可你偏说别人是无家可归的人。既然一口咬定别人无家可归,那你怎么不接到你家去住呢?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你还好意思来这里骂人?

“我认为判过失已属勉强,判故意是荒唐,判防卫过当恰如其分。”——现在又改判了哈?你17楼不是斩钉截铁地说他们是混战、混战就是过失伤害、过失伤害就是疏忽大意造成的误伤么?要不是俺提醒,你没准到现在还以为他们拿着铁棍是去挠痒痒的吧!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女士,使我们成为文明人的基础有二,一是逻辑、科学、知识构筑的体系,否则牛头不对马嘴,世界上就没有客观规律或标准可言了,二是由道德构成的文明,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仁”,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你太习惯于把客气当福气了,胡搅蛮缠,从来看不到他人言论的合理性,怎么叫人尊重你?

当记者询问老太是否住在垃圾房里面时,她立刻紧张地表示,自己只是收垃圾的,不是住在里面的。

老太为什么紧张?只有一种可能,她怕被赶走,到你嘴里,居然就是她不住在里面。如果她不住在里面,请问“臭气熏天照吃照住令人费解”、“且一住就是好几年”、“一住就是两三年”怎么解释,你要崇拜权威是你的事,可你崇拜的对象分明认定她住在里面,你的语文是怎么学的?你强词夺理也得有词和理吧?

错了就错了,知耻近乎勇,难道靠你一而再再而三夹缠不清就能改变事实?

至于那个案子,我懒得对你讲道理,希望你的儿子不至于遇到流氓攻击,或者缩手缩脚而受到伤害,或者见义勇为反被当作罪犯吧。当然,你也是个不讲理的人,也许与那个干活干不好还不让人批评的木工是亲戚。那我没话可说。

non omnis moriar

    其实也就那么点事,少用点过激语言,或者过激的语言少针对参与讨论的人,讨论的效果只会更好。

    海上笑笑生的第一句,让我误以为他此番是出于好意,到后面才知他的目的是要看热闹。老章还是不要推荐自己的不厚道供他学习吧。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章启晔,我说了不要拉扯进别人的家人,你怎么又拿我儿子说事呢?你是不是每一种恶习都很难改呀?

关于那个案子的事,你到现在还认为他们是过失伤害么?还认为他们在“混战”中的互相伤害是因为疏忽大意造成的么?我希望你知道错了就认个错,别再硬撑着,既然你知道“知耻近乎勇”。

关于垃圾的事,帖子里已经说了,老太太是收垃圾的,他们住在垃圾旁边是为了收垃圾,而不是因为无家可归,或者至少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无家可归。而为了收垃圾方便就一住好几年,这确实不可思议,记者的报道非常合理。

请你认真看看我的帖子,如果还看不懂,请先别忙着说别人胡搅蛮缠。成吗?

俺是灭绝师太

跟章启晔掐架俺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的人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这很难改变。他可以无来由地骂记者,可以莫名其妙骂法官,当然也可以骂跟他意见不同的网友,认为别人的思维都有问题,别人都是胡搅蛮缠。这样的人永远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也罢,总算让俺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类型的人,也算是长了见识。你在这里继续说别人的大脑有毛病吧!俺就不奉陪了,拜拜!

俺是灭绝师太

你家的基因真的是有严重缺陷,记者说:

仅仅一张塑料布阻隔着垃圾桶和床铺,这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房内竟然住着一家人,且一住就是好几年。

这时,住在附近多年的读者周先生也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刚开始这里没有垃圾房,只是个垃圾桶,那时候老太就搭了个棚住在垃圾桶旁边。没想到,垃圾房造起来后,老太竟然和家人住到了垃圾房内,天天与垃圾桶吃住在一起,一住就是两三年。

就算记者是你情夫,你也不能睁眼说瞎话,而且歪曲的是他的话吧?

但当记者走近时,却发现垃圾房内隐隐透出灯光,再仔细一看,硕大的垃圾桶后面用一张红白相间的塑料布帘相隔。布帘一角被拉开,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老太正在煮东西。

你家里有这习惯在垃圾桶边上烧饭吗?

我说的恰恰能保护你的孩子,你这种东西倒是会害死所有奉公守法的孩子:将来你的孩子当经理,看到不认真工作却敢耍流氓的人就不管了,宁可自己失业吗?或者管的时候宁可被人打死吗?你在国营企业的日子太好混了。好混到你简直是混账了。

你不“奉陪”已经不知道说过几次了,比放屁都不如,简直是发情期少女的表现嘛。

non omnis moriar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6-12-4 20:02:00的发言:

    其实也就那么点事,少用点过激语言,或者过激的语言少针对参与讨论的人,讨论的效果只会更好。

    海上笑笑生的第一句,让我误以为他此番是出于好意,到后面才知他的目的是要看热闹。老章还是不要推荐自己的不厚道供他学习吧。

你看了第一句便发言,你这学风真是值得发扬光大,只是小心发炎。

不是我不厚道,是你保护的这位不知道有什么毛病,我受你开导,听你教育,好好回答她的结果是又一轮攻击。

她的老师一定是你的同学,看书只看自己想看的,断章取义还强词夺理。

越挨骂,越来讨骂,你说我怎么办?

还是你捐款给她老公买伟哥吧。

non omnis moriar
瞧章启晔这恼羞成怒的样子,好好笑哦!俺没说什么呀?至于把你气成这样么?要说你这气量也忒小了点儿,当心气坏了身体。嘻~~
俺是灭绝师太
不过你这样的精神病人也应该激怒一下,没准这还是偏方,能治好你哩!
俺是灭绝师太
我恼羞成怒?那一定不是你爱上了我,而是我爱上了你,可惜没那可能。错了就错了,不信你把那则新闻拿去给你儿子看,不加任何评语,看看他是否认为那老太没住在垃圾房里,看看他是否语文水平与你的一样高。欢迎你参与讨论,甚至骂人,但别像个傻瓜。尤其是别图一时痛快把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你要积阴德就该想想,即便我该死,那老太一家可没招惹你,别把这种人间悲剧当作是酒后茶余的谈资,那太缺德了,不信你到垃圾桶旁烧饭给你老公和孩子吃吃看。
non omnis moriar
以下是引用章启晔在2006-12-4 21:3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6-12-4 20:02:00的发言:

    其实也就那么点事,少用点过激语言,或者过激的语言少针对参与讨论的人,讨论的效果只会更好。

    海上笑笑生的第一句,让我误以为他此番是出于好意,到后面才知他的目的是要看热闹。老章还是不要推荐自己的不厚道供他学习吧。

你看了第一句便发言,你这学风真是值得发扬光大,只是小心发炎。

不是我不厚道,是你保护的这位不知道有什么毛病,我受你开导,听你教育,好好回答她的结果是又一轮攻击。

她的老师一定是你的同学,看书只看自己想看的,断章取义还强词夺理。

越挨骂,越来讨骂,你说我怎么办?

还是你捐款给她老公买伟哥吧。

        你的批评我接受,只看一句便发言是学风不好的表现。不过我并不研究海上笑笑生,若说错误,那就是我尽可能把人往好处想,但往往事与愿违。

       怕你说我袒护谁,所以选择在短信里与你交换意见。此番争执由海上笑笑生发起,这个你总是能看出来的吧?我没有参与进来,只是说,如果一开始就只针对问题和观点讨论,不涉及讨论的人,那就不会弄得像吵架一样,当然也不会被某些人钻空子。

      你最后一句又是惹事生非的话。何必呢?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6-12-4 22:23:00的发言:

        此番争执由海上笑笑生发起,这个你总是能看出来的吧?

 

乌先生,这个帖子是因为我看见章启晔大骂法官,说不应该将混战定为故意伤害,而应该定过失伤害,我看他实在错得离谱,就说了他两句,结果他就开始诅咒别人全家都应该去死。见27楼。这样的变态人格我还非得气他个七窍流血不可,不然论坛的空气都会被他给污染了。

俺是灭绝师太
“你最后一句又是惹事生非的话。何必呢?”——乌先生,你不懂这种人的心理,他这不是惹是生非,他这是犯病。他犯病的唯一表现形式就是说下流话耍流氓,再不就是诅咒死啊活啊的。不信你就看看他还有没有别的招法。
俺是灭绝师太

你的批评我接受,只看一句便发言是学风不好的表现。不过我并不研究海上笑笑生,若说错误,那就是我尽可能把人往好处想,但往往事与愿违。
       怕你说我袒护谁,所以选择在短信里与你交换意见。此番争执由海上笑笑生发起,这个你总是能看出来的吧?我没有参与进来,只是说,如果一开始就只针对问题和观点讨论,不涉及讨论的人,那就不会弄得像吵架一样,当然也不会被某些人钻空子。
      你最后一句又是惹事生非的话。何必呢?

海上笑笑生是何等人物?我一直感到很好奇。显然,他并不愚蠢,而且热爱这个坛子,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论坛靠什么?据说是人气。从论坛的角度看,能有些这样的人,起码不容易。至于钻空子,有句俗语,好像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人是不可能没有倾向的,要说人有三六九等,无非在于我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程度。把人往好处想,可能吃些小亏,但自己的心态不坏是更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帮助乞丐其实是帮助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弱势的人往往特别怕吃亏,可事实却往往是越不舍得花钱的越赚不到钱,不能吃小亏的往往还在生存线上挣扎。

那个夹缠不清的人也许不坏,带着典型的中国式自恋,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她帮法官说话,真是好笑,不看看自己懂多少法学。告诉她重刑主义会害了她全家,她认为是诅咒,大概只有她的儿子落到佘祥林先生的地步才能以血的教训使她惊醒。你可以想到她在家中的作用。真的是千辛万苦毁人不倦。

你叫我怎么办?无非是不理睬她。是的,我可以改善我的“形象”,不至于让迅弟儿激动到不务正业而失去自制的地步。问题是无论我让步,还是奋起反击,结果都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她依然自恋。病入膏肓。加重她的病情就算是绅士风度?我可以立此存照。迅弟儿执政,一定是施惠版的宪政,换汤不换药。

女权相对落后的中国,在城市里看着你的“敌对势力”张牙舞爪,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很可笑。

non omnis moriar

……

金秋说:……

章伯伯就说:告诉她重刑主义会害了她全家,她认为是诅咒,大概只有她的儿子落到佘祥林先生的地步才能以血的教训使她惊醒。

讯弟儿说:我反对“重刑主意”。

章伯伯就说:迅弟儿执政,一定是施惠版的宪政,换汤不换药。

[em01][em01]
吴(洪森)兄好,看见你在线上,赶快打个招呼,开溜——12点了,我得赶紧回家。呵呵。[em07]
以下是引用章启晔在2006-12-5 6:58:00的发言:

你的批评我接受,只看一句便发言是学风不好的表现。不过我并不研究海上笑笑生,若说错误,那就是我尽可能把人往好处想,但往往事与愿违。
       怕你说我袒护谁,所以选择在短信里与你交换意见。此番争执由海上笑笑生发起,这个你总是能看出来的吧?我没有参与进来,只是说,如果一开始就只针对问题和观点讨论,不涉及讨论的人,那就不会弄得像吵架一样,当然也不会被某些人钻空子。
      你最后一句又是惹事生非的话。何必呢?

海上笑笑生是何等人物?我一直感到很好奇。显然,他并不愚蠢,而且热爱这个坛子,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论坛靠什么?据说是人气。从论坛的角度看,能有些这样的人,起码不容易。至于钻空子,有句俗语,好像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人是不可能没有倾向的,要说人有三六九等,无非在于我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程度。把人往好处想,可能吃些小亏,但自己的心态不坏是更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帮助乞丐其实是帮助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弱势的人往往特别怕吃亏,可事实却往往是越不舍得花钱的越赚不到钱,不能吃小亏的往往还在生存线上挣扎。

那个夹缠不清的人也许不坏,带着典型的中国式自恋,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她帮法官说话,真是好笑,不看看自己懂多少法学。告诉她重刑主义会害了她全家,她认为是诅咒,大概只有她的儿子落到佘祥林先生的地步才能以血的教训使她惊醒。你可以想到她在家中的作用。真的是千辛万苦毁人不倦。

你叫我怎么办?无非是不理睬她。是的,我可以改善我的“形象”,不至于让迅弟儿激动到不务正业而失去自制的地步。问题是无论我让步,还是奋起反击,结果都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她依然自恋。病入膏肓。加重她的病情就算是绅士风度?我可以立此存照。迅弟儿执政,一定是施惠版的宪政,换汤不换药。

女权相对落后的中国,在城市里看着你的“敌对势力”张牙舞爪,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很可笑。

        你好象说过,你在单位不是这样跟人说话的。用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即你在单位里和在网上是两个人,这两个章启晔,我不知道哪一个是真的,我的感觉,即便是在网上,也存在着两个章启晔。而且我认为,你客客气气说话时,远比你刺人、冲人、羞辱人时,可爱、可敬得多。我不知道你自己更喜欢哪一个章启晔,从心理学的角度讲,如果这两个你都喜欢,你的人格或者自我就是分裂的。当然,每个人的自我都难免有不同程度的分裂,问题在于,有人意识到了,有人没有意识到。意识到了,有可能去改进,即有可能追求统一的自我或人格,也有可能听之任之,即不打算寻求自我或人格的统一。这当然也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不过,我相信人有一种本性,那就是我们都希望自我是不断完善的。只是在更多注意外部原因时,我们才会安于那个不怎么完善的自我,也就是那个分裂的自我。这在本质上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因为它把自我的塑造交给了环境,而不是交给自己。以人格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它在严重时,会导致错把幻觉当作真实,它不怎么严重时,表现为对人对己使用的是双重标准,甚至是多重标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0:05:34编辑过]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