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讨论]欢迎同好交流--小说的救赎?(妇女儿童不宜)

最近,正巧撞上了一系列的话题,与中篇小说的结构与写作技巧有关。所以,开主帖在此地,与诸位交流和探讨。

先将话题列举如下:

1,中篇小说的故事结构与文采要求:(《上海文学》的2007年度中篇小说征文赛事)

2,“好小说”的文采与“讲故事”的心灵:比较斯蒂芬 金的中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英汉对照)、电影剧本(改编文本)、电影(碟片)

3,讲故事的“叛逆”气质:(中国三王)王蒙、王朔、王小波

4,好小说的“博学”趣味:卡尔维诺、博尔赫斯、纳博科夫、尤瑟纳尔作品

5,小说中的英文基因:“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树)、“了不起的盖兹比”(菲茨杰拉德)

6,“伟大的××小说”情结:“伟大的美国小说”(J.W.Deforest),“伟大的中国小说”(哈金)

……

(让我们慢慢聊吧!)

妇女和儿童不宜?
可能讨论的内容会涉及“情色”话题,所以,先挂个警示标志!

哦,明白了,你很关怀妇女和儿童,感谢,不过估计讨论不起来,西西~~

短篇小说应该是一种真正的艺术。技术性太强,有太多的空白,太多的欲说还休,太多的节制,太多冰山底下的东西,一般的人很难驾驭。长篇小说当然更是艺术的,其他不说,单是那种结构,就是一项多么浩大的工程,想起来都能把人吓死吓白头。只有中篇最随意,最没技巧,最不艺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到不想写为止,最适合大脑不开窍的笨人操作。。

楼上的提醒,倒是轻巧了结构的负担。不过,中篇小说的长度往往可以被改编为电影剧本的容量。

所以,情节的节奏要显得重要些。

按照上海文学的征文要求,大致上是2~4万字容量。

这个容量,用来讲故事呢,还是显露文采?是一个问题。

对比一下,张爱玲的小说,有文采,也有故事,幅度倒是中篇占多。

而王安忆将《长恨歌》弄成了长篇结构,分明是卖弄文采的成份居多。

再对照美国畅销书作家斯蒂芬 金的作品长度,在百页范围内可以讲故事为重,文采似乎毫不在乎。

本来不会注意这样的媚俗文字,但一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却唤起了注意,绝不可轻视的注意!

原来一个“意境好”的故事,可以胜过一切文采和形式美!

关于《肖申克的救赎》,有这样一种逆推的寻找:

先是电影感动了观众,其次是文青寻找文本的努力,结果有点荒诞,找到的是电影“剧本”的文本,第一个场景的镜头语言写得相当“色情”……,中间的格调带来了审美的快感,于是,有人在网上赞美,电影与文本相比,其肤浅好比是“咖啡上的泡沫”。

然后,汉译小说的文本上市后,才恍然大悟“编剧”的添油加醋,完全是以镜头语言的吸引力来敷衍。

最终的判断,仍然回到了原始作者的文稿上(还不说其英文)。

对斯蒂芬 金而言,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梦”的成功故事,是一个讲故事重于文采美的写作模式。也是美国通俗小说的历史潮流里屡见不鲜的继承者。

转到中国当代文学寻找市场机遇的时候,我们也会落入巢穴,意识到中篇小说的结构容量将更适合市场消费的时间长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0 18:46:22编辑过]

文学啥时候成了男厕?[em01]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7-4-10 19:06:00的发言:
文学啥时候成了男厕?[em01]

楼上不能理解为“男浴”吗?

选择一个气味自然的用词,不困难吧![em05]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19:12:00的发言:

楼上不能理解为“男浴”吗?

选择一个气味自然的用词,不困难吧![em05]

不能。因为觉得气味不自然,非但不自然,还难闻~~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7-4-10 20:0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19:12:00的发言:

楼上不能理解为“男浴”吗?

选择一个气味自然的用词,不困难吧![em05]

不能。因为觉得气味不自然,非但不自然,还难闻~~

喔,原来如此,醉酒啦,就两眼模糊不认门上的告示,随便想找地方吐了?

瞧,那一位先生快来搀扶一把,送回苗家门户去自己修理一番吧,别愣着呀,说您呢,除了您的脑门上印着“照顾周到”的方块字,别人谁还敢牵手呢?[em08][em07]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22:43:00的发言:

喔,原来如此,醉酒啦,就两眼模糊不认门上的告示,随便想找地方吐了?

瞧,那一位先生快来搀扶一把,送回苗家门户去自己修理一番吧,别愣着呀,说您呢,除了您的脑门上印着“照顾周到”的方块字,别人谁还敢牵手呢?[em08][em07]

车匪路霸都没你霸道,占着公共花园,硬说谁谁谁不能进,你喝啥了?日子过得再寡淡,也不能抢占公物,啊懂?

[em11]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7-4-10 23:1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22:43:00的发言:

喔,原来如此,醉酒啦,就两眼模糊不认门上的告示,随便想找地方吐了?

瞧,那一位先生快来搀扶一把,送回苗家门户去自己修理一番吧,别愣着呀,说您呢,除了您的脑门上印着“照顾周到”的方块字,别人谁还敢牵手呢?[em08][em07]

车匪路霸都没你霸道,占着公共花园,硬说谁谁谁不能进,你喝啥了?日子过得再寡淡,也不能抢占公物,啊懂?

[em11]

嗯,俺的确很霸道--霸道地在标题上附加了“提醒”标志,霸道地让您自由自在的吐了一地酒糟,可就是没法霸道的霸占一块“公共花园”。

喝啥不好,偏偏要喝的七上八下的醉眼翻飞,嗅觉错味,岂不坏了苗家的口味![em12][em12]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23:43:00的发言:

嗯,俺的确很霸道--霸道地在标题上附加了“提醒”标志,霸道地让您自由自在的吐了一地酒糟,可就是没法霸道的霸占一块“公共花园”。

喝啥不好,偏偏要喝的七上八下的醉眼翻飞,嗅觉错味,岂不坏了苗家的口味![em12][em12]

就因为这个“提醒”才说你霸道,你写的可是“文学讨论”,文学当然是公共花园。当然,如果你认为你只是抢了个只配吐酒糟的坛子,俺就不跟你计较了~~

[em12]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谢谢楼上清醒,不远送![em10][em10]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0 23:56:00的发言:
谢谢楼上清醒,不远送![em10][em10]

喂,你抢了个吐酒糟的破坛子,就别当陈年花雕一样宝贝好吧?我说过我要走了?什么“不远送”,说得真不是地方。

建议将标题改为《吐酒糟的坛子在此,有兴趣的网友请进》。

[em01]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还好俺小心谨慎,知道有人好奇好气率性闯关。

瞧,这不来了一位苗家巾帼?

在俺叙述到剧本的时候,正犹豫是否要贴上一段电影剧本中开场镜头的文字?

顾虑其中的“情色”叙事,自然会引发无妄之灾……

这样看来,有人已经嗅出了“不正”的气味,为了安全大计,请诸位谅解此处的“空格”吧。

难,这世道,谈什麽都难!!![em06][em06]

请版主协助,如果方便的话,将9楼起的关于“酒糟”的对话帖子,删除为妙。免得某位酒友醒来后有羞涩的表情。[em08][em08]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4-11 18:03:00的发言:
请版主协助,如果方便的话,将9楼起的关于“酒糟”的对话帖子,删除为妙。免得某位酒友醒来后有羞涩的表情。[em08][em08]

天边外,如果你认为那些帖子对我不利,那就不用你瞎操心了,帖子统统放着,看看到底该谁脸红,除非你自己把无理兼无礼的“妇女儿童不宜”删了。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酒苗不要觉得有什麽“无理兼无礼”的误解。

应该理解每个人(楼主)可以选择一定范围的“读者”圈的动机,尤其是涉及到情色文学内容的限制。

至少,我个人不太喜欢,在没有“提醒”的情况下,让涉及情色文学内容的文字被无意闯入的“妇孺”皆知,以至于“暗示”了楼主的动机不纯。

所以,如果明智的话,还是请“妇孺”移步为盼,这种提醒的姿态,可算作“有理有礼”了吧。

天边外,我不明白,你的所谓“文学讨论”为何就狭隘到只谈情色文学,即便如此,谁告诉你事关情色文学的讨论只限于男文学爱好者?你以为你的所谓提醒动机很纯?你在此刻意把女性和孩子归并在一起,显然是对其文学修养的贬低,你不显示自己的优越感就浑身痒痒,对不?

这里是公共论坛,如果你想挑选读者圈,请你自己移驾吧。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听说,“男人醉酒会爬电筒光……”

现在见识了--女人醉酒,喜欢撞“帖子”?

够无聊了吧。

ps,男人若不愿意和女人“一起”看A片,不见得看电影就是看A片。难道有女人会觉得委屈了吗?

一个人清醒时,却只能拿男性的性别来做底牌和门面,那么,在我眼里,此人一无所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3 0:34:56编辑过]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既然眼见“一无所有”

何必张口“无中生有”?

ps,一番口水,无非是延缓了别人的作业进度,有何意义?

继续主题:

涉及到中篇小说的结构特点,谈到与电影剧本的吻合度,观察到两者之间在结构与容量上的相似性。

恍然大悟,意识到电影语言的镜头感,恰恰是中篇小说的故事视野--“讲故事”优于“美文采”!

故事中角色说什麽(台词)、做什麽(动作与事件)?比起“想什麽”要有意义的多。

斯蒂芬金曾经以为自己缺失的“文采”,恰恰被“故事”弥补,而且选择了“恐怖”小说作为个人写作风格的标签,诞生了美国当代通俗小说流的知名神话。

但是,小说作者原来的创作动机,显得简单和冷静。而剧本改编者要给予观众的视觉注意力具有更为丰富的画外寓意与精神象征,从而显露了改编者的自身修养与“镜头文采”--视觉冲击力(审美的幻觉)。

电影开场的镜头叙述,遵从大众口味的猎色心理(情色偷窥),将故事主角的命运背景作了介绍,那些AV文字的想象力明显意在调动观众入片的心理注意力……

安迪(主人公)面对自身的冤屈处于怎样的心理绝境?

这个开头是故事的线索导引,却没有成为观众(或读者)探索主角性格与心理的开始……这个疏漏是故事作者的意识空白,还是剧本作者的情节忽略?

让人有点费解。

也可以按照故事结构来推断:没有必要将大段文字所铺设的心理叙述或主人公的思维断裂,放在一个悬念故事的入口处。

否则,我们无法让读者(或观众)迅速投入情节之中。

这或许就是中篇与长篇之间可以区别的一个标志。

“斯蒂芬金曾经以为自己缺失的“文采”,恰恰被“故事”弥补,而且选择了“恐怖”小说作为个人写作风格的标签,诞生了美国当代通俗小说流的知名神话。”

确实,文采更多是属于篇幅较短的那种文体,篇幅一长,文采就会退居其次,而让位给叙述,让位给一种精神力量的流动。

这里的“文采”,不仅仅是“文辞”的光采,还有文本的“教养”含意。

这个问题慢慢再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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