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如实汇报一下。 小女今年4岁半,在她身上,我就有过一次如POMMY兄说的“兽行”——打。就那一下子,在屁股上。事因嘛,一半还不是对小孩,是和日常管教她的我的丈母娘有些龃龉,出气出在小女头上了。 再胡思乱想开去。 我觉得,要分析打小孩之所以被POMMY兄看成是“兽行”,是不是可以往原初推: 1、打是不是兽所具有的普遍行为?(我看到过兽“扑”,是不是就相当于我们的人“打”?禽类没能力“打”,大概只能啄,在此是否需要排除在外?) 2、人从兽中分离,发展至今,人打与兽打有没有区别?如有区别,那人打就不叫“兽行”,应该叫“人行”,对吗?我们在区别两种行为有无同异时,应该严格。 3、好了,如果有人(POMMY兄?)要嘲笑我说,人家说“兽行”是打个比方,你还真较汁,还整个“人行”出来。那么谢谢,我也希望——如前我所说过,“兽行”只是个比方。如果我一直在错解POMMY等兄良苦用意,而一味单纯地把“兽行”的词意无限加重,那看来我是在自讨没趣;我只知道南京大屠杀时小日本所犯的叫“兽行”、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烟囱冒黑不止叫“兽行”、POMMY所举那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照片的背后也叫“兽行”,大概还真的可称之为“局限性”。现代汉语词典“打”这一条目下,或可给出如此定义:(衍申义在此不举,如打水、打哈欠)....(1)指殴打;(2)亦叫兽行,如:打小孩。 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