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老木匠在2007-08-05 23:25:33的发言:

准备挨砖头的说:

俺以为作为一种动物,人科动物还是需要以一定的、低度的暴力为后盾来进行家庭教育、维持家庭秩序的。

智慧、仁爱之类的东西是后起的东西,人类本身最基本的行为取向仍然是动物性质的,只懂动物的语言。最基本的规则还是动物性的,需要动物性的解决方式。

人科动物的后代总是大约有1/5的个体是很难被规范的,他们头脑中分泌的多巴胺水平过高,一般的行为无法产生满足感觉,需要破坏、暴力、极度冒险之类的“出格”的事情才能够平静。这是遗传的杰作,总是准备好各种变异来预防族群大灭绝。

为了使这样的个体从小接受一些最基本的规则,暴力的使用或威胁是必要的,建立起一些基本的条件反射,否则会使这些个体产生藐视一切规则的后果,造成更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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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老师的意思是家庭里需要保持一点野蛮、原始的方式才能维持家庭秩序?可人类都进入到文明社会了,都提倡法制提倡人权了,而家庭是社会的一个个细胞,您不觉得这样的家庭跟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么?

俺是灭绝师太

回童版30楼:

15岁的孩子处在14岁——16岁之间,这一阶段的孩子只是部分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法律专门有规定,前面已经讲到了。

英国的查利才13岁,照说他不应该被依法惩办,但是他是个特例,所以英国警方破例对他采取了特别的惩治措施,这是正确的俺脚得。童版举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是想说明他的父母没打他才导致他这样?可他的哥哥弟弟估计也没挨打,为什么跟他不同呢?还有,即使对查利这样的孩子,整个英国不也没一个人呼吁要对他下手打么?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06 12:36:24的发言:

回童版30楼:

15岁的孩子处在14岁——16岁之间,这一阶段的孩子只是部分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法律专门有规定,前面已经讲到了。

英国的查利才13岁,照说他不应该被依法惩办,但是他是个特例,所以英国警方破例对他采取了特别的惩治措施,这是正确的俺脚得。童版举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是想说明他的父母没打他才导致他这样?可他的哥哥弟弟估计也没挨打,为什么跟他不同呢?还有,即使对查利这样的孩子,整个英国不也没一个人呼吁要对他下手打么?

我希望你能准确理解下面这句话,这句话说的就是“特例”,而既然有“特例”存在,就表示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一定如何:

但是“打”作为一个不得不使用的一种手段时,我们是否能肯定地说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对教育绝对没有好处”呢

继续举个例子:有人见人就说自己“一肚子学问”,声称只要没有百分之百认同她的观点就肯定学问在她之下,别人都“算什么玩意”,别人都“太嫩”……原则上,我认为这样的人就是家长长期娇惯、平常打少了的结果。其实无论是她的家长还是导师,都应该经常告诉他“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而不是整天跟她说你就是人才,你就是“一肚子学问”,并且在她忘性很大又开始自吹“一肚子学问”的时候及时扇她两巴掌:你那也叫学问?你知不知道自己还得学多少年?……我觉得,这个时候,多这样的人,打就是“一个不得不使用的手段”,因为跟她讲道理已经没用。

唉,都是“打”字惹的祸,以至激辩于斯仍盛!

建议,从源头上颠覆。不讲“打”,讲“拍”,拍孩子;拍还不行,“按”,按孩子,可以吧?再不行,“摸”总可以吧?不过有时为了需要,不得不“摸”的重点而已。

有人有疑义吗?是不是要对“摸”字作法理界定?不用?法律早就为你这种“摸”作好了准备?!——真没办法,当父母们从以前身为七、八个小孩的父母而在教育手段上不得不“野蛮行径”过多演变到今天只身为一个小孩的父母却无论如何都要“盯着看”否则就是失职而可能遭法律制裁时,我们为父母们感到庆幸呢还是觉得他们更加可怜?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倒错、纠结,已经不需要再申辩,因为人权是“天赋”的、是形而上的,反此诸论一概禁止。在这里,连历史地——从而也是现实地——看问题也不需要了。如此看来,朱德庸那幅连载漫画的题目取得也算是入时了——“绝对小孩”!。

    老木匠29楼的意见,老童30楼的转贴,应给予关注并认真思考其中的问题。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06 13:01:43的发言:

我希望你能准确理解下面这句话,这句话说的就是“特例”,而既然有“特例”存在,就表示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一定如何:

但是“打”作为一个不得不使用的一种手段时,我们是否能肯定地说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对教育绝对没有好处”呢

 全班60个同学有59个都挨过打,不知道童版说的特例指的是自己还是那59个?[em09]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07 11:30:00的发言:

 全班60个同学有59个都挨过打,不知道童版说的特例指的是自己还是那59个?[em09]

当然是那“59个”,这都没看出来?

是这个吗?没卓立啊。
这个辩论和一个月前的事件一样,纯粹就辩论而言,没任何进一步的价值——懂的人不说也懂,不懂的人说死也不会懂。所以我早就封口了。(老西怎么老盯着俺抽鞭子,半夜三更地,让俺做恶梦啊,
呵呵,伊来说你打孩子,我找了一个晚上也没找着那个帖子。
看来你现在日子过得很舒服,深更半夜上网的人,都很舒服。
,深更半夜还在做笔记陪键盘,这也叫舒服……
俺什么时候打孩子了……俺要有孩子,早趴地上给他当马骑了
是这样的,伊来说:“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了POMMY的‘兽行’及卓立的大段自我剖析。”
我不知道这个“大段自我剖析”在哪里。

晚上做事,就意味着明天白天可以在精疲力尽之后狠狠地睡一觉。还有比这更舒服的事吗?就跟躺在棺材里一样,爽透了。
俺和某人的那段辩论前所未有地倒胃口,拜托看咱们认识五六年的份上别翻上来,要不然俺就走个后门请求管理员们删除了它,
你这是害我,吊我胃口,又要去找一遍,天都要亮了。好吧,我不把它翻上来,其实是不是能找到还不知道。